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迷迷糊糊地有了些许睡意,正准备换个舒服点儿的姿势,忽然听见一个声音隐约从远处传来,十分沉闷。
他立刻就清醒了,一脚蹬醒还在呼呼大睡的副官。“第2装甲师开始进攻了?!”他一跃而起大叫道。副官睡眼惺忪地瞪着他,显然还没有明白他在问他什么。还没等他问他下一句,那沉闷的声音再次响起,听上去距离近了很多。外面忽然有人冲了进来。
“是美国人!”冲进来的军官叫道,“他们开始进攻了!”
他马上提起了桌上的那支冲锋枪,一边对那终于清醒过来的副官吼道:“销毁一切文件!”一边冲了出去。外面乱成一团,军官们都拎起了冲锋枪,神色紧张地看着中校。
“他们有多近了?”
“已经到了镇南。”
中校又对着步话器吼道:“弄清状况了吗?”
“美国人从镇南进攻了,大约一个营的兵力。”步话器嘶嘶响着,“我部重炮已开始还击。”
“炮弹储备怎样?”
“除了燃料外,一切足够。目前我部十分安全。”
中校在接听了一堆报告后,才略微放下心来-----看来各级战斗准备做得不错。“叫所有人老实给我呆在掩体里!”他给他们下了命令----美国人财大气粗,从不吝惜炮弹,进攻之前总会狂轰烂炸一番,然后才会派出步兵,这个时候出去的话,一定会丧命。
不出所料,炮声渐渐密集起来,美国人的炮弹排山倒海般地倾泄了下来。他们只好一声不响地坐在掩体里,等待着大规模炮轰的结束。
“美国佬可真够浪费的!”一个军官突然大声嚷嚷道,怒火冲天地。“我没见过这么奢侈的军队!”他的语气听不出来嘲讽还是羡慕。
炮轰继续着,所有人都无事可干,只好坐在掩体里大骂美国军队。正当他们骂得起劲,外面突然一阵巨响,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一个军官自告奋勇要出去观察观察敌情,中校只好把手中那架双目望远镜给他扔了过去。
他不久回来了。“我的乖乖!美国人的炮手不长眼睛吗?他们的炮弹居然把教堂的一角打下来了!里面可全是伤员和战俘呀!希望没有人员伤亡!”注)
中校作了个十分无奈的表情,刻薄地揶揄道:“你难道没听说过这个笑话吗?一个美国兵是这样评价他那身为王牌飞行员的战友的----他说:‘他击毁了很多飞机,其中大部分是敌人的’。”
他们听了都笑起来。过了好久,炮声渐渐小了下去,中校把钢盔带子抽紧了,“所有人作好巷战准备!”他大吼着,端起那把冲锋枪钻出了掩体。
关键时候,虎式坦克和重炮起了作用,美国军队的进攻终于被击退了。本来计划中的巷战也没有发生,中校喘了口气,清点完战斗损失后就去了用作战地医院的教堂。教堂里面看上去还好,那颗炮弹幸亏打斜了,才没有造成过多的伤亡,不过仍有伤员和战俘受伤。
“药品够不够?“他问医药官。
“还算充足。”医药官一面紧张地为伤员包扎着,一面答道。
他点点头,于是回了指挥部,继续和下属们研究作战计划。那张大地图上很快用红色和蓝色的铅笔画满了各种符号,他们一直讨论到太阳落山。当奥尔登堡中校胡乱吃完行军口粮后,这才想起了昨晚脑海中的那个年轻的美国军官。
他立刻叫副官把他带过来了。
那美国军官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只见前天晚上审讯他的那个德国军官正趴在桌子上聚精会神地看着地图,一面吸着烟,一面在地图上勾画着,他的身后那张更大的地图上已经密密麻麻标满了红蓝色的符号。
那德国军官见了他就起身走了过来,随手拖过一把椅子。
“坐下。”他的英语虽然流利,可态度是生硬的。
他给他行了礼后坐下了。
“你叫什么来着?”那德国军官问他。
“托尼•;比佛森。”他正准备将军衔和部队番号例行常规地再说一遍的时候,那德国军官突然十分不耐烦地挥挥手,表示他不想听。
“你说过你来自俄亥俄州?”他突然问道。
比佛森少尉有些吃惊-----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德国军官还记得这个。
“是的。”
“哪个城市?”
“克立夫兰。”
“你认识一个叫做杰森•;伯克的美国人吗?”那德国军官不动声色地问道。
“认识。他是我的朋友,我们一起参得军。”他开始有些狐疑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知道杰森并且对他大感兴趣。
“他还好吗?”
“还好。”他的表情越来越迷惑,“怎么?你认识他?”
“不,我不认识他,但他是我的一个朋友的哥哥。”
“一个朋友的哥哥?!你一定说的是伯克小姐!”比佛森少尉顷刻跳了起来,“是凯瑟琳•;伯克,对不对?她怎么会是你的朋友?她在哪?!你到底把她怎么了?!”
“这不管你的事,我想审讯已经结束了,你可以走了。”那德国军官干脆地说道,他的副官于是二话不说上来把那气得跳脚的美国军官扭出去了。
就着那昏暗的烛光,他给凯瑟琳写了一封信,告知她亲爱的哥哥目前一切平安,叫她不要太过担心。
当凯瑟琳收到这封字迹潦草的短信时,新年刚过。她急急忙忙地拆开了信封,迅速读了起来。才读第一句,她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天啊!杰森还活着!这是个多么美妙的消息!
她赶紧往下看,他的信里简短地写道,他俘虏了一个名叫托尼•;比佛森的美国少尉,从他口中得知了一些她哥哥的消息。
“托尼!”她惊叫起来,“耶稣基督!他居然被他抓住了!”她惊讶地合不上嘴,“原来他现在已经是个少尉了!”
比佛森家的男孩中和她走得最近的就是托尼了,他们年岁相当,自小一同长大。托尼•;比佛森非常喜欢她,她在他眼中,无疑是个讨人喜欢的伴侣—---活泼,开朗,乐观,并且有一种男孩般的勇气。她从小就和其他的姑娘不一样----她喜欢的那些东西都是男人们所热爱的,比如骑马和打猎,对于后者,她的技术甚至不见得比男人逊色多少。
托尼自少年时代起,就偷偷爱慕着她。等他们长大了,他立刻开始了热烈的追求,可他的运气实在糟得厉害-----她那时正被威廉迷得神魂颠倒,对他的满腔热情视而不见,他最后只好非常沮丧地选择离开------为了彻底忘掉她,他去了东部。他在那里上了大学,直到战争爆发。
她当然也很喜欢他-----如果她当时没有遇见威廉,倒是不介意做他女朋友的。她没想到他居然来了欧洲,成了战俘,而且是他的战俘。
“我可再没见过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了!”她按着太阳穴自语道,正要站起来将那信放进信匣子去,突然肚子一阵疼痛----一股频繁的叫人难以忍受的疼痛,她终于意识到孩子要降临了,于是不由惊慌地喊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