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明星代言成败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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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体育明星营销,是陷阱还是馅饼?(3)

正是因为如此,福建雅客在请了周迅一举成名之后,又看到了奥运冠军的生产力,请李永波来代言品牌。虽然李永波只是奥运冠军的教练,但是由于他率领的中国羽毛球队取得了多枚金牌,因此,李永波的风头并不输于运动员。

不请奥运冠军的六大原因

对于企业这一“消费者”来说,不愿“消费”奥运冠军的原因无疑很多,但与多家企业交流之后,可以大致总结出以下几个原因。

原因之一:审美疲劳。

一些热门的奥运冠军,甚至会同时成为好几个品牌的代言人,电视上的广告到处都是奥运冠军,这种情形会使得受众对奥运冠军越来越麻木,甚至根本记不清奥运冠军代言的是何品牌。

原因之二:与企业的品牌传播阶段不符。

“志高处于品牌传播的第二个阶段,即提高企业的美誉度上。我们不会花巨额资金去选择奥运冠军作为品牌的形象代言人。志高要做的事情是进一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技术上的创新,而不仅仅是利用奥运冠军作为代言人从高空打知名度。”志高空调总经理李兴浩说。

原因之三:风险大、周期短。

绝大部分运动员,其运动生涯是有限的,夺取奥运冠军,往往意味着他们已经到达了巅峰期,尤其是在中国的体育管理体制下。“消费”奥运冠军,其实质就是对于奥运冠军明星效应的一次品牌收割。关键是,这样的收割所得到的粮食能够吃多久呢?

原因之四:“价格可能被哄抬了。”

对于一些小企业而言,它们最希望通过“消费”奥运冠军而一举成名。它们是最有“消费”欲望的“消费者”,但它们面对奥运冠军的“消费”价格,只能是望而却步。

原因之五:与企业品牌形象不符。

两届跆拳道奥运冠军陈中是万基跆拳道俱乐部成员,而孔府家集团则是万基集团旗下的企业,按道理,孔府家集团可以非常便利地邀请陈中代言,但孔府家集团并没有这么做。

“你能想象跆拳道与孔府家酒有什么关联吗?我相信如果请陈中代言,我们是自寻死路。”万基集团酒类事业部总经理刘敏说。

原因之六:顶点意味着转折点。

河南澳得利集团营销副总经理朱小明对“消费”奥运冠军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认为,顶点意味着转折点,商业味太浓的时候,商业价值就减少了。北京汇源集团品牌总监肖志营认为,过度的商业性开发,对于企业是非常有害的。

忘掉冠军,让精神凸现

奥运冠军与奥运亚军的区别在哪里?难道他们所具有的拼搏精神不一样吗?

或许,他们的区别,仅仅在于知名度。中国社会对于奥运金牌的畸形崇拜,导致了没有多少人会记得其他奖牌的获得者,似乎只有奥运冠军,才有理由挺胸做人。

成熟的品牌,其形象代言人体现的是品牌的精神,是与品牌一起构成一个优美的故事。在极短的时间内为了轰动效应而盲目地“消费”奥运冠军,无疑会造成企业战略的偏差。

黄江伟认为,是否“消费”奥运冠军,首先应该考虑的是以下几点:

第一是关联度。例如企业的产品是要强调速度,刘翔无疑是很合适的;若要强调力量,唐功红无疑是最合适的;若要强调青春与健康,女子网球选手孙甜甜、李婷无疑最合适。

第二是区域性。如果企业或是产品是区域性的,就应该选择区域性选手,利用区域消费者对区域奥运冠军的特殊感情进行营销推广。

第三是长远性。由于竞技体育的严酷性,所以奥运冠军成绩的稳定性与运动生命的长期性也应该关注。否则奥运冠军的成绩一旦下滑就很有可能给品牌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第四是成本。企业经营者及其投资行为都必须理性,因为企业与追星族最大的差异就在于后者的非理性。

肖志营指出:“‘消费’奥运冠军,首先要忘记‘冠军’这个头衔,而是把宣传的重点放在运动员的精神内涵与品牌内涵的完美嫁接上,这才是一个成熟品牌应有的奥运冠军‘消费观’。”

奥运冠军哪个“卖相”最好?

【标签】奥运 冠军 营销 精神特质 价值开发

每一届的奥运会过后,一些奥运冠军被迅速遗忘,而另一些成为善借星光的企业竞相追逐的宠儿。在这些理性或非理性的追逐中,哪些奥运冠军最具“卖相”,将成为最有商业价值的明星冠军呢?对于这些需要支付大把银子才能请进门的冠军,我们怎么做才能让传播效应最大化,借助奥运冠军的声誉为企业营造美丽的光环,照亮企业的行销之路呢?

奥运冠军哪个“卖相”最好

尽管广告人必须在差异化中寻求生存和发展,出乎意料的是,接受采访的企业营销顾问却无一例外地把“最具‘卖相’的奥运冠军”这一票投给了刘翔。

北京华盛时代广告公司首席策划李光斗认为,刘翔的优势表现在:【1】他所获得的金牌含金量最高;【2】相对俊朗和时尚感的外形;【3】已经形成声势的号召力;【4】年轻,富有活力,且运动寿命还很长,具有后继优势。广州美铭传播国际集团总裁李璐瑒则认为刘翔可使用的范围很宽,譬如食品、保健品,都可以通过刘翔成绩上的突破,通过他的青春活力和奥运精神“更高、更快、更强”来传播。广州喜马拉雅广告公司董事长赵辉也看好刘翔,因为刘翔在田径项目上的突破,使他具有“独占性的优势”。

中国传统强势项目的冠军如田亮、郭晶晶,虽然早在雅典奥运会之前就名声在外,此次也同样是瞩目的焦点。李光斗认为,跳水的“亮晶晶”,传统优势项目和多年“大满贯”冠军头衔以及两人出色的外表气质,特别是互动关系都构成亮点。“亮晶晶”组合具有金牌冠军的叠加优势,更有“水乳交融”的贴切感,在群众中有较为广泛的认知度。

女排主教练陈忠和也随着女排重新登上了奥运冠军宝座。广州中合玖鼎广告公司总裁张鼎健认为,陈忠和在指挥比赛的过程中表现出了从容不迫的大将风度,属于大部分中国人都欣赏的男性类型,符合中国人欣赏智者的文化氛围。李璐瑒则认为,女排是集体项目,也是中国的传统强项。女排在经过了辉煌的五联冠之后曾滑落了下来,现在又恢复到了最高水准。在这种情况下,单独请女排教练陈忠和不如请女排全体成员,因为集体形象比个人形象更加稳定、好用。

此外,夺得雅典中国第一金的杜丽、网球女双选手孙甜甜/李婷、六朝老枪王义夫、性格火爆外型靓丽的女蛙王罗雪娟、运气特别好的贾占波也都有人提及。

请女排姑娘还是请女子十二乐坊

在张鼎健看来,奥运冠军身上所具备的精神特质,是娱乐明星所不具备的。但奥运冠军中的大多数都是“过眼云烟”,比娱乐明星来,商业价值的有效开发周期很短。如果选用奥运冠军来做广告,主要是用其光彩和精神。精神内核是奥运人物很重要的卖点,陈忠和与女排就很好地诠释了奥运精神,而奥运精神与光荣和梦想有关,与企业蓬勃向上、临危不乱的精神气质有关。张鼎健由此发出感慨,创维彩电的广告代言人也许该考虑12个在雅典奥运会上气势如虹、夺得金牌的女排姑娘,而不是现在所用的女子十二乐坊。

张鼎健的观点显然激起了创维广告创作者赵辉的强烈反应。赵辉表示即便排球队一共有12个队员,但是上场拼杀的只是6个人,人们记住的是6个队员,在这一点上与创维V12的概念契合度不够。至于女子十二乐坊,则是一种高度浓缩的符号传播,不需要人们记住十二乐坊12个女子的姓名与相貌,只求十二乐坊的12与创维V12的概念高度契合。

广州制和管理顾问公司CEO胡涛认为女排与女子十二乐坊各有优势,主要还是看产品的诉求而定。女子十二乐坊无疑在喜爱音乐的年轻人中更有吸引力,而女排则更为爱国、热爱体育,为瞩目奥运的人群所关注,两者之间不存在非此不可的选择。无论女排、刘翔或者任何一个娱乐艺员,每个明星的气质特质不同,当然也存在文化概念的交叉。产品代言人的选择主要视其目标消费人群而定。

营销顾问赵波认为,奥运冠军无疑拥有更广泛的受众。虽然奥运冠军的影响力不如娱乐明星持久,但奥运冠军人人喜爱,不容易受到排斥,而大众对娱乐明星的好恶则是众口难调。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陈硕坚教授认为,在选择奥运冠军和娱乐明星作形象代言人之间并无优劣之分。企业在代言人的选择上主要还是要关注代言人的特质与产品的契合度问题,以及代言人对目标人群的影响力。

给追捧奥运冠军的企业提个醒

自1984年24届奥运会许海峰一枪击落中国奥运史上的首枚金牌以来,到今天20年已经过去了,因奥运冠军而起的公益价值和商业价值逐渐被开发出来。特别是在奥运冠军的商业价值开发方面,不少企业也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有鉴于此,在此将各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转达给那些摩拳擦掌、意欲在抢购冠军的热潮中一展身手的企业家们。

李光斗:每个冠军都有巨大的商业价值,但价值的大小还是有差别的。商业价值的挖掘是一个寻找金牌──冠军──商业领域三者契合点的过程。而每个冠军的优势发挥在表现形式上都具有自己的特点,针对不同冠军,需要把握的则是配合其表现形式调用资源的“性价比”,在选择挖掘方面,首先是投入要最小,而所选择的竞技项目或冠军的发展潜力又最大。

李璐瑒:做广告,有差异才会有乐趣。所以建议企业要多加思考,要采取差异化的策略。做广告最忌讳的就是一拥而上,假设每个奥运冠军做两个广告,然后全部投放央视,那么一时间100多条奥运冠军做的广告充斥荧屏,场面肯定是惨不忍睹。

赵波:把奥运冠军对于企业特定消费群的感召力以及对产品的阐述力结合好,是一个关键问题。企业要有自己的战略设想,不能围着奥运冠军转,不能停留在形象大使、代言人、利用名人效应的层次上,应该围绕企业战略制作广告文案,而不是企业去包装明星。

张鼎健:奥运冠军不是艺人,并不是每个冠军都善于表演,也不是每个奥运冠军都像刘璇那样兼有漂亮的外表和表演天赋。拍广告可用奥运冠军,但不能用奥运冠军来娱乐大众,而是必须用奥运的精神内核来感召大众。

赵辉:奥运冠军的金牌含金量与奥运冠军的商业价值并不相等。企业在选择代言人时,要考虑奥运冠军的形象、背后的故事综合构成的消费者认同度、喜爱程度。如果用得好,也许冷门项目的冠军会有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