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我的彼岸花
——而后十年,她一直都记得他的那句“走吧。”就是这简单的两个字,要她反复咀嚼了十年,思念了十年,也哀怨了十年。
1十年前
她以为他会说:“留下吧”。但等了半天没有,他只是在那里忙着为她的行李打包装裹。在他忙碌的时候,她不只一次地偷偷地看他,从他的脸上,她读不出任何的表情。
“走吧。”他说。他们坐上了去车站的环城车,送她。一路上,他们谁也没有说话,各自正襟危坐,数年的情,仿佛都成了前尘往事,而今天,他们一下子就成为陌路。
2第一年
她一直在想他,无法扼制地想,她不厌其烦地给他写信,唠唠叨叨地,但他对她的长篇“大作”,每次都只是三言两语的回复,简单明了的让她心疼,而她却还是忍不住唠叨,跟他说一些最近的事,琐碎的小到每天的饮食,她都叫他注意。
他可能烦了,于是在他简单的回信里他用他以为最委婉的语气回复,“宝贝,以后这样的事情,不用跟我说。”收到他的信,她伤心了很久,她发誓再也不纠缠了,她拼命的工作,白天黑夜的忙,她以为这样,就可以把他忘记。
但过不了多久,她又忍不住想,是不是他真得很忙?于是她又开始给他不停的写信,嘘寒问暖的,只不过这次,她每次写信的时候,总是反复的删减,力求文字的精简,为了不耽误他繁忙的公务,她在信的末尾,总是习惯缀上句:“忙的话,就不用回信。”
他果然就很少回信,但只要他一回信,哪怕只是一句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问候,她也会兴奋地睡不着觉,而这兴奋至少会让她持续一个星期脸上都会挂着阳光的笑。
她把他的信放进枕头底下,夜里醒来,反复的看,不知道为什么,最后分手时他的那句“走吧。”总萦绕在她脑中,收到他信的时候,她觉得他那句“走吧”的声音里满含着留恋,她想他一定是爱他的,只是不得不分手;等候无奈的时候,她又哀怨的想,他那句“走吧”的声音里怎么就带着解脱的口吻呢?难道他就是那样的讨厌自己?于是她就哀哀地疼……
如样的很快一年,这一年,无论是爱他,还是恨他,所有的时间里,她都在想他。
3第二年
她依然还是想他。
虽然在今年的情人节上,她给他寄去了精美的礼物,而他却只给她来了两个字的谢谢,这让她心里痒痒的。那时候她还没有手机,她跑到公用电话亭里给他电话,等候了很久,几乎花去了她工资的三分之一,才等到他,可还没开口,那边他就说:“什么事?我正开会呢。”挂了电话,她半天站在那里,恨不得嚎啕大哭。付了钱,她开始在心里骂自己,用最恶毒的语言。她说:“你怎么就这么贱呢?长点志气!”
除了想他,她开始恨他。
她开始更加拼命的工作。
白日的忙碌,要她暂时的把他忘记,但一到了夜晚,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依然如期走进她的梦里,他推她,说:“走吧。”醒来,枕头湿了一大片。
如样的又是一年,这一年,她依旧想他,想得满含怨气。
4第三年
她似乎已经试着能忘记他了,虽然他依然会冒失地窜进她的梦,她有点记不清他的笑颜了,但他的那句“走吧”,却没有因为上千个日夜的逝去变得模糊,相反却愈加清晰。
“走吧”她恨恨地想,他竟然忍心看着她远去,而不说一句挽留的话!
这一年,受不了周围人的热心,她开始重新交男朋友了,但是却总是不顺利,本来温顺的她,变得有点不可理喻,常常无端的发火,她拒绝了一次又一次的约会,从年头到年尾,她还是孤家寡人。
她还是无法忘记他。
虽然这个时候的她,已经学会了坚忍,她发誓不再像以前那样主动给他写信。
但她还是忍不住想他,想他有一天会说:“宝贝,你怎么不给我写信了?”
5第四年
她终没有等到她所期望的。
却在这一年初,等到了他要结婚的请帖。大红的烫金喜帖精美华贵,像所有爱情故事的结局一样,他的妻子是一位官家小姐,凭借女方的身世,他在仕途上春风得意。
她没有参加他的喜宴,只是托人送去了丰厚的贺礼。
就在他结婚后的第三个月,她也结婚了,新郎是一位追了她一年零两个月的同事。她的喜事办得很简约,她几乎没有告诉任何同学,这几年她也没有交什么朋友,同样她的请帖也没有给他。
婚后的岁月在平平淡淡中度过,她以为从此就可以把他忘记了,彻底的。
她把有关他所有的日记和信件都焚烧了。
火红的火苗映红了她满是泪痕的脸,精疲力尽的她,觉得自己的心终于可以解脱了。
是呀,经历过,伤心过,哭泣过,愤怒过,失望过,回头看,她终于可以放弃这种近乎痛苦的折磨,戒掉了对他的思念。
三生石畔,彼岸花开,等待一个命定的男子,他不是。
6第五年——第九年
这一年,她有了她的宝贝。
当了母亲的她,内心再也没有闲暇去装其他的事。她真的把他忘记了,只是偶尔在有雨的夜里,听着窗外淅沥的雨,内心里还会有一抹的的伤痛掠过,不过那已经无关紧要了。
那些看上去她本以为无法愈合的重创,也在岁月的流逝中被慢慢修复。总以为等待会是一种长久,然而,有些时候,有些人事,是经不起等待的。
而她也习惯了这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淡,守望着园中的草,窗外的树,她的世界很小,却很恬静。因为除掉了华丽的忧伤,她的生活在朴实中继续。
7第十年
她相信他已经从她的记忆中淡化去了,却就在这一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她与他不期而遇,擦肩而过的瞬间,她惊异于他的巨变,记忆里的他本来是英气逼人的,但现在的他满脸写满了失落。
见面后的第二天,他约她一起坐坐,是一个很小很幽静的饭馆,饭还没有上齐,他就在那里讲开了这些年来他的经历,他一直在那里说他的婚姻,说他衰落的家,还有工作上的不如意,他甚至在那里骂他的老丈人,临下台的时候为什么不帮扶他一把。听着他唠唠叨叨的讲述,她忽然觉得他像个怨妇一样,竟是那样的脆弱不堪一击。
她问他,当年他说那句“走吧”的意思,他竟没有一点的记忆,她用十年的岁月才磨去他带给她的忧伤,而他却根本不记得他曾经带给自己的疼。“有这么会事吗。”他说,“你根本没有跟我提过吧?”于是她就沉默了,继续听他的讲述。
他开始饰演昨天的她,每天一个短信,隔天一个电话,嘘寒问暖;而她也像曾经的他一样,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脱着,“哈,忙呀,”她说,“谢谢”。
她记得那些漫长的黑夜,她是怎样的软弱,而她却寻不到他的踪影;她近乎哀求的问他,他却杳无回音……一个漠视她的存在,能忍心要她疼了那么多年的男人,又如何会是她的彼岸花。
那些伤感的岁月,还是忘却吧。
现在的她,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与爱情再无瓜葛。
另一种爱情故事
很久以来,我一直想好好地写一写沙雁,写出她的悲欢离合。可是,每当我坐下来把手放在电脑键盘上后,我总是发现,这么些年过去了,从我和她见的最后一面到现在,已是四年多了,尽管她的音容笑貌依然清晰,我还是不能描绘出她心灵和感情深处那些我想象不出的内容。
刚来美国不久,在一个中国学生办的派对上,我认识了沙雁。在我们这一帮土不拉叽的女孩中,她“雅”得出色,应该说,很有“格调”。她个子不高,跟我差不多,在中国女孩中,算是中等吧。可是,她显得高挑清癯,典雅大方。她穿着米色咔叽布长裤,月色毛衣,咖啡色印有浅黄花纹的长丝巾,松松地搭在肩上。她的头发很亮,很黑,随意地垂至腰际。她端一杯饮料站在角落,静静地看着别人,脸上表情平淡。
那时我不认识几个人,而且性格也挺内向,不善于和人交往,特别是和不熟悉的人。我于是也拿起杯饮料,走过去和她站在一起。这样,至少我不会觉得孤单。她对我笑了笑,很沉静的。
音乐起来后,大家都跳舞,挺吵。她说“去外面呆会吧,”我不吱声就跟了出去。
她跟我说她叫沙雁。生她那天,去医院的路上,她妈妈看到一群大雁从天空飞过,便给她取名“雁子”。“我妈说那天天空蓝得象丝,很柔和,很清脆。我满月的照片,穿的就是件天蓝色的小丝袍。”
我只是点头微笑,心想她并不寡言嘛,可她怎么喜欢一个人站在角落呢?
没几天,就是感恩节。晚上在教授家吃了火鸡,第二天早上起来也无处可去,从窗上看出去,街上连个影子都没有。两个美国室友都回家过节去了,给在另一州的大学同学打了个电话,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了几句。把暖气开得高高的,穿着浴衣坐在床上发呆。想家,心里冷清得要结冰。
快到中午时,电话铃响了,是沙雁。“我知道你刚来没什么朋友,来我这吧,和我做伴,我过一会就去接你。”
她住在一座三层楼的房子里,在镇的另一边。一进门,是个大客厅,有些乱。“我们这住了十个人呢,全是研究生,男女都有。不过,只我自己是中国人。其他的除了一个中东的,全是老美。”象看出了我的心思似的,她解释说。
沙雁做了一只烧鸡,很有国内“符离集烧鸡”的味道。是小小的象国内的小子鸡那种,很鲜,一点也不腻。有一盘清淡的炒青江菜,她说特意去东方店买的。一个榨菜肉丝粉丝汤,和几块烤红薯。
“简单些,土洋结合吧,咱们也过美国人的节,吃他们的节日餐,只是改良了。”她打趣说。
一盘青江菜几乎全叫我吃了。出国之前,我从没下过厨房。来美国之后,也忙也不会做,每天就是煮几块鸡,然后把汤里加进各种各样超级市场买来的吃起来无滋无味的蔬菜,吃得我倒胃口。后来,沙雁告诉我说,那天她看我那么喜欢吃青江菜,她便不吃了,省给我吃。
吃完饭后,已是下午四点多了,外面已有些黑下来了。“你今晚别走了,明天再回去吧,我有好多录像片,或者听听音乐,看看书,你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我说我喜欢看小说。
她书架上有好多旦尼尔斯蒂尔的爱情小说,那是我第一次看斯蒂尔的小说,也就是从那开始便迷上了。
在书架顶上,镜框里是沙雁和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国女孩的合影。两人都很幸福地笑着,手臂搂着彼此的腰。
“那是沙丽。”我拿着《情感的许诺》在沙发上坐下时,沙雁说。
“你们的名字听起来象姐妹俩。”
“不象夫妻?”
“你们都是女的,怎么会象夫妻?”
沙雁笑而不语。
那晚,很晚的时候我们又吃了春卷。沙雁是上海人,做的春卷薄脆鲜美。我做春卷的手艺就是从她那儿学来的,现在每当有人夸我做的春卷好吃时,我总是想起沙雁。先生前天答辩完,昨晚他的教授和实验室的同事们来为他庆贺,我又做了春卷,他们又说这是他们吃过的最美味可口的春卷,我于是又告诉他们我是从一个女朋友那儿学来的。
斜靠在床头,我们在昏黄的台灯下聊天儿。在柔和的光线里,我又一次打量着沙雁。她是个很美丽的女孩,那种典型的上海女孩,清秀精致。她的长睫在灯光的流溢中,给她的脸添加了一种神秘和庄重。
不管你何时离开
不管你去哪里
我都会在这里等你
我听见你的欢笑
我品尝你的泪水
但你远在天涯
不管付出什么
不管我怎样心碎
我都会在这里等你
……
理查。马克斯的歌在房间里如泣如诉。加上斯蒂尔书中人物的悲欢离合,一些来了美国之后没有时间体会的心情又在心里涌起。那时,我的感觉是又回到了大学时代,熄灯之后,书桌上点起蜡烛,几个女孩或坐或躺,说些白天不愿或不好意思说的事情和感觉。那是种亲切温暖浪漫如梦的感觉。
我告诉沙雁我的初恋,告诉她南国校园里的栀子花下,我是怎样地为那个骄傲的诗人疯狂过;告诉她几年后,在北方的黄河岸边,我又是怎样地拒绝了另一个喜欢写诗男孩的求婚。“我不爱诗,也从不读诗,可是我爱诗人。我爱他们的敏感和痛苦,爱他们的孤独和寂寞,爱他们的疯狂和绝望。但是,我不会把自己这一生交给一个情感不稳定的人。和诗人一起过日子,要么疯掉,要么早死。”来美国这么多年,那是我第一次把自己的回忆对一个同性和盘端出,不怕她嘲笑我的软弱,失落,痛楚,悲哀,渴望和庸俗。
沙雁是个忠实的听众,在我诉说的时候,她从没打断过我。
“沙雁,你呢?你有男朋友吗?你痛苦过吗?”
“我有过男朋友。我痛苦过。当然,和你的不一样。”
沙雁于是用一种低低的声音,很平静地讲了她的故事,一段我想理解,却无法透彻的感情历程。她说她是个同性恋,她说她只爱女人。她说大学时她为了证明自己的“正常”,和一个男孩交往过一段时间,可没久,她就离开了他,为了一个女孩。那痴心的男孩一下子想不开,一个人骑车去了上海郊区的淀山湖公园呆了一天后,回来的路上,卧轨自杀。一时,上海各高校都流传着痴情男孩殉情身亡的故事。当然,没人知道沙雁负心,是为了一个女孩。
“同性之间的感情,也会象这歌唱的一样吗?”趁她停下喝水的时机,我问。在我看来,同性之间的爱,只是一种友谊而已,不可能是一种男女间的缠绵。
她点点头。
“也会是死去活来的吗?”
她又点点头。
“爱情不仅仅是感情上的。还有……”
她还是点点头。
我看着她平静的脸,怎么也想象不出她是个不爱男人的人。她是个看起来相当女性的人。爱一个女人,会是一种怎样的情感世界呢?
沙雁在上海爱过的那个女孩,何茹,其实,也不是女孩,应该说是个女人,比沙雁大好几岁。
何茹也是上海人,在“北大荒”插过队。她曾有一个男朋友,但后来,他又和另一个女知青恋爱并结了婚。从那以后,何茹就不再爱男人。
“她一直不知道是因为那男人离开了她,她才不爱男人,还是因为她本来就不爱男人,那男人才离开她。”沙雁说。
“那你呢?沙雁,你为什么不爱男人?”我问。
“我也不知道。我对男人向来象对兄弟。没有那种激情,只有和女人在一起,我才感到一种心灵的慰藉和满足。男人怎能走进女人的内心世界呢?”
“可是,沙雁,只有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才是自然的啊。没有男人,连后代都无法繁衍。”
“那是人类的使命。我自己,也许上帝没有给我这样的责任。我只需要一个人接纳我和我的生命,同时接纳他和他的生命,可是,这个人不是男人,违背常规的,他是个女人。”
“你是说,你是把这个女人当男人来看?让这样一个女人扮起恋人和丈夫的角色?”
“不是。我是说,和这样一个女人在一起我的世界和生命才完整。但是,在这里,没有角色的分工,我们都是女人,谁也不是妻子,谁也不是丈夫,我们相亲相爱,是一种完美无缺的结合。”
“可是,象我刚刚说过的,爱情不仅是感情上的,也是肉体的。我向来不相信柏拉图式的恋爱,任何一种完整的爱情,必须是灵与肉的统一。”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已表示过,是的,可以。可以是灵与肉的统一。”
“我想象不出。沙雁,我真的想象不出。以前有个女孩问我,为什么女人不可以爱女人,我说,因为女人和女人不可以做。男人需要女人的容纳,女人需要男人的充实。精神上也是这样,男女有不同的世界,男人的宽广粗旷,女人的细腻温柔,男女在一起才可以完整,女人和女人在一起,会缺少好多。”
“也许我的世界和别人的不一样。这也是为什么同性恋被看为异常的原因吧?我们需要的和别人不一样。我不需要那种男女之间肉体上的狂欢。靠着一个女人,头贴上她柔软的胸,感觉那种光滑细腻的肌肤相亲,我的生命,便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