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美丽年华,忧伤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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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原来缘(1)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刻舟求剑,只能让爱留在最初的年华里。陈卓用所有的积蓄在江边买了一处房子,小户型,比麻雀的心脏还小,但是推开窗就可以

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刻舟求剑,只能让爱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陈卓用所有的积蓄在江边买了一处房子,小户型,比麻雀的心脏还小,但是推开窗就可以闻到江水的气息,这很难得。更难得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葛小布。

我像模像样地以一个主人的身份开始装修它,客厅的墙壁是果绿色,配一张小小的红色双人沙发,想多耀眼就有多耀眼;卧室是浅浅的紫,如梦幻似的颜色,可以吞没我所有张扬的梦。

我蹲在地上擦未干的油漆,陈卓突然嬉皮笑脸地靠近我:“报告房主,这是我最后一点财产,申请上缴。不过这东西有点寒酸,80元,还是折后价。”

他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底气明显不足。我咧开嘴笑,他手心里是一枚细细的银戒,没有钻石的闪亮,没有铂金的厚重,但,那微小的光泽,丝丝缕缕地拴住了我的心。

“戴上嘛!我是在求婚呢!”他死乞白赖地恳求。

“哪有这样求婚的?”我鼻子有些酸,低下头,以免那小子看到我感动的泪水会得意忘形。“来来,我给你戴上。”他蹭到我面前。我伸出十指,面色严峻:“天天给你擦地板,手都变粗了。”转身去厨房洗手,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

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咿咿呀呀地响了起来,电话里的声音我一辈子都忘不掉:“葛小布,我回来了!”

笑容一瞬间僵在了脸上。

季冬晨戴一副无框眼镜,斯文了许多。可是我仍一眼认出了他,他坐在酒店的咖啡间里,下巴微微仰起,望着落地窗。我站在散尾葵后面,犹豫着,终于还是将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细细的戒指轻轻旋了下来,放进了我的背包里。

我就这样出现在季冬晨面前。他脸上的笑缓缓打开,像错过了季节的花。季冬晨喝咖啡的姿势像个极合格的海归。

我撇嘴:“季冬晨,你从前不是这样的。”我19岁认识季冬晨,他梳着小平头,抽骆驼,一抬手就把欺负我的小流氓揍得鼻子出血。那是一场英雄救美式的相遇,虽然他的体积更像狗熊而我也不是美人。从那天开始,我成了他的跟屁虫,人们都说季冬晨就是个小无赖,可我仍觉得他好,因为他的眼神清澈。

“昨天晚上刚下的飞机。”

“这么多年不和我联络。”

“我怕一听见你的声音就忍不住从太平洋那头飞回来。”

“你也会开这样暧昧的玩笑了?你不单纯了。”我笑他。

“真的,葛小布,我很想你。”

他说这话,居然都不笑,一本正经地望着我,他的眼神仍是那样清澈,清澈得像秋天里高原上的湖泊。他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淡蓝色的烟圈挡住了我的眼。

那个旧烟盒已经被磨破了边角,那是我用拙劣的针脚细密地缝制的。那年,我把烟盒送给他时,他漫不经心地扔在车篮里,他说,这东西带在身上很麻烦。

我转头望着窗外,心内怦怦乱跳,唉,若不是多年前已经被他打了感情防疫针,恐怕这次又要掉进他眼睛的湖泊里。

咖啡凉了。他站起来,我走在他影子里,仍旧像很多年前那个小跟屁虫一样。我们都不说话。

季冬晨的车在江边公寓停下。他抬抬头:“日子过得不错嘛!不请我上去坐坐?”我笑笑,摇头。

他其实没有下车,我也不会邀请他。因为19层的小房间里有个叫陈卓的男子,这是一个季冬晨并不熟悉的名字。

我和陈卓认识是在一次网友聚会上,百十来人的大规模聚会,根本不知道谁是谁,他忽然挤到我面前,大声地说:“我暗恋你两个月了。”然后他报出自己的网名,我睁大眼睛,原来就是他天天在我的版上扔我板砖。

陈卓是理科男,幽默风趣,还有些不要脸,至少在追求我的过程中,他肯撕破自己的脸皮。他和季冬晨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他爱我。

在我25岁遇见陈卓那年,季冬晨已经到了德国3年,杳无音信,我想我需要一个心细如瓷的人来疼爱我。

我打开门的时候,陈卓已经将乱糟糟的新房子打扫干净,他正趴在窗口,头也不回:“那车挺棒,开车的小子有点胖。

“是个老同学。”我有些做贼心虚地解释,其实只不过和季冬晨喝了半个小时的咖啡而已

“我又没吃醋。”他咧嘴。他的目光在我的手上一扫而过,我恍然发现自己忘记了将那枚细细的戒指戴上。陈卓笑着跑进厨房,我看着江水发呆,心里有细细的疼。

可怜的爱情可悲的世界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请文明用语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请文明用语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装在玻璃瓶中不经风吹的爱

爱,就象是装在玻璃瓶中不经风吹空气般是一样悄悄流失的情。花落水流红,闲愁万钟,无语怨东风,无论是落花的有意,还是流水的无心,勾勒描绘到最后只是一幅伤心离别的画卷。两心相隔,在唯美的开始或是在曼妙的过程到了终局不免是一场烟花短逝谢幕的流离。爱,是

爱,就象是装在玻璃瓶中不经风吹空气般是一样悄悄流失的情。花落水流红,闲愁万钟,无语怨东风,无论是落花的有意,还是流水的无心,勾勒描绘到最后只是一幅伤心离别的画卷。两心相隔,在唯美的开始或是在曼妙的过程到了终局不免是一场烟花短逝谢幕的流离。爱,是被遗落的遇见,爱情之所以开始只不过是因为某一瞬间的悸动或是某一时段内情感的沉积,女生某一回眸的惹人怜动或是男生某一谈笑间的豪逸魅力,都可能造成另一方心理上短暂的悸动,进而欲想欲思,欲思欲想,爱情的际遇便如此邂逅,爱,是一场不合时宜的错误,当爱发生时你没有感觉,当有感觉时已被牢牢捕捉,某段时期内短暂或长久的情感沉积,使人恍然大悟:原来追寻的幸福近在咫尺,从而开始一段爱情,每个人都有自己期望的爱情梦,或浪漫的风花雪月,或朴实的纯粹点滴,也就是说每个人或多或少的都在强迫自己的感情。我们总是在有意无意之间喜欢上一个人,可结果呢?我们总是在有意无意之间将这个人或这份情悄悄淡忘。之后在感叹自己不懂爱情,徒自留下满身的疲倦和满心零落的碎痛与声声无语的缄默叹息,其实这又何必呢?相濡以沫不若淡情于生活。爱情是可以遇见的,但是爱情真的有大众的长久吗?如果有,缘何千百年来流传的佳话会那么少?爱,应该是被生活遗落的。有些东西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比如,海枯石烂,天地荒长,比如,此心不死,矢志不渝。因为这样承诺下的债是我们终其一生也无法给约定方兑现的,何况爱情的柔韧性又是那么差,它总是那般易碎。爱情的重量是无法估计的,它如同装在玻璃瓶中的空气一样是虚无缥缈的汽态,而结果也只是蒸发的减少,或是塞上瓶塞时闷热的变质。世界上没有天长地久的爱情,因为暴露在风中的爱情份量总在不断减少。洞悉生活的人都明白:爱情到了最后只是一场不舍亲情的别离是根本无爱的,而我们要学会的或许是遗落这份似装在玻璃瓶中不经风吹的爱。虽然,爱是不能终老的,但始终是有人要陪我们逐渐老去,与其期望一份经不起风吹的不能终老的易逝爱情,倒不如寻找一份从一开始就能陪伴我们终老的亲情。

原来还有泪

培第一次看到如嫣是在一个夏天的午后。那天他上下午班。一到琴行就听到一阵悠悠扬扬的古筝声,时断时续还有一个初学者的拨琴声夹在其中。培问旁边的人说:又来了一个古筝老师?回答是肯定的。45分钟很快过去了,一个小女孩走出来回家了。过了一会儿,琴房里飘出“春江花月夜”的曲子,如水的琶音似乎是从天空中流淌而下,有如行云流水、有如细雨敲窗、有如玉珠落盘、有如空谷鸟鸣……这应该是一首柔情优美的乐曲,但不知为什么培竟会从乐曲中听出了浓郁的忧伤与无奈。

如嫣坐在古筝前不想离去,就信手而拨,也不知道弹了多久,总之是到了不得不离去的时候,她走出琴房正好与培直面相碰,他们看到对方都楞了一楞,四目相对是那样震憾。如嫣那天只是淡扫峨眉,没有化妆,穿一件白底碎花的连衣裙,纤细的腰肢不盈一握,眉间有着淡淡的一抹轻愁,那种柔柔弱弱的神情不知拨动了培心中哪一根弦,他的心中竟然没来由地泛起一股柔柔细细的怜惜之情,有一种想揽她入怀的冲动。而如嫣则是为培那种阳光帅气,明亮快乐的神情所打动,原来世间还有如此活泼的青春,他一定从来不知什么是愁吧?从来不要为了衣食住行操心吧?不知为什么看到培,她突然觉得自己是那样苍老又沧桑,虽然自己也还是青春年少却再也没有什么欢乐可言。

培从师大音乐系毕业才不过半年多,就在琴行找到了一份教吉它的工作。他身高178厘米,胖瘦恰到好处,长相有点象香港影星古天乐,总之一个字:帅!还有一位高挑的美丽女孩追随左右。大家都说他们是金童玉女十分相配,而培不知为什么却对她没有来电的感觉,总觉得这个女孩太肤浅,整天只知道嘻嘻哈哈,不是他所喜爱的那种文静有深度的女孩,所以从不主动只是应付,反正也没有其他女友就这样不即不离地来往着。

自从见到如嫣,培就时时想着什么时候再能见到如嫣?不知为什么一见如嫣,他就感觉那就是他所喜爱的那种女孩,虽然他不知为什么她会显得那样优愁。只要有如嫣教古筝的日子,培总会早早地就来到琴行,不仅仅是为了见她一面,也是为了听她那有如天簌之音的筝曲,慢慢地他们熟悉起来,下了课有机会他也会和如嫣聊聊天,聊天时他们只谈音乐不说其他,共同的兴趣爱好和广阔的知识层面,使他们有许多可以深入探讨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