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解脱智慧
南怀瑾说:自立立他,自觉觉他,牺牲自我,普济众生,这才是大乘菩萨永不退失的行愿。经云:“自未得度,先度他人,菩萨发心。”
觉悟什么呢?就是佛的境界,也就是所谓自利利他,自觉觉他的这个觉悟。借用孟子的话:“以先知觉后知。”就是先知先觉的人,教导后知后觉的人。
大师智慧串讲
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核心是自然选择学说,这个学说告诉我们,物种在生存竞争的过程中,经过自然选择的作用,逐渐产生新的物种,实现生物的进化。自然界中处处可见生存竞争的例子,比如南极洲帝企鹅在下水之前为了确定水中是否有海豹,往往相互往水中推拥,让同伴做替死鬼。森林中的猴王拥有成群的妻妾,却不允许其他公猴“染指”它的一个妃子。这些都是典型的利己行为。
然而,生存竞争只是一个方面,在动物界中还存在着互助互爱的利他行为。
在蜘蛛和螳螂的婚礼上存在着一种极端自私和极端利他的行为。雌蜘蛛和雌螳螂仅仅为了获得一顿美餐,在“新婚之夜”就残忍地将自己的“夫君”吃掉,而雄蜘蛛和雄螳螂明知道等待自己的是极端悲惨的命运,却依然“义无反顾”。或许这是它们期待已久的一次机会,因为它们遇到雌性的概率很小,错过了也许就终生不能交配。因此为了“新婚夫人”有更好的营养将自己的后代培养长大,这样的牺牲在它们看来也是值得的。
魑幅是一种以吸食其他动物的血为生的蝙蝠,如果连续三夜吃不到血就会饿死。但是并非每只魑幅每夜都能吸到血,然而没有吸到血的魑幅并不会因此而饿死。但一只吸到血的魑幅把血吐给另外一只正在挨饿的魑蝠,而两只魑幅并不仅仅限于亲代与子代的关系。这种行为可与自然界普遍存在的爱相媲美,让人深为感动。
在鸟类中杜鹃可谓是“臭名远扬”。杜鹃自己不会筑巢,更不会花费大量的精力哺育雏鸟。它们为后代所做的事情就是去寻找其他鸟类的巢以及养父母,即寄主。比如沼泽地里的芦营或者是森林里的大山雀。杜鹃利用它的卵与寄主的卵极其相似而将寄主蒙骗过去。而更令人感到可恨的是,刚出生的小杜鹃就大开杀戒,将自己的“义弟妹”——寄主的卵一个不剩地推出巢外,寄主似乎“既往不咎”,仍然将小杜鹃当作自己的孩子精心照料直到长大。在这个事件中芦笃和大山雀树立了利他的榜样。
在蚂蚁社群或者蜜蜂社群中,工蚁或工蜂辛勤地为蚁后或蜂后以及其他同伴服务而终日不辞辛苦,这些都是利他行为的典型例子。
动物都知道利他,那么我们人类呢?
冯友兰先生认为,人类做事的意义本是客观存在的,有功利的意义,有道德的意义,有天地的意义。但是人们觉解的程度是不同的,觉解了,就处于觉悟状态;不觉解,就处于“无明状态”。人生的意义各不相同,人生的境界也就各不相同,由低级到高级,可以划分为四个等级: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
最低的是自然境界。这种人并无觉解,或不甚觉解,他所做的事,对于他就没有意义,或很少意义。
往上是功利境界。这种人觉解到功利的意义,也就是利己的意义。这种人心目中只有他自己,他做事,完全出于利己的动机。
再往上是道德境界。这种人心目中有社会整体,觉解到道德的意义,自觉地为社会的利益做事,是真正有道德的人,是贤人。
最高的是天地境界,也叫哲学境界。这种人心目中有宇宙这个更大的整体,觉解到宇宙的利益,自觉地为宇宙的利益做事,这样,他就与宇宙同一,具有超道德价值,谓之圣人,达到了人作为人的最高成就。
前两种境界是自然的产物,后两种境界是精神的创造。哲学的任务就在于使人觉解,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帮助人达到道德境界、天地境界,成为贤人、圣人。
据此来分析老子的话:“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这当然是最高的境界,也就是天地境界。我等凡人,虽不求做什么圣人,但也应达到“道德境界”,做一个贤人。
大自然的规律是利物而不害物。人生的意义在于利他而不在于利己。而且在利他中才能实现利己。自未得度,先度他人,最后方可自度。
我们常常不自觉地评价:这个人很好,那个人很坏。其实,无论你眼里的好人、还是坏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他们都是利己的人。一谈到“利己”,很多人都会有种羞于启齿的感觉——尽管这只是从科学角度来描述的客观事实(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看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羞怯,是因为我们社会风尚是以“利他”为主题的。这是不是很奇怪啊?——一个由利己的个体组成的社会,却有着一个利他的社会风尚。
事实的确就是这样。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个利己者(这本身就是客观事实),为了实现你一己私利的最大化,你希望别人是怎样的呢?——别人最好都是利他的。因为这样,你作为别人眼里的“他人”,就可以从别人的“利他”行为中获得好处而不至于受到侵害。如果将每个个人的这种理性的思维结果加总起来,我们就不难得出一个“利他”的公共选择。挺有趣吧——从“利己”的种子里萌发并绽放出的竟是“利他”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