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私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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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微物(5)

有些城市是以黑白色块,在我的记忆库中成像的,比如帕慕克笔下的伊斯坦布尔、奥兹笔下的耶路撒冷、安东尼奥尼的费拉拉、托尔斯泰的圣彼得堡、某出版社的《日常中国》之60年代那卷。帕慕克出生于1952年,正好是奥斯曼帝国彻底瓦解的时分,经济萧条,民心惶惶,阴影渗入孩童的记忆,他最难忘的童年印迹,就是伊斯坦布尔的“黑白之雾”,博斯普鲁斯海边的村落,刮风的雨夜,海鸥筑巢的清真寺屋顶,穿道袍的学童,冬夜的泥雪、煤烟,灰白低飞的群鸭,报纸上是屡屡不绝的凶杀案,政治阴谋、篡权、流放,贵族们纷纷逃亡,他们留下的木头房子年久失修,半朽的木头是黑色的,慢慢这个孩子开始沉溺于阴影,一回家就拉上窗帘,做白日梦。成年后写回忆录,他也在强调“观看黑白影像的城市,透过晦暗的历史观看它,帝国终结的忧伤,面对不治之症必须忍受的老式贫困,认命的态度滋养了伊斯坦布尔的内视灵魂”。

黑白自古就是中国的“孝色”,在陵墓、坟岗这种地方是常用色,它生来具有压抑、肃穆、追忆、收敛的气质。所以毫不奇怪,奥兹笔下,刚刚经历过中东战争的耶路撒冷,百废待建的时代,也是黑白的。外汇不足,内忧烦扰,以色列在废墟上重建,地下室的入口堵着沙袋,日常用水是清晨排队恭候的,猪肉要凭票供应,罕见的花园是从远处运来的土壤堆建。房子都是为了抵御沙漠温差而建的,不管一开始是什么色系,最后都变成灰扑扑,久了,也就没有了抵抗的心。 “人们的唇齿间,都含着沙土,最后大家不再热爱交谈。 ”多少为以色列复国计划鼓舞动心,激昂归国报效的教授、学者,最后只能到大街上摆小摊,因为大学里的学生都没有教授人数多。一颗被老欧洲情调蛊惑、渴慕色彩、向往精致物质生活的心,比如像奥兹妈妈那样的,必然忍受不了黑白的压抑,最后只能走向死亡。

黑白是禁欲的颜色。新妇穿红裙,寡妇只能着黑,修女都是穿黑衣带白袍,《雪山飞狐》里袁紫衣的名字,其实是暗暗契合了“缁衣”,她性冷难近,后来她果然出家了。《日常中国》60年代那卷中的实景,我常听我妈说起:绿军裤是高级时装,彩色翻领都是小资情调,只能怯怯地翻出一角,在蓝海洋里也算是夺目的小浪花了。大家普遍穿着蓝与黑的中山装,瑟瑟前行。那年头只剩下黑白灰绿,我特能理解我妈和我婆婆的裙子情结,她们二位老人家到冬天都穿着裤袜着呢子裙,其实这就是封闭年代、被压抑过度的欲望的反弹。

和我同时代的人,应该记得教科书上何为的一篇文,《第二次考试》,说是一个女孩子去应考音乐系,穿着绿上衣,像一颗挺拔的小树,大家纷纷惊艳着。彼时我年幼,很诧异,后来才想起这篇文写于1956年,那时一件绿衣可能是极先锋前卫的穿着了,想想张爱玲繁华褪尽,穿件蓝旗袍开会都被人瞠目呢。《爱,是不能忘记的》的故事里,女孩子的一连串祸事,都是起于一件紧身手织红毛衣,它直白地勾勒出她发育中的身体线条,引发了男女之事!专制的年代,往往人们的衣着也非常晦暗,汉代都是缁衣,清代的锦绣华服,是罩在蓝黑大袍里的。再看唐代的衣服,那个解恨啊,袒胸露肩,绣花嵌珠,简直都奔着发情去的。

《云上的日子》在费拉拉拍摄,那是一个意大利小城,石头建筑密集,布满了洛可可式的细节。自始至终,这个男人和女人都没有肉体的短兵相接,虽然他未娶,她未嫁,彼此都以抽象的忠贞酬答对方的爱。这个故事是黑白色调的,低温,精神化,没有肉欲的暖意。《辛德勒名单》中的黑白就凛冽得多,那是隆冬的杀气,唯一的生机是小女孩手中的红气球。

圣彼得堡处于高寒地带,一到秋天,十月初,雪刚落,便开始天地异色,只剩下黑白景观。云很低,水面结着蓝色的冰冻,满地的雪泥。人们开始不得不靠喝酒来御寒的漫长冬季开始了,那是一个作家只能蜗居奋笔疾书,懒人越睡越软,酒鬼越喝越多的季节。所以很能理解,为什么普希金、爱伦堡、奥楚门洛夫、柴可夫斯基都出在圣彼得堡,而那里的教堂都是浓艳逼人,色彩鲜艳得像糖果,简直是童话里才有的精美,那是彩色和黑白在斗嘴,给自己的心境一抹亮色。就像沙漠里的居民,都爱穿大花衣服,其实也是一种反抗。

亦舒笔下的男女,都爱穿黑白二色,《喜宝》里,勾搭她的家明说,“原来这个世界上真有只穿白色的女人,还穿得那么好看”(他自己只穿黑白灰),可惜这两个雅人,都是费尽心机攀上豪门的野心家。喜宝绝非俗物,从她对颜色的嗜好上就能看出,白色是何等的骄矜!又显胖,又不耐脏,非要软硬件都很出众的女人,才可以压得住,勖存坚蛮懂得投其所好,给她的金屋,也只是蓝白二色,英国式的田园风范,少即是多,暴发户才会急着堆砌显摆。亦舒最懂得格调二字了,反之,《曾经深爱过》里,被抛弃的男人出去寻欢,遇见一个妓女“你为什么爱穿黑? ”“耐脏啊,客人的手再怎么摸也没事。 ”——他自己的老婆也最爱穿黑色,可是都没有妓女的率性,连只言片语也没留下,就离家出走,永不回转了。可见黑和白,是安全的格调,也是危险的心机,是矜口的高贵,也是污秽的同谋。

秋天是——风的幅度开始大了,掀起的裙角不是一点点了,逆风走的时候,风里裹着桂花香,有暖香扑面,哈哈,记忆里一个温软的折角翻转过来,这是糖炒栗子的香啊。可惜,现在的栗子好多是隔年的,为打重用糖精水泡了,味还在,味是糖精的甜俗,可是质感松絮了,吃在嘴里木木的,让人怀疑舌头中了风。刚谈恋爱时,去看电影,栗子纸袋放在两人座位中间,手指伸进热乎乎的出炉栗子里,无意中触了对方手指,零星的温热,间杂在夹起栗子的浑圆触感里——到现在还记得。

最好的栗子在古书中,李和家的炒栗,以新荷叶裹了,系上小红索,里面掺了麝香——说的都是外包装的精致,好像并未提及栗子本身的味道,然后不经意地,沉吟一下,说个故事给你听——一个太守出外做官,有家乡人带了土产给他,远远的他闻着香气,眼泪就簌簌掉下来了,“这就是李家的栗子啊”——最好的食物,都是超现实的——混着记忆的香,附着旧事的厚,古人最是这个闲笔荡得好,既经济文字,又清淡笔墨。

秋天是——我常常想象乡村的秋天。一想就想到了俄罗斯的巡回画派,花楸树、大白杨,叶隙有明丽的秋天阳光,直接经验匮乏如斯,丢脸啊丢脸。山里的早秋,我倒是住过几天,和朋友去江西,宿在山里,谷地是阴湿的,墙上的霉斑像“玛瑙染”,深深浅浅的,没有自来水,是用半剖开的竹管引了水来,早晨把找到的衣服都披上,才瑟瑟地跑出去,壮了胆子刷牙——漱口水是山泉呀,凉得直打哆嗦,半夜听到零星的鸡叫,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呀,这就是“鸡鸣起三更”嘛。山里的秋夜真静啊,有时“啪”的一声,我就疑心是不是树上的鸟睡着了,从栖身的地方掉下来了,先篡改一句诗来写意一下哈:“深山有鸟落,幽人还未眠”,然后又觉得自己很傻,乐呵了下。

秋天是——古代的秋天是这样的:太史把梧桐树栽在殿下,到了立秋时,大喝一声“秋来”,众生肃穆,就这么着,礼成了。其间或许还飘飞一两片梧桐叶,就更添意趣了。城里乡间,妇女各个争买花楸叶,剪了花样,贴在鬓角,娱人娱己——古代的娱乐项目大概不多,家常日子里总要人造点热闹,掀起点峰值情绪,哈哈,就好像冬至时皇帝“授衣”给百官一样,虽不过是几件棉袍子,应景应时序的物什罢了,其中却漾着暖红色的人情味。

秋天是——报秋的还有应时果子呀,嘿嘿,水红菱鲜妍水灵,开水汆一下就得出锅,不然就真“水”了,像是二八少女,轻侮不得,不长棱角的是和尚菱,它圆头圆脑,是个穿僧衣的小沙弥,就像出家人一样圆润温敦,与人为善,触感融合,可是和尚菱的口味却不近人,如木屑,寡淡有经书味,嗯,不喜欢。我最喜欢吃石榴,喜欢那种酸甜临界的味道,好比“榴花照眼”,石榴的味道也很明艳。喜欢吃沙梨,它的水甜清润,像秋水,这比喻真蠢,还有个更蠢的,西瓜的润,就像是春水汤汤,很漫漶。

秋天是——怨诗的季节。古人有用桐叶传书,书生在绣楼下走过,飘出桐叶——都题了诗了,承了水墨气,应该不会是锵然一叶落了吧?我是个无趣的人,专在这些无谓的细节上较真——话说书生检视了叶子,上有艳诗一首,不然就是怨诗吧,左不过是这些,和红叶传诗一个套路的故事,有宫女题诗红叶,然后顺御沟的水流出宫外——结局都是千篇一律,写诗和读诗的人最后结合了,简直是个超现实超逻辑的爱情奇迹——红叶的效果肯定比桐叶好,桐叶本身的气质阳刚不说,就说它叶面那么大,写的诗肯定是长诗,不如红叶写的短句那样,有留白的余味,有舒卷的余情。但是红叶和桐叶都是秋天的物什,秋天天气清长,万物凋落,易生怨气,所以是怨诗汹涌和传播的季节么?

《千江有水千江月》这本书,有种复古气息,不仅是文字的半文白,而且还在于它的抒情道具,比如大信和贞观之间,是用书信相交的——每个人都活在无污染、非常环保的绿色田园诗情中:江枫渔火、濯濯莲花里,姐妹聊着床头心事;淡然举箫,眉黛轻蹙中,情侣互传诗句;爱情的触媒,也就是少时一个轻佻的鱼刺,隔着窗户纸,彼此都不挑破的几句边缘调情,即便对方是“泱泱君子,堂堂相貌”的意中人,也要发乎情,止乎礼,男有信而女有贞,不重肉体的亲爱,更重心契。看这两男女用古代戏剧里才有的文艺腔对白互传尺牍,我有几分不耐,恶作剧地暗想,如果给他们配上因特网、QQ、MSN、视频、手机短信,是不是这段情早就抵达彼岸,灰飞烟灭了?

慢一点,再慢一点,现代人,缺乏的其实就是这种慢生活,一切都来得太快捷,也太易挥发。就像床是肉体的欢愉地一样,尺牍实乃精神恋爱的必备品。古人鱼雁传书,纸短情长,回味和咀嚼的余时余地都大得多,人的心,也是山高水长,悠悠不已。

甚至,信也可以不着一事,即满纸春色,清少纳言的书里写“在月光非常明亮的晚上,极其鲜明的红色的纸上面,只写着‘并无别事’,叫使者送来,放在廊下,映着月光看时,实在觉得很有趣味”。——也没啥具体的念想,就是姑娘你像一艘月夜的小船,时隐时现,一直在我心里荡出波纹啊。

信不一定是纸媒,也可以是实物。《古诗源》每每看得我落泪:“庭中有奇树,绿叶发华滋,馨香满怀袖,路远莫致之。此物何足贵,但感别经年。 ”连树叶都青黄几回了,心里惦念的人,却再也看不到了。《枕草子》里写:“黎明的时候忽而看见了男人忘在枕边的笛子,也是很有意思的。等他后来差人来取,包了给他,简直是同普通的一封信一样。 ”心意抵达即可,无需浪费笔墨。

信来自不知名的时空,具有某种神秘性。卡夫卡临终前,认识了一个小姑娘,小姑娘丢了心爱的布娃娃,痛哭流涕,卡夫卡决定拟作信札一叠,叫做“洋娃娃来信”,不时告知小姑娘洋娃娃在路上的奇遇,卡夫卡费尽心思,写了很多洋娃娃的路遇,最后还让洋娃娃嫁了人,并细细描她的生活近况,这时,小姑娘已经从失去玩偶的痛楚中解脱出来了——这是奥斯特讲的一个故事,我并不知其是戏说还是真事,但是里面有神谕的感觉,就是“一旦活在故事性之中,就可以抵御现实”。

信也可以是自斟和独舞。亦舒小说《心扉的信》里,小女孩长于单亲家庭,自小被卖作商人妾,但是一个叫心扉的女孩子,一直给她写信,鼓励她自强上进,笑对生活,之后她果然摆脱商贾,自立嫁人,修得善果。后来她丈夫去寻找心扉,感谢她对妻子的激励,才发现,所有这些信,都是孤绝的妻子自己写给自己,用以自励的,他潸然泪下,倍感对妻子的怜爱。其实这些信真没啥,倒是这个丈夫,无视妻子身世的霉斑,不清白,对之爱若珍宝,实属难得。有些自语的信,是写给记忆的。席慕蓉的诗,有一首到现在还记得,“我在长长的夜里给你写信,然后在清晨,把与你有关的每一个字删掉”。席的诗里,总是有个旧人的影子,“我终于明白,这人世间的每一条路,我都不能与你同行”。中年女子,在镜子前,梳理初白的发,想着这些缘起缘灭,怕也是满腹唏嘘。

信总是写给最贴心的人——萨伊德的《格格不入》里提到,年过半百的他,在知道自己患了白血病后,立刻坐下来给母亲写信,写了半页后,才醒悟到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最虚弱的时候,都想依傍母爱的。更伤怀的还有,韩素英的自传里,她在新加坡,收到男友在朝鲜阵亡的电报,但他的情书还在缓慢地依次到达。“此身不再情常在”,睹物伤人,莫过于此。最深情的绝情信,应该是小龙女给杨过的断崖诗吧。手写信的时代真是令人怀恋,经典怀旧片《玻璃之城》里,舒淇把旧信一封封投进当年的信箱里,也收获了旧爱黎明。这两个人的重燃,也就和这些信一样,更是一种对纯真年代的缅怀吧。

所谓尺牍,原是不拟发表的私书,文章也是寥寥数句,或诉情愫,或叙事实,好的尺牍要说真话,不造作。尺牍一旦有了着意的矜持,或拟定要发表,就有廉价的表演性。我很喜欢周作人的尺牍。他精读宋人小品文,深得其中神韵。谈文、搜书、聚宴、饮酒、赏花、制笺、写字、撰联等等,素雅悠闲,情趣盎然,是典型的旧氏文人的审美观。周坚持不谈正事,“办理公务,或雌黄人物者悉不录”,因为这些信是要发表的,涉及褒贬人物,则有违宽柔敦厚。倒是他晚年致曹聚仁、鲍耀明的信,因是“不拟发表”,是故能放言述之,或叙生活之窘迫,或臧否人物,显示了周作人性格中更为真实的一面。

吃花

读丘彦明的田园手记《浮生悠悠》,此女嗜花草,为了延长花期,不惜关了暖气,窗外大雪如席,她自拥被赏花,这个痴着甚是可爱。她不但植花惜花护花,更吃花。临睡前喝德国甘菊茶促眠,咳嗽时饮来时花,煮面时扔几朵蒲公英,做汤时撒一簇黄瓜草花,紫色的蓓蕾在汤面徐徐展开,暗香徐来,倍添画意。如斯细节,让人觉得这个女子确实是兰心蕙质,巧手锦心。这个吃花是清欢之味。

说实话,吃花常常是审美快感,或是意象附会大于实用目的,无需承担写实责任的武侠书里,常有此类角色。金庸笔下有一个女子,穿花拂柳、闲庭信步间,随时随地就摘了鲜花来吃,就像小孩子吃零食,长此享用鲜花食谱的结果是,她面色红润,吐气若兰,周身香气馥郁,如小花小鹿般原味天真。当然,地球人都知道,我说的是香香公主。金庸笔下没有烟火气的女人都让我发寒。香香公主话说年已十八,长于乱世,可是依旧稚拙娇憨,不解世事。这样她就成功地把应世的压力转移给周围人了,还可以理直气壮地免责。她小指头都不动一下,只凭几抹憨笑,即刻抢走霍青桐的心上人。霍姐姐指挥千军万马,眉色不动,气度不输于男儿,可惜拿这个吃花的巨婴妹妹毫无办法。香香的灵感源头,应该是那个吃雪莲的香妃吧。便是香妃的传说,我觉得也是强化她异域气质的文学手段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