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青少年犯罪预防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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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预防的关键环节:社会预防(3)

(6)应该避免单独和男子在家里或是在宁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尤其是不要轻易到男子的家里去。

(7)在外不可随便享用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谨防有麻醉药物;拒绝男士提供的色情影视录像和书刊图片,预防其图谋不轨。

(8)独自在家时,注意关门,拒绝陌生人进屋。对自称是警察、某部门人员、水电气暖修理人员、推销人员的人,应告知他等家长回来再说。

(9)注意识别编造的事由。有时坏人谎称他有什么困难,需要你帮助解决,利用你的同情心,使你放松戒备,千万不可相信。

(10)拒绝物质利益的引诱。有时坏人利用你的虚荣、贪财心理,送你礼品和钱物,用小恩小惠使你渐渐地钻人他的圈套。一定不要随便接受他人的物品。

(11)晚上单独在家睡觉,如果觉得屋里有响声,发觉有陌生人进入室内,不要束手无策,更不要钻到被窝里蒙着头,应果断开灯尖叫求救。

除了以上11点外,在思想上应该具备以下5点,以增强自己的防范能力。

(1)超前的防范意识

少女柔弱、娇小,最容易成为犯罪分子攻击的对象,所以必须有强烈的自我防卫意识。少女体力有限,社会经验较少,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许诺。对熟悉的男性也应保持距离,掌握活动的合适地点和方式。一般来说,使自己置身于受保护的环境中,避免与陌生男子单独接触,使自己不脱离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保护,就不致造成不幸事件的发生。

(2)冷静的分析能力

如果你的同学朋友中有的特别爱谈“性”,要疏远他。有的男教师要单独留你或约你去他家,请慎重思考,一般应有伙伴同去;陌生男子问路并请你带路,最好不要去;陌生男子敲门,无论什么急事、好事,都不要开门,等大人回来再说。

(3)灵敏的反应能力

一个女孩下自习后,被某男子追踪。途中她装作若无其事,还假装与他谈得来。该男子要领她去公园亲热,她说今晚有雷雨,明晚再来陪他“玩”。歹徒信以为真,把她送回“家”(别处的一座单元楼)。次日,女孩带公安人员将歹徒抓获。

(4)顽强的忍耐能力

要想达到自我保护和防卫成功的目的,必须具备顽强的忍耐能力,绝不能由于肉体、精神受到伤害而失去反抗的信心。如果女孩子具有极强的忍受严重伤害和痛苦的能力,就会给歹徒精神上造成巨大压力,行为上造成诸多障碍,使犯罪目的难以得逞。万一遇到坏人,应立即报案。

(5)勇敢的防卫能力

呼救,这是所有女孩子都会做的。放开喉咙尖叫,一是表示反抗,二是呼吁救助。万一陷入困境,应竭尽全力还击歹徒。自己的头、肩、肘、手、胯、膝、脚都可以用来攻击对方。要设法击中歹徒的要害部位,如踢他的裆部,会使其疼痛难忍,放弃自己罪恶的行为。也可以不失时机地抓咬他。

如何远离迷信活动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是风景旅游区或是街头巷尾,迷信活动和迷信宣传近来都呈蔓延之势。马路上常能看到三五成群的人围着算命先生算命,书店里往往出售“看手相”、“推星座”、“看风水”、“演周易”之类反科学的书刊。

人们都希望预知自己的未来,还希望自己做的事情能得到外力的积极帮助,迷信活动利用的便是这种心理。青少年之间有时玩玩“扑克算命”、“看手相”,也是上述心理的反映。“玩”而不“信”算不得“迷信活动”。有的同学怕考试成绩不好,竞去求神问卜,生病、出门也要翻皇历、查吉凶,那就是真正的迷信行为了。

青少年中存在某些迷信思想和行为,多是受成年人(有时包括自己的父母、亲戚)以及社会上落后、愚昧思想影响的结果。青少年不应受责备,但是作为社会主义时代的中、小学生,面对的是人类已经飞向太空的现实和必将征服宇宙的前景,所以必须具有辨别迷信和科学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迷信活动。

这其实并不困难,只要用课堂上学到的科学知识去判断人们的思想行为,迷信与科学之间谁是谁非,便不难辨别。关键在于坚信科学,用科学武装自己的头脑。

其实,对于迷信活动的荒谬,古代不少有识之士早已作过深刻的揭露。明朝文学家徐文长有副对联写得极妙:“经忏可超生,难道阎王怕和尚?纸钱能赎命,分明菩萨是赃官!”“经忏”指念经、“做法会”等迷信活动,据说人死之后,亲友为死者做“经忏”,“亡魂”就能摆脱“阎王”的管束,得到“超度”;“纸钱”是烧给“亡魂”在“天堂”、“地狱”里使用的,也是对“神”、“佛”的一种贿赂。

这副对联用人世的情理加以推断、演绎,一语中的戳穿了迷信观念的自相矛盾和迷信活动的荒唐。更有意思的是,杭州万松岭下财神殿里有这样一副楹联:“我若真灵,也不致灰尘处处堆,皮肉块块落;汝当顿悟,须知道勤俭般般有,懒惰件件无。”楹联作者用“财神”自己的口气告诉人们:只有勤俭才能致富,靠求神拜佛绝对发不了财。

这两副楹联,确实是我们在人际交往中抵制、揭露迷信观念和迷信活动的有力武器。

产生迷信观念和活动的根本原因,是人们对许多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不能作出正确解释。而要正确解释这些现象,就必须凭借“科学”这一真正有力的武器了。

青少年朋友在人际交往中抵制、反对迷信观念和迷信活动时,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要分清正常的宗教活动和迷信活动的区别。

宗教信仰自由,是写进我国宪法里的公民权利,必须予以保证和维护。《宪法》又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另一方面,无神论者也有宣传科学的自由。我们决不能干预正常的宗教活动,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宣传科学。

正常的宗教活动和骗人的迷信活动的主要区别是:后者以骗财、坑人为目的,以致有意触犯法律,因此连虔诚的教徒都会加以抵制反对,青少年学生当然更是责无旁贷了。

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局面

良好的社会治安局面,稳定的社会秩序,是一切建设的前提,是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根本存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有赖于整体社会治安形势。校园不是孤立的,学生不是静止的,外界环境的客现存在对学校和学生无时不在产生影响,这是无法规避的。学校对学生工作做得再好,学生自身接受或理解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再深入、再透彻,一旦遭遇外界对学校、学生的侵害,或是学生眼见为实,感受外界的诱惑和刺激,青少年犯罪就有可能发生。一本色情书、一盘暴力血腥光碟就有可能抵消家庭、学校的长期正面教育,这是众多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起因,强烈的感观刺激使他们不顾现实对他们的要求和劝诫,冲动性地行动,导致了犯罪和悲剧的发生。我们说,外部环境的好坏不是学生是否实施犯罪的根本原因或主要原因,但外界对学生犯罪行为的产生具有促进、推动、加剧的作用,这是不可否认的。

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局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减少和控制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基层治安工作建设,提高公民普遍的法制观念,加强法律立法建设等,都是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举措;关注校园暴力,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更是事关民族前途和国家兴旺的头等大事;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既需要立法上进一步细化,责任到部门,注重细则的可操作性,又要求实际工作中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常抓不懈,保护和预防是根本,需要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才能做好这份工作。

加强社区建设,维护社区治安

青少年的活动范围主要是在家庭、学校和社区范围内,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社区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积极作用。有调查资料显示,青少年学生对“建设文明小区,提供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一项非常赞成的为65.6%,赞成的为30.9%,合计为96.5%,由此也可以看出青少年学生对社区建设的强烈需求。

通过开设多种形式的“社区学校”、“家长学校”、“社区培训中心”等,对青少年及其家长进行理想、道德、文化、技能、科学知识等教育,以提高家长能力,使青少年的课余生活多样化、趣味化,提高青少年免疫力,防止他们受不良诱惑而误入歧途。积极开展社区帮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建立对残缺家庭、孤儿、残疾人和流浪青少年等特殊未成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青少年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社区治安活动,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区防控工作,安全文明社区建设中应当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这一重要内容。大力开展社区帮教、社区矫治,聘请思想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青少年教育工作的离退休人员或其他人员,成立“帮教小组”,共结对子,对因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的青少年,或者被判处非监禁刑罚、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被假释的青少年予以挽救、教育,预防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此外,还必须加强青少年保护中心工作,加强青少年保护中心工作,需要各级政府予以重视和支持,通过青少年保护中心和各类志愿人员的工作,可以对青少年的生活、学习予以指导、帮助;介入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或行为偏差;提高青少年安全意识;增强青少年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能力;建立青少年社区学习、活动基地,丰富他们的日常生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