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消费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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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消费者的态度(5)

(7)结论的明确性。商业宣传中,可以明确地提出已有的结论,也可以只提供足以引出结论的支持性材料,由消费者自己来下结论。一般而言,采取明确结论的形式,可以避免消费者的推断与信息发送者的期望发生偏离,能更有效地转变消费者的态度,特别是在短期内尤为明显。但是如果企业或商品在消费者心目中尚未建立起信誉,采用有一定重复的、非明确结论的宣传,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尤其对于某些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可以激发其兴趣和探究心。而经由消费者自己的思考而得出的结论,会使其态度更坚定、更有参考价值。

一则广告是否应给出明确结论依赖于消费者对广告或产品的参与程度及广告信息的复杂程度。一般来说,如果产品或广告信息与消费者个人的关联性强,消费者就会关注信息,并自然而然地产生推论。如果讨论的内容复杂或不易被理解,或者消费者缺乏参与该广告的积极性,则在广告中给出结论会更加安全。

(8)信息量。信息量必须适度,做到言简意赅。信息量不足,则消费者可能理解困难;而信息量太大,又可能使消费者难于处理太多的信息,产生混乱现象,并降低对重要方面的理解。

(9)宣传意图的明显性。一般地说,采用意会、含蓄、暗示等手段,可以减少直接宣传的强加性,有利于态度转变;而当消费者知道了营销者要求自己态度转变的企图时,就容易产生反感和戒备心理,并尽量回避营销者,因而宣传效果就会下降。所以,善于劝导、推销的人,往往是在对象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开始他的宣传说服工作。利用电影、文学作品或各种公关活动宣传商品,即所谓“植入式广告”,往往可以取得“‘无心’插柳柳成荫”之效。

例如,在电影《天下无贼》中,为诺基亚手机植入广告的画面:

在寺庙中,刘德华偷了一大袋子手机,他拉开旅行袋,特写镜头上可以看出品牌都是诺基亚;

影片中,人物之间频繁的用短信的形式沟通,多次展现手机屏幕和LOGO的特写;

影片结尾,刘德华为保护傻根的6万元死在火车夹层中,临死前给刘若英发短信,配合剧情镜头极为自然的缓缓地从刘德华的脸转到身旁的手机上。

(10)活动方式。心理学家勒温曾进行过“不同的活动方式对美国主妇改变吃动物内脏的态度”的实验研究。结果证明:实验组的主妇主动、积极地参与群体的讨论、操作等有关活动,态度的转变比较显著;而控制组的主妇只单纯地接受讲解,被动地参与群体的活动,就很少把演讲的内容与自己相联系,因此态度也难于转变。所以,个体态度的转变依赖于其参加活动的方式。在营销活动中,让消费者积极参与动手操作、试用、示范、质量恳谈会、参观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或让消费者直接参与产品的加工制作及检验过程,就能提高消费者的兴趣和信任感,从而比单纯的讲解、宣传效果好。

勒温的“参与改变理论”也说明了社会角色的变换以及外部行为模式的改变对态度转变的意义。比如对消费者态度不好的营业员,在自己作为顾客被粗暴对待后,可能会反省自责,以此开始文明服务;对服务人员行为模式的规范要求,可以促使服务人员的内部态度转向与其外部行为相一致,从而有助于良好态度的形成。

从逻辑上来说,态度应该在行为之前,即我们将期望消费者先形成一个对某事物的态度,然后依照态度行事。但在一些情况下,似乎人们首先行动,然后才形成相应的态度。营销者常常努力于鼓励人们先购买,然后形成态度,例如,试用、演示和赠券在形成态度和行为一贯性中,都比广告更强有力。没有试用经验就形成的态度可能是虚弱易变的。在这种情形下,“百事可乐挑战”代表着一种说服人们百事可乐比可口可乐更好的方式。每年夏天,购物中心和海边旅游胜地就支起了小摊,提供路人在双盲的味觉品尝中比较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的机会。人们经常会很奇怪地发现他们实际上更喜欢百事可乐。

(三)提高营业员的服务质量,促进消费者态度的转变

营业员直接对消费者的个别交流和服务,往往使营销活动掺入个人感情因素。能够满足消费者的某些社会、心理需要,从而能对消费者的态度变化产生较大的影响。事实证明,营业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方式以及商店的服务设施、环境气氛、经营措施等都会影响消费者的心理反应,从而影响态度的形成与改变。热情优质的服务可能使消费者购买了本来并不打算购买的商品,而令人生厌的服务态度却可能使消费者不愿继续实施对商品的购买,并影响商店的信誉。

营业员在介绍、说服工作中,应当遵循上述有关的心理方法,并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1.增进与消费者的情感关系。营业员在服务过程中与消费者的关系越融洽,就越能取得消费者的信任,对改变对方的态度就越有利。营业员热忱周到,举止大方,具有丰富的商品知识,就会给消费者留下美好的印象,消费者就很容易接受营业员的意见。良好的服务还可能被消费者视为一种“合理补偿”,而愿意改变自己原来对商品的消极态度。

2.认清消费者拒绝购买态度的真正原因。消费者对购买商品的消极态度往往出自多方面的原因,比如,对商品的某些属性不了解,对商品的某些品质不满意,对商品的价格不中意,对售后服务不放心,对使用安全不信任等等。只有准确了解消费者拒绝态度的心理原因,才能有的放矢地做好商品介绍及说服工作,打消其疑虑,使其尽快实现购买行为。

消费者有些时候并不愿意将真实的原因告诉营业员,其拒绝购买的理由是不真实或违心的。如这样几种情况:

因为商品价格昂贵或经济条件有限而又出于自尊心,不愿说出真正的理由;

出于对商品的认知程度低而又不愿意显露自己的无知;购买欲望不强,只是随便看看,或咨询有关情况,但又不便说出真正的目的和意图;

对商品或服务的某个方面印象不好。但又怕说出而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因为没有同伴或使用者、决策者在场,或担心所属群体成员可能否定自己的选择,而难于作出购买决定,但又怕旁人取笑,只好搪塞理由;

消费者最初的意见与营业员的建议不一致,出于维护自尊而不愿改变原来的表示等。

这时,营业员应尽可能迅速而准确地对拒绝购买的真正原因作出判断,因势利导,加以解释说明。同时,努力尊重和谅解消费者的心理需要,解除其思想负担和心理障碍,加速买卖双方的情感沟通。比如,不要当面揭露其真正的原因;也不必争论或附合那些消费者顺口而出的非真正理由。事实证明,如果营业员能了解消费者的心理活动,采取有针对性的适当的处理方法,就有可能促进其购买态度的转化,即使未能使其立即采取购买行为,也会使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产生较好的印象,为促进延期实现购买打下良好的心理基础。

3.有效地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营业员通过积极介绍商品知识,鼓励消费者操作试用,激发其积极的情感和联想,暗示或明示商品的实际好处以及社会对商品的欢迎等方式,可以减少影响购买的负面因素,增强正面因素,从而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影响其态度的变化。

态度和谐理论认为:如果一个评价为负的要素(如形象差的品牌)与一个评价为正的要素(如形象好的品牌)发生联系,前者的评价将会有所改善,后者的评价则会有所下降。但是,两个要素所得到评价的变化并不成比例。变化与态度极端化程度成反比。换言之,人们对其中一个要素或对象的态度越极端,当它与另一个要素发生联系时其态度受到的影响就越小;反之,则越大。为便于理解,假设一个臭名昭著的人(如恐怖头子本·****)曾公开宣称《阁楼》(一本拥有大量读者的杂志)是他最喜欢的读物,那么,《阁楼》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比本·****个人形象的改善要大得多。

和谐理论表明,虽然营业员与顾客对商品的评价有距离,但如果顾客对营业员有积极的信任态度,那么营业员对商品的评价在一定程度上会改变顾客的原有态度。在这方面,和谐理论与海德(F.Heider)的平衡理论有相似之处。

企业或品牌在与任何事物发生联系时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意味着,形象代言人的选择、“捆绑促销”、销售渠道的选择、广告策划以及公司领导层的言行等,都必须保持谨慎。

在实际工作中,还可以利用美国心理学家菲斯廷格(L.Festinger)的认知失调理论的原理,引导消费者调整其认知结构,以形成新的态度。主要的途径有三种:

改变某一认知因素、增加新的认知因素或强调某些认知因素的重要性。比如,当消费者所需要的名牌商品缺货时,其认知结构就不协调,营业员可以引导消费者改变“买名牌品”的认知因素为“不必非要买名牌品”,或将“不买非名牌品”改为“买非名牌品也可以”;

增添认知因素“名牌品价格太高”、“非名牌品经济实惠”等;

强调“非名牌品的售后服务也能保证”等。

这样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店现有的非名牌品产生新的认识和态度,达到认知协调和心理平衡,并采取购买行为。

在表达方式上,应当注意避免突出自己和厂商的主观意见,而应着重以其它消费者的反映和良好的市场销路等情况来强化其购买信心,或者争取其周围旁观者的赞同意见来影响消费者,这些方式都比营业员“自卖自夸”的效果好。同时,不要让消费者感到营业员在努力企图说服他转变已有的态度,从而避免其产生戒备或回避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