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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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建设研究(6)

(1)发展和完善我国政党制度的关键是加强执政党的建设。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其显著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是加强执政党的建设。中国共产党从领导中国革命的政党,成为领导中国建设的政党,历史任务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党的目标不同了,领导革命斗争的目标是推翻旧社会,取得政权;执政以后,根本的任务是推动经济的发展,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党的功能也不同了,革命时期主要是分清敌我,凝聚政治力量同敌对势力进行斗争;执政以后主要是整合社会各种力量,协调各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间的矛盾,以求社会和谐并减少社会对抗。党所处的环境不同,革命时期受敌对势力的打击,头脑比较清醒;执政后大权在握,容易产生骄傲和腐败,必须有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因此,正视党执政前后的区别,确立执政意识,加强执政党的建设,是完善和发展我国政党制度,推进政治文明发展的关键。十六大明确指出,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正是解决什么是执政党,怎样建设执政党的根本问题。第一。要进行理论创新。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正确的理论就没有正确的行动。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在自己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都产生了适合各时期奋斗目标的正确的理论,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就是革命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的理论指南。在当代世界多极化以及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的形势下,在从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到对外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新世纪执政党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作为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是共产党永葆生机和活力的关键。这种不断适合新形势的理论创新,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开拓执政党指导思想的新境界,这是执政党长盛不衰的根本点。第二,巩固和扩大执政党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的性质不能改变,党的阶级基础必须进一步的巩固。首先要随着工人阶级的经济、社会地位和组成结构的变化,提出有力的措施,巩固自己的基础。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应当随着社会结构和执政环境的变化,扩大自己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中自觉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入党。这样,执政党能更好地反映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凝聚社会先进的政治力量。为实现党的目标而奋斗。执政党肩负处理国家事务的重任,领导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包括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付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第三,改革和完善执政方式。执政党领导国家事务既是一种历史责任,也是一种科学艺术,不能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意取舍,更不能以党代政,党政不分。执政党领导国家事务,主要是指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执政方式是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等六个方面来体现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在目前的形势下,领导方式上必须根据执政党的特点,理顺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能,明确各自管什么,怎么管和怎么样管得更好。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原则下,妥善处理好党委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协商机关的关系,制定适合实际又富有效能,互不重复交叉又互相监督的法律体系,执政党和其他各个方面都在法律体系内活动,实行依法治国。第四,实行党内民主。政党政治的核心是民主,没有执政党的民主就没有政治制度的民主,当然也谈不上政治文明。正如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的:“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实行党内民主,主要是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和前提,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着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作为执政党,党内的大事就是国家和人民的大事,党内重大事项的决策,应该科学化、民主化.国家的大政方针的制定才能科学化、民主化。如果党内民主能顺利地实现,党内的民主思想、民主理论、民主制度、民主作风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民主思想、民主理论、民主制度、民主作风都将有直接的、巨大的、良好的示范导向作用,才能真正建立以民主为核心的政党制度,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2)正确处理共产党的领导和民主党派的自主性之间的关系。

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一点具有刚性,是不能动摇的.但多党合作制度又是以民主党派的存在为前提的,这一点同样不能否定。新中国成立后,“左”的干扰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时期那种试图排斥民主党派的做法,曾使多党合作制度遭到严重破坏,教训十分深刻。进入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1989年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和199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被载入宪法,就是分别从共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高度,将多党合作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格”定位下来,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为准则。这些规定清楚地表明,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肯定各民主党派的地位作用,已被完整地统一在中国政党制度之中,两者是须臾不可分开的。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和作为参政党的备民主党派,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共同利益一致的大前提下,客观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张力,或者说是统一中的对立,它集中表现在代表性的差异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则负有更多地反映和代表特定社会阶层和群体的具体利益与要求的责任。马克思说过:“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①共产党的性质特点和各民主党派的性质特点,决定了在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以及在各民主党派相互之间.不可避免地会由于具体利益上的某些差别,特别是转型时期国家经济政治资源如何重新分配而产生各种矛盾,甚至还可能出现一些争论。对于一个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来讲,这些都是常态现象。承认这一点,也就承认了各民主党派要履行好参政党的职能,就必须保持一定的自主性,同执政党应该是一种“和而不同”的关系。可见,认真对待和处理共产党的领导和民主党派的自主性之间的关系,努力寻求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如果这种平衡遭到破坏,出现此消彼长而不是相互协调,那么多党合作制度就会名存实亡,完善和优化中国政党制度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正确处理共产党的领导和民主党派的自主性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此点无须多加赘述,另一方面要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切实保障各民主党派所享有的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因为:其一,过去人们一般认为,政党就是以执掌国家政权、通过执政来实现自己政治纲领的集团或组织,没有不以执政为目的的政党。但在中国政党制度中,共产党之外的各民主党派都不以执政为目的。它们的功能被定位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上,执政功能并不构成各民主党派的政党要素。各民主党派不以在野党和反对党的身份存在,而是同共产党密切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但是,多党团结合作并不要求各民主党派失去自主性和党派代表性,并不影响各民主党派作为现代意义的政党存在和发展,更不应该去封闭和不恰当地限制各民主党派自主发展的政治空间。一旦多党合作制度失去民主党派的参与,其后果必将会反过来破坏共产党的领导权威。其二。执政党往往容易成为国际国内各种矛盾的焦点,如果其间缺乏中介力量的协调,就可能失去政治上的缓冲余地。政治中介力量有多种,而以政党为最具代表性和活动能力。之所以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就是要在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和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之间造成一种命运共同体的角色定位,通过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对外交往中的建设性作用、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来体现中国政党制度的存在合理性、实践优越性和发展潜力性。有效回击某些势力利用多党制、议会制恶意干涉中国内政的企图。其三,社会的良性发展,既需要权威和稳定有序的环境,也需要自由和高效率。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的有力保证,它体现着中国政治生活中的权威力量,而坚持多党合作制度则是调动社会各阶级、阶层、集团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保持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和全面进步的动力源泉,是政治生活中自由力量的载体和表现。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权威与自由是一对矛盾,既缺一不可,又不能合二为一,因而完善和优化中国政党制度,必须既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又保持并适当发展各民主党派的自主性,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决不能顾此失彼。

(3)中国共产党自身民主制度建设是完善和优化中国政党制度的关键。

在实行政党政治的国家中,政党文明在政治文明中处于重要位置。政党文明主要是通过一国各政党之间的党际关系表现出来的,但关键乃在执政党,中国政党制度也是这样。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共产党,中国政党文明建设的关键同样在于共产党。因而以中共党内民主来推动中国政党制度的完善和优化,是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首先,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保障党章所赋予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保持全党的组织活力和朝气蓬勃,并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产生巨大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其次,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一直把共产党的党建经验及内容形式作为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的重要参照,中国共产党民主制度建设搞好了,就会对各民主党派产生良好的榜样和示范作用,引导它们结合自身特点改善党派内部的民主机制,进而在执政党和参政党之间形成一股推动升华中国政党文明的合力,使中国政党制度不断得以完善和优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产党在党内民主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成为党探索新时期执政规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决心实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从以往那种政策领导、直接领导向依法领导、间接领导转变,使党真正从代替国家机关具体行使管理职能的角色中解脱出来,更好地实现党对国家大局、大事的政治领导,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中国共产党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开始逐步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来选贤任能,虽说这种竞争幅度还比较小,竞争的领导职位层次还比较低,但毕竟朝着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迈出了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也为更多的党外优秀人士在公开竞争中脱颖而出创造了公平的环境。中国共产党按时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恢复了党代会作为各级党委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的地位,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定都经过代表大会的讨论和表决,对提高党的民主生活质量、凝聚全党全民智慧起到了重要作用,等等。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党内民主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向发展,成为引导公民和广大党员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有效途径,也使人民民主、党际民主和党内民主有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