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孕产妇全面护理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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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异常护理

1.癫痫病人怀孕怎么办

癫痫病人怀孕有引起疾病加重的可能。在疾病发病方面会有所增加,如果用药则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1)怀孕有可能使癫痫复发。若是怀孕前患有癫痫,病情未得到控制,孕后肌体代谢系统改变,可使疾病发作次数增加。还有怀孕的恶心、呕吐状态也会防碍抗癫痫药物吸收,这也会加重疾病。再有,抗癫痫的药物会导致胎儿畸形。因此,患有癫痫的妇女若想生育,最好是在连续规范服药3~5年,待病情得到控制,无发作的情况下,检查脑电图正常后,逐渐将药物减量致停药(时间6~14个月)后,观察病状完全缓解后,再考虑怀孕为安全。

(2)癫痫可使妊娠并发症增加。癫痫未得到控制的孕妇比正常孕妇合并妊娠症的高约2倍左右。

(3)抗癫痫药物对胎儿的致畸作用。据文献报道,抗癫痫药物引起胎儿畸形发生率约为2%~13%,尤其是3种药合用者,危险性更大。胎儿常见的畸形有,腭裂、兔唇、先天性心脏病、胎儿脊柱裂等。致畸危险性较大的药物有苯妥英钠和三甲双酮,丙戊酸钠次之,卡马西平最小。

(4)抗癫痫药可致新生儿出血。孕妇长期服用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或三甲双酮后可影响胎儿血液中的维生素K依赖的凝血因子浓度降低。这类新生儿出生后应立即给予维生素K注射液。

(5)原发性癫痫有遗传的可能。普通人群患癫痫率为0.5%,有家族史的发病率为3%。因此如是原发性癫痫者(有明显父母家族史),癫痫孕妇年龄在25岁以上,或者癫痫频繁发作者等,一定要慎重对待生育问题。

2.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怀孕怎么办

甲状腺功能亢进俗称“甲亢”,是属于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多发于20~40岁。患病后由于新陈代谢系统发生紊乱,常出现心悸、心跳快、多汗、脾气暴躁、爱饿、思饮、饭量增加、逐渐消瘦等现象。妇女可出现月经周期失调、月经量少,甚至闭经等情况。因排卵减少,生育能力下降,即使怀孕也容易发生流产、早产等情况。男性可出现精子减少、阳痿等。在一般情况下妇女是可以怀孕的。但因甲状腺病本身和抗甲状腺的药物都含有对胎儿不利的成分,所以在患病期尽量避免怀孕。最好等病情平稳后,用药量较小时,再考虑怀孕。一旦怀孕请注意以下问题:

(1)在治疗中禁用放射碘治疗,抗甲状腺药物以丙基硫氧嘧啶最合适。若同时用小剂量甲状腺素片,则可减少呆小症和新生儿甲状腺肿大的发生。由于抗甲状腺药物可以通过胎盘到达胎儿体内,引起胎儿甲状腺肿大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情况,因此禁用大剂量药物治疗。

(2)应尽量避免手术治疗。

(3)注意营养和休息,可多吃高蛋白食物和富含维生素的食物。

(4)尽量保持良好的情绪。家人要给予和创造良好温馨的环境,以免由于负性情绪对胎儿的生长发育造成不良后果。

(5)产后不宜母乳喂养。由于母亲服用了抗甲状腺药物,这些药物可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

3.孕妇患有病毒性肝炎怎么办

病毒性肝炎最为常见的是甲、乙、丙三型。感染途径主要由食物、注射输血及其他密切接触方式引起。甲肝起病急,症状明显,容易发现。乙肝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患病。

在妊娠早期得病引起新生儿畸形率无明显增加,但在晚期患病时,可引起早产、死胎、死产,新生儿的死亡率明显增加。无症状的乙型抗原携带者,新生儿抗原呈阳性的占5%~7%,可能是经胎盘传播。如在妊娠后期患病,胎儿及新生儿的肝炎表面抗原的阳性率为20%~30%,部分新生儿出生时抗原为阴性,以后再转为阳性而发病,可能是由于胎儿吸入产道的血液或胎儿的皮肤受损裂口所致。

综上所述,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的孕妇,要积极预防病症向重症发展,在妊娠期一定要注意休息与补充营养。在妊娠早期最好做人工流产。妊娠中期及晚期发病者,均可加重肝脏的负担,注意保肝治疗。在分娩期最好到条件好的医院配新鲜血预防产后出血过多。

4.肾脏病人能否怀孕

患肾脏病变的妇女能不能怀孕?这一问题要取决于肾脏病变的程度及临床四大症状的轻重程度。如果临床只表现轻度的蛋白尿,偶见红细胞,无浮肿,无高血压,无肾功能异常出现,一般情况下就不会影响妊娠和生育。

反之,如患者有明显高血压或肾功能不好,再加上蛋白尿、浮肿就不宜怀孕。主要根据肾功能及血压的情况而定。

随着科学的发展,对以前认为是不治之症的尿毒症(肾功能衰竭),采用“肾脏移植”治疗后,也可获得根治。那么肾移植后的生育年龄妇女是否可以怀孕呢?现代有关医学专家提出几点建议可供参考。

(1)肾移植后至少2年以上健康情况良好者;

(2)身体条件符合产科条件者;

(3)临床肾功能无蛋白尿、高血压者;

(4)无排异反应证据。

肾移植妇女可根据上述情况,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决定是否怀孕,否则会给孕妇及胎儿造成不良后果。

5.妊娠的生物致畸因素

遗传、物理、生物及化学物质因素,都可以导致胎儿先天性异常,后三个因素是可以预防和克服的。首先,应对这些因素有所认识。生物致畸,即病毒感染与胎儿畸形也有着重要关系。

风疹病毒、弓形体原虫、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是目前世界上公认的有具体致畸作用的病原微生物。换句话说,孕妇在妊娠过程中,特别是早孕期间即怀孕三个月以内感染了这些病原体,则胎儿发生畸形的可能性要比没感染的孕妇高得多。那么,风疹病毒、弓形体原虫、巨细胞病毒及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孕妇在妊娠过程中,病原体通过各种途径(如呼吸道黏膜、口腔、生殖道以及破损皮肤)进入血液,造成病毒血症,并通过血液侵犯到胎盘及胎儿,形成宫内感染,最后影响胎儿的正常生长和发育,导致胎儿畸形。

(1)风疹病毒感染:澳大利亚一位眼科医生首先报道孕妇在早期感染风疹病毒,会导致胎儿畸形,称为先天性风疹综合征。包括心血管异常(如肺动脉狭窄、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先天性耳聋、先天性白内障、小头畸形、智力障碍,以及出生后迟发性损害,如糖尿病、中枢神经系统异常。

(2)弓形体感染:弓形体是一种原虫,常存在于猫的粪便内。随着诊断方法的现代化,人们发现弓形体感染并非少见,国外调查孕妇有先天性弓形病的发病率为2‰,国内尚未见到确切资料。一般来说,孕妇在妊娠早期感染可造成流产及死胎;妊娠后期感染会导致胎儿全身感染,主要为视网膜脉络膜炎、脑积水、脑钙化。为了预防这种感染,孕妇不要吃生的或未煮熟的肉类;切生肉时不要用手触口和眼,切后应彻底洗手;不要玩猫及接触小动物。

(3)巨细胞病毒感染:先天性巨细胞病毒的宫内感染常导致早产、流产或胎死宫内,出生后新生儿有黄疸、肝脾肿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肺炎,并常伴有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小头畸形、行动困难、智力低下是常见的后遗症。有时,先天性巨细胞病毒感染的胎儿,出生时可不表现异常,但出生数月后或数年后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如智力低下及耳聋等。

(4)单纯疱疹感染:单纯疱疹病毒有两个血清型,即I型(HSV-1)和Ⅱ型(HSV-2),HSV-1主要引起生殖器及腰部下皮肤疱疹,常可由性交传染,国外将其列为性病。I型较少感染胎儿,Ⅱ型常会感染胎儿。先天性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所致胎儿畸形有小头症、智力障碍、脑内钙化、白内障、心脏畸形、视网膜形成异常。如孕妇阴道有Ⅱ型病毒感染,胎儿经产道出生时也会受感染发病。

孕妇感染上述病原体后,有时有症状,有时没有明显症状(弓形体和巨细胞病毒感染尤其如此)。少数人会有低热、乏力、头痛等一些类似感冒的非特异性症状,因此,不易识别,特别是早孕期常会误认为妊娠反应而被漏诊,失去了及时处理的机会,以致出生畸形儿,追悔莫及。近年来,科学家研究出了血清学检查法,早孕孕妇只要抽2毫升血,就可检查出有无这些病原体的感染,既可以了解孕妇是否有病毒感染,又能增加胎儿的安全系数。假若感染,可以抓住有利时机及时处理。

6.孕妇做X线检查有害

X射线是一种放射线,对人体具有一定的危害,特别是对胎儿。妊娠3个月以内,正是胚胎器官形成时期,照射X线有很强的致畸作用,可使流产、死胎的发生率大大提高。在妊娠中期,胎儿的骨骼、神经、生殖腺等还在继续发育,因而也应避免做X线检查。

如果必须进行X线检查,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可能在妊娠晚期进行检查,这时胎儿各器官均已完成发育,很小剂量的X线摄片不致引起胎儿的变化。特别是用于诊断胎儿骨骼发育是否异常时,此期胎儿骨骼发育成熟,易于识别。

(2)如孕妇需要做X线检查时,应避开腹部,只照需要检查的局部。

(3)如必须做X线检查时,最好做X线摄片检查,摄片的X线剂量远远小于透视。

(4)在孕早期做过大剂量X线检查,特别是腹部检查的孕妇,可请医生做产前诊断,了解胎儿是否发生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