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同学少年不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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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光年里这样一个黎明(2)

对不起,我突然呼吸困难起来。

原谅我不厌其烦地翻滚自己那点可怜的经历。尽管我叙述起这些传奇琐事,就如同对待我捏造的千万个小说一样地旁观冷静,似乎这些真正发生和经过我生命的事件,不过都是我臆想症发作的结果,我的笔下便是顺应着千奇百怪的脑子而源源不断地倾倒出来的一些字符而已,我甚至可以做到看着这些字嘻嘻地笑,笑得仰过面去,甚至背过气去,我是一个多么蹩脚的写作者,我会将真实地编篡为虚幻,将虚构地白描似现实,那些离奇事件,到最后连我自己都被催眠,以为确是自己所经历。

可是,我喋喋不休着,就突然说起他。

我呼吸困难起来。不是突然。

1992年,中考的前一年。我爱上他。莫名其妙,心跳若狂的。而那个年代,几乎每个人都拥有与众不同的梦中情人。我那个时代,不过是一个没怎么太有性格的小孩子,很多的行为是因为大家都。比如说,大家都穿在现在看来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健美裤,比如说,大家都流行交笔友,比如说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梦中情人,于是我便在懵懂不堪的情况下,忙不迭脚地为自己确定了一个梦中情人,但是我绝对没有想到,这个男人,这个我从来没有真正接触过,一辈子也不可能遇到的男人,竟然几乎主宰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情感,他不但令我迷恋十年,还顽固地确定了我的审美观,更是为我那些枯燥的少年时光留下了无数辛酸的回忆。

他是LOEN,黎明。

我发誓我要认真地,叙述一场真实的经历,在我开始写这篇文章之前。因为有一些东西,发生过,那么值得纪念。

我不是一个彻底的FANS,我从来没有真正地狂热地喜欢过谁的歌,追捧过谁的电影,梦想做谁的女朋友,为了谁的演唱会的门票紧衣缩食几个月。

我一辈子都做不了一个在生活品质方面有原则的女人。

填写档案的时候我经常会目瞪口呆。我填不出来自己喜欢的歌,喜欢的颜色,喜欢的饮料,喜欢的作家,喜欢的城市,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目标明确斩钉截铁的人布满我的四周,而我,如一只懵懂的流浪狗。除了得过且过地存活,别无任何奢求,我是如此不精致的女子,健忘,迟钝,错乱,假正经。

我曾经为无数曾经在某个瞬间用音乐或者电影打动过我的艺人写过一些煽情的字,我通常与他们做灵魂互通状,以特别的方式,纪念曾经不小心感动过我的某个MV画面,某句热泪盈眶的歌词,某段唏嘘感慨的传闻。可是,惟独他。我从来没有认真地,为他--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艺人,写过一个字。我不是不想写,可是,提起笔来,我突然发现难以自禁,近情情怯,无从着墨。

我永远高调地粉碎别人给他的谣传,激扬地表述对他的爱,蔑视一切不懂他的人。

我如任何一个激进的FANS一样用言语捍卫着偶像的尊严。我被视为不可思议的神经质,视为不合时宜的追星族,一个落伍又不肯认输的伪歌迷。

没有人知道,我是真的,爱过他。

2

也许你只是一个最美丽的阴影,也许是我们前生的约定

你就是我这一生中在等待的人,你不知道我寂寞的心 曾经是一片灰烬

也许你只是一朵属于流浪的云,也许你不必现在做决定

当我目送你从人群中慢慢地离去,你如何知道我的心 都已经被你占据

----《今夜你会不会来》

在他之前,我似演习一般地,为自己的磅礴的将爱生活配置过很多的人选。

不能不承认,我是一个过于早熟的孩子,从我第一次看《血疑》爱上三浦友合开始,我便再没间断给自己寻找爱人。好像我的心从开始萌动开始,就不允许它稍息。那个时期所有出现的一些值得爱的男子,都是我觊觎的对象,包括《霍元甲》里神采飘逸的柳清静云和唱冬天里的一把火的异域长相的费翔。我的不安定从那时候便彰显无疑,我不断更换爱慕的对象,似乎我爱着谁,那就是对谁不可思议的恩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