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概述
在中国小说史上,自鲁迅先生把《儒林外史》列为讽刺小说之后,虽然人们一直沿用此说,但是对这个名称的理解时有异议:或认为是指《儒林外史》的题材内容而言,因为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大多是按题材分类命名的;或认为是指《儒林外史》的艺术表现而言,因此指出鲁迅此说的概括与全书体例不一致。对此,我们可以通过对鲁迅的一些论述的分析,来排除异议,明确概念。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清之讽刺小说》中说:“迨吴敬梓《儒林外史》出,乃秉持公心,指掮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戚而能谐,婉而多讽:于是说部中乃始有足称讽刺之书。”很明显,鲁迅所说的讽刺包括题材内容与艺术表现两个方面,即以婉曲的讽刺形式,描写被否定的讽刺形象,批判不合理的社会现实。这里的讽刺对象,有“官师,儒者,名士,山人,间亦有市井细民”;这里的“指搪时弊”,除了“机锋所向,尤在士林”,还有攻难制艺,“刻画伪妄”,“掊击习俗”等。可见,同是描写现实、反映世态的作品,讽刺小说却不同于人情小说,如果说人情小说主要是以写实的笔法,通过对婚姻家庭与社会世态的描写去反映现实的话,那么,讽刺小说则是以讽刺的形式,包括写实、夸张、象征、怪诞等手法,通过对社会世态与被否定形象的描写去揭露时弊、批判社会。这是我们从鲁迅对作品的具体论述中引申出的结论。
另外,从鲁迅先生的美学理论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他并没有把讽刺仅仅作为一种艺术手法。他说:“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讽刺又不过是喜剧的变简的一支流。”讽刺是喜剧的支流,喜剧的本质是:人类愉快地与自己的过去诀别。然而,在尚未达到这样的历史阶段的时候,这种喜剧本质往往以一种扭曲的形态表现出来,即讽刺主体对被讽刺的客体表现为一种义愤,义愤的情感达到极致时采用了一种逆向表现形式,这便是讽刺。可见,讽刺是一种艺术手法,同时也是社会历史中客观的喜剧性矛盾冲突的一种特殊形态。我国封建社会时期,虽然在“温柔敦厚”的文学传统的影响下,讽刺艺术发展的步伐是缓慢的,闪现的光芒是微弱的,但还是以各种形式活跃在文坛上。可以说,只要社会存在着具有讽刺意味的现实,那么,讽刺就不会衰亡。
在先秦文学中,《诗经》中的怨刺诗,诸子著作中的寓言散文,就是善于捕捉和突出时代的社会症结,以暴露一切丑恶腐朽的现象为其主要特征的。其中有对统治阶级的讽刺,如《诗经’伐檀》、《诗经‘硕鼠》、《孟子‘攘鸡》、《列子‘献鸡》等;有对新兴士阶层的讽刺,如《庄子‘儒以诗礼发冢》、《韩非子’举烛》等;还有很多对一般人情世态的讽剌,如《庄子’效颦》、《孟子—揠苗助长》、《韩非子郑人买履》等。文章机智、锋利、诙谐、幽默,引人人胜,发人深省。
到了汉魏,在散文方面,如贾谊的《新书》、刘向的《说苑》、《新序》,王充的《论衡》等著作中,就有不少精彩的讽刺之作,即使以记述历史为主的作品,如《史记》、《汉书》中的《滑稽列传》、《枚皋传》等,也可以说就是绝妙的讽刺文学作品;在“文学的自觉时代”的魏晋南北朝,更有一大批尖锐泼辣、诙谐警辟、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讽刺散文,如孔融的《与曹操论禁酒书》、阮籍的《大人先生传》、孔稚珪的《北山移文》等。另外,在早期的小说方面,魏‘邯郸淳的《笑林》、隋‘侯白的《启颜录》中有不少讽刺小品,干宝的《搜神记》与刘义庆的《世说新语》,也有很多较有特色的讽剌片段,如《搜神记》中的《秦巨伯》、《倪彦思》、《宋大贤》等篇。
唐代,是中国古代讽刺艺术成熟的时期。在中唐,韩愈、柳宗元以清醒的头脑、批判的精神,创作了许多不朽的讽刺作品;到了晚唐,可以说是中国古代讽刺文学创作的自觉时代,是产生卓越的讽刺艺术家的时代。据《唐才子传》记:罗隐“诗文以讽刺为主,虽荒祠木偶,莫能免者”。鲁迅也曾评说:“唐末诗风衰落,而小品放了光辉。但罗隐的《谗书》,几乎全部是抗争与愤激之谈,皮日休和陆龟蒙,自以为隐士,别人也称之为隐士,而看他们在《皮子文薮》和《笠泽丛书》中的小品文,并没有忘怀天下,正是一塌糊涂的泥塘里的光辉和锋芒”(1)。至于宋代,讽刺也多在散文中表现;而到元代,讽刺艺术则在散曲及戏剧文学中得到了新的开拓和发展。
明清,是我国讽刺文学发展到最高水平的时代。元明之际,邓牧的《伯牙琴》中的一些篇章,宋濂的《燕书》、刘基的《郁离子》中的讽刺散文,都是有感而作,嘲讽中暗寓着人生哲理,斥责里蕴含着热泪。此后,又有方孝孺的《越巫》、《吴士》,马中锡的《中山狼传》、以及归有光等一大批作品,使古代讽刺散文蔚为大观。在小说,《西游记》、《西游补》乃至《金瓶梅》等长篇小说,其中不乏对世态人情的讥讽;短篇小说如《聊斋志异》,更有不少嘲讽科举、指掮时弊的篇什。在戏剧,像《桃花扇》等名著也有极浓的讽刺色彩。从先秦机智诙谐、怨而不怒的讽刺,到汉魏的辛辣精辟、嬉笑怒骂,再到唐代的锋芒毕露,直至明清那深情忧愤的笔调,都为讽刺小说的产生提供了丰富、宝贵的经验。
然而,只有艺术经验,也不一定能产生真正的讽刺小说。既然讽刺不仅仅是一种艺术手法,同时也是社会历史中客观的喜剧矛盾冲突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我们还“要到社会底物质生活条件中,要到社会存在中去探求”(1)讽刺小说产生的根本原因。早在明中叶,资本主义萌芽给死气沉沉的社会生活带来了生气与希望。可是,在明清易代之际却遭到清王朝的阻扼。这种阻扼的结果,一方面使本已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的封建制度又顽固地回光返照,使社会倒退入最腐朽、最反动的年代;另一方面,使资本主义的发展先天失调,它那生气勃勃、带合理性的进步的一面暂时隐退了,而其唯利是图、唯钱是亲的罪恶的一面就相对凸现出来,散发着污染社会风俗的铜臭味。这些政治、经济的变化,首先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引起巨大的反响,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颜元等一大批进步思想家,他们对腐朽的封建社会进行了相当深刻的批判,由此而汇聚成一股壮阀的民主启蒙思潮。这股思潮又影响着当时具有民主思想的进步作家和一些出身士大夫阶层的、愤世嫉俗的文人。于是,他们厌恶、不安,他们诅咒、批判;于是,义愤之情达到极致时的一种逆向表现形式一一讽刺,便在小说艺术成熟的明清时代找到了表现的广阔天地;于是,在源远流长的讽刺艺术传统的哺育下,在明清,尤其是清代那具有讽刺意味的现实土壤中,讽刺小说便应运而生。
至于讽刺小说的作品,经常提到的似乎只有鲁迅先生认为“足称讽刺之书”的《儒林外史》。但是,鲁迅又曾经说过:“一个作者,用了精炼的,或者间有些夸张的笔墨一一但自然地也必须是艺术地一写出或一群人的或一面的真实来,这被写的一群人,就称这作品为‘讽刺’。”根据这段论述,我们认为除《儒林外史》之外,还有几部稍次于《儒林外史》的中篇小说,也可以归人讽刺小说之列。它们是:清初刘璋撰的《第九才子书斩鬼传》四卷十回,清云中道人编的《唐钟馗平鬼传》八卷十六回,清张南庄撰的《何典》十回,清乾嘉时落魄道人撰的《常言道》十六回。另外,李汝珍的《镜花缘》中也用了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独特笔法,讽刺了现实社会的一些丑恶现象,因此,也把它列人讽刺小说。
鲁迅说:“讽刺的生命是真实”,这里的“真实”,是指艺术真实。因此,讽刺小说的创作在强调写实的同时,并不排斥运用夸张、变形、象征以至怪诞的手法。恰如其分地运用这些艺术手法,同样可以增加作品的艺术魅力,有时还可以起到强化艺术真实的作用。根据几部讽剌小说不同的创作特色,我们把它分为三类:
第一,魔幻化的讽刺小说,包括《斩鬼传》、《平鬼传》、《何典》等。我们在《神魔小说‘西游记续书》中认为,西游续书的艺术风格从原书的浪漫逐渐走向现实,开了讽刺小说借魔幻形式批判现实的创作新径,这类讽刺小说的创作精神是承此而来的;而具体的艺术手法,则多承前代讽刺文学对虚构的、寓言式的人与事进行讽刺的特色。于是,本来可以直接认识的人和事,作者却像魔术师那样变幻或改变了它们的本来面目,用怪诞的手法描绘现实中不存在的鬼怪神妖,生活真实在作者虚幻的想像中消失了。但是,由于作者是基于艺术真实的原则来创作的,所以他们虚构的被讽刺的对象恰好是社会丑的典型概括。“谈鬼物正似人间”,犹如拉丁美洲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说滑稽时有深意,在诙谐的描写中表现了严肃的主题,使作品不致成为浅薄的笑剧、无理的谩骂。
第二,写实性的讽刺小说,即《儒林外史》。吴敬梓继承和发扬了我国文学中的现实主义创作精神,远承《史记》、《汉书》的春秋笔法,近把《金瓶梅》开拓的现实主义暴露倾向,上升到对于社会黑暗的自觉、严肃的反思与批判,使我国的现实主义文学迈进了新的阶段。而这现实主义精神决定了《儒林外史》自始至终是以写实为主的创作特色。《儒林外史》的“闲斋老人评”指出:“古人所谓画鬼怪易,画人物难,世间惟最平实而为万目所共见者为最难得其神似也。”吴敬梓在进行讽刺时,并不标新立异,而是在“最平实而为万目所共见者”中选取典型事例予以真实的描绘:喜剧性的冲突是写实的一写出喜剧冲突的出现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历史的必然;幽默感的描写是写实的一不是“故意把不伦不类的东西很离奇地结合在一起”气而是将荒谬可笑的事物按照它本来的面貌加以描写;讽刺对象也是写实的他很少把被讽刺对象的个性的某一特征加以夸张,使之极端化,而是使“每个人都是一个整体,本身就是一个世界,每个人都是一个完满的有生气的人,而不是某种孤立的性格特征的寓言式的抽象品”。
第三,讽喻式的讽刺小说,即《镜花缘》。这部作品既有《斩鬼传》等小说虚构的特征,即把现实幻化为一些具有抽象意义和讽剌意味的国家,然后对这些国人进行夸张的、漫画化的描写,从而幽默地嘲讽了种种丑陋世态,表现出一种怨而不怒的讽喻意味;同时,又有一些《儒林外史》中“直书其事,不加断语”的写实笔法,因此,便冲淡了因写实而透露出来的悲剧色彩。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更接近于喜剧的本质特。
(第二节)魔幻化的讽刺小说
魔幻化的讽刺小说,是在神魔小说的影响下,以魔幻的形式讽刺现实的一种小说类型。在封建末世,面对着该否定、该粉碎的旧事物,一些愤世嫉俗而又“无才可去补苍天”的作者,便借助魔幻的形象、怪诞的故事,把笔锋指向这样的世界:人鬼颠倒,曲直不分,一切都是荒谬绝伦的,一切都是可笑的,从而表现出对现存社会秩序及其传统陋习的反叛。应该说,这是一种不与世沉浮、不屈服现实的可贵精神。这类作品较有代表性的是刘璋的《斩鬼传》、张南庄的《何典》、落魄道人的《常言道》。它们的外在形式有三个基本特征:一,都是中篇小说;二,都用俗语写成;三,多是借鬼写人。
《斩鬼传》,又名《第九才子书斩鬼传》,四卷十回,写定于康熙四十年仲复,大约刊行于康熙五十六年左右,现存有莞尔堂刊袖珍本、同义堂刊本及两种旧抄本。作者署名烟霞散人或樵云山人,清人徐昆在《柳崖外编》中说,作者是山西太原人刘璋。刘璋,字于堂,康熙三十五年(今)春中举人,直到雍正元年(1723)才任县令。《深泽县志》的名宦传载:“刘璋,阳曲人,年及耄,姑受泽令。谙于世情,于事之累民者恶除之……任四载,民爱之如父母。旋以前令亏米谷累,解组。”可见,刘璋是一个宦途失意且又有一定正义感的人。他还写过几本才子佳人小说。
《斩鬼传》是借钟馗斩鬼的故事重新创作的讽刺小说。钟馗捉鬼的故事,在我国民间赫赫有名。唐中宗时的韵书曾有一条“钟馗,神也”的注释,可见,钟馗在唐初就被奉为神灵。后来,由于一些文人有作游戏文章之习,遂有虚构的钟馗故事出现,像《唐逸史》、《补笔谈》中都记载着落第举子钟馗梦中为唐玄宗捉鬼的故事,此后便在民间广为流传;《斩鬼传》之前佚名撰的明刊《钟馗全传》四卷,基本上是按照这个故事传说演化而成。作者循着传说原来的路向,把钟馗当作一个历史上的传奇人物来写,写他神奇的出生,非凡的抱负,着重表现了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作品的讽刺意味很淡薄。
刘璋的《斩鬼传》,则是借题发挥。书叙唐德宗时,终南山秀才钟馗到京应试,成绩卓异,主考官韩愈和副主考官陆贽叹为真才,把他取在一甲一名。金殿陛见时,德宗嫌他貌丑意欲不取,奸臣卢杞乘机进谗附和,钟馗舞笏便打。德宗喝令拿下,钟馗夺剑自刎。经陆贽奏说,德宗后悔莫及,贬了卢杞,追封钟馗为驱魔大神,着他遍行天下,以斩妖邪。钟馗的魂魄先到阴间报到,阎君说:阴司“并无一个游魂作害人间。尊神要斩妖邪,倒是阳间甚多”。于是,判官出示人间鬼册三十六个名单,阎君派了含冤、负屈两个文武将军辅佐他,又拨三百阴兵助威,并把春秋时吴国奸臣伯嚭所变的白泽兽供他坐骑,返回阳世,按照鬼簿名单,跋山涉水,逐个驱除,最后被玉帝封为“翊圣除邪雷霆驱魔帝君”。德宗见了奏报,忙命柳公权题匾,派礼部尚书前往钟馗庙挂匾,在隆重的礼炮声中,众人看到的是五个瓦盆大的金字:“那有这样事!”全书至此结束。
《何典》,又名《十一才子书鬼话连篇录》,十回。作者张南庄,据光绪刊本“海上餐霞客”跋,张南庄为乾、嘉时上海十位“高才不遇者”之冠首,“岁人千金,尽以购善本,藏书甲于时,著作等身;而身后不名一钱……”所著编年诗稿十余部,皆毁于咸丰初之兵火,独此书幸存,初印于光绪四年(巧)。书叙阴山下鬼谷中三家村有一财主名活鬼,因中年得子,演戏谢神,结果戏场中闹出了一场人命,受到土地饿杀鬼的敲诈勒索,弄得家破人亡。其子活死人少小无依,为舅母逐出行乞。幸遇仙人赐以辟谷丸、大力子和益智仁,并得仙人指点到鬼谷先生处学艺,后与师兄弟一起平定青胖大头鬼和黑膝大头鬼的叛乱,被阎罗王封为蓬头大将,并奉旨与臭花娘成亲,安居乐业。
《常言道》,又名《子母钱》,四卷十六回,定稿于嘉庆九年,现存嘉庆甲戌十九年刊本及光绪乙亥新镌的袖珍本。作者题名“落魄道人”,而关于落魄道人的真名真事,目前一无所知。不过从作者的道号及作品的描写可以想见,这也是一个独具慧眼、满怀愤激的失意文人。书叙青年士人时伯济出外游历,带着子钱寻找母钱,不幸失足落海,飘至小人国,在没逃城中受到贪财悭吝、廉耻丧尽的财主钱士命的侮辱,后逃至道德高尚、古风犹存的大人国;钱士命仗势欺人,在向大人国索取时伯济时讨战骂娘,被大人踩死,落得身亡财空。而时伯济则时来运转,为大人送归本土,渡海得钱,合家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