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英语世界《文心雕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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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文心雕龙》部分篇章英译解析(2)

接下来的句子中,不少译者对“玄黄”、“方圆”的理解不是很清楚。《文言》曰:“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大戴礼记?曾子天圆》曰:“天道曰圆,地道曰方。”又《淮南子?天文训》曰:“方者主幽,圆者主明。”刘勰一开始就说,“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可见之后是回答文与天地之关系的,显然玄黄并非指普通的色彩,而特指天地之色,方圆也非普通的形状,而特指天地之形。各色由天地玄黄而始,各形由天地圆方而分,故文与天地并生。在英语翻译中,宇文所安和黄兆杰在译文中指明了这一点,施友忠和杨国斌在注释中作了解释,其余译者则未提及玄黄方圆与天地的关系。另外,“玄”究竟是什么颜色?这也是一个问题。翻译中,休斯和吉布斯泛用dark(暗色、深色)来指玄,用light(浅色、亮色)来指黄,施友忠认为玄为black(黑色),宇文所安用的是purple(紫色),黄兆杰则用crimson(深红色)。杨国斌在注释中说明古时玄指天的暗红色,但他本人翻译时选用blue,即有意按照现代人的普遍认知把天看成蓝色,这一点和周振甫的今译采用了同样的方法。按,《说文》解释道:“黑而有赤色者为玄。”《考工记?钟氏》说调色时,“五入为,七入为缁”,注道:“凡玄色者,在缁之间,其六入者与。”为黑中带红的颜色,缁为黑色,可见玄介于两者之间,比要黑,比缁要红。《小尔雅》中则解释:“玄,黑也。”因此,玄色可以泛指黑色,但是指天的颜色时,应为黑中带一点红色。“crimson”是深红色,但是其范围可以从暗红色到鲜紫红色甚至鲜红色,比如鲜血、樱桃或红宝石的颜色都可以是crimson,其色彩中红色成分偏多,比更红,似乎与玄色有较大的差异。purple是任何蓝色与红色构成的色调,虽然常指深紫色,但也不排除紫红和浅紫色,仍然容易给英语读者带来误解。同样,黄是地的颜色,不是一般的黄,而是土地的黄褐色。因此,我们可以用“the deep purple of Heaven”和“ the brownish yellow of Earth”来表示玄黄。至于“玄天”是否要顺应读者的认知习惯译为“蓝天”也值得斟酌。刘勰提及方圆、玄黄这样两组概念,正是为了从古老的传统中获得“文”的根源,如果完全抛开传统,用蓝色来翻译玄,刘勰追溯经典的用意难有所本。

对于“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一句,英语翻译中有不少误解,问题主要出现在对后半句的理解上。有的译者错误理解了前后句的关系,如休斯的翻译为“The sun and the moon are duplicating jewels wherewith are hung to view the signs which quarter the heavens”。以英文语法分析来看,他认为日月悬挂在天上以观天象,日月是察视天文的主体。这种理解显然是不正确的。从刘勰的文字来看,垂不仅仅是悬挂,还有呈现、显示的意思。日月如玉盘叠挂在天上,呈现出天象;山川像光彩夺目的丝绸绮丽耀眼,展示出地文。如果联系后面的“仰观吐曜,俯察含章”来看,此句含义更清晰,日月、山川是大自然呈现出来的景象,而人才是天地之间的观察者。休斯之所以犯混淆主体的错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不了解古汉语中常有的主语省略现象。英语当中一句话的成分是很清晰的,主语必须明确地表现出来,创作者的身份是作品真实性的重要因素,创作主体是不可缺失的成分。因此,英语诗作中“我”(诗人)出现的频率是相当高的。汉语中却常常出现隐形的主语,“我”几乎不会正面出现。作者悄然隐身于作品之后,恰如巨幅山水中点画在不起眼角落的人物,不经意间和天地山水融为一体。其他译者分别用manifest、spread、show等字眼,都有展示、表现的含义,翻译基本准确。关于“象”,休斯使用“sign”,有迹象、符号的意思;施友忠和吉布斯用pattern,表示图案纹路;黄兆杰用“face”,表示表面;宇文所安和杨国斌都使用了image,宇文所安还加上拼音以示“象”有特定含义。施友忠在此节中有意突出“文”和自然图案的统一性,因此将天“象”、地“形”都译成pattern,甚至在前面的“玄黄色杂”、“方圆体分”中也用colorpattern(色彩形式)、shapepattern(形状图案)来强调“文”的这种外在性质。相比之下,宇文所安的翻译更为准确,他知道“象”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是一个特定的范畴,不能在英语中找到简单的对应词,因此保留了拼音。另外,宇文所安对后半句的翻译为“showing to those below images (hsiang) that cleave to Heaven”,巧妙地用“those below”来处理隐形主体的位置,天象是被呈现给那些“天”下的(人)看的。他使用“cleave”一词来翻译“丽”,也非常有见地。英语当中cleave有附着的含义,同时又可作劈开、分开解,这和“丽”的特殊含义不谋而合。《易?离卦》彖辞中说:“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王弼注:“丽,犹著也。”范文澜、周振甫等注家都同意这一解释,故“丽”是附着的意思。我们注意到丽的这一含义是和“离”联系在一起的,“离”又有散、违、分的含义,这一点和英文单词“cleave”非常相似。

刘勰描述了万物的文饰,不断强调文的自然属性,然后指出“故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这是总结文的产生机制。对这句话的翻译正确与否,将影响到英文读者对刘勰的创作起源论的理解,然而,译者对此各持己见,特别是对“章”和“文”的解释各不相同。休斯认为“章”是精心构思的写作(patterned writing),施友忠认为是塑造的图案形式或“形文”(plastic pattern),吉布斯用外观(external aspect),宇文所安用的是单元、段落(unit),黄兆杰翻译成结构(structure),杨国斌则概括地用了pattern。“文”大致和译者之前的理解一致,但施友忠则将之解释为“声文”(musical patter),以期与“声发”相协调。以上翻译都煞费苦心,各有侧重,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译者都试图把“章”与“文”当做一组对仗的词,给予相应的含义。比如休斯以具体的写作对应抽象的文学艺术,施友忠以形文对应声文,宇文所安以细部单元对应整体形式等。实际上,刘勰使用的是典型的互文句式,原文当中章与文可以互释。有了这样的理解,就不至于把章与文硬行区分开来。吉布斯似乎注意到这一点,因此用external aspect译“章”,用outward aspect译“文”,基本上可以构成英文的互文形式。

刘勰首先阐明了“文”与“道”的一般意义,但他的最终目的是要引出“文心”之源。正如他所言,“无识之物,郁然有彩,有心之器,岂无文欤”。很显然,文虽万物皆具,文心却是人独有的。因此要论文心,必先论人文。人文是从广义的文生发出来的。《易?贲卦》彖辞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天文与日月形成等天象相对应,人文则与人及人类社会所表现出来的文明、文化、文字、文学、美德等相对应。刘勰所偏重的为文学与文字,但当他言及“人文之元”时,仅用文字和文学是不足以表现人文的含义的。翻译者大多认识到这一点。如施友忠和宇文所安按照原来对“文”的翻译,统一使用了pattern,用human pattern或pattern of human来翻译人文。这种做法顾及到“文”的起源,强调了“文”的自然始状态。黄兆杰则用了civilization表示文明,虽然不十分准确,但至少没有局限于文字的含义。杨国斌则用了splendors of art,即“艺术的辉煌”,试图从自然的外在表现上升为人的文艺意识。在他看来,文艺之于人恰和美景之于自然成对应。

论及人文现象的产生,刘勰提出“谁其尸之”的疑问,并认为“亦神理而已”。我们来看一些译文:

休斯:Who but man could master this achievement, [for] here is nothing less than inspired reasoning [such as is found in sages]!

施:For ... was any one responsible? No. They are natural, organic expression of the Divine.

宇文:No person was responsible for these,...: they came from the basic principle(li) of spirit (shen).

黄兆杰:...why, we do not know by whom they were masterminded. Perhaps they were no more than an expression of some suprahuman principle.

杨国斌:What could have authored ..., if not Divine Reason?

休斯把人当成唯一能主宰人文现象的主体,这一理解显然是有偏差的。其他几种翻译都对原文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如施友忠加上了“no”的否定答案,宇文所安将原来的“谁其尸之”从问句改为“无人尸之”的陈述句,黄兆杰则通过增添“我们不知道”将问句从直接引语改为间接引语。所有这些处理都表明,译者感到如果直译的话,英文语句不足以表明言外之意,即一切人文现象都是自然生成,背后有自然力量作为主宰。相对而言,汉语所承载的信息量更大。

此外,译者对“神理”的理解也有些不同,休斯用的是inspired reasoning [such as is found in sages],暗含“神理”受启于“神”或“天”的意思,括号中的附加信息表明“神理”见于圣人,将此篇中的“道”与下一篇《征圣》中的“圣”联系在一起;施友忠用 natural, organic expression of the Divine,强调“神理”自然、有机的属性;宇文所安用basic principle(li) of spirit (shen),翻译显得中规中矩,还附加了拼音,试图还原刘勰的话语;黄兆杰用expression of some suprahuman principle,显然将“神”看成有生命体的神人;杨国斌则用Divine Reason, 其中Divine的选择和施友忠一样侧重“神性”,Reason的选择和修辞类似,侧重理性,不过他首字母大写,更表明此种“神理”的特指。

《原道》的布局十分清晰,层层推进,节节深入。刘勰从一般意义的文缩小到人文,最后终于具体到文字、文学,也就是《文心雕龙》一书主要论及的对象。刘勰对自伏羲至孔子的文字渊源作了介绍和评述,并进一步提出圣、文的关系,即“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英文译本对此基本没有异议。刘勰引用《易经》中“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有意混淆原句中“系辞”的“辞”和文辞的辞,又一次从圣人经典中为文的合法性找到依据。然而,一些翻译者没有注意到这一细微区别,如宇文所安和黄兆杰都直接用“language”来翻译,后者更是没有作任何解释,休斯则认为“辞”是文学化的交流(literary communications),施友忠虽然意识到“辞”是系辞,却将之翻译成oracular judgments(神谕判断),因此突出了“辞”的占卜功能。虽然《系辞》确实是古人占卜用的类似于神谕的文字,但刘勰强调的是《系辞》的文学表达功能,而不是其宗教功能。不过,施友忠在注释中提到,刘勰有意模糊“辞”的种种含义,似乎要将中心从(系)辞的宗教意义转向语言形式意义,这是颇有见地的。

第二节 征圣:道文之间

纪昀认为《征圣》仍是宗经,故为“装点门面”之篇,黄侃则以为征圣乃“宗师仲尼”,刘勰的目的在于将广义的“文”归溯到圣人。英语世界学者在选译《文心雕龙》各篇章时,多不收录本篇,大概与纪昀有一定的共识,认为刘勰之所以作《征圣》一篇,不过是为了满足篇章形式的完整。从表面上看,《征圣》是以圣人为征验,师法圣人,与《宗经》确实有相合之处,但是我们在注意到二者的联系的同时,也不应该忽略二者的区别。

《原道》中说“故知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道、圣、文之间有着紧密的辩证关系。道通过文表现出来,同时文又是阐明道的途径,经是经典之文,而圣恰恰是道与文之间的纽带。道由圣通过文来表现,圣由于文而明道。在刘勰的宇宙观中,天、地、人三者组成一个密合的整体,人为天地之心,既是三极中的一极,又是三极的中心。圣人作为“人”之至,是刘勰的理论系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刘勰在《原道》和《宗经》之间插入《征圣》一篇是有他的道理的。

“征圣”之“征”,一般作“征验”、“征象”、“引证”解,比如施友忠将题目翻译成“Evidence from the Sage”,即“圣人的证验”;黄兆杰翻译成“The Sages, the Oracle”,则有“圣人即先知”的含义。施友忠用了sage(圣人)的单数形式,黄兆杰用复数形式,均有一定的道理。在这一篇中,圣人基本是指孔圣,言文也好,宗经也好,刘勰处处以孔子为圣人的典范。因此施友忠使用了单数的圣人,注意到孔子在刘勰心中不可替代的圣人地位。但是,孔子并非刘勰眼中的唯一圣人,单在《征圣》一篇中,刘勰就提到过“征之周孔,则文有师矣”,可见周公等先贤圣哲都是其“征”的对象。从这一点来看,复数的圣人似乎更符合《文心雕龙》的原意。从刘勰各篇篇名来看,我们宜将“征圣”作动宾结构处理,杨国斌的翻译基本遵循这一方式,他的翻译为“Venerating the Sages”,即“崇敬圣人”,是典型的动宾结构。但是,刘勰虽然对圣人满怀崇敬之心,“征”却并无崇敬的意思。所谓征圣,实际上是从圣人身上得到引证,从而学习圣人。比如前面说过的“征之周孔,则文有师矣”便是指如果以周公孔子的文章为标准来验证,则作文可以有师法了。由此看来,篇名可以翻译成Learning from the Evidence of the S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