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房间里贴着裴清天神之姿的海报,手机里用的是裴清歌曲当铃声,电脑屏幕用的裴清照片当墙纸,他的死党傅子瀚知道后,大笑他完全成了追星族,笑得他好没面子,最后道,裴清下个月有演唱会,问他要不要票。
“我要跟他见面!演唱会之后,我要跟他见面!”
厉逍被傅子瀚吐槽得又羞又怒。他十几年的肆意人生,什么时候像这种被人捉住弱点般的不好意思。但裴清的东家是皇冠荣耀,傅子瀚绝对有办法。
演唱会那天,人山人海,黑压压的一片。
裴清还没有出现,然而所有歌迷心目中的热情却快要爆裂出来一样,所有人都能深切地感受到这将是一场盛大的无与伦比的演唱会。
在漫天的黑幕中,一束光投射到了舞台中央。
无数流星仿佛从天际坠落,人海的海浪声一浪高过一浪,不知什么时候,有人高呼了一声“裴清”,紧接着排山倒海般的高呼响起:
“裴清!裴清!裴清!”
成千上万人激动万分,仅仅这两个简单音节,却迸发出最强烈最期待的爱意,而厉逍的心,更是跳动得无比激烈,丝毫不输给在场最狂热的歌迷。
漫天星辰,越飞越快。
突然,升降台升起,一身雪白白袍的裴清在万众期待之下慢慢出现。
星光闪耀,夜幕浓烈,镁光璀璨,烟花灿烂。
然而当裴清那清冷的眼神扫过全场,当第一句歌词从他嘴里倾泻而出时,一切纷杂无序的高呼呐喊全部在他高山流水般的天籁之音下,俯首臣服,湮灭而熄。
没有任何一道光束,强得过他的光彩,没有任何一道声音,盖得过他的歌声。所有万丈光华全部集中在他的身上,在这个天地之间,在这个舞台之上,他就是无人能及众人倾倒的——歌神。
裴清的每一个动作,厉逍都像品评这个世上最后一杯美酒一样,细细地品,细细地回味,恨不得将这种感受嵌入骨髓,以此绵绵不息,永不消磨。
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着裴清真人,第一次如此靠近裴清,以至于整个过程他都舍不得多眨一下眼睛,多呼吸一下,以免少看了一眼,少听了一句……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哪怕只是就那样站在舞台上,一点花哨的劲歌热舞都没有,单凭他偶尔一道慵懒的眼神,一段颓废的唱腔,一个不经意的清笑,就仿佛卷起千堆雪,千树万树梨花开,临水照影,如痴如醉。
怪不得。
怪不得他是国内所有音乐人心中的圣域。
怪不得国内外所有制作人争相抢着想跟他合作。
怪不得他演唱会的纪录直至今日从无歌手可以打破。
因为,他就是神。
天神降临,谁也无法阻挡。
厉逍的每一次呼吸随着裴清的歌声而变化,厉逍的每一道眼神随着裴清的神情而变化,演唱会完毕,在众人依依不舍久久不肯离去的留恋中,厉逍靠着傅子瀚帮他拿到的工作人员证件,从VIP渠道跑向了裴清的休息室。
他心情激动而热烈,但是每走近一步,心里又生出更大的不安和忐忑来。
就要见到裴清了,就要见到裴清了。
可是,哪怕是他主动要傅子瀚帮他安排,哪怕是他想见裴清想得不得了,哪怕他完全倾倒在裴清的歌声之下。
厉逍还是担心紧张得要命。
他担心万一裴清不理他怎么办,他更担心裴清万一、万一……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个样子怎么办。
虽然他心底从未勾勒过台下的裴清到底是何种模样,但他进了娱乐圈之后,见惯了太多台上清高独特,台下谄媚圆滑,见惯了太多台上冰清玉洁,台下十分不堪。
裴清,台下的裴清,究竟会是什么样子。
厉逍已经到了裴清休息间门口。
就在傅子瀚也在示意让他进去时,厉逍举起了手却犹豫不决,他向来肆意任性,无所顾忌,然而现在,时间一秒一秒过去,他却迟迟不敢敲门,担心一敲门,就敲碎了自己的倾倒。
这个世上他可以承受任何一切的幻灭,却唯独不愿意对裴清幻灭。
他没有敲门,但是休息间的门却自己开了。
厉逍和傅子瀚双双一愣。裴清身边的金牌经纪人也是一愣,接着向他们微微点头,在这个圈子,厉逍、傅子瀚背景优越,后台强硬,即便是圈中大佬也要卖他们面子,又有哪个工作人员小艺人敢对他们礼数不周呢?
但是,现在却偏偏有一个。
即便经纪人都在同厉逍、傅子瀚打着招呼,早已换掉演唱会略微夸张的服饰,如今只穿着灰色休闲衫,戴着黑色帽子和口罩的人,却一点也不在意地从他们身边擦身而过,行为低调气场却强大得如同一阵龙卷风。
厉逍瞳人瞬间放大。
黑色帽檐将对方的脸已经盖住了一大半,口罩更是遮去了他的鼻唇,身上灰色休闲衫毫无特点,泯然于众,但是厉逍却无比肯定这个人——就是裴清!
“裴清。”厉逍飞快转过身,大声喊道。
在空荡荡的VIP走道里,他声音里面爆发出来的热烈惊得傅子瀚和经纪人一跳,几乎可以融化一切冰雪。
然而,裴清只是淡淡扫了他一眼,眉宇之间那丝清冷疏离纹丝不动,接着继续朝出口走去。
他看到了他,可是跟没看到一样,没有区别,没有差异。
厉逍脑海里幻想过无数次他和裴清见面的场景,他开口说话引发裴清讨论音乐,或者是裴清得知他的身份后主动跟他搭腔,以及其他种种。但是完全没有想到会是这一种——已经变装的裴清,丝毫不答理他。甚至觉得离开会场都比他有价值。
厉逍心里滋味繁复,但是心底却竟然生出一丝喜悦。
他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个受虐狂!尤其是当他发现,即便裴清清楚傅子瀚的背景,即便连他的经纪人都会向他们打招呼时,裴清依旧毫不在乎,冷淡得像夜风一样,他居然觉得爽,居然高兴,居然觉得——他心目中的裴清就应该这样。
厉逍快速跑向裴清,一脸兴奋与倾倒,金色的头发在白炽灯下闪闪耀目,一如他对裴清的热烈。
“我叫厉逍。我特别喜欢你的歌,在国外的时候有一晚酒吧里面放歌,当时听到后我立即就惊为天人,你怎么可以这么棒!我听了你的歌整整一周,女友电话都没接,结果被她甩了……”
厉逍觉得自己完了,简直成了疯狂追星族加话痨。
日后他被傅子瀚耻笑:“那么多美人投怀送抱不要,偏偏要去缠着那个对你不理不睬的歌神裴清。”
“滚,”厉逍脸上一层薄薄的羞赧,拿着沙发上的抱枕朝他扔过去,“你懂什么!我这是崇拜,崇拜!”
“切!”傅子瀚不齿他,“搞得比追姑娘还勤。真想接近他?我可以搞到他电话号码。”
厉逍立刻就像见到鱼的猫,眼睛都亮了:“真的?!”
“前提是……我要跟你们公司的云修合作一次。”傅子瀚眼睛笑眯眯的。
“没问题!成交!”毫不犹豫,兴奋不已。
傅子瀚跟云修去日本合拍电视剧了,而他也如愿以偿地拿到裴清的手机号码,却没想到歌神的“手机号码”就跟烫手的山芋一样,他不知道要不要拨通,要不要发短信。
他的手机是非常时尚的一款,可是厉逍却天天只盯着电话簿的那一栏:裴清,还有他的号码。无数次想打过去跟对方说什么,哪怕只是对方一个冷淡的“嗯”,无数次想倾述自己对对方的崇拜,哪怕对方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但是,他就是这么没用。
别人在圈子里混得战战兢兢的时候,他豪气冲天,杀伐果决,可是别人爱情甜蜜,他却连一个电话都不敢拨过去,担心裴清因此对他产生了厌恶。
他帝王般的大哥厉睿察觉到了他的变化:“要是你不想输他,我派人去找欧美那边音乐制作人。获过格莱美奖的。”
“不,不需要。”可是出乎厉睿意料之外,厉逍没有之前那种非要战胜裴清不可的锐气,反而发自内心崇拜,眼神晶亮,“他的确是唱功过硬,歌坛神话。我,比不上他。”
厉逍不知道要怎么才能令裴清对自己刮目相看。
他日日夜夜地写歌,日日夜夜地作曲,夜幕降临,繁星满天,他就盯着手机上裴清的那两个字,弹着电吉他,唱他对他的仰慕,唱他对他的倾倒,唱他对他的崇拜,唱他对他的狂热。
刚进入娱乐圈的时候,他希望他就是这个唱片界的第一,所有歌迷粉丝爱他敬他为他疯狂,可是到现在,他竟只希望自己的歌能够被裴清一个人听到就好。这个世上,其他所有人加起来都没有他的一个眼神来得重要。
虚荣,名利,不可一世的光鲜。
他现在通通都不要,只要那个清冷疏离的人,眉眼冷漠的人,回过头认真看他一次,回过头,听他唱一首歌。
厉逍一直认为,他生命里只有两件事最重要,一个是自由,一个是音乐。
而在这音乐的国度里,裴清成了他的一切。
他终于拨通裴清的电话。
那道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冷淡地说了一声:“喂?”
厉逍浑身的血液都在奔流,又紧张又期待,他就像是豁出一切的骑士,只想等着他的君主赞美。就在裴清没有耐心准备挂断电话的时候,一段重金属风格的电吉他solo从手机另外一端响起。这一段solo,厉逍投入了整个身心,全心全意,如果说《天神降临》里裴清圣洁清冷的嗓音足以分海坠星,那么此刻,恢弘激昂的音乐足以开天辟地、日升月沉。厉逍开始唱,他不知道此刻裴清是否有听,但是他只想把心中的火热,心中的炽热唱出来,没有电子音合成,没有技术处理,就是一个少年心中迸发最激烈感情的歌,就是一个少年为其深深倾倒的曲,酣畅淋漓,浓烈鲜活!
厉逍一曲唱完,大汗不止,气喘吁吁。
他的刘海已汗湿彻底,胸膛起伏不定,唯独一颗心跳得火热。他从没如此认真地去做一件事,他从没如此热切地去做一件事,而今晚全部豁出去了。
他闭上眼,不想去看手机那一端是否已被挂掉。
过了半晌,就在厉逍的心慢慢冷却的时候。
手机传来熟悉而陌生的声音开口评价道:“声线单薄,但是胜在感情。”
冷冷清清的语调。
但是却如同全世界最宏大的喜悦狠狠击中了厉逍的心。
漫天的欣喜刹那间淹没了他。
厉逍瞳人放大,漂亮漆黑的眼睛里仿佛有万种星芒闪动,他扑过去抓住手机,牢牢的,声音激动:“下个月我会开演唱会,请你、请你一定要过来听!”
裴清没有答复。
既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厉逍忐忑不已,但是演唱会的排练却鼓起了十足的干劲。他原本嚣张任性,在国外如此,回国之后更是变本加厉,觉得自己受欢迎有人气是命中注定,因此做任何事都是率性而至,很少认认真真、踏踏实实。
但是这一次,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发现,厉逍改变了不少。
演唱会非常消耗体力,以前让厉逍健身锻炼他时常半路开溜,而现在每天跑步三小时,从未偷懒。请的dancer也是认真配合练舞,而不是以前兴趣来了才跳跳。
在这个圈内,没有人敢命令厉睿的弟弟做什么,能够让他这么拼命疯狂练习的只有他自己。
而这一次,他如此拼命,原因只有一个。
裴清。
只有裴清。
演唱会终于来临,不管他发了多少条短息,打过多少次电话,甚至让傅子瀚帮他旁敲侧击问裴清到底会不会来,也始终没有音讯。
在后台准备的厉逍再一次向经纪人确认,还是没有裴清的踪影,他为他留了最好的位置,然而那个位置,却空空如也。
为那个人写下那么多的词,为那个人唱了那么多的歌,还特地烧成碟傻傻地托傅子瀚拿给对方,却再也没有得到过只字片语的评价。
厉逍亦正亦邪的眉宇之间透着一抹苦涩,但是眼神却坚定无比。
就算……就算裴清不来,他也要完成好这次演唱会,也要将所有的歌唱得最好,总有一天,总有机会,裴清会听到!
烟火升起,绚烂地冲向夜幕,璀璨绽放。
舞台上漂亮的激光束不停闪烁,各种激昂音乐响起,动感的音乐恨不得让所有观众都跟着舞动!不同于裴清演唱会的清雅圣洁,厉逍的曲目几乎全部都是劲歌热舞,他穿着黑色皮质舞台装,上面的铆钉闪闪发亮,又酷又有型,怀里抱着一把赤红色的电吉他,镁光照了过来,仰头、跳跃,魅力四射,有着少年独有的炽烈如火的激情!
绚烂的烟火,激昂的音乐,动感的节奏,整个场面狂热无比,歌迷们极其兴奋!
厉逍又唱又跳,气喘吁吁。
这场演唱会几乎耗去他全部的体力,耗去了他全部的精力,他很累很累,但是整颗心却异常兴奋,斗志异常昂扬!
之前的三张专辑,他是想当偶像,想唱歌,想唱片大卖,想争夺排行榜,但是这一次,当他把所有观众当做裴清为他们而唱时,那种全体观众给他的掌声,对他的热爱,他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他第一次这么强烈地感受到,唱歌竟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快乐!
厉逍扬起下巴,看了看夜空,繁星闪闪。
他深呼吸了一口,闭了闭眼,他即将演唱最后一首歌,这是他精心为裴清准备的歌,一遍一遍地写,一遍一遍地调试,一遍一遍地唱。
他多么想,让裴清在这场演唱会上亲耳听到这首歌啊。
可是……
厉逍睁开眼,漂亮的眼睛再一次习惯性地望向那个预留的VIP座位,但是这一次,他瞳人猛地一缩,手里的电吉他一瞬间被握得紧紧的——裴清,裴清来了!
“最后一首,我要送给你们,要送给‘你’的是——《天神降临》!”
观众一愣,接着一片哗然。
《天神降临》不是裴清的歌吗,怎么厉逍要唱这首?
还没等他们诧异完毕,“砰”的一声,干冰与烟火起飞,整个舞台顿时如烟如雾,似梦似幻,仿佛万年被迷雾缭绕的众神之山,在一片茫茫的白雾之中,只有厉逍的眼睛亮如星辰!
前奏突然响起,但是不同于裴清版本天籁般清澈空灵的竖琴,厉逍这一版起调极高,变形的电子音穿插在摇滚风的前奏里,同时伴以空灵的竖琴,看似凌乱的编排手法,却非常有层次,完全带来了耳目一新的感觉!
连裴清都忍不住一怔。
裴清的眉宇第一次打量了一下这个在舞台正中,唱得大汗淋漓,耗尽全部力气的少年,尽管对方声线单薄没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可是唱得却无比投入,无比真挚,无比火热。
最后,裴清的眼睛微微一眯,嘴角轻轻勾起一个浅笑。
而生气勃勃的厉逍,笑得亦正亦邪的厉逍,眼里满是喜悦的厉逍,直直望着裴清的方向,用着满腔的热情帅气唱道:“天神降临,谁也不可阻挡,我欲与你争高下,最后却倾倒在你面前……”
那一年,天神降临,他倾倒在他面前。
而冷漠的天神,也终于被他打动,终于认同了他的音乐。那是厉逍人生中得到裴清的第一抹浅笑。彼时,只有倾倒,只有热烈,未来的一切尚未发生。
人生若只如初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