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细说万事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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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政治军事篇(2)

当时,欧洲产生了许多决斗的规则:当两人发生纠纷时,如果有一方向对方脸上摔帽子、扔手套,或做出其他侮辱的行为,即被视为发出决斗的邀请。一个人一经宣布要决斗,就不能反悔。如果有一方愿意言和,必须双方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协议不成仍须决斗。

决斗双方各有自己的证人,由证人约定决斗的时间、地点。决斗使用的武器依决斗者身份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古时用剑,后改用枪。决斗时双方应离开一定距离,谁开第一枪由抽签决定。

有些没有能力进行决斗的人,如妇女、残废人等,还可以找人代为决斗。

以后法律虽然有了一些改变,决斗不再是一种解决纠纷的裁断方法,但是作为一种习惯,一直难以摒弃。直到20世纪初,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法律的普及,决斗被各国明令禁止并逐渐消亡。

不记名投票的由来

在各种选举中,“不记名投票”是一种非常常用的选举方式,既可以发扬民主又可以保住个人隐私,受到国内外选民的一致认可和赞同。

“不记名投票”是外来词,出自意大利语ballot,是“球”的意思。早在公元5世纪时的古希腊,就曾采用以球代替选票的方法进行投票。选民投票时,只需将手中的小球投入一个特制的箱内即可。这种方法事先约定,球分两色:白色表示同意,黑色表示反对。

用球作为选票当然是不用记名的。1884年后,美国也开始使用这种投票法,但却不拘泥于小球,也有用蚕豆或玉米粒代替的。

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纸张文字的应用,不记名投票的方法走向世界,并演化为在选票上写上被选举人的名字而不署选举人自己名字这种形式。由于不记名投票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选举人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世界上许多政治、经济、文化事务的选举活动一般均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弹劾的由来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常出现总统被议会弹劾的事件。其实弹劾在我国古已有之,算不得什么新鲜事。

弹劾是对政府官吏的违法失职采取揭发和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我国在秦朝时开始设立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要负责监察、执法工作。如有官吏失职,御史大夫可向皇帝提出检举,请求予以惩罚。这就是弹劾的最初形式。以后各朝各代均设有御史或监察御史等官职,专司弹劾之职。

西欧诸国设立负责“弹劾”这一职务的历史要比中国晚得多。1640年11月11日,英国国会下院约300名议员,议员约翰·皮姆的带领下,来到上院,以下院和英国公众的名义,控告弹劾国王宠臣斯特拉夫伯爵犯下不可饶恕的叛国罪,并促成其死刑。这一弹劾事件,开创了议会弹劾国家官员的先例。1689年以后,下院逐渐以法律形式确立了监督政府、弹劾管理官吏的职能。

后来,弹劾为西欧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按英国法律规定,弹劾案一经确立,即由下议院移送到上议院或法院进行审理。弹劾成立时,对受弹劾者罢免、取消其担任公职的职责,同时处以刑罚。也有的国家规定,弹劾案由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等专门机构负责审理。在我国设立监察部以后,随着行政立法的逐渐完备,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也将采取包括弹劾在内的法律程序解决。

口令的由来

口令是军人在双方身分不明或天气昏暗不清的情况下辨清敌我的一种口头暗号,一般是以单词或数字表示。

口令源于古老的中国。在2000多年以前,中国就开始使用口令。公元前525年,吴国军队与楚国军队交战,吴军乘坐的船被楚军截获了。在一个漆黑的夜里,吴军派3个士兵装扮成楚兵,混入楚军当中,以“余皇”为暗号,夺回船只。从此,口令就开始在军队中使用,一直沿袭至今。

“正”字计票法的由来

在小型投票选举中,总有人唱票作统计,写票人会用“正”字来计票数。这种做法源于上海旧戏院统计观众人数的方法。

当时戏院没有戏票,是由一些“案目”(相当于现在的服务人员)站在戏院门口招揽观众,领他们入座。每领来5人,司事就在木牌上写一个“正”字,并注明某案目的名字。这样计数十分简便,算账也很清楚。后来有了戏票,这种办法自然废除了。

在工作中,一些小型投票计数依然借用了这种方法。纵观唱票的历史,“正”字计票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简便统计方式。

元首的由来

元首一词来源于拉丁文,这和南欧历史大国兴衰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古代,元首是首席元老和国家第一公民的意思,近代以来,一般指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它表示着不同的含义,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

罗马共和国时代,元首指的是元老院的第一名元老,即首席元老。元首享有极高的威望,但不担任行政长官。只是当执政官征询意见时,元首有权第一个发言。元首一般都由监察官根据财产、声望等,从元老院的成员中挑选出来。

公元前29年,古罗马的三位实力派人物之一屋大维,凭借自己雄厚的军事力量,重新统一了古罗马。公元前28年,屋大维当选为执政官。他以执政官的身份对元老院进行了“清洗”。清洗后的元老院增加了大批拥护屋大维的新贵,从此元老院成为屋大维的权力工具。

屋大维在表面上宣布恢复共和制。可实际上呢,罗马共和国的一切重要官职都落到了他的身上。他是终身执政官、终身保民官、大祭司长及首席法官。接着,元老院又授予他“奥古斯都”(意思是“神圣的”和“至尊”)及“元首”的称号。从此,元首与执政官合二为一。公元前27年,就是罗马帝国的开始。

贵族爵位名称的由来

贵族有五等爵位,即人们常说的“公、侯、伯、子、男”。在现在的英国,由于政治制度是君主立宪,时至今日,仍有这些称谓。那么这些名称是怎样来的呢?

Duke(中文译为“公爵”)一词来源于拉丁文,原是罗马帝国后期人们对那些负责保卫帝国安全的高级军官的称呼。后来“蛮族”入侵罗马,把掌管大片领土的统治阶级上层人物称为公爵。不过,那时“公爵”这个词并不指爵位。过了一段时期,欧洲国家才逐渐把这个词当做高级贵族等级的名称来使用。

Marquis(侯爵)一词来源于古日耳曼语,最初是日耳曼人对镇守边疆的军政要员的称呼,以后用来专指低于公爵而高于伯爵的贵族称号。这个词在法国、意大利从17世纪起就逐渐不用了,而在西班牙几乎从来不用。

Earl(伯爵),来源于拉丁文,在罗马帝国晚期,帝国的臣民们用它来称呼皇帝的近臣。中世纪早期,在欧洲一些国家,国王手下的官员也称为伯爵。在法兰克,人们用“伯爵”一词,一度指某一城市的首领或某一地区的法官。以后这个词变成了比公爵略低的贵族的称号。但在佛兰法尔(今比利时等地)、巴塞罗那等地,伯爵和公爵相比,他们的地位不相上下。

英国人把伯爵叫earl,这个词源于古英语的eorl,原来的意思是武士。从11世纪初丹麦国王卡努特统治英格兰时期起,一个earl管好几个郡。1066年以后,earl的统治区域减少到只有一个郡那么大,便已经没有那么大的风光了。

Viscount(子爵)一词也来源于拉丁语。在法兰克加洛林王朝时期,人们将伯爵在某个地区的代理人称为子爵,或者称为副伯爵。后来这个词便成为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之一种,列于伯爵和男爵之间。

Baron(男爵)一词来源于古日耳曼语,原意指男人。自中世纪早期开始,人们便把租种国王土地的人称为男爵。在日耳曼人中,男爵一词在很长时期内实际上指的是自耕农。以后这个词才渐渐演变成为下层贵族的称号。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下层贵族,还被冠以准男爵、骑士等一些名称。但这些名称都是在五等爵位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的,并没有取代“公、侯、伯、子、男”这五等爵位。

首相的由来

首相,是外国的一种官职。这一官职的工作内容是主持内阁会议,大致相当于中国古代的宰相。但在18世纪以前,哪个国家都没有设立这一职位,内阁会议都由国王主持。

到英国乔治一世时期,由于他是德国人,不会讲英语,听不懂内阁大臣们议论政务,就不参加内阁会议,由大臣们在阁员中推选一人主持。乔治一世时期的治安大臣沃波尔起的作用颇似现在的首相。18世纪以后,在各国的内阁中便正式有了“首席大臣”或“首相”这一官职了。

总统的由来

总统是共和制国家(即共和国)的最高行政元首名称。总统制源于美国。

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被制定了出来。当时,刚获得独立的美利坚合众国13个州的代表55人,在费城独立厅召开了制宪会议,商讨宪法的订立。宪法规定:国家行政大权赋予总统,总统任期四年,由各州选举的总统候选人选出;总统是最高的行政首长,又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部长、外交使节、最高法院法官以及政府其他官员;总统还有权批准或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

1789年1月,根据宪法,美国举行历史上第一次大选,美国独立战争的杰出领导人华盛顿,当选为美利坚合众国第一任总统。他也是世界上第一位总统,从此之后,各国总统才一个一个产生。华盛顿战功卓著,本可以任终身总统,但他只当了两届总统就决心不再当了。因此以后美国总统只能连任两届,只有富兰克林·罗斯福例外,他担任了四任总统,并且是惟一的终身总统。

法老的由来

在古埃及时代,“法老”是对国家最高君主的称呼。“法老”一词带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而且带有宗教色彩。但是“法老”原义并不是指君主。“法老”一词最早出现于埃及的古王国时代(约公元前2181年),是希腊语的音译,当时的意思是“大房子”,严格说是指“宫殿”。

在古埃及第十八王朝,有一位法老,被称为图特摩斯三世。他还在幼年的时候,他的父亲图特摩斯二世不幸去世,他受群臣拥戴,与女王哈特河普苏特共同执政。后来不久,哈特河普苏特把持朝政,把图特摩斯视为眼中之钉、肉中之刺。图特摩斯被放逐到卡纳克神庙,和僧侣们生活在一起。

22年后女王去世,他又东山再起,重新执政。这位君主在位期间,多次率领部队进行远征,不断开疆拓土,使埃及成为一个空前的大帝国。他的幸运也是古埃及的幸运。后来的历史学家把他称为“历史上第二个伟大的征服者”和“古代埃及的拿破仑”。

在图特摩斯三世的统治时期,扩大了埃及的版图,加强了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从而奠定了古埃及奴隶制军事帝国的基础,因此他被尊称为法老。法老才正式成为君主的尊称,日后埃及的历代君主也都沿用了这一称号。

领事的由来

翻开一部中国近现代史,我们经常可以看见“领事纠纷”、“领事谈判”之类的词。其实,领事是由一国政府派驻外国某一城市和地区的外交官员,主要任务是保护本国和它的侨民在该领事区的法律权利和经济利益,并管理侨民事务等。领事这一官职源于意大利。

中世纪中叶,在意大利的沿海城市里,先后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了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商品交换更加方便,许多商人常常往来于中东、西班牙等地,其中一些人干脆定居在那里经商。这些人在外地做生意,他们之间常常会发生商务纠纷,彼此争得个面红耳赤。为了解决纠纷,他们互相充当仲裁或调停人。开始,这种角色并不固定,后来就选举一个或几个专门的人充当专门的仲裁人,称做“商人仲裁领事”。世界上最早的领事便是于此时登上历史舞台的。

十字军东征时,随着征服者的前进,大批意大利工商业者涌入中东,并建立起固定的商栈。为了管理本国的商务、保护本国商人的利益,各国认为有必要由国家出面仲裁商务纠纷。这样,商人本国政府与商人经商的国家订立协议,由国家任命专门官吏承担原来“商人仲裁领事”的使命。

12世纪末,意大利威尼斯共和国向耶路撒冷王国派驻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官方领事。此时的领事任务繁重,不仅负责商务、保护侨民特权和生命财产,而且还充当外交使节。

资本主义在西方兴起后,领事的地位日益重要。但17世纪后,由于国与国之间常驻大使的出现和兴起,外籍商人失去外交豁免权,领事的职权逐渐缩小到最早的领事权限。

大使的由来

大使,就国际关系上讲是一国派驻他国最高级的外交代表。

根据历史记载,最早的外交代表可追溯到4000多年前的古埃及。那时候,古埃及王国派遣专门人员出使亚洲国家。这批专门人员被称为信使。

古希腊时,一些使节应运而生了,他们被称为“普列斯维斯”。这个词来自希腊语,意为长老。使节出使前,国家专门机构会向他们颁发训令。训令写在两块打过蜡的合成木板上,称为外交。现代意义上的外交即起源于此。

14世纪,欧洲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各国为了经济利益加强各自的联系。为了适应当时各国外交的需要,威尼斯共和国最早将驻外使节变为常驻代表。

到了16世纪末,常任驻外大使兴盛于一时。遇有重大外交任务,国家还要派特命大使出使执行。这种特命大使不但与本国政府有着特殊的联系,担负着重要的外交任务,而且所受的礼仪待遇也要高于其他国家的大使。这样,许多国家的普通大使要求本国也将自己冠以“特命”两字。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当时欧洲国家纷纷将他们的普通大使升格为特命大使。于是,某国驻某国特命全权大使正式在外交领域得以通行。直到今天。大使在权限上要高于公使,成为驻外使节中地位最高者。

皇帝的由来

从秦始皇开始,我国君主才开始称为“皇帝”。在此之前,我国最高统治者先称“皇”,再称“帝”。后来称“王”。如三皇、五帝、周武王等。春秋战国时代,周天子的权威越来越衰微,一些国力强大的诸侯国的国君也自称为王,如楚成王、齐威王、秦昭襄王等。

秦王嬴政统一天下后,自认为建立了万古未有的功业,甚至连三皇五帝也不如他。如果不改变“王”的称号,“无以称成功,传后世”。于是让李斯等人议改称号。李斯和众博士商议后报告秦王说,上古有天皇、地皇、泰皇,泰皇最贵,可改“王”为“泰皇”。秦王想了半天,觉得自己“德高三皇,功高五帝”,决定兼采“皇”、“帝”的称号,称为“皇帝”。他自号始皇帝,规定自己的继任者称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以至千世万世。自此,“皇帝”的称号为历代君主所袭用。

太上皇的由来

“太上皇”这个名称在我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是皇帝对父亲的尊称。秦王嬴政统一中国自封为始皇帝后,为表示对先王的尊重,就追封自己的父亲秦庄襄王为“太上皇”。这是太上皇称呼的最早应用,但并未形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