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党制度的概念与功能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但是常常会有人对为什么中国要实行这样的政党制度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产生疑问。对于这个问题,学者们曾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过论述,本章试用结构功能分析的方法,从政治学原理的角度对我国政党制度的结构和功能进行剖析和探讨,以证实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结构功能分析方法起源于生物学中的有机理论,20世纪初被引入到社会科学中来,到60年代中期结构功能分析成为整个社会科学中最时髦的方法之一,也是在这时成为政治学的主要研究和解释模式之一。政治结构功能分析的基本任务是解释特定的政治现象、反复发生的政治行为模式和这些行为发生于其内的政治系统。结构是指系统内那些履行特定功能的组合,它是行为借以发生的方式,是角色之间的相互关系。功能指的是与行为方式的目的过程有关的影响,简单地说,就是产生特定影响的行为结果。结构与功能密切联系,不可分离。任何结构总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功能。而任何功能总是来自于这种结构。一项单独的功能可能通过许多结构的联合而得以实现,相反,任何一个既定的结构也可能履行许多不同性质的功能,用上述原理来分析政党这个政治主体,可见政党的功能是政党结构自身所具有的。所以讲政党的功能就是指政党的结构功能,政党具有结构功能的原因,从客观上说是社会利益分化的结果。利益分化使得具有共同利益的人们产生保持差异、维护共同利益的要求,这种要求被一种物质外壳所巩固就产生了结构。从主观上说,它是出于协调人们政治意志,使之能集中起来的要求而建立的。因为没有这样一定的稳定的组织方式即结构。人们的政治意志就不能集中,就不可能形成一个主体,就不能在实际政治过程中与其他政治实体产生联系,发挥作用。政党的功能由政党的结构所产生,所以结构功能也表现为控制功能。政党的结构有内部结构和外结构之分,其功能也有内部的控制功能和外部的控制功能之分。政党的内部控制功能主要是提供政治意志的协调机制。目的是保证政党内部诸因子的意志通过这种协调机制构成一种合力,从而实现意志的不同程度的集中,使政党保持其质的规定性。它首先是以一定的纪律为基础的组织系统,以达到意志统一,行动一致。同时,有了纪律和组织还必须建立在一定的政治共识的基础之上,才能获得使之维持自身发展的动力,这种共识就是政党的纲领。这种在一定纲领和纪律基础之上产生的组织系统就构成了政党的内部结构,这种结构再通过内部的一定中介,形成不同程度的统一认识和意志,即产生政党内部的控制功能。也就是说,政党的内部结构包括政党组织严密程度、目标明确程度,成员状况,所要解决的是主体的统一利益和政治意志如何形成的问题。政党的外部结构即该政党与其他各政党的相互关系的结构模式,这种结构性反映它与其他政党相互作用的方式。其产生的原因是各政治主体之间因为不同利益所产生的政治意志的差异而彼此处于互相影响、互相制约、互相作用或冲突之中。然而,它们各自行为的性质、方向、方式、发展趋势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经济基础之上是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因而便形成某种关系模式,这种关系模式就形成了政党的外部结构。政党外部结构所解决的是各政党主体的政治意志相互作用和状况。政党外部的控制功能以其内部控制功能为基础,并以政党内部功能提供的能量为基础。政党的外部结构决定政党的政治参与、政治管理和监督功能。政党结构功能的特点是,它使主体活动成为可能.又限制其活动的性质、方向、状况等,使政党在一定的范围内,循着一定的轨道来进行活动。西方政治学家曾对政党的功能进行了研究和概括。他们认为政党和大多数社会实体一样并不只具有一项功能。而具有若干功能。如日本学者冈泽宪夫把政党的功能归纳为四项:第一,政党对其成员利益的集约功能;第二,补充和选出政治领导人的功能;第三,决策机构的组织化功能;第四,政治社会化的功能,等等。用政治结构功能方法分析,可见前三项是政党内部功能的体现,后一项是政党外部功能的体现。关于政党制度,我国出版的政治学著作中的定义不完全统一。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制度就是“组织起来的程序”或者叫“社会活动的规范化”。政党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政党在政治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如何实现自身的运转,行使国家政权或干预政治生活的活动方式、方法规则和程序。政党制度反映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或政党同政党之间、政党同政权之间关系。广义的政党制度,包括三大要素:一是国家对政党的政治地位、活动规范和执政、参政的法律规定;二是事实上形成的政党活动方式、执政参政方式、党际关系、政党与社会团体的关系,以及社会对政党的体认程度;三是政党自身的政治纲领、组织原则和组织体系。从政党制度的组织形式来说,它是一个独立的政治主体。在西方,这个主体主要是政党组织的选举组织和议会及议会党团。这些政治主体有它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如果从政党制度的内涵看,政党制度又是政治关系的体现,因为政治关系是指政治主体之间的本质联系。政党制度包含了各政党作为政治主体与国家政权的关系,还包含有各政党之间的关系,而且是本质的联系,所以,政党制度的功能同时是一种政治关系的结构功能,这是我们在分析政党制度时应该看到的。政治关系有政治关系特定的结构,其结构是维持某一政治关系的各种内在因素的组织方式,通过他们显示出某一类政治关系的特征。具体地说,就是维持某一种政治关系的一系列现实条件有机结合的形式,这些现实条件是按照一定的规律、采取一定的方式组织起来的,是若干个不同层次或级别的主体所形成的综合性的结构。政治主体之间本质联系具有以下特点:①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并表现出极大的稳定性。②任何一种政治关系的形成都遵循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③政治关系一旦形成之后,就具有了不能为人们意志随意改变的客观内容。政党制度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反映政治主体之间的本质联系,这些特点也都具备。
二、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政党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利益并为之而斗争的政治组织。政党是一个历史范畴,政党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从群众、阶级、政党、领袖的关系来看,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领袖来主持的。无产阶级政党的产生是无产阶级解放斗争发展的客观要求,是马克思主义同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必须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能搞西方那种多党制。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这一制度。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更广泛地联系和团结各阶层群众,对于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对于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独创性、战略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一制度的中国特色,江泽民同志有一个很好的概括。他指出:“我们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于: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从江泽民同志的这一段论述中,对这一制度的中国特色有了更加深入而全面的认识。可以把这一制度的中国特色,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一,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具有独创性。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是一个新的创造,既突破了西方多党制的弊端,也突破了社会主义国家原有的政党制度模式。它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坚持和认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政治领导。中国共产党是国家的领导核心、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共通力合作的参政党,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一党执政、多党参政。多党合作之所以必须由中国共产党来领导,这是因为共产党的领导是全中国人民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正确选择,也是我国各族人民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共同要求。在我国,除了中国共产党以外,没有任何政治势力能够把全国56个民族、13亿人的力量凝聚起来、发动起来、组织起来,共同为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邓小平深刻指出:中国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各民主党派对此也有深刻的认识。他们认识到,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我国惟一的历史选择,也是各民主党派的历史选择。从政党关系的原则看,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是正确处理政党之间关系的典范。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是合法的政党,按照宪法、法律和有关制度,在管理国家事务中紧密团结、长期合作、互相监督。而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处于领导地位。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通过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从实际效果看,我国多党合作制度适合我国现实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从根本上说。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和我国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是为了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振兴,各政党均无任何私利而言。在实践中这一制度很好地维护了国家的稳定,保证了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因而是可行的。
第二,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具有战略性。从多党合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的角度来认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有着长期的实践,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由于它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就必然关系到全局,具有战略地位,在国家政权和政治生活各个领域内发挥重要作用。它可以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协调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调动各民主党派以及党外人士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很明显,这些问题都同国家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确实具有战略性。另一方面,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来认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主要任务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促进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这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第三。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具有稳定性。它较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在参政过程中的频繁更换,确实是保持了稳定的格局。这种稳定性,除了由于双方长期合作的历史、共同的政治基础和广泛的合作内容外,重要的条件是合作双方有比较健全的机制,在组织上、制度上保证了这项制度的顺利、有效运行。在制度上,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多党合作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已基本达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程度。从中共中央到地方党委,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相继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使运行程序化、操作规范化。
第四,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具有长期性。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从而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格局。长期以来,邓小平多次表达中国共产党坚持多党合作、长期共存的坚定方针和真诚愿望。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多党合作,反复强调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向前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必将长期发挥出更大的效用。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的优越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是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国人民做出的正确选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偶然确立的,更不是自封的,而是时代的必然。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共产党的领导,中国才能取得革命和建设的巨大成就,这已是被历史和实践所证明了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