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里全是你
题记:云朵悄悄离开的时候
天空并不知道;
水悄悄离开的时候。
沙滩并不知道;
月光悄悄离开的时候,
黑夜并不知道;
爱情悄悄离开的时候,
我们并不知道。
阿正一直记得,爱上旋子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小毛孩子。15岁的年纪,但他就是知道,这就是爱了。一生一次的悸动,在他还是求学的年龄,便挥霍得一干二净。那种无法割舍的情素,像藤蔓一样长满他的心,随着时间越勒越紧,以至于后来他见到旋子的每次,都无法呼吸。这个比他大两个春秋的女子,有着令他头晕目眩的笑容。
最初的认识只原于一次偶然,她是他朋友的朋友。或许这就是注定,冥冥之中总是有个人在安排,他们相遇,然后相爱。
樱花在风中开始断断续续飘落的时候,两人开始了约会。当第三次并排坐在忽黑忽亮的电影院时,看着黑暗中她忽闪忽现的笑脸,阿正终于轻轻的将唇覆上。传来的,是她细碎的柔软花瓣清香,充斥着他整颗心脏。阿正突然发觉自己的眼里有了温暖的眼泪,那一刹那的幸福,让他像孩子似的欢呼雀跃。
一切似乎都应该是这么美好,第一次,阿正觉得自己跳动的心有了动力。
他记得,那时的旋子尤其爱笑,那双笑的像弯弯月牙儿似的的眼睛,点亮了整个世界。或者应该说,是点亮了阿正的世界。那明晃晃的笑容,总是会让他有想把她一口吞入腹中好好珍藏的冲动。而那时的他,最爱的就是看着她肆无惮悸的笑,看她因为自己而绽放的幸福微笑。他也记得,两人一起分享的那个冰淇淋的味道,至今似乎都还在他的嘴里,无法融化。
时间就像流水哗啦哗啦的流过去了。当秋叶被风吹得瑟瑟响的时候,阿正并不知道,这比以往要冰冷的气息,预告的并不仅仅是冬天……阿正进了自家的公司,开始工作了。因为是长子,更为了家里事业日后的发展,所以早早的开始接受训练。
可能当时谁都没有注意到,幸福张着它小小的翅膀,从他们身边飞过了。剩下的,只有两颗遍体凌伤却互相折磨的心,和一无是处的爱情。是啊,爱情,当幸运不在眷顾的时候,从前的温馨都像是中了毒般的利器,成了怎么哭怎么喊都醒不了的噩梦。
院子里的百合花早已经是开了又落,但是没人再顾及它的美丽。阿正和旋子开始发很多的信息,打经常的电话,见很少的面。有好几次,下了班之后已经是筋疲力尽的阿正还是抵挡不住思念,偷偷地步行2/30公里路,只为了见她一面。旋子会出来,本来就娇小的她,经不住思念,缩在他的怀里像猫一样轻轻抽泣着。旋子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打湿阿正的前襟,烫进他的心里。这样的好,这般的柔情,怎能叫他不对这个连想你都不敢轻易开口的女子心疼?紧紧拥抱着埋在自己胸前的旋子,阿正在心里暗暗发誓:我会对你好的,一定会的!
但是现实总是会不经意的跳出来提醒,而时间也一点点的过去,不留任何一点余地。阿正开始考虑自己的将来。毕竟还是一个16岁的少年,对于遥远的未来,他心里有的只是不安和恐惧。旋子是基督教徒,还比他大上两岁,这些对于家里迷信的长辈们来说,都是无法接受的事情。家里的压力压的他喘不过气,以至于他没发现,自己对旋子的关心正一点一点的减少,而旋子金灿灿的笑容也开始变得一天比一天黯然。旋子明白阿正在想什么,只是她,没有说任何话的立场。是给他加油还是让他放弃,她又怎么下得了决心。如果不管哪一边都是一种伤害的话,至少她希望,自己不是那个伸出利刃的侩子手……两个人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大大的洞,深怕在前进哪怕一步,就会跳下陷阱,粉身碎骨。
冬天终于悄悄的来临了,阿正努力拼凑着记忆,回想起那个冰冷的夜晚。那是好不容易可以见面的机会,两人还是约在了电影院。在散场的时候,阿正的手机丢了。那部手机已经是阿正今天第五次犯的同样错误,以至于他心急如焚,无论如何都得把它找回来。拥挤的人群中,他们原本相牵的手被挤散了,可是阿正却只记得一直向前向前,而旋子却只能在背后默默祷告……幸运的是手机在最后还是被找了回来,而当阿正雀跃欢呼的时候,旋子却开始嘤嘤的哭了起来。就在刚刚,她跟上帝祷告,只要手机可以找回来,就算让她和阿正分手她也愿意。阿正愤怒了,顾不得刚找回来的手机,旋子的这种祷告让他心寒。难道她真的宁愿相信上帝也不把信任交给自己?
在十字路口的时候,他们选择了放开彼此的手,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阿正知道她在他背后哭泣着,他的心揪得多紧,只有他自己知道。可是他没有办法再让自己回头,即使那个孤单单的背影,迁徙着他一生的柔情。上帝啊,如果你真的存在的话,你该拿什么来拯救我们的爱情?
记忆里总是有很多的事情,一点一点拼凑着过去。也许这就是现代爱情的结局,有遗憾,却无法后悔。只是,每次樱花再次飘落的时候,记忆里的味道就全是你。
三分钟时光老去
她一直暗恋他。暗恋的水晶总是在夜里闪光,女孩子一旦有了心事,说的和做的总是背道而驰。就像她,总是在他面前低下头去,甚至最笨拙的言语表达都没有,时光总是太匆匆,毕业歌已经唱过了,毕业前的最后一次舞会上,她把自己打扮得像穿上了水晶鞋的灰姑娘,就那么一直走到他面前。
他惊讶地看着她,没想到身边的这个女孩子如此美丽,但却一直错过着。而她这次却再也没有低下头,这是唯一的一次,就那样看着他,似乎是化蛹为蝶的片刻,那么挣扎,那么无畏,她走到他面前时是十点钟,但看他的时光却如三个光年,她颤抖着,脸涨得通红,以为时间是凝固了的,以为周围吵吵嚷嚷的人群是不存在的,在喧哗的音乐中她的声音又细又小,但对他和她来说就是平地惊雷。
“我喜欢你。”她轻声地说。喜欢是比爱要让人喜悦的,爱就有了轻浮和缥缈,而喜欢是那么禅意芬芳。说完转身就走,不再和他目光纠缠,穿过跳舞的人群,走到一棵开满合欢的树下,眼泪横飞。
再看表,不过十点零三分。只有三分钟而已啊。
等他一把从分别的站台拉起她到一旁,她早已心如死灰,以为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以为那棵暗恋的合欢树会很快凋谢,但没想到最后一刻。他来了。
他用手抬起她低下的头:“猜猜,我喜欢你吗?”
她的目光都是颤抖的,手是冰凉的,爱一个人原来这么苦。从来不知道爱是这样让人不知所措,而列车员已经催着上车了,他一把将她拥入怀中:“我,和你一样的。”
她的心狂喜着,不相信似的,他的目光是坚定而爱恋的,这时,她想起林忆莲的一首歌,叫什么名字忘记了,但其中一句她总是记得,因为触目惊心——我和你,恨不得一夜白头。此时,此刻,她希望一转身的刹那就是白头,她可以和深爱的男人生死相依,不要一夜,一夜太长,这三分钟就可以,三分钟时光老去,仅仅为了爱情的永远,有什么不好?
就那样挥泪而别。鸿雁传书缠绵悱恻之时,她总是想起那两个三分钟,那两个三分钟已是永恒,让她一生的爱与痴交付了出去。从来没有想到还会再有三分钟让她肝肠寸断。他冷冷地说着不爱的理由,冷冷地吸着烟,她从来不知道烟草的味道让她如此恶心,而最爱的时候,她甚至偷偷地把他的衬衣拿到眼前,亲密地闻着上面的烟草味道。他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理由,她打断他:“不要再说了。”声音轻得如同当时说“我喜欢你”是一样的,她知道,当缘份尽了,感情再深也是陌路,也不过是三分钟吧,爱情已是旧山河,以后的画卷中再不会画他。
后来,她自己画了一幅画,画上是一个白衣的女子,站在一棵树下,那个女子面目模糊,看不透时间似的,而那棵开花的树,却让她画得郁郁葱葱,生动得让她难过,女子的面前有一条河,一直向前去,而她从来不是画家,不会画画,但这幅画大家都说好,因为这幅画有一个叫人心疼的名字——《三分钟时光老去》。
暗恋是一道数学题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长途汽车司机,像父亲那样开大车,威风凛凛。
但是任枫并不这样想。她说,开个破车有什么了不起?搁旧社会是马夫,搁现在是蓝领。只有刚改革开放那阵儿不错。她摇头,一脸奸笑:可惜你没赶上好时候。
我不说话,由着她损我。谁叫我喜欢她呢?拿她的话说,我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摔死活该。
喜欢任枫并不是我的错。我胖,她瘦,瘦到飘飘摇摇不盈一握;我旅游大专文凭,她武大数学专业;我一口湖北方言,她张口英文,闭口拉丁语。连我的哥们儿也说,我和她不是一个档次的。但现在的社会,不流行志同道合,而是崇尚取长补短。况且,我们青梅竹马。
于是,我拼了命追任枫。不顾老妈呼天抢地的呐喊,随任枫流浪武汉,给旅行社开大巴,住大叉间,闻着同事的臭脚丫子吃方便面;给她找房子,扛煤气罐,外兼保镖加服务员。任劳任怨,她却还是不领情。
只是长此以往,铁石心肠的人也会感动吧?苍天不负有心人。周末,任枫发来短信:晚上7点,星星咖啡屋,不见不散。
我心里那个美啊,真是乐得梦里都会笑醒。剃头刮胡子,穿上最好的西装,我匆匆赶到咖啡屋。
那里灯光昏暗迷离,卡朋特的音乐中,一对对恋人在促膝谈心。
瞪大眼睛,终于看到任枫。正要招呼,发现她的身边还有人,而且,是一个男人。
任枫撇撇嘴说:我男朋友张浩,武大毕业,和我同一个公司,部门主管。
然后她指着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儿。
张浩笑,久仰久仰。我说为什么久仰?他说你不就是那个在雪地里站了两个小时等任枫,冻红鼻头,感动了公司全体女同事的人嘛!
没想到任枫找了男朋友一起约我。莫非是让我死了这条心?这样一个弱不禁风的书生小子,我能撞他几个来回。任枫真是有眼无珠!
抬头,有眼无珠的任枫在看我。罢罢罢,谁叫我喜欢她呢?坐下来一起喝茶吧。
还没喝完一杯咖啡,任枫说走了走了。
走也好,省得看着梦中情人和情敌卿卿我我导致自己心伤到吐血暴毙。站起身,迈开大步向前走。任枫又说张浩你先回去吧,我哥们儿送我回家。
张浩走了,任枫看着我:你觉得他怎么样?我斩钉截铁:不好。任枫说:我觉得也不行。第一次见面,怎么拿别人的糗事开玩笑呢?
啊,原来任枫认为我精心策划的情深一幕是糗事。既然躲过一劫,我也不争辩了。但是想想都让人心悸,小妮子已经开始谈恋爱。张浩是第几个,我还有希望吗?
也顾不上自己这张老脸了,我说任枫呀,我俩背井离乡,我得照顾你。以后交朋友,都要让我先过过目。
任枫点头。我长舒一口气。革命还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好在我努力与失败均有千次,不至于伤心气馁。
再见任枫,居然是半年后。我怀疑她有意避开我。打电话到公司,总是不在,手机也关机。只有一次,好不容易通了,我对着电话“哇哇”乱叫:你到哪里去了,我以为你神秘失踪遭人绑架了。任枫骂我乌鸦嘴,她说:我忙着恋爱呢!
天!这小妮子又恋爱了。但是为什么不带给我检查呢?于是反复询问是谁吃了豹子胆,敢撬我的墙脚?任枫说:是个款哥,青年才俊,前途无量,后劲无穷。
气焰顿时消了一半。我是武汉一民间旅游团十几个长途司机中的一个,人家是高科技产业领头人。我命运不济,费心劳力落得如此下场。罢罢罢,就此努力忘了她吧!
但是我怎么忘得了任枫呢?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爬树,摸鱼,看电影。虽说学习成绩天上地下,但IQ早已过时,现在流行EQ,我的EQ比她高,她怎么视而不见呢?每天工作,开着大客车在武汉大街小巷跑,回到宿舍躺在床上长吁短叹。记得小时候问任枫数学题,她说她的偶像是居里夫人。难道任枫真的就连婚姻也要效仿居里夫人,找个志同道合的?
就在我几乎绝望的时候,任枫到大叉间找我。那是她第一次主动找我,所以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任枫的表情可怜兮兮的,她说:我又失恋了。
任枫哭诉完,看看四周:你怎么不找个好点儿的地方住?
心情太好,我同她嬉皮笑脸:我在攒老婆本,等着娶你。
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连你都变得这么贫。她的小嘴撇到老高。我连忙纠正我是世纪末最后一个好男人,住得差不是因为有非分之想,是不愿丢弃艰苦奋斗的好传统。
就这样胡言乱语着,任枫却扁扁嘴,趴在我怀里又哭了。我措手不及,手忙脚乱,不知道该给她拿纸巾还是让她把我T恤上的污渍都蹭到脸上。
她边哭边说:谈恋爱怎么这么难,比证明数学题难多了。我趁机拍拍她肩膀:不难不难,主要是因为你做的都是错题,没有正确答案。“扑哧”一声,她笑了:你小子倒是个没有错的数学题,只是太简单,不值得解!
说完,任枫就要走。在楼道口,她忽然转过身来:你呆在武汉干什么,只有武汉才有长途汽车开吗?那一刻我忽然有一些伤感,我问她: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任枫的脸刹那间红了。“什么都不想听。”她扔下一句话,飞也似地走了。
失恋的任枫常常到我的大叉间来。每次都带一本高等数学习题集,当着我的面解微积分和线性代数。我看着心情就不好,冲她“哇哇”叫:你这分明是示威,会做数学题有什么了不起!我一米八五的个儿,往街上一杵能吓倒一堆流氓阿飞,还怕你这弱质女流?
弱者都喜欢虚张声势。她对我不屑一顾,说,我来不是因为失恋了没地方呆,而是因为我俩都在武汉,凭小时候的伟大友谊,我应该照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