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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钱之初,性本善(希腊-罗马)(2)

此时,雅典娜的光芒便不再神圣,因为,战士的责任不再是公民的义务。当神的光环对雅典人失去约束,雅典便迅速蜕变为一个蝇营狗苟之所,加之战后雅典城曾流行瘟疫,及时行乐就成为雅典公民的一种时尚。

无论雅典对斯巴达的战争是否正义,公民这种道德蜕变给雅典带来了永久的伤害。随着公民这种城邦荣誉感的消失,战争决策规则很快也被破坏,公民之间的妥协、退让能力逐步弱化,战争决策机构往往蜕变为各级公民争吵的场所。在西西里决战之前,雅典当局居然诏令最高统帅回城受审,直接导致主将临阵叛逃,最终输掉了西西里战争。

雇佣军没能抵挡住斯巴达巨盾方阵,雅典也由于内部分裂损失了海军主力,最终丧失称霸希腊的实力。尽管战争后期,执政官已经意识到战争和海事活动导致公民道德沦丧,开始试图以怀柔政策团结盟邦和公民。然而,社会道德沉沦会遵从一种不可逆的棘轮效应,建立一种美德和良好的公民道德需要几代甚至十几代人努力。一旦毁灭,又如何能在数年、数十年内重建?

50年后,失去了光荣与梦想的古希腊文明被罗马铁骑征服,之后,西欧便进入了一个铁血时代……

罗马的债务奴隶

罗马公民服兵役,并非有先进的社会责任意识,战争是古罗马公民最主要的财富来源,只有战士才能发财。因为,罗马人发家致富的途径比较特殊--抢劫。在战士的脑子里,战争就是发财。

据说公元前509年,罗马人废除了氏族首领制度(即“王”,所谓“王政”),奠基共和。由此,古罗马和雅典一样,在神坛上被很多人顶礼膜拜,成为共和民主的祖先。

这种想法是相当无聊的。

如果把罗马民主共和制搬到美国,会被人骂死的:既没有人人平等,更不会天赋人权,甚至大多数人都不是公民,而是奴隶。把“雅典-罗马”说成西方当代民主的祖先,颇类似于阿Q老兄大言不惭“老子祖上曾经阔过”。

公元前509年确实是罗马共和国的开端,其实这一年也仅是推翻了罗马原始氏族统治。之后,这座从七个山丘家底发展起来的城邦实在太小,贵族没有绝对优势,于是也就建立了一种凡事商量着来的体制。

与雅典公民类似,古罗马共和国也按财产将公民划为5个等级,不是每个公民都有相同的权力,财产多的公民权力大。还有一条,财产多的公民义务也重。比如兵役,随着公民等级下降,服兵役的人数也逐渐减少。

罗马公民服兵役,并非有先进的社会责任意识,战争是古罗马公民最主要的财富来源,只有战士才能发财。因为,罗马人发家致富的途径比较特殊--抢劫。在战士的脑子里,战争就是发财。

没仗打,没财发,这也是一种相对公平的权责体制。

有人说:富人可以雇佣穷人去拼命,抢回来的财富和奴隶属于富人,好不容易有这么多钱,应该先享受,打仗搞不好可是要出人命的。

在赤裸裸的抢劫中,最稀缺的资源是暴力,如同今天你很缺钱一样。谁拥有暴力,谁就可以占有财富。

所以,雇人抢劫是绝对不行的,能抢来,就不会给你!

怎么样才能拥有暴力呢?

很简单,你得先有钱。

古罗马战士需要自带装备。出身于平民的农夫叫做“枪兵”,类似于“帝国时代”里的“长戟兵”,就是拿着一根标枪,还是变卖家当才换来的;贵族战士叫做“殿兵”,武器是重标枪、大盾和高卢长剑。

这些东西,没钱你是绝对弄不来的。

没钱,就只能当枪兵。

枪兵的职责,是在第一线当靶子,扰乱敌人队形,被杀;殿兵的职责,是躲在枪兵后面击溃敌人,杀完人再抢劫。

枪兵没有战功,意味着没抢到钱、土地和奴隶,只好回家继续种地。很多平民背负着发财的梦想走向战场,回来的时候却背了一屁股债。罗马债主显然不够厚道,完全没有意识到平民战士除了没发财外,最起码给罗马军队捧了人场,他们将债务平民,当然也是战士变卖为奴隶,甚至卖到外邦(这个场景在雅典“六一农”中依稀曾见)。

平民很愤怒,比愤怒更骇人的是这些平民都是真刀真枪在战场上拼过命的,结果是很多平民选择了与债主同归于尽。

这很不利于社会稳定,可以断定。

公元前494年,当时古罗马的头--执政官叫做塞维利乌斯,他颁布了一个法令:禁止债主扣押平民战士为奴隶,也不准占有他们的土地。虽然塞维利乌斯没有废除平民战士债务,但这个命令真执行下来,估计没什么人会还债了。大家心知肚明,历任执政官对此都不是很认真,不过,起码在名义上没有人敢不承认这个法令,也算是给平民战士一个精神鼓励奖。

公元前4世纪中期,罗马共和国开始与迦太基死磕,但就在战时,罗马新任执政官克劳狄乌斯居然公开拒绝执行这个法令。公民战士愤怒了--我拼命来打仗,你却在背后黑人,名义上的东西你都不想认账。

不干了,大家集体辞职,准备离开罗马。

后果很严重,迦太基人的马队就在罗马城边上,没有枪兵扰乱敌人,殿兵也不可能单独作战。

面对威胁,古罗马贵族向平民低头。本来,生存才是最大的法律,也是更大的社会契约。元老院终于公布了一项法律:“除犯有罪行等待交付罚款者外,不得拘留任何人或施以镣铐枷锁;债务人应以物品而不是以人作为借款之抵押品”。

公元前451年,保民官创立了《十二表法》,规定不得以债务为由将士兵沦为奴隶。

我们说过,罗马执政官很忙,天天在外面抢劫,显然没有工夫听贵族聒噪。《十二表法》给了执政官启迪,有什么事情,就按法律办,世界法律的鼻祖--罗马法诞生了。

这是一种内聚传统,在罗马此后的领土扩张中,统治者必须按照法律统治各行省,就如同古罗马铁骑军规。

无论从哪个角度,罗马法律对后世金融体制形成都是至关重要的,今天,包括我们中国在内的法律都属于罗马法系。没有罗马法系,就没有欧洲后世的经济繁荣,更不会出现银行、股票、有限责任等一系列决定性事件。

因为,罗马法确定了两个经济进程中最关键的概念:“财产私有”和“权责对等”,这两个概念是当代金融的灵魂。此时,罗马处于奴隶社会,所谓私有财产、自由权也就是针对个把奴隶主,至于奴隶,他们本身就是财产,如何会有财产权?

古代人类有很多法律,不是每一个法律都能流传至今。罗马法得以流传,绝不是因为条款合理,这些法律都是相当的野蛮,大部分是原始社会流传下来的习惯,如债权人可以瓜分债务人躯体和土地(平民战士除外)。而是因为自罗马法起,法律才有了独立精神:法律必须有一个公平的程序,不经审判,不得定人罪责;要获得某种特定的结果,便必须有某种特定的行为,一经法庭确认,就是必须执行的法定权责。

所以,法律才如此神圣!

手中有钱,心中无剑

与希腊文明相比,罗马还很落后。一个长期以耕战为底蕴的民族,骤然接触到开化文明(看到优雅的戏剧,使用精美的陶器,畅饮甘醇的美酒……),就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

文明与钱,如同中国武侠小说里的“招式”与“内功”,罗马共和国只是也只能是“心中无剑,手中有钱”……

抢劫,是一份很有前途和钱途的职业。

一个人,抢劫一次并不难,难的是抢劫一辈子。

一个民族,以抢劫为生也不少见,少见的是数百年如一日,一个庞大的国家代代以抢劫为经济支柱。

古罗马,就是这样一个国家。

实在怨不得古罗马人,因为南欧临海。临海的结果,就是土地都是盐碱滩,压根就种不出什么粮食来,根本不是欧洲历史里吹嘘的“自然环境优越”。

以前,这个问题雅典人也遇到过,雅典人的方式是做贸易。现在,罗马人的方式是抢劫:被征服地区的居民被直接划为奴隶,财产理所当然归抢劫者所有。

共和国后期,罗马铁骑已经征服了意大利、西西里、西班牙、叙利亚、马其顿和古希腊绝大部分地区,成为一个地跨亚非欧三大洲的帝国。罗马共和国,就是这样一个在共和旗号下以抢劫为生的国家。

究竟是什么在支撑一代又一代罗马公民对战争乐此不疲呢?

钱?

答:不是。

在罗马共和国,包括执政官和元老在内的所有公民都要耕种土地,这对罗马公民来说是一种荣誉,奴隶的职业才是工商贸易。

这样俭朴的生活根本不需要钱,也不能享乐。

罗马人的荣誉就是以生命换取战争胜利,因为,国家也把自己猎取的财富和生命给予了他们。在战争失利的情况下,执政官也可以挥舞长枪冲入战阵,酣战至死(“我将自己和敌人共同奉献给神吧。”--执政官德西乌斯)。

因为,罗马人自信,自己是狼的后代。

“使自己成为一名第一阵列的战士、最勇敢的将军,享有最大的荣誉,拥有最高的聪明才智,以高尚的手段获取巨大的财富,留下大量的后代,并成为国家中最著名的人物。”

无论对平民还是贵族,都是这个梦想支撑他们在战场上视死如归,对他们而言,生命就是战争!

战争给罗马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公元前209年罗马攻陷塔林敦时,约有3万居民沦为奴隶;公元前177年罗马征服了撒丁尼亚,约8万人沦为奴隶……公元前2世纪,罗马国库每年收入的3/4来自于战争赔款,另外1/4则来自行省税收。

总之,罗马公民除了抢劫,什么都不干。

然而,这个不喜欢货币的民族,却在财富中悄然改变。在财富冲击下,以抢劫为生的民族注定不可能长久。

这一切,都要拜希腊文明所赐。

与希腊文明相比,罗马还很落后。一个长期以耕战为底蕴的民族,骤然接触到开化文明(看到优雅的戏剧,使用精美的陶器,畅饮甘醇的美酒……),就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

文明与钱,如同中国武侠小说里的“招式”与“内功”,罗马共和国只是也只能是“心中无剑,手中有钱”……

开好车,就一定是好人吗?

一个强盗尽管有了点缀着宝石的马车,陪伴着艳光逼人的妇人,可他却完全不懂文明真谛。他们看到的只是雅典人的享受,至于如何去创造,是不会关心的,反正用完之后可以再去抢。

心中无剑,手中有钱,还能抢吗?

艰苦勤忍的罗马公民当然可以为荣誉放弃自己的生命,惯看骄奢淫逸的酒色之徒却无法放弃奢华。

抢劫为罗马带来了财富,这是一个巨额财富增量。然而很遗憾,这种财富不是平均摊派给每一个罗马公民的,执政官、将军、贵族、行省总督,他们获得了绝大部分财富,底层公民士兵得到的只能是微乎其微。

这些强盗并不懂得如何使用金银,甚至没有用这些财富富国强兵。

自古至今,货币乱飞而又不事稼穑的时代,保持财富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投资房产或放高利贷,后者有赖于前者。地产价格飙升的结果其实只有一个,吸引更多金银投入到这个行当中来,由此,罗马共和国本土和行省经济同时开始萎缩。

很简单,钱都被贵族弄去炒房了,就不能武装士兵,还恶化了广大罗马人民的生活水平。尽管罗马城在共和后期迅速繁荣,尽管此时罗马史记载了大量富豪出现,但我分明看到史籍中罗马自由民流离失所,甚至与奴隶竞争工作,最终沦为奴隶。

繁华,终结的不仅仅是罗马铁骑的战力,还有全体公民的道德。

战火中的强者很快学会了如何在内耗中利用权势,到现在我也没数清楚到底公元前200年到凯撒执政(罗马帝国开端),罗马共和国到底发生了多少次内战。

我们无法想象,一个社会,财富的主要占有者根本无视社会规则甚至法律,却能保证底层人民谨守原有的俭朴和忠诚。道德堕落必然是从社会上层开始的,没有他们丧心病狂,底层不可能也不敢沦落。

这种堕落绝非匀速运动,当底层公民看到或者感觉到贵族(精英)在奢靡、在颓废,整个社会就会以一种加速度堕入这个轮回,而且更可怕。

因为,所有社会的规则都已经改变。

任何一个时代的思想,都是统治者的思想。

--卡尔·马克思

随着自己土地的丧失,底层公民开始堕落为无业游民、低级妓女和小混混,他们不事稼穑,漂泊不定,明天甚至下一顿饭都不知道在哪里吃,对社会的绝望使他们丧失了一切劳动积极性,成为社会的毒瘤。马克思估计,这批人至少占罗马城总人口的20%,他赋予了这批人一个颇为不雅的称号--“惰民”。

罗马公民就这样抛弃了自己的光荣,一个民族的道德开始沦丧。

贵族享乐的方式是慵懒地洗浴、放纵地饮酒、毫无节制地淫乐。在酒席宴上,为了能更多地享用丰盛的食品,罗马人甚至要把自己吃进去的东西呕吐出来,甚至有人专门制造了呕吐用药……

古罗马共和国,几乎有着一种梦幻般的古代公民制度,执政官执掌行政,元老院分管司法,公民大会决定立法,这是一种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混合,即使是这种政体,也不能阻挡罗马在堕落的路径上越陷越深。所谓共和,不过是一堆死文字,一堆条条框框,只有公民道德适应这些文字的时候,共和才有光华。

当民族丧失了光荣与尊严的时候,所有人都开始按照利益来选择政治:执政官不再将荣誉授予有德行的人,而是授予谄媚的人;谁答应给我面包,我就选谁;谁安排更多的演出和竞技,我就选谁。

荣誉,与我何干?

骄奢淫逸的背后,是充满了戾气的社会,似乎每个人心里都充满了对社会的仇恨,最令人兴奋的事情甚至不是自己财富的增加,而是看到别人甚至国家破败。当罗马共和国军队在西西里奴隶起义中受挫,罗马史籍给出的记载居然是“普通人不但不对此表示同情,而且还很高兴”。

罗马共和国--一个真正用铁和血铸造的国度,曾经有着气势磅礴的铁蹄,在征服欧洲之后,他们却抛弃了奥林匹斯诸神的简洁明快,而只留下无耻和庸俗。当贵族将掠夺当做习惯时,内部调和手段也不可能再起作用。共和国晚期,为调和底层公民和贵族之间的财产差异,保民官格拉古曾经提出过一个相当温和的改革方案,试图让土地所有者以不再涨价的方式出售一部分土地,结果是这位保民官在元老院被元老们活活打死。

尼禄的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