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都是赫连珈月杀的。”说这句话的时候,阿九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仿佛怕隔墙有耳似的。
“赫连珈月?”
“对啊,巫术世家赫连家族的家主,当朝国师赫连珈月……当年国师府的灭门惨案中,只有他活了下来,后来,那些主持行刑的官员中,也只有他没死,你说奇不奇怪?”阿九的声音刻意地压得低低的,“有人说他根本是他自己杀了人,嫁祸给银月巫女大人呢……哎呀,烧焦了!”正说着,一股子焦味在地窖里漫延开来,阿九跳了起来,回头手忙脚乱地往铁锅里加水。
吃完了那锅煮糊的汤,阿九将床让了出来给丁千乐睡,自己跑到地窖上面捧了一床被子来,也不顾那被子又潮湿又长霉的,直接铺在地上躺了进去。
阿九的床出乎意料之外的没有异味,也很温暖干净,丁千乐躺在上面却睡不着,因为她想起了那个闯进她帐篷的冰块脸男人。
“冒犯了,在下是赫连府管家连进,奉家主之命迎接千乐小姐回府。”
“唔,你说你叫连进?”
“是。”
“你还有家人么?”
“在下是孤儿。”
“啊,抱歉……你家住在哪儿呀?”
“在下自幼在赫连府长大。”
“赫连府?”
“是,北莽国凉丹城的赫连府。”
北莽国凉丹城的赫连府,那个冰块脸男人口中的地址,竟然与阿九说的话对上了号。
他说的千乐小姐又是谁?为什么和她同名?为什么他会认定她就是他要找的千乐小姐?就凭那个火焰纹吗?
“阿九,银月巫女大人叫什么名字啊?”颤巍巍地,丁千乐突然问。
阿九似乎已经睡熟了,就在丁千乐放弃得到答案的时候,阿九忽然迷迷糊糊地说,“赫连千乐。”
赫连千乐?
千乐小姐……
丁千乐纠结了,可千万别跟她狗血地来一出什么前世今生,她消受不起啊……
黑衣卫副指挥使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阿九便将丁千乐叫了起来,说他要上工了。
这么敬业的乞丐,丁千乐倒是头一回见到。走出了地窖的时候,刚好听到有钟声传来,阿九说,这是早钟,代表宵禁时间已经结束,各街各巷间的坊门都会打开,店铺也会营业。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阿九说。
他这么说的时候,那掩藏在肮脏而凌乱的头发下的妖异双瞳熠熠生辉,美得令人不敢直视。
出了一道坊门,又经过几条巷子,便是昨天她遇见阿九的地方,但阿九却没有停下,继续往前走。
丁千乐没有问,只是跟着他一路好奇地东张西望,直到走到一处比较繁华的街道,阿九才寻了个地方坐下,开始“上工”。
这条街区显然比昨天的那条街要更为繁华,青楼歌苑、酒坊赌场、茶摊酒楼、当铺钱庄应有尽有。
她有些无聊地坐了一阵,便起身跟阿九打了声招呼,背起包准备走了。
“你……你要去哪儿?”
见她要走,阿九有些紧张地站起身来,磕磕巴巴地问。
“我去转转。”丁千乐挥了挥手,转身走了。
阿九对着她的背影怔怔地看了许久,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这才垂下头,默默地坐回原地。
在街上溜达了一圈之后,丁千乐基本上将这个时代的情况摸了个透,比如说,年号恒天,国姓淳于,如今正值恒天七十五年,当朝皇帝叫淳于金等等之类的,货币有金,有银,有铜板,也有银票……
经过当铺的时候,丁千乐停下了脚步,抬头看了看头顶写着“白氏当铺”字样的匾额,抬脚走了进去。
刚一进门,一个模样伶俐的小伙计迎了上来:“姑娘,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
丁千乐有些惊讶,他居然看得出自己是个……姑娘?看阿九对她一点也不避嫌的样子,她以为她现在应该看不出是女孩子才对,而且……这个状况跟她预期的桥段有点不一样,不是应该伙计狗眼看人低,嫌弃地赶她走,然后说“去去去,哪里来的臭乞丐”……这样才符合剧情的么?
“姑娘?”
丁千乐轻咳一声,收起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正色道:“我要当东西。”
“好嘞,里边请。”伙计将她迎了进去。
丁千乐一边走一边四下环视,这间当铺看起来很大的样子,一直走到柜台前,那伙计才喊了一声:“师父,有客。”
丁千乐注意到柜台后面坐着一个干瘪瘦小的老头,正一脸严肃地低头记账,听到声音,他抬起头来。
“要当什么?”老头问。
丁千乐低头从背包里拿出黄金面具和宝剑,放在了柜台上,她背包里比较值钱的也就这两样了。
老头愣了一下,伸手取过,仔细地观察了起来,半晌,才道:“这是哪里来的?”
她从欲打劫她的那个神秘美少年身上顺来的,大概算是黑吃黑吧。
当然,她不可能这么回答,于是她低眉顺眼,期期艾艾地道:“这是我爹留给我的东西……爹娘走后,剩我和哥哥相依为命,哥哥昨日上街行乞被地痞打成重伤,我不得已才……”一边说着,她一边拿眼偷觑那老头。
如果她没有看错的话,那一脸严肃的老头竟然眼泛泪光。
看来有戏!
“你爹的东西?”正在丁千乐暗自雀跃的时候,一个含笑的声音冷不防插了进来。
丁千乐有些不爽地侧过头去看那半路杀出的程咬金,这一眼,那不爽的感觉立刻去了一半,无他,只因那声音的主人是个黑衣的美男子。
……等一下,黑衣?!
丁千乐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她这是送羊入虎口哇……
眼前这男子美则美矣,那一身装束分明就是阿九说的黑衣卫啊!而且那黑衣又与她昨日看到的有些不一样,看来他应该还不是普通的黑衣卫……
“二少爷。”刚刚引路的伙计恭敬地称呼了一声。
丁千乐当下恨不得一头撞死自己,满大街的当铺,她怎么就偏偏选中了这一家啊!
“洛儿,你今日不是当值么,怎么有空出来?”瞧了一眼刚进门的黑衣男子,那老头问道。
“偷个空来瞧瞧爹。”黑衣美男走到柜台边,拿起那黄金面具瞧了瞧,又拿起那宝剑看了看,不时还抬头看一眼丁千乐,一副饶有兴致的样子。
丁千乐被他看得有点发毛,不自觉地心虚起来。
“洛儿,这姑娘怪可怜的,你就不要为难人家了。”见丁千乐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那老头帮腔道。
丁千乐心底立刻对这个面相严肃的老头产生了十二万分的好感。
黑衣美男盯着她看了半天,正在丁千乐犹豫着要不要逃跑的时候,才突然道:“开个价吧。”
丁千乐松了口气,赶紧伸出一只手,想了想,又收起两根指头,比了个三,道:“三十两黄金!”
“三十两……黄金?”那男子似笑非笑地挑起眉头。
丁千乐被吓得心脏漏跳一拍,跟他讲理:“那……那个面具的分量应该就有三十两的样子了……那宝……宝剑就算是送的,买一送一,很划算吧……”
那男子摸了摸下巴,不置可否地点头:“也对。”
如果不是错觉,她似乎在他眼睛里看到了不可抑制的笑意?
“我要现金不要银票,另外给我兑二十两碎银。”丁千乐顺竿爬,极其利索地说道。谁知道这个北莽国可不可靠,万一碰到通货膨胀她要找谁哭去。
听到这话,他眼中的笑意更盛。
“爹,这生意我接了。”黑衣美男回过头,笑着对那老头道。
“小辛,去取银两。”老头一甩袖,发话了。
那伙计应了一声,转身去了。
沉甸甸的一袋金子递到她手上的时候,丁千乐感动得差点痛哭流涕,三十两金子啊,折合人民币的话差不多有十万块呢吧!
“听闻你哥哥被地痞打伤了?”黑衣美男的声音将她拉回了现实。
丁千乐被噎了一下,想起她刚刚扯的那个谎,有些痛苦地点头。
“岂有此理,天子脚下竟有地痞伤人,在下身为黑衣卫副指挥使,实在难辞其咎,带我去看看你哥哥吧。”黑衣美男一脸正义地道。
黑衣卫……副指挥使?!
丁千乐想,这下真是玩大发了。
虽然他一脸的正义,可是丁千乐分明瞧出了他眼中的揶揄和不怀好意。
揣着三十两黄金的丁千乐生平第一次尝到身怀巨款的滋味,本来此刻的心情应该是十分雀跃的……如果不是身后跟着一个阴魂不散的黑衣卫副指挥使的话。
丁千乐一边硬着头皮往前走,一边思索着要怎么样才能甩掉那个烦人又危险的尾巴。
“在下白洛,还未请教姑娘芳名?”不知趣的尾巴开口了。
正常情况下,当这样一个风度翩翩赏心悦目的美男子彬彬有礼地说出这句搭讪的经典台词的时候,通常预示着一段美好的爱情故事即将展开……如果女主不是又脏又臭又邋遢,而且有盗窃嫌疑又来历可疑的话……
最糟糕的是这美男子还是政府工作人员!
于是此时此刻,丁千乐半点欣赏美男的心思都没有,色字头上一把刀哇!
“乐乐。”因为确定了千乐这个名字有一定的危险性,丁千乐决定说简化版,正好和告诉阿九的名字统一了口径。
“乐乐。”他跟着念了一遍。
那两个极其普通的字眼在他的舌尖打了滚,念出来竟是出奇的温柔旖旎。
丁千乐的心跟着也漏跳了一拍,随即醒悟过来,这可不是犯花痴的时候。
“乐乐。”他又念。
“干……干什么?!”她一下子停了下来,有些紧张地瞪着他,仿佛被念了紧箍咒似的。
“我只是想说,这条街你已经走第二遍了。”白洛一脸无辜地笑,又好心地道,“迷路了么?”
丁千乐磨了磨牙,知道不能再耗下去了,这人分明就是故意的。
她转过身,悄悄摸出了从昨天晚上开始便藏在袖袋里的防狼器,正打算给他一击再跑的时候,一个有些熟悉的求饶声引起了她的注意。
“饶了我吧……不要打了……饶命啊……”
阿九?
“不要打了……饶了我吧,求求你们……”阿九蜷着身子倒在地上,双手护着头部,大声求饶,声音听起来有些凄厉。
“大刚收保护费你就有钱,到我的地盘你就想吃白食啊,做梦!不把我梁昆放在眼里,简直找死,给我打!往死里打!”一个同样穿得破破烂烂的中年男人大声呵斥道。
五六个人围着躺在地上的阿九一阵拳打脚踢。
“不要打了……不要……会死的……我不想死……饶了我吧……”阿九断断续续地求着饶,地上渐渐积起了一摊血。
丁千乐看得心头火起,快速冲了上去,一把推开那自称梁昆的中年男人:“住手!住手!你们想打死他吗!”
梁昆没有防备,被推倒在地跌了个狗吃屎,他恼羞成怒地爬了起来:“哪里来的小混蛋!敢在我的地盘对我动手,不要命了!给我打!”
丢下已经如一滩烂泥般瘫软在地动弹不得的阿九,那些人立刻掉过头来看向丁千乐,摆出凶狠的表情,一副准备揍她的样子。
见情形不对,丁千乐吓得赶紧拍拍屁股躲到了白洛身后去。
原本一脸凶神恶煞的梁昆在看到白洛的衣着后,神色立刻变了。
“这是谁的地盘?”看了一眼躲在自己身后还揪着他衣角的丁千乐,白洛回过头来,似笑非笑地看向梁昆。
刚刚还气焰嚣张的梁昆一伙一下子面如土色,两腿战栗,站在原地直发抖,仿佛见了猫的老鼠一般。
没有一个人敢吱声,明明是在热闹喧嚣的大街上,可是这一瞬间,丁千乐分明感觉到以白洛为中心的那一圈,整个气氛都凝滞了起来。
“不要再让我在凉丹城里看到你们。”白洛开口道。
他的声音很轻,脸上甚至还带着温和的表情,可是那些痞子们却是一个个如蒙大赦一般拔腿便跑,一转眼便消失在了巷子的拐角处。
望着一溜烟消失在眼前的痞子们,丁千乐瞠目结舌,黑衣卫果然声名在外,名不虚传啊……
“没事吧?”收回目光,丁千乐走到阿九身边,将他扶了起来。
阿九有些呆滞地看着丁千乐,似乎还不相信自己被救了一样。丁千乐想起,刚刚被打成那样,他也只是向那些地痞求饶而已,却始终没有向路人求救……
是不习惯向旁人求救,还是已经习惯孤单一人?
“没事吧?”放轻了声音,丁千乐又问。
阿九似乎终于回过神来,他摇摇头,看清是丁千乐之后,他的眼睛微微亮了一下,似乎透着欢喜,然后有些吃力地伸手,拉住了丁千乐的衣袖,张了张口似乎要说什么,却咳出一口血来。
“乐乐,令兄似乎需要去医馆一趟。”白洛看了一眼满身满脸都是伤的阿九,顺手在路边叫了一马车过来。
丁千乐知道他误以为阿九就是她哥哥了,干脆将错就错,点点头,扶着阿九上了马车,然后回头,一脸感激地道:“白指挥使,真是多亏了您。”
“即是如此,在下不如好人做到底,送你们去医馆吧。”白洛笑容可掬地道。
感激的表情在脸上僵了一下,丁千乐硬生生地挤出一个有些扭曲的笑容来,几乎是咬牙切齿地道:“白指挥使日理万机,怎么敢再劳烦您。”
白洛笑得更开心了,在丁千乐再一次忍不住捏紧了手里的防狼器的时候,他终于松口道:“那乐乐一路小心,有事随时可到白氏当铺来找我。”
“嗯,多谢。”丁千乐忙不迭地点头,心里暗暗记下了,从此将白氏当铺和白洛列入黑名单,最好从此不相见。
“车夫,送这位姑娘去城西的白氏医馆吧。”白洛吩咐。
放下车帘,丁千乐松了口气。
“乐乐。”车帘突然再一次被掀开。
丁千乐瞪大眼睛,一口气上不来,差点噎住了。
“忘记说了,我们都这么熟了,以后乐乐无需客气,叫我白洛即可。”笑得一脸的温和,白洛道,“或者……阿洛?”
丁千乐嘴角狠狠抽搐了两下,咬紧牙关再次挤出一个笑来,点点头。
车帘终于被放下。丁千乐作了好几回深呼吸,才算把那口气给顺平了,哪里来的神经病啊,没事套什么近乎!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可怕的家伙,下次见着这家伙一定要绕道走!
感觉到马车开始往前走,从刚刚见到白洛开始便一直低着头闷不吭气的阿九忽然动了一下:“我不去医馆……”
简单一句话,他说得十分费劲。
“不行,你伤得太重了。”丁千乐一口回绝。
“我不去医馆……”阿九坚持,然后又低头开始剧烈地咳嗽起来,口中涌出大量的鲜血,好不容易止住了咳,他赶紧用袖子将血擦了去。
虽然他极力想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可是明显行动迟缓,声音很弱。
“师傅,去离城西白氏医馆最远的一家医馆。”
“好嘞!”车夫应了一声,笑呵呵地道,“姑娘可真有眼光,离城西白氏医馆最远的,便是城东头的开云医馆了,那里的周郎中不但是个大善人,而且医术也十分的高明呢。”
“我……咳咳……我不去医馆……”阿九挣扎了起来,力量和声音都薄弱得可以忽略不记。
于是丁千乐选择无视了他,又不是小孩子,受了伤还闹别扭不肯看医生。
街边,白洛看着那辆渐行渐远的马车,终于忍不住爆笑出声,引得路人频频回望,却又因为他的衣着而不敢妄加议论,只能加紧脚步绕道而行。
“乐乐。”轻声念着,他嘴角的笑意一点一点扩大开来,“真好玩。”
半妖之殇
开云医馆里坐堂的是个长相白净的中年男人,长了一张很普通的大众脸,见丁千乐扶着奄奄一息的阿九踏进医馆,他立刻迎上前帮忙,将阿九扶了进去,丝毫没有嫌弃阿九身上的味道。
丁千乐立刻对他好感度大增,觉得那普通的眉眼间透着一种慈眉善目的感觉,果然是相由心生。
“他怎么样?”
见阿九垂着头一动不动,干脆没了声息,丁千乐有些担忧地问。
“从表面上看,左手骨折,断了两根肋骨。”那郎中检查了一下,皱眉,“这伤势不轻,且不宜移动,这一路颠簸让他的断骨有些错位,必须躺平。”
说着,他招呼一旁的伙计,让他们将已经处于昏迷状态的阿九扶到了隔壁房间。
“周郎中,他的伤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站在一旁,丁千乐见他手起手落间,鲜血四溅,忍不住撇开头,不敢再看。
“现在还不能肯定。”他一边手脚利落地处理伤口,一边道,“我不是周郎中,他今日出诊了,敝姓许。”说话间,许郎中已经站了起来,“伤口基本上都已经处理过了,不过……”
“不过什么?”丁千乐瞪大眼睛,有点紧张。
“他的脉象很奇怪,不如等周郎中回来,让他再仔细瞧瞧,他对内伤比较在行。”许郎中拿布巾擦去手上的血污,道,“反正他的伤需要静养,暂时不能移动,不如先让他住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