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引竹高妙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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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第一个故事 意外

1。

当坚持变成习惯,你就会忘记最初的自己。

2.

“老样子,”权鹰走进石岛咖啡,轻声说了一句,服务员唐娜应了一声,然后就给后台递了个单子,权鹰是石岛咖啡的老客户,每次点的都是一样的,三年来从没有变过。

权鹰点了单,径直走到二楼靠窗的座位旁坐下,看着窗外的风景,碰上几个常见面的老客户他点头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没过多久,唐娜就将权鹰的东西送了上来,权鹰点头表示感谢。

唐娜也以微笑回应,送给权鹰的微笑明显不同别的客人的客套而虚假的笑容,而是发自内心的,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他有一种特殊的感觉的,也许就是从对他好奇开始的吧。怎么能不好奇呢?

她在石岛咖啡做了有两年多了,每天下午五点半的时候,权鹰都会来这里,点上一杯加奶热咖啡和两块蜂蜜吐司面包,坐在二楼靠窗的位子上,看着窗外的风景,坐上一个小时,六点半的时候准时离开,不管刮风下雨,都从未间断,他就像最精密的时钟,精确而从不出错。

“他就不会厌吗?”唐娜在心里想着,石岛咖啡所在的石英路是一条很普通的商业街,在安息市上百条商业街中既不显眼也不落后,并没有什么特别迷人的风景,就是有特别迷人的风景看上三年也该厌了,可看权鹰的样子还是那么的津津有味,就像昨天、前天以及刚来的时候那样,没有变过。

更何况,每次来都点同样的食物,就不腻得慌,唐娜对自家的咖啡、面包的口味可是一清二楚,都是毫无特色的大众口味,就像石英街一样。也许他是来看人的吧,唐娜暗自揣测,她希望是这样。

3。

已经立秋有一个星期了,外面的天气也开始渐渐转凉,权鹰将手放在咖啡杯上,感受着咖啡的温暖,双眼望着窗外,看着街上的风景,他对这里的街景早已是熟悉得如同自己家里一样,街上的一草一木,每一幢建筑,每一块招牌,甚至是路上的行人,虽然他并不认识他们,可几乎每天他都能见到他们,匆匆的脚步以及很少变换的神色,在这座城市里人们都习惯用这样的方式保护着自己。

其实自己又何尝不是呢?权鹰自嘲的想着,放不下的一直都是他自己。

权鹰是一名程序设计员,生活中充斥着各种枯燥的代码、公式和一尘不变的工作环境,他做这行已经有七八年了,除了一些小软件外,他做的最多的就是帮助一些大的软件公司做一些零碎的编程工作,而在最终的成品上往往都见不到他的名字。比起这样的生活,他觉得每天来坐坐,喝杯咖啡实在是一件轻松而有趣的事情。

压下心里乱七八糟的思绪,习惯性的抬眼朝对面街上的公交站牌望去,站牌边是一个摆着推车的六十多岁的女人,车上摆的都是些挂件,最多的是吉祥坠,用桃木雕刻成诸天神佛的摸样,求一个平安。夏天的时候还会卖一些太阳镜,随着天气的转凉,摊子上也出现了各种保暖手套。摆摊的人叫郑洁红,是一家食品厂的退休工人,拿着微薄的退休金,就靠这个摊子赚的一点钱过日子,权鹰还在那里买过几件挂件。

穿着黄绿色制服的环卫工人丁韦正在埋头工作着,他和另一个环卫工人瞿翠玲负责石英街这块的保洁工作,丁韦也快六十的年纪了,一头花白的头发在环卫帽子下显露无疑,历经风霜的面庞皱纹迭起,苍老异常,有一点点跛的左腿若不是仔细观察并不容易发觉,权鹰很早就在猜测他这条腿究竟是怎么跛的,他想这应该是一个难忘的故事。

4。

乞丐老包还是靠在那个角落,脏兮兮的军绿色袍子打着一层层补丁披在身上,断了的左腿露在外面,一副看着不死不活行将就木的样子,演的一丝不苟,可惜演得再好也是对牛弹琴,来来往往的路人基本上没人注意到他,偶尔有一停下来的行人,也是匆匆的甩下一两个硬币,便转身离开,看都不看他一眼。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路灯也亮了,街上的霓虹七彩斑斓,很容易让人陷入一种迷幻的状态,在霓虹灯匆匆行走或者驻足观望,在窗前的权鹰看来,都像是一个幻影。

林绍、袁怡文也下班了,结伴出门,他们两个都是石岛咖啡对门的嘉德银行的业务员,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很长,上班的休息期间都习惯到石岛咖啡来喝一杯,顺便休息一会,六个月前林绍开始每天给袁怡文送花,而且还有很多别的花样,追求的攻势很猛,一个星期前终于获得了回报,袁怡文成了他的女朋友。

林绍、袁怡文手挽着手走出银行的大门,林绍说了一个笑话,袁怡文一边笑着一边回上几句。他们走着,让过一个全身裹在黑色呢子大衣里的男人,继续向前走去。

权鹰的目光被那个人吸引过去,因为那是个陌生人,完全的陌生人。虽然这条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对于权鹰来说都是陌生人,但是都是熟悉的陌生人,但是这个人却是完全的陌生人,权鹰第一次看到他,对于陌生人他都很好奇。

那人的年纪不小,走过银行的门面,好似有点累了,就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了下来,从权鹰的角度正好能看到那人的侧面,他用手捂住嘴巴,肩头耸动,好像是在咳嗽,而且还很严重,耸动的幅度越来越大,周围的人一脸的厌恶,都有意无意的避开他。那人咳了一会,掏出纸巾清洁了一下,然后侧身将纸巾扔到椅子边上的垃圾桶里面,权鹰看到了他的正脸,一下子,权鹰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终于等到他了。

三年了。

三年前,事业刚刚有起色的权鹰在爱情上也是顺风顺水,追上了大学同学菲菲,两人在一起度过了无数个美好的日日夜夜,终于有一天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双方的家长也都点头同意了,两人高高兴兴地准备在结婚前再疯狂的玩一把,谁知乐极生悲,在逛街的时候一个小偷竟然偷走了菲菲手上的戒指,也不知是不是小偷太过紧张,被菲菲发现了,便追了过去。

小偷一路狂奔,跑到石英街,见权鹰和菲菲还在紧追不舍,一是惊慌之下拔刀恐吓他们,混乱中刺伤了菲菲,还没等急救车过来菲菲就死了,小偷也趁乱跑了,权鹰吓坏了,虽然记住了小偷的摸样,可不记得小偷到底朝哪个方向跑的,后来据说警察也没找到那个小偷。三年来,他每天都会在菲菲遇害的这个时间段来到这里,他总有一个预感,那个杀害菲菲的人总有一天会回来的,果然,让他等到了。

他站起身,向楼下走去,唐娜很惊讶的看着提前下楼的权鹰,便问权鹰有什么需要的,权鹰好像没有听到她在说什么,直接推开门走了出去,留下惊疑不定,一脸尴尬的唐娜站在那里,局促不安。

5。

此时的权鹰眼里,除了那个人,在没有旁人,心里想着的也只有报仇这两个字,右手握紧了口袋里的铁刺,一打长的铁刺是他亲自动手磨出来的,真好握在手里,非常方便。

他走过去,坐在那人的边上,靠近那人低声说道:“三年了,我终于等到你了,还记得那个被你刺死的女孩吗?我是来为她报仇的。”

那人好像很惊讶,有些迷糊,但是瞬间就认出了权鹰,可是他的双眼里露出来的不是恐惧还是愤怒,怒火就像沸腾的火山岩喷薄而出,只见他大声吼道:“你这个畜生,你竟然还敢来这里,还敢在我面前提菲菲的名字,你这个畜生,还我女儿命来。”

那人一拳打在权鹰的脸上,权鹰有点懵,那人紧接着又是一拳,权鹰赶紧闪了过去,开口大骂:“你这个杀人犯,是你杀了菲菲。”然后他掏出一直藏在口袋里的铁刺,扎向那人。

那人势若疯虎,完全不顾权鹰手里的凶器,扑上去厮打起来,那人虽然有点上年纪了,但是一把子力气确实不小,整天坐在椅子上面对电脑和数据打交道的权鹰还没有他力气大,只能被动的防守,周围的路人都以为是岳父和女婿在闹矛盾,见权鹰还掏出了个武器,虽然觉得有点严重,但是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点,还是只看热闹就好,没人上去拉架。

斗了片刻,权鹰毕竟是年轻人,手里又有武器,开始反击,权鹰瞅准机会一把刺中了那人的左臂,鲜血四溅,路人一片惊呼,围观的人更多了。

那人一边大骂权鹰是个凶手,三年前杀了他的女儿,没想到现在还来杀他,一边喊着他可怜的女儿,左臂虽然受了伤,但是他攻势却不减,又将权鹰逼退了几步。

此时的权鹰脑子里一时一变混乱,各种各样的画面在他脑子里不停的闪现,熟悉的陌生的,就好像他的脑子里突然多出了一个人似的,他觉得自己快要疯了,或者自己其实早已经疯了。

或者,是这个世界疯了。

战斗中的权鹰依旧保持着冷静,他趁着那人喘息的机会,刺中了他的小腹,只见那人暴吼一声,抓住他的右手腕,猛力的一捏,权鹰一声惨呼,右手松开,那人反手夺过铁刺,从身体里拔了出来,好在天气冷又畏寒,穿的衣服不少,受的伤并不重,他左手抓着权鹰不放,全身逼了上去,用尽力气扎向权鹰的胸膛,那一瞬间,在权鹰的眼里,时间停滞了,世界也停止了转动,下一刻他感觉到一阵疼痛,从胸口袭来,冰冷的火辣辣的感觉,一种怪异的复杂的感觉,还夹杂着忽远忽近的惊呼,世界颠倒了。

那人一下一下的扎着权鹰,苍老的脸上是狠戾和怒火,摆摊的郑洁红突然扑了上来,拉住那人颤声道:“不能再打了,会出人命的。”那人一下推开郑洁红,恨声说着什么。

权鹰瘫倒在地上,双眼翻白,忽然他听到一个声音,是那个凶手的声音:“你说菲菲,那你知道她的全名是什么吗?你不知道,因为你根本不认识她。”

“我当然认识菲菲,”权鹰心里想着,“她的名字是……”权鹰脑袋一疼,什么都想不起来,又是那些混乱的画面,好像有一个人在奔跑,还不时回头看看,那张惊慌的脸他很熟悉。

是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