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世界未解之谜和神秘现象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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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揭秘独特的动物世界(5)

其次,人类的贪欲灭绝了无辜的企鹅。考古学家曾经在北极地区找到过一种已经灭绝了的鸟类骨骼,它们的各种生理结构及行为与现代的企鹅相差无几,研究者称之为“大企鹅”。大企鹅防御能力差,被后期发展起来的哺乳动物大量吞食,而人类又剥夺了它们在北半球最后的生存机会。

大约在1000年前,人们发现了这种大企鹅几乎全身都是宝,而且几乎没有任何抵抗能力,于是,在贪婪的欲望驱使下,开始对大企鹅进行狂捕滥杀。大企鹅被逼得无处安身,数量锐减,最终走上了灭绝之路。

珊瑚是动物还是植物

珊瑚很美丽,长得枝枝丫丫,像一丛去了叶的灌木。所以,古人把它叫做“珊瑚树”,或称它为“宝石花”,以为它是生长在海洋里的珍稀植物。到18世纪初,还有人误认为珊瑚的触手是花。

直到1722年,人们才开始知道珊瑚不是植物,而是一种腔肠类的低等水生动物。

个体的珊瑚虫有内外两个胚层,就像一个圆筒形的双层口袋,圆筒口上舒展着它们的触手,珊瑚虫靠触手来捕捉微生物,送到口中,在口腔将食物消化掉。奇特的是,珊瑚虫的圆筒口既是食道,也是肛门,那些不能消化的残体剩渣,仍旧从圆筒口排出。

珊瑚虫生活在温暖的海洋里,亿万个珊瑚虫群生在一起,固着在岩礁上。它们用出芽生殖的方法繁殖,新生的芽体不离开母体,它们就在死去的珊瑚骨骼上生长,形成互相连接、共同生活的珊瑚群,它们内部的消化腔又彼此相通,有了食物,共同分享养料。后来,芽叉越来越多,越长越奇,发展成树枝状的群体。

珊瑚五彩缤纷,姿态万千,有的像玲珑剔透的蜂巢,有的宛如玉树琼枝,有的酷似火树榴花,有的活像平滑的大蘑菇。

我们通常见到的珊瑚,就是这些珊瑚虫群体死去之后,肉体烂掉后剩下的骨骼。

任何尸体都是丑陋的。只有它,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美丽的尸体。

活的珊瑚虫死去了,新的珊瑚虫又生长出来,日积月累,它们的石灰质骨骼就形成了珊瑚礁、珊瑚岛,常常绵延几千里,对海岸线起着良好的保护作用。

同时,它还是辽阔海洋中的“造陆者”,我国的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印度洋的马尔代夫群岛,南太平洋的斐济群岛,都是由珊瑚骨骼堆砌成的岛屿。

狗的超感觉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在美国,有只2岁的英格兰血统牧羊犬“波比”,它的主人名叫布雷诺,家住美国俄勒冈州。1943年的夏天,布雷诺夫妇带着爱犬“波比”从美国太平洋沿岸的俄勒冈州希尔巴顿市驾车前往东部观光旅行。在到达印第安纳州的奥尔考特城时,“波比”在与其他几条狗的混战中不见了踪影。布雷诺夫妇寻狗未果,失望地回到了家。

然而,1944年2月15日,布雷诺夫妇正在家里就餐时,他们的“波比”一瘸一拐地回来了。它竟然从东至西,横穿3300千米跑回家来了。

根据一些目击者提供的情况,布雷诺夫妇制作了一幅“波比”回家的路线图。结果发现,“波比”最初弄不清楚俄勒冈州的方向,急得它到处乱窜,整天绕着圈跑,它大约跑了1600千米的路却只走对了300千米。

到了秋天,“波比”似乎渐渐地找对了方向,走上了回家的路线,它一路向西,经过伊利诺伊州和依阿华州,一直往前走。到了寒冷的隆冬季节,它忍饥挨饿越过大雪覆盖的洛基山脉。等到漫长的旅程快结束时,波比已瘦得皮包骨头,它脚下的肉趾因长途跋涉连趾骨都露了出来。

计算一下它的行程,竟然达到了4600多千米!其间,它还受到过猎人的追捕,也帮助人看管过羊群,真是历尽艰辛。

人们都知道,狗是靠灵敏的嗅觉来识别路途的。但是,“波比”的主人是用汽车载着它旅行的,它闻到的只是汽车的气味,而不是道路的气味,而且距离长达4000多千米。根据动物协会勘查的结果,“波比”所走过的几千里路,是它从来没有走过、没有嗅过,也根本不熟悉的道路。

它是靠什么本领辨识路线,使它得以胜利返回故乡的呢?有人认为这条小狗之所以能回家,是靠着一种特殊的能力和感觉觅路的,这种本领与已知的犬类感觉完全不同。他们认为动物这种神秘的感觉和能力是一种人类尚未了解的超感知觉,或者称之为超常感。

狐狸为什么狡猾

狐狸狡猾是出了名的。它通常都会表现得非常多疑,它从来不同力量相当的野兽搏斗,也从来不明目张胆、成群结队地出外猎食。它总是非常小心地单独外出觅食。

冬天,当狐狸走过结冰的河流时,总是一边走,一边听,确实没听到水流声、冰裂声时,才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所以,猎人用陷阱、捕笼之类的东西,可以捕到暴烈如狼、凶猛如虎的大动物,却从来不能捕到狐狸。

它们在捕食小动物时,也常常是不以力搏,而以智力取胜。它知道自己没有野兔跑得快,所以总是耐心地隐蔽在野兔洞口,等兔子探出头来,四下张望,正要跃出之时,才一举而擒之。早了,兔子缩回洞里;迟了,它就追不上了。

刺猬肉好吃,可它身上的刺令狐狸难以下嘴。这也难不倒狐狸。狐狸先设法把蜷成一团的刺猬弄到水里。一进水,刺猬就得伸展开身体,这时,狐狸就会猛地冲上去,撕破刺猬的肚子,来一顿美餐。

狐狸逮鸭子的过程就更有意思了,当它看到鸭子在湖里游泳时,它先叼一团草放在水里,然后潜入水中,用嘴顶着草慢慢游向鸭子。鸭子并不知道草下面藏着狐狸,任由草慢慢“漂过来”。等到游近了,狐狸就猛扑过去,一下擒获鸭子。等鸭子明白过来,已经晚了。

狐狸还是“口技大师”,善于模拟各种动物的声音,如小羊叫、兔子叫等等。等小羊、小兔以为是同类,闻声而至的时候,它就一把擒住。如果对方还保持一定警惕,它就自顾自地乱蹦乱跳,装出一副滑稽可笑的样子。有时像傻猫一样,追着自己的尾巴打转儿,当对方看得目瞪口呆、惊疑参半的时候,它就冷不防地“出手”。

遇到强劲的敌手或者猎人追捕时,狐狸也总能找到避敌和隐身之术。它很会兜圈子,绕过来,绕过去,把自己的脚印搞乱。实在跑不脱了,它还可以装死,等追捕者放慢了脚步,放松了警惕,不经意地用爪拨它,或者抛掷一旁的时候,它就一跃而起,或者突然反击,使追捕者追无可追,防不胜防。

它尾巴根处有分泌腺,可以放出臭液,这成了猎犬追逐的线索。但有时它也能不分泌臭液,使追逐者在断续无凭中不知所向;它有时还声东击西,把臭液留在相反的道上。倘使遇到羊群,它便一头钻进去,把臭味传到羊身上,让猎狗去同羊群纠缠。

曾经有只狐狸,被猎狗紧追,几乎不能逃脱。当一辆火车将要驶近时,它把臭液留在铁路线上之后,潜入到路旁的草丛之中。火车来了,沿着臭迹追踪的猎犬竟然惨死在车轮之下。

狐狸为什么这样诡计多端呢?这是生存竞争法则给它留下的技巧。试想,它既没有大象、犀牛那样魁伟的身躯,没有豺狼虎豹那样锋利的爪牙,也没有乌龟刺猬那样坚韧的盔甲,更没有羚羊野兔那样矫健的身体。如果再没有这份狡猾,它们的族群能活到现在吗?

长颈鹿的长脖子之谜

长颈鹿是世界上最高的动物。一般的长颈鹿身高都在5米左右,有的高达6米。

长颈鹿之所以高,主要是依靠身体的两个部位,一个是特别长的腿,另一个就是特别长的脖子。它的头颈有两米多长,但颈椎骨却跟其他哺乳动物一样,只有7个。不同的是,长颈鹿的颈椎骨特别大,相互间有粗壮的肌肉紧紧相连。

长颈鹿的脖子究竟是怎么变得这么长的呢?

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提出了“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的理论。他认为,在长颈鹿祖先生活的地区,由于自然环境的变化,成为干旱地带,牧草一天比一天稀少。那时候,长颈鹿的个子并不高,但为了活下去,它必须去吃高大树木上的叶子。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它就需要不断伸长脖子。由于经常使用的器官越用越发达,不使用的器官就退化,这样经过许多代以后,长颈鹿的脖子就慢慢变长了,最后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而生物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却用自然选择学说来解释长颈鹿的长脖子。他认为,长颈鹿的祖先之间,脖子本来就有长有短,长脖子的个体因为有生存上的优势,就在自然淘汰中被保存下来了。

现在另有一种说法,就是“基因突变”理论,也就是说长颈鹿的脖子是在不断地基因突变中变长的。

其实,不管是哪一种,我们都应该可以找到从原始短脖子的长颈鹿到现代长脖子的长颈鹿之间的中间状态。可惜的是,迄今为止还没有这样的化石出土,所以从今天来看,长颈鹿的脖子究竟是怎么变长的依然是一个谜。

懒得出奇的猴子

在热带、亚热带森林中,生活着一种叫做蜂猴的极可爱的“袖珍猴”,它们一般体长30多厘米,体重约1千克。长得圆头圆脑、圆眼圆耳,眼睛周围还有一圈圆圆的黑眶,好像戴着一副墨镜。它的全身披着浓密而柔软的短毛,背毛是红棕色的,腹毛呈灰白色,自头顶至尾部有一道棕褐色脊纹。尾巴很短,藏在体毛中,不仔细看还以为它没尾巴呢。然而,这种可爱的小猴子,却是个懒虫。

蜂猴生活在树上。白天,它蜷曲成一个“球”隐蔽在大树的树洞里或树叶浓密的枝叶间,蒙头睡懒觉。到了夜晚,它才慢慢醒来,外出觅食。它一般采些野果充饥,有机会的话也捕食昆虫,还会偷吃鸟蛋和熟睡中的小鸟。

当蜂猴白天躲在树洞里或树枝上睡大觉时,哪怕你在树下放爆竹,它也无动于衷,“懒得逃跑”,所以很容易让人逮住。蜂猴既不会蹿,也不会跳,只会一步一步慢慢地爬,有时走一步竟达12秒钟,速度之慢可以与乌龟相提并论。正因为蜂猴如此懒惰,人们又把它叫做“懒猴”。

蜂猴是极易驯养的观赏动物,但分布区域极狭窄,加上繁殖率很低,又容易被捉,所以目前数量已十分稀少,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

大象埋葬自己的同伴之谜

1978年12月,在调查非洲象的分布时,一位动物学家曾声称他无意中遇到一场大象的葬礼。据他说,在距离密林不到70米的一片草原上,一头患了重病站不住了的老年雌象被几十头大象围着,支持不住的雌象倒在地上死了。为首的雄象用自己的象牙掘松地上的泥土,并用鼻子把土块卷起投到死象身上。其他的大象也纷纷仿照这只雄象,在地面上堆起一个土墩。之后,为首的雄象用鼻子在土墩上加土,同时用脚踩踏土墩。其他的象也跟着它去做,将那土墩踩成了一座坚固的“坟墓”,象群围绕坟墓漫步许久才依依离去。

人们对这场罕见的“大象葬礼”议论纷纷。有的动物学家从生物进化的角度对大象这种神秘的“殡葬”行为进行解释。就像前述动物学家观察的那样,群居的大象可能会对死去的同伴表现出某种怜惜,它们可能掩埋伙伴,或者为其收尸。但有的时候,可能因为象牙是大象生命的某种象征物,所以大象会将死去同伴的象牙拿走。但是,一些科学家仍然认为,目前还缺少足够确凿的资料证实大象有真正的“殡葬”行为。所以,人类还是持谨慎态度来看待“大象葬礼”为好。

特别是当猎杀大象的行为被法律禁止后,一些偷猎者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渲染所谓“大象墓园”的传说,以探险、科学考察为幌子,肆意捕杀大象、攫取象牙,事后却声称象牙是自己在“大象墓地”中找到的。

所以,要想更好地了解大象、保护大象,人类亟待进行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科学考察。

非洲象吞吃岩石之谜

东非肯尼亚的艾尔刚山区,是非洲象经常出没的地方,那里有很多奇怪的岩洞,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基塔姆山洞。

令当地人惊讶的是,在每年干旱的季节里,常常可以看到非洲象成群结队地走进山洞,它们缓慢地穿过狭窄的通道,来到阴暗潮湿的中央大洞,用长长的象牙,在洞壁上挖凿下一块又一块岩石,接着又用自己的大鼻子卷起岩石,一口一口地吞到肚子里。吞岩石以后,它们在山洞里稍微休息一会儿,领队的非洲象就发出集合的信号,象群又排着队走出山洞。

“非洲象吞吃岩石”的怪事儿传开以后,动物学家们感到十分惊奇:非洲象是吃植物的,怎么会吞吃起岩石来啦?真让人迷惑不解。

后来,动物学家们专程来到肯尼亚的艾尔刚山区,进行了考察和研究,才真相大白。

原来在非洲象吃的植物里,硝酸钠盐的含量太少,而在这些山洞的岩石中,这种矿物质的含量却很高,差不多是这个地区植物含盐量的100多倍。非洲象吞吃岩石,就是为了补充食物中缺乏的这种盐分。特别是在干旱的季节里,身躯庞大的非洲象会大量出汗和分泌唾液,身体里的盐分消耗特别大,因此需要补充的盐分也就更多了。

这个解释比较科学,大多数动物学家都接受和承认了这个说法。

北欧旅鼠规律性自杀之谜

旅鼠,顾名思义,就是经常过着“旅游”生活的老鼠,它们分布在挪威和瑞典的北极地区。每隔四年,就会有成千上万的旅鼠离开家乡,组成一支浩浩荡荡的旅鼠大军。它们日夜不停地前进,在遇到悬崖或是河流时,前面的旅鼠用尸体将其填平,后面的旅鼠就踏过同伴的尸体继续前进。

它们只要活着,就会义无反顾地勇往直前,一直冲到大海,集体淹死在滚滚的波涛之中。人们把旅鼠的这种悲壮之旅称为“死亡大进军”。

对这种奇异的现象,人们发表了许多看法。

一些动物学家和社会学家认为,主要原因是旅鼠的数量增长极快,几年内就会发生数量“爆炸”,约为原种群的100倍至1000倍。当旅鼠数量急剧膨胀、食物链已经断裂时,它们就通过这种集体自杀的方式来缓解食物危机。

至于这种复杂的“鼠口”爆炸、自我调节机制,是由自身的基因控制,还是由冥冥之中的某种自然力控制,至今仍然是一个不解之谜。

一些地理学家则认为,古时候,波罗的海与北海都比现在要窄得多,旅鼠的祖先曾经泅水过海寻觅食物,那时是安全的。后来由于地壳变化,海面变宽了,但是这些旅鼠的后裔,由于祖传的基因,继承了过海觅食的传统。世异时移,旅鼠却不知道审时度势而改变生活习惯,因而铸成了大错。

还有一些考古学家认为,远古时候,在大不列颠海岸以南的大西洋里,有一块沉没的古陆“大西洲”,那是旅鼠的祖先生活的地方。那里地处亚热带地区,气候温暖,四季如春,有旅鼠所需要的丰富的食物。远征的旅鼠投海之后,常常在大西洋海面的一定范围内转圈游动,它们就是在寻找这一沉没的古陆,即它们曾经的故乡。因此,它们是死于残存于自己基因中的“恋乡情结”。

至于北欧旅鼠规律性“自杀”的真实原因是什么,到现在仍然是一个还有待于解开的谜。

角马大迁徙之谜

每年7月底或8月初,成千上万的角马就会从非洲坦桑尼亚的塞伦格提平原出发,向北挺进,目的地是马腊平原,行程500多千米,历时一个月。这就是著名的角马大迁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