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谁的青春伴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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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坐看云卷云舒(2)

学校里陆续又来了几个学吉他、贝司,架子鼓的学生,因为觉得自己笨的缘故,我走没和他们走太近,和穆阳也有些疏远了,谁让他说我唱歌跑调吉他又弹得比我好呢。多数时候我都是一个人吃饭,看书,玩吉他。

从希望读书社借完书之后,我不会立刻回学校。书社旁边有一家网吧,我会到里面坐一会儿,登陆一个叫my的论坛。my是一本青春文学杂志,每个月我都会从书社里借着看,有一次我看到上面讲my论坛的事儿,就照着杂志上写的网址,找到了那个论坛,并在里面注册了个号。论坛里有很多叛逆的年纪和我相仿的青少年,因为是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不用有什么顾忌,天南海北随便聊。

学会《童年》之后,我就很少去找李禾了,因为我发现她是有男朋友的,在去希望图书社借书的路上我见过她和他男朋友几次,他男朋友很丑,他们牵着手,一起吃饭,逛商场。看到李禾一脸幸福的样子,我在心里叹了口气。

在my论坛里,有一个网名叫夜未央的女孩跟我聊得特别投机,我们先是在论坛上版聊,然后又加了QQ聊,之后还觉得不过瘾,她把她的手机号码告诉了我,我有空就给她打电话,用IC卡,打公用电话,一打就是一个多小时。她的存在让我产生了一种错觉,让我觉得网络中的朋友比现实中的朋友真实,现实中的所谓的朋友,倒像是虚拟的了。

交了学费和伙食费,买了吉他的生活用品之后,我身上还剩下六千多块钱。认识夜未央后不久,我决定买个手机。

这种类似爱情的东西很容易让人失去理智,而我又是个自制力很差的人。刚离开家的时候,我是打算到外面干一番大事业的,但是带出来的钱用了快一半了,我却什么也没做。

买了手机之后,我用李禾的身份证办了张卡。没有身份证让我很郁闷,逛街的时候,看到墙上电线杆子上贴的办假证的人的电话,我很想打一个过去,但终究还是忍住了。

天气好的时候,我会拎着吉他,拿一本小说,爬到寝室楼的楼顶上去。在上面发一会儿呆,弹一会儿琴,看一会儿小说,没有人打搅。

因为学校是在郊区的缘故,周围没有高楼大厦,楼顶上散落着被雨水冲刷得几乎失去本来面目的破拖鞋、避孕套、破气球。大概以前也经常有人爬上来吧。站在寝室楼的楼顶可以看到远处的河,那条河叫汝河,据说是黄河的支流,河面有二十多米宽,河两岸种满了竹子。夏天的时候,会有很多人到河里洗澡,几乎每年都会有人淹死在里面。但年年还是有不怕死的去游泳。

有时候我也想去,但终究是忍住了。我发现离开家以后,我开始刻意的控制自己,除了感情方面的事儿常常无法自制外,像办假证或者到河里洗澡这样的事儿,我一般都是想想就算了,同样的在家里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到了外面之后我却觉得随时会丢掉性命。我在变得胆小么?或者我本来就胆小,只是在家的时候有父母庇护,没有发现罢了。

一到夏天我就很想变成一条鱼,泡在水里睡觉。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什么也没变成,还是一个人,我只能在天黑以后穿着短裤到自来水管那里接上一盆又一盆的冷水往身上浇,直到身体变冷。

这段时光我过的时候觉得很无趣,等到多年以后回忆的时候才发现,这段时光是我生命里最自由的一段时光了。没有生存压力,没有学业压力,没有感情烦恼。

尽管买了手机之后,我每天都给夜未央打电话发短信,但是没事儿做的时候,我还是会给她写信,我喜欢把字写在纸上的感觉,写上就不会变了,还可以储存。

夜未央比我大两岁,我叫她姐姐。她已经工作了,在一家酒吧,靠推销酒水生活。

她对于我来说就像一个秘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喜欢文学,更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喜欢我,我想问他,又怕这样问会让她笑我傻。

或许她只是为了打发无聊的光阴罢了,像我一样,只是为了让生活看起来不那么无聊罢了。想多了,我连自己为什么会喜欢她,为什么会喜欢文学也想不明白了。

有时候拿着手机,很想给家里打个电话,我离开家已经半年多了,不知道家里变成什么样了。妈妈大概会因为我的下落不明而吃不下饭吧,爸爸大概会因为我偷拿家里的钱一声不响的走掉而气出病来吧。

在学校待了快一年后,我是没学到什么,穆阳和另外一个学贝司的同学已经开始登台演出了。有时候我也随他们去演出,但是没我的节目,我只是帮忙搬搬音响和调音台那些东西。萧飒在平津这个小县城混得很好,有几个大型的商场和超市常请他和他的乐队去演出,偶尔他还会去周边的城市给人家的结婚典礼助兴。

萧飒在艺术学校的工作只能算是一个兼职,除了乐队之外,他还经营着一间酒吧。每次演出结束后,我们便把音响那些东西搬回酒吧里,酒吧在四楼。除了图书馆之外,我最喜欢的场所便是酒吧了。在迷离的灯光下,一群面容模糊的男女,喝着味道奇怪的液体,扭动着年轻的身体。

来萧飒的酒吧里玩的大都是高中生或二十岁左右的社会青年,穆阳在酒吧里认识了一个姑娘后,就很少回学校了。那姑娘是学舞蹈的,有时候也跟着萧飒出去演出。

每次演出回来,老师都会请我们吃顿饭。也许是老师是怕他在场我们会拘束的缘故,每次吃到一半他就走了,然后留一些钱给穆阳让他负责买单。老师走后,我们便肆无忌惮的喝酒,喝得醉醺醺的时候就相互扶持着到穆阳在外面租的房间里过夜。

一群年轻男女放肆的拥抱在一起睡觉,如果没有人呕吐的话,会是一件很让人血脉喷张的事儿。在以穆阳的女朋友为首的那群跳舞的女孩中,我喜欢一个叫鸽子的女生。但是这种喜欢只有我自己知道。

多次接触以后,我知道鸽子没有男朋友,对我也没有坏印象,如果我表白的话,成功率还是很高的,可是我什么也没说。也许是赵扬的死让我变成这样的,对现实中的感情,我开始有种排斥心理。我可以和网络上的女孩子打情骂俏,却不能对现实中的女孩子说半句和感情有关的话。现实中的女孩无论再美,在我心里都是一盏代表着危险的红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就像前面说的那样,我觉得她们都是虚拟的,像肥皂泡泡一样,一碰就碎了,消失没有了。

再者和他们在一起玩,我是有些自卑的,他们有的会跳舞,有的会唱歌或者会玩某种乐器,只有我什么也不会,他们都可以上台表演,只有我只能在台下鼓掌。

我把这些感触全写在信里寄给了夜未央。信寄出后我心里有些忐忑,我和未央的关系是暧昧的,对一个关系暧昧的女子说自己喜欢别的姑娘,多半是会招来反感的吧。

但信我还是写了,寄了,如果未央不能容忍我喜欢别的姑娘,那我和她,也只能是泛泛之交了,所谓的无话不谈也只是表面的,暂时的,一遇到什么事可能就分道扬镳了。

如果未央可以容忍我喜欢别的姑娘,并且可以就我喜欢上别的姑娘这个话题做深入的讨论,那么我和未央便能成为知己,我们可以相恋,可以分手,可以像对待自己一样对待对方。我的逻辑或许有些混乱,有些自我,但无论如何,我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考验一下未央,看她能不能做我的知己。

我觉得我需要一个或者几个这样的知己,这样的知己像守护天使一样,了解了我的本质,知道我是个自私的混蛋之后还是喜欢我陪伴着我。而且这样的知己还得有献身精神,随着准备着做我女朋友,做了女朋友之后还得随时准备着做回朋友。

未央没有回信。

之后她再也没有在网上出现过,电话也从没有人接听变成了空号。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又在网上交了几个像未央这样的朋友,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又到消失。

是因为我那些自私的言行导致他们消失了,还是因为他们自己的原因?我无从得知,网络上的感情本来就是飘渺虚幻的吧,灵魂走得再近,肉体始终是陌生的,失去灵魂可以称之为人,失去肉体就是鬼怪了。人总是比鬼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