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易经的智慧:易经大全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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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周易》卷之二 (2)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恒固能亨,且无咎矣。然必利于正,乃为久于其道,不正则久非其道矣。天地之道,所以长久,亦以正而已矣。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久于其道,终也;利有攸往,始也;动静相生,循环之理,然必以静为主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恒彖]此卦巽下震上,体、德、象、爻,皆见感应之常。常则可久,故为恒。占得此卦而能有恒焉,则畜极者,其施必宏;守固者,其推必顺,自见于用而无阻,故亨。且德无二三之杂,心无屡失之危,自揆之理而无失,则无咎。然其所以为恒者,恒于正而已。故必利于守正乃为得其常道,推之事为,无往不利而亨且无咎也。可见天下惟常为可久,亦惟正为可常耳。

《蒙引》恒亨无咎已是指贞者言,但未说出贞字。又曰利贞,戒占之词也。世固有执拗终身者,如杨墨之徒,所守非不坚,正则未也。故终不可行。

[彖传]彖词须以守字对行言,利贞以守言,利往以行言,利有攸往只是上面亨无咎。

[二节]卦名恒者,盖取常久之义也。卦体刚上柔下,尊卑不易,此名分之常而可久也。卦象震雷巽风,动散相承,此气运之常而可久也。卦德巽顺震动,内不拂乎事理,外不失乎时机,此天下之常行而可久也。卦体二体六爻,阴阳相应,是刚感而柔应,资其顺承之助,柔感而刚应,赖其奋发之能,此天下之常情而可久也。恒之所以得名也。

[三节]恒固能亨且无咎矣,词又曰利贞者,以恒自有其道,是可恒之正道也。必利于正,则所久者非邪妄之私,而为中正之道也。惟其如此,此天地之道所以恒久而不已也。天地且然,而况于人乎?以见恒之必利于贞也。

《存疑》此道是正道,乃解贞字意。《本义》曰天地之道所以长久,亦以正而已矣。是欲明天地之道,恒久不已,只是一个正,不是说天地惟其正,故恒久不已。盖无不正之天地也,看来只当把正字入在天地之道内,言天地之道只是一个正,恒久而不已尔。

[三节]卦词所谓利有攸往者,非自能利也。盖其守不固,则其行不利。盖静而久于其道,是则所为终也。由是施为,由此造端绖纶,由此立本而有始矣。其体既立,则其用有以行也。

《蒙引》利贞谓所恒者正也,只就自家身上说,言守得这道理,有常利,往是发施出来,故曰终则有始,动静不可正训,终始而一静一动,实为终始也。

[四节]试即恒久之理而极言之,日月丽天垂象,始终循环而久照乎万物。日月,一恒也。四时往来变化,寒暑递嬗而久,成乎万物。四时,一恒也。圣人本诸身者,纯而不已,而施诸政者,悠久无疆。由是天下化其心以成其俗。圣人,一恒也。大凡即其所恒而观之,日月四时圣人,此恒也。推之,凡动者常动,静者常静,飞者常飞,走者常走,亦此恒也。天地万物之情,举无得而遁矣。

《存疑》观其所恒二句,复言此,以照上文。又以尽未尽之意也。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象传]雷风交相为用,不易之理,恒之象也。君子用思,纲常伦理、日用事物,莫不各有当然之则,所为方也。人或知之,未必能立,立之未必能久。君子识见既至,操持益坚,为能卓然立于斯道之中,而不为事物所易。斯可谓恒以一德者矣。

《存疑》方者,道之所在,立而不易,则居广居,立正位,行大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以成德言,不是方用功,此是以人当天处。《演义》非仅立之为恒,而立不易方之为恒,此即所为久于其道也。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初与四为正应,理之常也。然初居下而在初,未可以深有所求。四震体而阳性,上而不下,又为二三所隔,应初之意,异乎常矣。初之柔暗,不能度势。又以阴居巽下为巽之主,其性务入,故深以常理求之,浚恒之象也。占者如此,则虽正亦凶,而无所利矣。

[初六]初与四应,本是常理,然居下在初,势卑交浅。初固不可深求于四,而震体阳性,又隔于二三,四亦不肯下应于初。惟明者处此,斯能见几而作,乃初不能度势而性又务入,故深以常理求之,言欲其听施,欲其报,浚恒之象也。占者虽所求以正,然不量而入,嫌隙易生,徒取疏辱,而凶。又何利焉?

《蒙引》浚,深之也,如浚井之浚。初六知常而不知变者也。既曰凶,又曰无攸利,甚言浚恒之不可也。《存疑》浚恒而谓之贞,四本正应非有邪也。特以反常而不可求耳,如贾生之于汉文,刘之于唐文宗,虽交浅言深,何尝不正乎?

象曰:浚恒之凶,始来深也。

[初象]浚恒之凶,初与四相应之始,为交尚浅而求之过深,所以凶也。

九二:悔亡。

以阳居阴,本当有悔,以其久中,故得亡也。

[九二]恒之义以得其正为常道,九二以阳居阴,行事之间,容有失当,未免不得于心而悔。幸其居中,则存心有常,而本体不亏者,故能因中求正,救其行事之失,而悔可亡。

《存疑》中以心言,正以事言。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二象]九二所以悔亡者,以在恒下卦之中,中心有常,为能改行以从正也。

《存疑》久中久字,自卦上来。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位虽得正,然过刚不中,志从于上,不能久于其所,故为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之象,或者不知其何人之辞。承,奉也。言人皆得奉而进之,不知其所自来也。贞吝者,正而不恒为可羞。吝,申戒占者之辞。

[九三]居得其正,本有德者,然过刚不中,志从于上,是性质未善,心慕富贵利达而变其初,为不恒其德之象。人而如是,士林耻之,天下非之,安往而不受辱哉?又为或承之羞之象,占者虽贞,而不免于吝。

《蒙引》不恒二句,即所谓贞吝也。贞吝,又是申戒占者之词。《存疑》贞不为吝,不恒吝也。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三象]不恒其德,则得罪名教,见讥清议,无所容身于天地之间也。

九四:田无禽。

以阳居阴,久非其位,故为此象。占者田无所获,而凡事亦不得其所求也。

[九四]恒久固是美德,但欲久其所当久耳。九四以阳居阴,在人事是久非其道也,虽久何益?即有所为,亦无成矣。故其象为田无禽,犹猎于无禽之地,而无禽可获也。

《蒙引》凡所处非其地,所乘非其时,所为非其方,所交非其人,皆久而无功,虽以田无禽为象,而一切人事皆在其中矣。来矣鲜曰:九三当恒而不恒者,九四不当恒而恒者。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四象]四曰田无禽者,言其久田于无禽之地,决然不得禽也。虽久何益,久非其道,亦犹是也。

《蒙引》此与“舍逆取顺失前禽也”一例,俱意在言外,理在象中。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以柔中而应刚中,常久不易,正而固矣。然乃妇人之道,非夫子之宜也。故其象占如此。

[六五]以柔中应刚中,是为恒,其顺从之德常久不易而贞。然以顺从为恒者,妇人之道。丈夫则当果断刚决不可以从人为恒。其占在妇人则事无专成而吉,在夫子则因人成事而凶。

《大全》朱子曰:看《易》须晓得象占分明,如此爻不是既为妇人又为夫子,只是有恒其德,贞之象,而以占者之德为吉凶耳。《蒙引》他卦柔中避刚中,极是好爻,惟此爻为不好者,被恒字累也。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五象]五曰妇人吉者,妇人无专制之义,惟在从夫子以终身,乃妇道之正,所以吉也。若丈夫,当以义自制,苟从妇人顺从之道,则必萎靡不振而凶也。

绳按:《因指》从妇,是从妇人之道。《蒙引》牝鸡司晨,是从妇方,与爻旨不合。

上六:振,恒凶。

振者,动之速也。上六居恒之极,处震之终,恒极则不当,震终则过动。又阴柔不能固守,居上非其所安,故有振恒之象,而其占则凶也。

[上六]恒极震终,有厌常之心,多妄动之事。阴柔居上,则为浮义所惑,以权位自恣,喜纷更而好动无常,以震为恒之象,既不足以养成德性,又不足以建功而凶。

《大全》朱上汉曰:初以深入为恒,如未信而谏,未信而劳其民之类。上一以震动为恒,如秦皇汉武之类是也。《蒙引》以震为恒,常常好动谓之震,恒正所以明其不能恒也。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上象]振恒以在卦之上,处震之终,恒极则不常,震中则喜动,非惟无以成事,而适以败事,大无功也。

遁 艮下乾上

遁,亨,小利贞。

遁,退避也。为卦二阴浸长阳,当退避,故为遁。六月之卦也。阳虽当遁,然九五当位,而下有六二之应,若犹可以有为,但二阴浸长于下,则其势不可以不遁,故其占为君子能遁,则身虽退而道亨,小人则利于守正,不可以浸长之故而遂侵迫于阳也。小,谓阴柔小人也。此卦之占与否之初二两爻相类。

[遁卦全旨]卦名为遁,时当遁也。当小人未害君子之时,正君子可去之日。圣人以与时行释遁享,以嘉遁许九五,欲及时也。能先时而见几,斯能及时而决去遁尾之厉,初失时也。黄牛之革,二知时也。三比二阴,乃为所系,而不能遁,故厉。四应初六,以绝所好而能遁,故吉。在位而遁去,得恰好为五之嘉逸民,而遁处之裕如,为上之肥而要不外乎时也。当乎时处,即是义。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以九五一爻释亨义。

小利贞,浸而长也。

以下二阴释小利贞。

遁之时义,大矣哉!

阴方浸长,处之为难,故其时义为尤大也。

[遁彖]艮下乾上,以卦体观之,阴有向盛之势,阳有可危之机,当退而避其祸,为遁。其占为君子能遁,则道虽不能亨于天下,犹可亨于一身。若夫为小人者,利在守正,不可乘浸长之势而陵铄君子也。

《蒙引》亨为君子,言小利贞为小人言。此卦之占与否之初二两爻相类,皆讽君子以避小人,皆警小人以不可言君子。《存疑》本义又著九五当位一意是如何?是时,小人未有害君子之意,圣人恐君子系恋,不知去,终必取祸,使知及时而遁也。三阳不长不曰遁而曰临者,为君子幸也。二阴之长不曰临而曰遁者,为君子谋也。

[彖传]卦名遁而词曰亨者,言能遁而后可以得亨也。九五刚当位而六二应之,是君子有能为之德,小人又有包承之心,似不必遁,然二阴浸长,虽有德有应,亦不能遏小人之盛而挽君子之衰,正当遁之时也。及是时而遁之,志不降,身不辱,此所以遁而亨也。

《蒙引》刚字只当九五,字当位兼阳刚中正,小注谓刚当位而应,是去得恰好时节,小人亦未嫌自家只是自家合去,若见小人不嫌,却与相接,便不好。《存疑》与时行是就遁之时说。

[二节]又曰小利贞者,二阴浸长,势必陵逼君子,非小人之正,即非小人之利,即其势而谕之以理也。

[三节]阴方浸长,有害正之机。此时只得去耳。然昧乎时势者,不知遁;恋乎爵禄者,不能遁。必见几审而克己勇者,然后能遁。苟能因时度义,决志退避,殆辱不及,身名俱全,孰善如之?时义不诚大哉?

《大全》胡云峰曰:时义之大,亦以阳之能遁为大也。《存疑》圣人恐君子溺于所安而不知遁,故大其时义以唤醒人。来矣鲜曰:有赞美其所系之大者,豫、革之类是也。有称叹其所处之难者,大过、遁之类是也。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天体无穷,山高有限,遁之象也。严者,君子自守之常而小人自不能近。

[象传]天下有山,天虽无意于绝山,而山自不能以及乎天,遁之象也。君子用思,远小人之道,有形之峻厉为恶,而无迹之刚方为严。故不为恶声厉色,而但严于自守,非法不道,非礼不动,使吾身无可议之隙,则盛德在躬,非以远小人,而自然望之俨然而不敢近矣。亦如天之高也,非以远山而山自远于天耳。此亦遁之之意也。

《蒙引》遁是相远之义,非退避之义。与卦名之义少异,严字兼律身素行言。

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

遁而在后,尾之象,危之道也。占者不可以有所往,但晦处静俟,可免灾耳。

[初六]遁之为道,贵先不贵后,初居卦下,为遁之尾,是众君子皆去而彼独濡迟也。占者小人之祸将及其身,危旦不免,更可用之以往乎?惟晦处静俟可也。

《存疑》卦以始终言,则上为终,下为始,以前后言,则上为前,下为后,以首尾言,则上为首,下为尾。《折衷》遁尾厉,危,其去之不早也。勿用者,因已仕之危,而为未仕之戒也。

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初象]遁尾之厉,不知早遁而尚往耳。使早遁而不往,何灾之有?

《存疑》不往何灾,解勿用有叙往。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

以中顺自守,人莫能解,必遁之志也。占者固守,亦当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