书城幻情仙夫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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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43)远之安

岱东月没有作声。

朝何的这个要求提得很突然,在没有确定他和哮天犬究竟有没有关系之前,她不想贸贸然应下。

“诸位前来此处的目的朝何知道,只要你们答应带今昔离开,朝何必将自己知道的一切,巨细无遗地告知诸位。”见岱东月面露犹豫,朝何连忙伸出三指,信誓旦旦地保证道。

岱东月眯了眯眼,不知想到了什么,半晌过后,终于轻轻地点了点头。

见状,朝何总算松了口气,放心地端起童子奉上的茶盏呷了一口,而后娓娓道出了一个数十年前,在远安镇上发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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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字面上的意思很好理解,偏远而安宁,寄托着远安镇先祖们对远离尘世的桃花源的向往,很适合这样一座生活安稳平庸的小镇。

朝何遇见今昔的时候,她已是附近小有名气的通灵巫祝了。

巫祝本就不多,能直接连通祠堂源脉的通灵巫祝更是万中无一,那时候的今昔,无疑正处于最风光得意的事业巅峰。

某日清晨,她一反常态地起了个大早,闲着无聊,便决定去镇外那条新修的,直通武当山的玉泉路上散散步,呼吸一下清早新鲜的山林空气——有时候命运就是这般神奇的东西,它总在你不经意的时候,通过一两个再普通不过的转折,轻而易举地扭转你整个儿的人生,而当时的你,只道是寻常。

白泽的分析没有错,玉泉路之所以叫玉泉路,是有原因的。只是他和玄天当年来逮哮天犬的时候,玉泉路还没有被开发出来,这次来的时候玉泉路又莫名大变,所以他不是很清楚这路名的由来。

连通武当山和远安镇的玉泉路中段,原有一处地涌温泉。那泉水富含钙质,灵气充沛,色白如玉也温润如玉,故称玉泉。

而那一天,早起散步的今昔便是在玉泉边,遇上了昏迷不醒的朝何的。

没错,朝何不是人类。在今昔与他相识的全部岁月中,他也始终没有幻出过人形。所以一个月前,当朝何第一次以人形的姿态出现在今昔面前时,她才没有认出他来。

在今昔的记忆中,那日她在玉泉边捡到的,只是一只再普通不过的小猫。

一只瘦弱的,脏兮兮的白毛小猫。

可今昔还是将他捡了回去。原因很简单——猫的六识最是敏锐,且优雅神秘,很多巫祝都喜欢,今昔刚想着给自己弄一只,他就这么好主动送上门了。

除此之外,今昔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偏好——因巫祝的工作,她大多数时候都要穿着五颜六色,古里古怪的巫祝服饰,正所谓物极必反,慢慢的,她便对素雅单一的事物生出一种近乎偏执的喜欢,而朝何纯白的毛色无疑很对她的胃口。更要命的是,这种偏执的喜欢,在第二天幽幽醒转过来的朝何冲她睁开一双迷人的鸳鸯眼的瞬间,达到了顶峰!

“你那时为什么会晕倒在玉泉边?”岱东月问。

“如你所见,我是一只天资还不错的言灵猫。”朝何耸耸肩,“人类修过大关便可飞升,但我们不同,我们妖灵若想修仙,必须先成人形。那时候我刚捱过三十六道雷劫修成人形,本想撑着最后一口气进玉泉泡泡,没想到高估了自己,还没泡进去就歇菜了,连刚修出来的人形都维持不住。”

刚过雷劫的朝何十分虚弱,今昔收养他收养的正是时候,但考虑到素擅预言的言灵猫一贯是众巫祝争相抢夺的绝佳灵宠,他便没敢轻易暴露身份,只是顺水推舟继续伪装成了一只普通的小猫,身体恢复后就准备离开。

“太无耻了,人家救你一命,你都不思报恩的吗?”洺筝鄙视道。

朝何浅浅一笑,眼底闪现的,却是深深的哀伤:“谁说我没有报恩?”

“哈?”

“我陪了她四年。”

以朝何的实力,雷劫带给他的伤,最多两月便可痊愈。可他却在今昔身边,整整陪伴了她四年。

第一年,他闲来无事,开始有意无意地帮助今昔处理明里暗里的祠堂纷争,他对自己说,这是为了报答她的救命之恩;

第二年,他安慰自己,这里偏远安定,其实挺适合他隐居修炼的,干脆留下来好了;

第三年,他觉得自己对今昔的感情不太对劲,一度离家出走,终在听说她和临镇的巫祝斗法中受重伤后急急赶回,至此认命守在她身侧;

第四年,他再也无法压抑自己的感情,于是精心准备了一番,打算在她生辰那天对她摊牌。

“那是她四十岁的生辰,可她看上去仍同十七岁时一模一样,典雅又纯洁。我将她最爱的常春藤催生布满了整个庭院,又施法引来了无数莹光蝶。”说着,朝何的脸上不自觉露出了怀念又痴迷的神情,“我永远都会记得她那时吃惊又欢喜的表情,满足地如同得到了全世界一般。”

想象力最为丰富的音梧立即在脑海中勾勒出了当时的场景,迫不及待地问道:“那后来你们在一起了吗?”

朝何的脸色瞬间苍白,顿了两秒后,苦涩地摇了摇头:“没有。”

“怎么会?!”

“怎么不会?你们知道吗,当日被我引来的莹光蝶中,有一只乃是蝶族太子所化。”朝何咬唇,“他对今昔一见钟情,竟厚着脸皮,抢在我前面向她表了白,并说这一切都是他为她准备的。”

“太无耻了!”洺筝子琰音梧三人异口同声地骂道,岱东月和白泽则无语地抽了抽嘴角。

朝何苦笑:“蝶族在妖灵中的地位并不高,但凡人并不知晓,而且他们化出的人形,秀美比之九尾白狐也毫不逊色,那人又是太子,故而我当时几近绝望。可今昔之后说的话,却是彻彻底底将我打进了十八层地狱。”

当是时,端庄典雅的巫祝少女一身斑斓彩衣,临风立在翩翩飞舞的莹光蝶和繁茂清新的常青藤之中,看着面前俊美地不似凡人的青年,慢慢地,慢慢地,扯出了一个极尽讽刺的笑容来。

“我乃万中无一的通灵巫祝,半仙之身,尊贵无匹,岂是尔等妖物有资格觊觎的?”

此言一出,蝶族太子脸色瞬间铁青,连躲在常青藤后面的白猫亦是狠狠一颤!

“我对她很失望,真的很失望。”朝何抿紧双唇,痛苦地闭上了眼。

洺筝气鼓鼓地摔下茶盏:“什么玩意儿!一个小破镇子的小破巫祝,竟敢对蝶族王子挑三拣四!?她到底有没有常识啊!”

音梧咂巴了一下嘴:“你别说师姐,没准儿她还真没有。毕竟她的通灵巫祝是二师兄和师尊大人白送给她的,这地界又偏僻,她一个小破镇子的小破巫祝,能有多少眼界?”

子琰言简意赅地下结论道:“井底之蛙。”

“这不重要,她的心性已经如此,就算日后知道了真相,她也只会后悔没能抓住这飞黄腾达的机遇,不会意识到自己错过了一段美满的姻缘。”朝何睁开双眼,原先被法力所掩盖的黑眸已然变回了原本勾魂夺魄的鸳鸯眼。“所以,我决定离开了。”

你若无情我便休。洒脱的妖灵们,从不为任何人委曲求全,纠缠不清。他们从来都是那样地爱憎分明——若不爱,纵然你为他挡百刀千箭,他也不会感动半分;若爱,沧海桑田亦不会变,永远痴情专一。

朝何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毫不犹豫地走了,连招呼都没有打一声,就这么潇洒地离开了今昔,离开了远安镇。

“在那之后,我去了各地游历,足有五十年没有再见过她。”说着,朝何的脸上再度浮现出怀念的神情,“这五十年里,我遇到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他们告诉我,若真爱一个人,是不可能像我这般洒脱理智的。爱情使人盲目,若那个人不能影响你分毫,那只能说明,你并不爱她。”

众人沉默,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在朝何也没有让他们接话的意思,喝口茶润了嗓子后,又自顾自地接着道:“我在修炼上一直是顺风顺水的,唯独那时候遇到了瓶颈,久久不得顿悟。我想了很久,觉得自己这半生中,唯有今昔曾在我心上添过一个不大不小的堵,而且我打从心里不太认同那些人所说的,洒脱是因为没有爱过的言论。”

于是在绕了一大圈后,朝何又一次回到了远安镇。

他并不打算直接与今昔见面,因为他还弄不大清楚自己的心思,所以他化作了一只小麻雀,日日穿梭在远安镇的大街小巷之中,搜寻着这些年,今昔在镇上的境况。

结果不出他所料,在失去了他为她暗地里的周旋后,今昔“报喜不报忧”的古板原则为她招惹来一大堆不必要的仇怨和不满,若不是远安镇实在是小到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可以与她相提并论的巫祝,只怕她早被那些小肚鸡肠的妇人婆子赶出祠堂了。

“不要小看那些日常的琐事,当生活寡淡地毫无半点涟漪后,那些原先根本算不上事儿的事儿,便有可能在一天天的累积下,最终质变成滔天的恨意。”朝何意味深长地瞥了岱东月腰间的乾坤袋一眼,那一瞬间,岱东月甚至觉得这话好像能透过袋口传到睡死的今昔耳中似的。

“不过,今昔也不是傻瓜,人们的敌意,她自然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朝何无意识地摩挲了一下手中的茶盏,喃喃道,“只是我没想到,她反击的方式,会那么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