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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只有一个肉身生命,更有一个超越于肉身的内在生命,它被恰当地称做灵魂。外在生命来自自然,内在生命应该有更高的来源,不妨称之为神。二者的辩证关系是,只有外在生命状态单纯之时,内在生命才会向你开启,你活得越简单,你离神就越近。
在一定意义上,人生觉悟就在于透过社会堆积物去发现你的自然的生命,又透过肉身生命去发现你的内在的生命,灵魂一旦敞亮,你的全部人生就有了明灯和方向。
2
灵魂的渴求是最原初的信仰现象,一切宗教观念包括上帝观念都是由之派生的,是这个原初现象的词不达意的自我表达。
3
一切信仰的核心是对于内在生活的无比看重,把它看得比外在生活重要得多。这是一个可靠的标准,既把有信仰者和无信仰者区分了开来,又把具有不同信仰的真信仰者联结在了一起。
4
上帝或某种宇宙精神本质的存在,这在认识论上永远只是一个假设,而不是真理。仅仅因为这个假设对于人类的精神生活发生着真实的作用,我们才在价值论的意义上把它看做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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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说,我认为的信仰,就是相信人是有灵魂的,灵魂生活比肉体生活、世俗生活更重要,并且把这个信念贯彻在生活中,注重灵魂的修炼,坚守做人的道德。一个人不论是否信宗教,不论信哪种宗教,只要符合上述要求,就都是有信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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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尔斯泰说:"少数人需要一个上帝,因为他们除了上帝什么都有了,多数人也需要一个上帝,因为他们除了上帝什么都没有。"少数人和多数人,指富人和穷人。此话的意思是:上帝对于富人是最后的奢侈品,对于穷人是唯一的安慰。这是对世俗信仰的讽刺。
有真信仰者既不属于少数人,也不属于多数人,是超越于富人和穷人的区分的。对于他们来说,如果没有上帝,有什么都是空的,如果有上帝,什么都没有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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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体只是一个躯壳,是生命的载体,它的确是脆弱的,很容易破损。但是,寄寓在这个躯壳之中,又超越于这个躯壳,我们更有一个不易破损的内在生命,这个内在生命的通俗名称叫做精神或者灵魂。就本性来说,灵魂是一个单纯的整体,而不像肉体那样由许多局部的器官组成。外部的机械力量能够让人的肢体断裂,但不能切割下哪怕一小块人的灵魂。自然界的病菌能够损坏人的器官,但没有任何路径可以侵蚀人的灵魂。
总之,一切能够致残肉体的因素,都不能致残我们的内在生命。正因为如此,一个人无论躯体怎样残缺,仍可使自己的内在生命保持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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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是通往这个世界的门户,同时也是一种遮蔽,会使人看不见那个更高的世界。貌似健全的躯体往往充满虚假的自信,踌躇满志地要在外部世界里闯荡,寻求欲望和野心的最大满足。
相反,身体的残疾虽然是限制,同时也是一种敞开。看不见有形的事物了,却可能因此看见了无形的事物。不能在人的国度里行走了,却可能因此行走在神的国度里。残疾提供了一个机会,使人比较容易觉悟到外在生命的不可靠,从而更加关注内在生命,致力于灵魂的锻炼和精神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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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只在一个不太重要的领域里掷骰子,在现象世界播弄芸芸众生的命运。在本体世界,上帝是公平的,人人都被赋予了一个不可分割的灵魂,一个永远不会残缺的内在生命。同样,在现象世界,我们的肉体受千百种外部因素的支配,我们自己做不了主人。可是,在本体世界,我们是自己内在生命的主人,不管外在遭遇如何,都能够以尊严的方式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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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把人生看做通往更高生活的准备,这个观念既可能贬低人生,使之丧失自身的价值,也可能提升人生,使之获得超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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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自己对自己说话。谁在说?谁在听?有时候是灵魂在说,上帝在听。有时候是上帝在说,灵魂在听。自己对自己说话--这是灵魂与上帝之间的交谈,舍弃此种交谈,就既没有灵魂,也没有上帝。
如果生活只是对他人说话和听他人说话,神圣性就荡然无存。
所以,我怀疑现代哲学中的一切时髦的对话理论,更不必说现代媒体上的一切时髦的对话表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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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国两千多年传统文化的实用品格,加上几十年的唯物论宣传和教育,人们对于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往往不肯相信,甚至毫不关心。我们的问题正在于太"唯物"了,只承认物质现实,不相信精神价值,于是把信仰视为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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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眼见为实。"在物质事实的领域内,这个标准基本上是成立的,但在精神价值的领域内就完全不适用了。理想,信仰,真理,爱,善,这些精神价值永远不会以一种看得见的形态存在,它们实现的场所只能是人的内心世界。毫无疑问,人的内心有没有信仰,这个差异必定会在外在行为中表现出来。可是,差异的根源却是在内心,正是在这无形之域,有的人生活在光明之中,有的人生活在黑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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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性的目标只是一个方向,它的实现方式不是在未来某一天变成可见的现实,而是作为方向体现在每一个当下的行为中。也就是说,它永远不会完全实现,又时刻可以正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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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神寻求的道路上,凡找到的一切,只要是自然的、真实的,就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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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即做人。人生在世,无论做什么事,都注重做事的精神意义,通过做事来提升自己的精神世界,始终走在自己的精神旅程上,只要这样,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有意义的,而所做之事的成败则变得不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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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对精神价值的追求。理想主义:把精神价值置于实用价值之上,作为人生或社会的主要目标、最高目标。
向理想索取实用价值,这是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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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一是理想高于现实,为现实指引方向。是坐标,起指引、衡量、校正的作用,这即是它的实现。并非完全成为现实才是实现。
二是理想要适合于现实,要切合实际,是指:具体的人生蓝图、社会蓝图不应是空想(乌托邦);在现实生活中贯彻理想的步骤、方法、策略要切合实际,容许必要的妥协。这个意义上的理想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但修正不涉及基本精神价值,不能把理想修正得不再是精神价值,不再是理想。比如说,为了世俗利益放弃做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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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主义永远不会远去,它在每一个珍视精神价值的人的心中,这是它在任何时代存在的唯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