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长达五公里的长跑。
早晨六点,奉天城里,还是一片寂静。
陈真从自己所住的三层阁楼的窗子里,一跃而下。原本应该无声无息的落地,却因为昨夜刚下的雪,而发出的轻轻的“沙”的一声细响。
长跑练气,对习武之人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练习。为了不影响房东太太的休息,几年来,他一向是这样开始晨跑的。
地上的雪,厚厚的没过脚面。昨天入夜之后开始下,恐怕一直是下到了后半夜。整个奉天城,都像是盖上了厚厚的一床干干净净的棉被,了无痕迹。
纯白色的雪,反射着皎白的月光,整个世界都像变得银光闪闪了。
陈真沿着街道,轻盈地向前跑去,虽然只是晨练的慢跑,但那速度,却也是一般人拼了老命也跟不上了的。
整个天地间,便只回响着他的呼吸,和“沙沙沙”的脚步声。
他沿着东二条街,上了中平街,再过转了个弯,原本干净得连一点痕迹也没有的雪地上,突然多了一串整整齐齐的脚印。
陈真意外了一下,稍加注意,只见那脚印小巧秀气,居然是女人的。
他越发好奇。继续向前跑去,前面果然就有了第二个跑步的人的影子。借着蒙蒙雪光,只见那人背影削瘦,又留着长长的马尾,跑步时,步履轻盈,宛如一头小鹿。
前面那女子也听到了他的脚步声,回头看了一眼,忽然停下脚步,意外道:“是你?”
陈真也愣住了——那女子居然是就是朴静美。
他不由暗自感叹命运的巧合。跑近身去,只见寒风中,朴静美还是穿着那件白色的毛衣,只是用发带把长发绑成了马尾。运动使得她气喘咻咻,看见陈真过来,她叉着腰问道:“上次救我的,是你么?”
陈真稍一犹豫,道:“嗯。”
他本来就不是一个爱说话的人。也不知为什么,在这个女子面前,他好像更难开口。
朴静美歪着头看着他,忽然展颜一笑。
她有着凌厉的眼神,和尖尖的下颌,给人的第一印象,本来是接近于刻薄和高傲的。可是这么笑起来的时候,她眼睛里那些令人不好接触的东西,却像都一下子都融化掉了。
她微微皱着鼻子,说:“医生说,我除了要多吃以外,运动也很重要。”
陈真稍一迟疑,道:“很好。”
他惜字如金。如果不是因为偶遇的喜悦,使得他不由自主地微笑着,几乎人人都要以为他讨厌朴静美了。
朴静美落落大方的伸出手,说:“我叫朴静美。”
陈真道:“我叫陈真。”
他们的手,轻轻一握。
朴静美的手冰凉,而陈真的手滚烫。金日能固然曾经把他们的名字相互转告,可是直到这一刻,他们才真正走进对方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