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将地黄洗净切细,捣取自然汁,每服用七分盏、酒三分些同煎稍沸,稍热便服,每日2~3次。
跌仆伤胎胎漏,胎动不安
跌仆闪挫或劳力过度,损伤冲任,气血失和,致伤动胎气,脉滑无力。宜用补气和血、安胎之药膳治疗。
南瓜蒂米粉
原料:南瓜蒂300克,米粉100克。
制作:南瓜蒂末混合,用开水冲服30克。
羊水过多或过少的防治
羊水过多的防治
正常足月时,羊水量约1000毫升左右,羊水量超过2000毫升就为羊水过多。
羊水过多的原因尚不明白,羊水过多者常造成胎儿畸形,其中以无脑儿、脊柱裂等神经畸形为多。多胎妊娠,患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肾功能不全的孕妇常合并有羊水过多。
一般羊水超过3000毫升,孕妇会有不适感觉。急性羊水过多会引起孕妇腹痛、腹胀、气短、不能平卧等不适。也会出现下肢、外阴水肿及腹水。慢性羊水过多由于羊水量逐渐增加,孕妇一般能适应。但羊水过多也会引起子宫收缩乏力,致难产、胎位不正、胎膜早破、早产、胎盘早期剥离、脐带脱垂、产后出血等。
一旦发现孕妇腹部增大过于明显,应到医院就诊,若确认为胎儿畸形,要及早引产中止妊娠。并检查有无如双胎、妊高征等其他合并症。若胎儿无畸形,症状不重,则可以继续妊娠,并给予临床监测,酌情治疗,同时也要注意防止胎膜早破。
羊水过少的防治
羊水量少于300毫升就是羊水过少,最少的只有几十毫升或数毫升。
羊水过少常跟胎儿泌尿系统畸形同时存在,如先天肾缺陷、肾发育不全等。孕晚期常与过期妊娠、胎盘功能不全并存。
羊水过少对孕妇影响较小,对胎儿的威胁较大,围产儿的死亡率比正常妊娠高5倍。羊水过少的产妇临床多见于子宫收缩疼痛剧烈,收缩不协调,宫口扩张缓慢,产程延长。
定期产前检查和B超检查可发现羊水量的情况。孕妇应密切注意胎动变化,并检查子宫增长情况及B超检查羊水、胎盘功能的测定及了解胎儿有无缺氧情况。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就要考虑剖腹产,尽快娩出胎儿。若有胎儿畸形,就要立即终止妊娠。
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预防
再生障碍性贫血系因骨髓造血抑制,引起全血细胞减少为主要表现的综合征,属进行性贫血。
如孕期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则会使贫血的程度进一步加重,因为红细胞减少引起贫血;血小板减少和质的异常也引起出血;特别是白细胞减少以及淋巴组织的衰竭,使病人防御机能低下,造成致命的感染,是妊娠合并再障的主要死亡原因。那么受孕后是否一定要做流产或引产,则要根据不同情况决定。如孕前已确诊再障,在妊娠3个月以内血红蛋白大于60克/升者,可继续妊娠;而血红蛋白低于40克/升及妊娠初期发病者,可做好输血准备,予以人工流产,流产后需给予有效抗生素治疗。
目前多数人认为,孕4个月以上不论是否终止妊娠,进行内科治疗后孕产妇死亡率均在60%左右。故主张中、晚期妊娠合并再障者可以继续妊娠,同时给予积极的支持疗法和特效抗生素。
妊娠合并再障并不多见,但为严重的合并症,孕妇应定期产前检查,严密监测有关化验指标。一旦发现问题,应积极采取支持疗法,并给予抗生素治疗。
要注意激素治疗副作用多,不宜长期使用。
严重再障可输血治疗,如贫血重者输入红细胞,血小板少者输入血小板,也可输入白细胞以增加身体的抵抗力。
临产中应加强观察,做好输血准备,使血红蛋白达到80克/升,尽可能****分娩。应适当缩短第二产程;产后及时使用催产素加强子宫收缩,以防产后出血;如有产科指征需做剖宫产者,最好将子宫一并切除,以免产后出血、感染。不论是否手术,临产前后均应给予强有效的抗生素,以预防感染。
重症患者在妊娠35周左右必须加强胎儿监护,一旦出现胎儿宫内窘迫,则以剖宫产为宜,并输新鲜血、血小板。产后要加强新生儿监护。
产褥期产妇继续采用支持疗法,应用宫缩剂加强子宫收缩,应用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预防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原发性;一种是继发性。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妊娠发病多属此种。临床表现以黏膜和皮下出血为主。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是由感染药物过敏和血液病引起。
妊娠本身不加重其病情,但对母、子有一定危险性,孕母可出现出血倾向,发生流产、胎盘早剥、胎死宫内、产道出血及血肿、产后出血、腹部伤口出血及血肿,严重者可有内脏出血而危及生命。
胎儿可由于母血循环中的抗血小板抗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使胎儿血小板迅速被破坏,出现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而发生颅内出血,围生儿死亡率达10%~30%。如孕妇患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多年,在早孕期病情平稳,血小板大于50×109/升。且出血倾向轻,仅表现血小板值偏低或略有波动者,妊娠后也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常不需特殊治疗,妊娠下去是不会有太大问题的。
在中、晚期临床症状重,有出血倾向,可用激素治疗;若激素治疗无效且症状明显,甚至危及生命时,可在妊娠6个月前施行脾切除术。若此两种方法皆无效者,最好停止妊娠。患者妊娠期间,需要注意下列一些问题:
1.妊娠期要细心监护,即经常检查,定期化验血小板计数。当病情缓解,血小板大于50×109/升,一般不需治疗。
2.对于妊娠期首次发病,妊娠期复发、妊娠期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未得到控制者,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3.病情严重者,可输新鲜血或浓缩血小板悬液。
4.妊娠期不宜施行脾脏切除术,死亡率10%。脾切除术只用于激素失效不可控制的大出血危及生命时,最好在孕6个月前施行,因妊娠晚期手术也有暴露困难,不宜采用。
5.胎儿娩出时软产道撕裂应注意缝合止血,细查伤口有无血肿,并注意防治产褥感染。
6.很多药物如噻嗪类、阿司匹林、青霉素、链霉素等,皆可作为抗原诱致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故孕妇用药要慎重,一旦发生应及时停药。
7.应常规查新生儿血小板计数,如血小板低于50×109/L,应给予激素。应人工哺育新生儿,这样可避免新生儿因吸进乳汁而使血小板减少。
慢性肾炎对孕妇与胎儿的危害
慢性肾炎是一种临床综合征,最常见的是慢性肾小球肾炎。一般认为,妊娠能使已有的慢性肾炎加重。因为妊娠期处于高凝状态,容易发生纤维蛋白沉积和新月体的形成,而且某些妊娠合并症也会加重肾脏病变的程度,如发生妊高征时,肾小球滤过率和肾血流量都降低,严重时可发生肾功能衰竭或肾皮质坏死。
慢性肾炎对胎儿的影响则视肾炎的程度而异,如在病早期仅有蛋白尿无高血压,血清肌配小于132.6微摩尔/升者,则对胎儿影响小。但慢性肾炎病程长者,由于胎盘表面被纤维素样物质沉着,滋养层的物质交换受阻碍,致胎盘功能减退而引起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甚至胎死宫内。孕妇如有高血压、氮质血症时,其肾功能恶化机会增多,则流产、死胎、死产的机会也随之增多。血压越高,机配水平越高,对母、儿的危险越大。
预防妊娠合并白血病
白血病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疾病,又叫做血癌,任何年龄都可发生此病,其中以1~40岁多见,当然育龄妇女也在此列。本病一般表现为不同程度的发热,出血是常见的症状,可发生在任何部位,以皮肤、黏膜多见,其次为胃肠道、泌尿道、呼吸道和子宫。血小板常明显低于正常。由于出血病人常有贫血,血中成熟的白细胞减少,容易感染,目前为止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
按病程白血病有急、慢性两种,妊娠合并急性白血病,易致流产、早产、死胎或胎儿发育迟缓等,很少能达到足月分娩。因此,急性白血病患者不宜妊娠,以免加重病情和影响治疗。慢性白血病因病程长,病情进展缓慢,故在医生严密监测下大多数可维持至足月。
妊娠晚期常见症状的防治
突然头痛
在妊娠晚期孕妇突然出现头痛,往往是子痫的先兆,尤其是有血压升高或严重浮肿症状的孕妇更不可忽视,此时可能已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如不及时诊断治疗,还会诱发抽搐、昏迷,甚至危及母子生命,故应及时就医,适时诊治处理。
剧烈腹痛
在妊娠中末期,由于外伤、负重或同房后突然出现剧烈腹痛,多为胎盘早期剥离,要去医院检查。另外,妊娠晚期如有规律的腹痛,这常是分娩前的征兆,要做好临产准备。
胎膜早破
孕妇尚未到临产期,而从****突然流出无色、无味的水样液体,为胎膜早破。早期破水可刺激子宫,引发早产,并会导致宫内感染和脐带脱垂,影响母子健康,甚至还可发生意外,要找医生处理。
****出血
妊娠晚期的****出血,常见于产兆和无原因的、无痛的、反复多次出血的前置胎盘,突发持续性出血并伴有持续性腹痛的胎膜早破及有少量出血,突然一阵痉挛性剧烈腹痛后,宫缩立即停止并有休克体征,有子宫破裂等。这些对母子的安全均构成严重威胁,应该去医院就医,千万不可忽视。
严重心悸
妊娠晚期因为子宫增大,心脏负担加重,可以出现心跳加快。如此时患上或原有心脏病,则会造成严重心悸心慌,气促不能平卧,使心脏病之病情加重。孕妇原有或妊娠晚期患有心脏病,对母子的生命威胁很大,应及早就医,以防止心力衰竭的发生,减少母子的死亡。
过期妊娠
妊娠期超过42周,即妊娠期超过预产期半月仍不分娩者称过期妊娠。过期不生对母子均有害,主要为容易发生胎儿宫内窒息,引起胎儿突然死亡,要去医院检查。
身染疾病
妊娠晚期由于孕妇的免疫力低下,常可患上某种疾病,尤其是病毒感染,如肝炎等。此外,还有甲状腺功能不全、孕妇患有糖尿病及妊娠合并阑尾炎、肺结核等。无论何种疾病,对孕妇和胎儿都有一定影响。如出现了长期乏力、食欲不振及黄疸、恶心、呕吐等症状,应去医院进行全面检查,以便能及早发现是否染病及对症处理,以确保母子平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