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金融:丰富金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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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印局的兴起和衰落

印局是小额信用借贷机构,产生于明末清初。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流入城市的农民的增多,经商者没有资本,以及当时已有的金融信用机构——典当业,无法满足借贷需求。于是,一种专门向城市底层市民提供小额信用放款的金融机构——印局便应运而生。

印局的资金源于账局,并在清朝初期很是活跃,客观上解决了许多城市贫民和小商人的资金需求。

后来晋商因战乱关闭账局,导致了印局出现资金链断裂。

印局的出现,与我国明清时期之际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土地兼并具有因果关系。客观大环境催生了印局。在明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量大大增加。当时,我国民间的一些乡村集市,开始向城镇化方向发展,而原来的一些小镇,逐渐形成规模庞大的产销中心。

如吴江的震泽、盛泽两镇,江西的景德镇等,都以某一商品的集散地,以大宗物产集中运销而闻名天下。

在新城镇兴起的同时,一些原本作为政治中心存在的城市,如北京、汉口等地都先后成为辐射范围广阔的经济中心,进一步推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与城镇的繁荣相伴随的是农村土地兼并的加剧。事实上,土地兼并往往在一个朝代的后期表现突出,它是封建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地主土地私有制和地主阶级力量增强的表现。

明代中期以后,从皇室到官绅地主兼并土地越来越严重,他们依靠政治权势大量地侵占官地和私田。皇帝在畿辅地区设立了许多皇庄。宗室诸王、勋戚、太监也通过“乞请”和接受“投献”等方式,拥有越府跨县的大片土地,成了全国最大的土地占有者。

由于农村土地兼并,使得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涌向城镇,依赖出卖劳动力或走贩设摊谋生。但作为城市底层的市民,他们的本钱都难以筹措,于是小额信贷便成为城市底层人民生存之需。

当时的情况是,已有的金融信用机构典当业,却无法满足进城农民的借贷需求,因为他们无法提供典当业所要求的抵押物品。在这种情况下,一种专门向城市底层市民提供小额信用放款的金融机构便应运而生,这就是印局。

明末清初,北京专营小额贷款的印局,其放款对象,主要是城市贫民与小商人。一次放贷两三串钱,甚至一串钱,朝发夕收,按日取利。印局资本全靠账局,时称“账局不发本,则印局竭其源”。

印局是一种小额信用借贷机构,放款无需抵押,仅凭借款人信用。借贷一般按日或者按月计息归还,有的朝借夕还,有的10天或30天归还。每归还一次,盖一次印,故名“印子钱”。

印子钱的数额很小而且全部为制钱,即法定的钱币,一般为两三串,最多不过10来串。期限一般比较短,有“朝发夕收”的,也有以百日为限的。印子钱利息很高,通常为月息3分至5分。

由于这种放款不要求提供抵押品,只要答应说什么时候归还,到期还款就可以了,所以也有人叫它“应子钱”。

印局在清朝初期就已经很活跃了。投资印局的人以晋商为多。同典当一样,印局的贷款也主要是为了消费,只发挥货币资本的职能。在明清之际的民间金融体系中,印局解决了当时许多城市贫民与小商人的资金需求。

印局借贷,利息较高,还有扣头,如借银700两,按四扣三分行息,即借款契约写700两,实际借款人拿到手的是280两,还得以700两借款月息3分付息,到期按本金700两另加利息归还。

印局的资本大都来源于账局,开印局的人原本无甚资本,惟赖印局挪钱,以资营业。假如账局不借贷本钱,印局就会资金枯竭,失业变为游民。

明清时期之际的印局,与当铺、账局、钱庄、票号等金融形态,共同构建出了一个多层次的民间金融体系。

在这个金融体系内,各层次的金融机构,从当铺到票号,分别向不同的客户群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相互之间形成了共生的关系。

比如账局向印局提供低息、大额贷款,印局则向商贩供应小额的高利贷,从而形成一条盘活市场的经济链条。

咸丰帝时期,京城的账局与印局多由山西商人所开设,印局非常活跃。后来京师局势受到太平天国战事影响,晋商纷纷关闭京城的账局,撤资回籍,于是导致印局出现资金链断裂,进而商贩的生计也难维持。

这个事例反过来也说明,假如没有发生战乱,那么印局商人会与市场继续互动,构建出一个完整、良性的金融链条,以维持市场的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