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在一个初冬的早上,夏嘉宝打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此时的她,正置身于温哥华的一间小小公寓里。
该想到的都想到了,仁诚为她交足三年房租,为她入籍加国,还为她交足三年大学费用。
恍如隔世。
这一年,嘉宝29岁,但面孔依然清秀异常,混迹在一群学生中,仿佛是大学新生。
嘉宝争分夺秒埋头书本,完全与世隔绝。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课,一个人坐公车,一个人回家。
短短时间,小公寓内已经堆满杂物,报纸,书本,速食面,嘉宝无心收拾,一切似乎都是身外物。
她沉默得像一座坟一样,目光越来越清冷。
迷蒙恍然间,她会暗暗发问:这个城市为何永远都是黑夜?
仔细想过,才知其实是心境使然。
周围的人都对她好奇:一个美女,既不骄矜也不耍酷,怎么沉默成这样?
他们背后叫她:“没有微笑的蒙娜丽莎。”因为她从来不说话。
呵,命运多么奇妙。
曾经读大学的她也是这样。
那个时候的她,自卑,但有希望;现在的她,眼前黑漆漆一片。
嘉宝只要想起仁诚,心立刻会痛得裂开。
有一日,梦见仁诚被警车带走,她一个人在背后狂跑,大声喊:仁诚,仁诚……然后,自梦中惊醒,心跳得快要跃出来,黑暗中,她摸摸索索取水喝,竟然浑身力气尽失,整个人重重摔在地上。
她日日手机不离身,期待着仁诚能突然给他一个电话,可是,从来都没有。
她等啊等啊,直至死了心。
他是下定了决心,要她忘了他。
直到这个时候,嘉宝才发现,仁诚对于她的意义。
她爱他,视他为这个世界上的瑰宝。
重新开始,呵,如何重新开始?
她不能相信还会遇上这样待她的人。
失去宋仁诚,夏嘉宝已经失去精魂。
她会忘了他吗?
她想,就是忘了她自己姓谁名谁,她也忘不了他。
所以,夏嘉宝盲目地投入学习,并没有未来的打算,也没有近期的计划,也谈不上对知识的热爱,她只是眼前黑漆漆一片,知道这是目前她唯一能做的事情。
这里终于不再是乔云生的天。
夏嘉宝重获自由,但却永永远远地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
孰好孰坏,其实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从来没有选择。
谁能想到,多年后,她置身异国,重归校园?
寒期来临,嘉宝整日整夜待在屋子里,屋子里暖气不足,她裹着被子靠在床上,看牢书本,全神贯注,每每再抬头时,天色已经黑掉。
一天天就这样过去,时间无声无息,仿佛回到太初。
她吃得很少,一是不习惯该地饮食,二是总是食不下咽,整个人瘦成薄片人。
她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是,她坚持给宋仁诚写信,虽然,从来没有收到过回信。
一天,下午时候,突然响起敲门声。
嘉宝起身,狐疑。
她一直以为她即使死在此地,也未必有人会知道。
门孔里看见肥胖的房东太太,打开门,对方送上一盒子生姜饼干。
她说:圣诞节快乐,中国小姐。
嘉宝恍然惊醒,原来已经是圣诞,她慌忙道谢。
听见好心的房东太太说:“夏小姐,你那么悲伤,做人要开心。”
呵,几十天未听人话,第一句竟是这样贴心入肺,嘉宝竟感动至怔怔发呆。
房东太太告辞,嘉宝默默吃饼干,不知不觉中,竟然吃下整盒子,身上顿时觉得暖和起来,一颗心也开始跃动。
嘉宝决定出去走走。
她本以为街上张灯结彩,人群熙攘,狂欢声四起,毕竟是该国最大的节日,但出乎意料的是,行人寥寥无几,且到处除了雪还是雪,商店大部分都已关门,风在大街小巷乱窜。
嘉宝觉得诧异。
看到行人,捕捉到生命的迹象,竟然顾不得就问:“不是圣诞节吗?为什么人这么少?”
对方回答:“都去大城市过节日了,或者,在家里聚会呢。”
嘉宝恍然大悟。
她在街上无目的乱走,12点钟时,听到教堂的钟声响起,响彻整个小镇。
一刹那间,无来由地,她一生的悲欢离合纷纷繁繁,笑泪在瞬间齐齐涌上心头,她几乎要放声大哭。
在那一刻,她疯狂地思念他。
宋仁诚,宋仁诚,宋仁诚……
也仿佛是在这一刻,她才完全体会了“爱”这一个字所包含的酸甜苦辣,她才彻底地懂得了这一个字。
甚至有那么一秒,她想抛开一切的得失,想要感谢上帝,让她有了这样的彻悟。
可是,只要想到,她或许永永远远地失去了他,她就心如绞痛,万刃剜心。
嘉宝扬起头来,她的眼泪全数倒流回去。
她对着漆黑的夜空,内心情不自禁地发出呼喊:重新开始,重新开始……
否则,继续这样下去,该如何是好?
但终于终于,有了转机。
下一个学期开始,一天,她在图书馆查资料做功课,到咖啡机旁端一碗咖啡回座位,一路心里琢磨:古典裁剪加上现代设计,是不是有更好效果?
这个神奇的试验时刻突然到来。
仿佛在那一瞬间,她近一年的所学突然融会贯通起来,嘉宝真正开始体味服装设计的魅力所在,真正开始欣赏这门艺术。
呵,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
她竟然懂了。
想着想着,脸色发红,整个人兴奋起来。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出乎意料。
她撞到了一个人的身上,咖啡洒了对方一身。
嘉宝慌忙赔罪,急急说:“我帮您清洗,或者我出清洗费。”
对方却突然笑起来。
嘉宝抬头看。
咦,似乎面熟。
嘉宝皱眉头思索,啊,想不起来。
她听见对方说:“啊哈,上次你吐了我一身,这次,你又洒了我一身咖啡。”
她还是一脸茫然。
对方继续提点她:“那一次,你跟着男朋友,你整个酒吧叫他的名字,仁诚仁诚……”
电光火石间,她记起来了。
那一次,和仁诚在酒吧喝酒,酒醉后满场子找仁诚,撞倒在一个人身上,只记得那人非常宽容,脱掉身上的外套,一句责怪的话也没有。
令嘉宝吃惊的是,他竟然会记得她,她呆立,说出三个字来:“这么巧。”
对方开玩笑,回应她:“就这么巧。”
嘉宝镇定一下,马上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
对方说:“请我喝咖啡赔罪吧。”
嘉宝自知理亏,当然应下来。
人生何处不相逢。
他叫斯蒂芬,是该大学服装设计系的外聘老师。
他本人学历虽然并不高,但在服装设计界成绩卓然,名气已经如日中天,因此也受到学院派尊敬,被聘入大学教学。
那一次的中国之行,是为筹备一次大的服装秀找材料。
不期然,在酒吧撞见她,当时惊为天人。
更重要的是,她当时穿乳白色棉布上衣,蓝色长裙,给了他灵感。
那一次秀场的衣服,他选择了蓝白配,出奇制胜,赢得满场掌声。
后来,报社采访他,他还提到了她,他称她为“缪斯”。
后来再想起,他甚至以为那是恍惚中的一种幻觉,并不存在真实的她。
那次的记忆那么深刻鲜明,以至于即使中间隔着三年的时间,他也一下子认出了她。
还有另一种可能,他们真有缘。
他教授四年级学生,而她又孤陋寡闻,所以,她竟然不知道他。
听到嘉宝说自己在服装设计系读书,斯蒂芬显得异常高兴。
他递上一张名片,对嘉宝说:“欢迎你来我的工作室玩。”
嘉宝默默接过名片放进口袋,她要等很久以后才能知道这个邀请的价值。
他又问:“在此地可有亲戚?”
嘉宝摇摇头。
“生活还习惯?”
“还算过得去。”嘉宝简单答。
“学业进行得如何?”
“我很喜欢这个科目。”嘉宝不能解释清楚,她对这份学业的爱好始于几十分钟前。“你看这个设计,真是特别。”嘉宝摊摊手上的稿子。
斯蒂芬探过头来看看,诧异说:“嘉宝,你能看出这个图样的好来?”
嘉宝点头,然后指出其中的优秀之处。
斯蒂芬是艺术家,情绪外露,当下高兴地竖大拇指,说:“嘉宝,你已经入门。”
嘉宝想,我苦读了那么久,原来才刚刚入门,于是大胆说:“仅仅如此?”
斯蒂芬笑说:“野心好大,能够入门已经非常难得,大部分学生即使已经毕业也远远谈不上入门。”
嘉宝听了这几句话,心怀突然大开。
除了仁诚,她得到的鼓励并不多。
斯蒂芬又说:“很有可能,这是你的天赋所在。”
外国教育果然人性化,所有老师都重在发现你的天赋,帮助你将之发扬光大,而不像在国内,所有老师都紧盯着你的成绩单,嘉宝当下想。
也是自那一天起,她的整个人有了一丝活力。
不管怎样,她终于有了一个朋友。
那天,她在给仁诚的信里这样描述:太神奇了,竟然会有这样的事情。这个人,身形高大,穿蓝牛仔裤,格子衬衫,但脸上却总有一丝孩子气,让人几乎看不出年龄,应该是个真正的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