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回】·太平洋证券上市迷局
女主编遭遇窒息恐怖
北京奥运会前发生绑架
2008年7月9日(星期三)晚9点多,《证券市场周刊》主编于颖离开单位驾车回家。当车行至北京市北五环上清桥附近时,于颖的车被拦在主路上,车上下来几名男子强行把于颖拽到一辆别克商务车上。开车的司机叫张向辉,也是这次绑架的主要执行人。
张向辉问:“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吗?”于颖答:“是太平洋证券的事吧。”张向辉说:“算你说对了。我们是涂总派来的,他在澳大利亚回不来,我们是他派来灭你的。”
在车上,于颖的头一直被一个丝巾蒙住,并被压得很低。途中,绑架者先后4次用塑料袋将于颖的头套住并勒紧,待于颖窒息并要晕过去时再松开,如此反复。就像猎人对待猎物一样,首先要在肉体上和精神上击垮对手。于颖被打手强行拽上车时发现,打手们都没戴面具。事后于颖说:“我想,他们不戴头套,就是不怕我日后认出来,那一定是要杀我啦。”
此次行动的场外指挥通过张向辉的电话对于颖说:“于主编,你们干什么非报太平洋,知道我们损失了多少钱?我们损失大了。连******都没定案,你们凭什么说违法呢。你们的报道让我们把证监会都给得罪了。”
折磨了几个小时,绑架者提出要求,要于颖在当期《证券市场周刊》上刊登更正启事,于颖答应了绑架者的要求,说:“如果有错可以登更正,但即使我想登,‘联办’(‘联办’是《证券市场周刊》的主办单位)不同意刊登我也登不成,进不了印厂。”场外指挥说:“你是什么背景我们都清楚。‘联办’的事情不用你管,你只管登。我告诉你,我现在就可以办了你,让你的孩子得艾滋病,知道吗?车上就有带病毒的针。”
车到了一个偏僻地方,张向辉把车停下来,拿出一份打好的更正启事让于颖看。“就照这个登。要多少钱,20万够不够?”近凌晨3点,于颖被放在了北四环的主路上。
7月10日(星期四)一早,于颖把绑架者的更正启事影印件发给编辑部,‘联办’领导当时就火了,拒绝刊登。‘联办’雇请保镖对于颖及记者李德林实行24小时保护。
一整天,于颖都在与绑架者、各路关系人、斡旋者、‘联办’、编辑部通话。最后修改过的更正启事是:“本刊日前刊发了关于太平洋证券上市的有关文章,因为该公司上市方案设计得比较复杂,相关事项头绪较多,主编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给有关方面及监管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特此向有关部门及读者致歉。”
刊有更正启事的杂志开机印刷了,但没有外发,而是发行了重新印刷的、没有刊登更正启事的杂志。这样,于颖答应绑架者的事做到了,‘联办’把麻烦揽了过去。
绑架者为什么急着拿到周刊的更正?难道他们拿着周刊的更正就可以到监管部门去做工作,就会因为周刊的更正而停止调查他们?在中国,在北京,在奥运会之前,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不仅敢绑架记者,还要求刊登更正启事。
一年时间股价暴增40倍
对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平洋证券)上市,《证券市场周刊》前后刊登了三篇报道。
2007年5月12日,《证券市场周刊》刊发了记者李德林的报道《明天系券商借壳内幕》,文章主要谈了太平洋证券与云大科技换股可能存在问题,认为云大科技负债累累,有股东向纪检部门举报重组过程不公平,如果按其公布的方法换股上市,将把云大科技“过去的经营问题、说不清的资金占用、数亿元银行欠债也统统被丢弃到历史的角落”。
国家开发银行前副行长王益也曾给于颖打电话,要于颖“无论如何见一下涂总”,于颖表示不想见被报道对象,王益说应该给人家一个说话的机会,这样才公平。于颖觉得这也有道理,于是和周刊一位副主编与涂总在北京友谊宾馆面谈。涂总说太平洋证券上市根本不是借壳,上市完全合法,指责周刊不专业、不懂法。
之后编辑部没有花更多时间研究这一案例,直至太平洋证券挂牌上市。
2007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太平洋证券悄然登陆A股市场,交易代码为601099,简称太平洋。云大科技被四个法人股收购“私有化”后退市。
2007年12月29日,于颖和其他同事接到某官员的电话,要求撤下“拟定于2008年1月4日刊登的关于太平洋证券的报道”,口气之严厉,容不得商量。这时于颖才意识到,太平洋证券上市可能真的存在大问题,因为被要求撤下的拟发文章并不存在,很可能是股票挂牌后太平洋证券人士心虚才去公关官员的。
新年过后,编辑部决定重点研究此案例。2008年3月1日,《证券市场周刊》刊登《太平洋证券上市路径》,称:当前很多券商由于受连续三年赢利之困而苦等首次公开募股(修改后的管理规定不要求三年连续赢利,但要求三年累计赢利3000万元以上),一些券商陷在借壳上市的跋涉中,而太平洋证券的上市似乎走出了一条新的路径:因为没有发行新股,所以不是首次公开募股;与即将退市的云大科技虽有换股操作,但太平洋证券上市启用了新的上市代码,而不是采用云大科技的旧代码,所以也不是借壳。
《太平洋证券上市路径》一文称:与太平洋(证券)上市有关的两个文件,一个是证监会机构部批准其增资扩股的批复,另一个则是证监会办公厅以函的形式对其上市进行的批复。前者不涉及上市问题,后者的发文主体没有上市审批权。这让人们理解为公司上市的审批是否有了新的模式?遗憾的是,这种模式的内涵和操作,公众并未能获得公开的信息。
《太平洋证券上市路径》一文称:在太平洋(证券)证券谋划上市的过程中,一些人或机构随着增资扩股而成为新的股东。这些股东既有各种背景的个人,也有和云大科技密切相关的一些企业,最终他们都成为获利者——当初以每股1元成本购得太平洋证券股权,一年左右的时间账面价值暴增40倍。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从上市公司的股改,到中介机构的操作,再到监管层的顺利放行,太平洋证券的上市提供了一个独特的上市样本。
显然,《太平洋证券上市路径》比第一篇报道更深入,提出的问题也更明确。这篇报道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随着新闻界对其上市程序质疑不断,于颖及负责该报道的记者开始受到恐吓。
2008年6月28日,《证券市场周刊》刊登《证监暗洞——太平洋证券“特批”上市几大疑问》。
《证监暗洞》开篇写道: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被“双规”之事在证券市场引起轩然大波。公众疑虑,王益担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期间分管发行、基金等部门,虽去职已久,但与证监会的一些官员相知甚深,以其人脉关系促成了太平洋证券上市。然而,一个离开证监会快10年的人,焉能主导一家公司过五关斩六将成功上市?要知道,企业上市的审批程序相当严谨,至少要经历证监会的数个部门、交易所及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层层洗礼,远非王益个人能力所企及。如果此事仅仅是个别人如王益之所为,事情并不严重,将其依法处理即可。令人最为担忧的是,对于一个没有经过现行的较为严密的“两会”程序审批上市的券商,竟然能够在媒体大篇幅质疑之后不作任何澄清说明而悄然上市,作为中国最为权威的证券监管部门,是否充分发挥了应有的审查监督管理作用?有关法律法规已相当完备,但仍出现这种情况,这意味着组织失灵还是另有记者所不知的内幕?除了王益之弟王磊,是否有能够左右太平洋证券上市的其他“价值股东”?
《证监暗洞》一文更加明确地对太平洋证券上市程序的合法性提出了疑问,主要涉及4个方面的问题:1.新增股东与云大科技股东之间的换股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2.这一换股是否涉嫌太平洋证券变相公众化,这一公众化过程在审批程序上是否有制度安排;3.云大科技股权分制改革应该在什么样的平台上进行,与太平洋证券是什么关系;4.一个公众公司申请其股票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申报程序、审核程序是不是有制度性安排,符合什么样条件的公众公司有权申请上市交易。
《证监暗洞》一文还对相关的中介机构、公司高管与监管部门的关联性提出疑问,文章不仅提到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和证监会的几个主要部门,同时还对股东中的一些关联人也提出质疑。特别是对证监会前官员到所监管过的下属企业任职一事也提出不同看法。《证监暗洞》一文说,如果有关方面对此视而不见,或许这条灰色的掠夺财富路径将永久隐藏于地下。
起诉书里没有“太平洋证券”字眼
《证监暗洞》发表一周后,部分法学人士应某法制报纸的邀请研讨太平洋证券上市的合法性问题;11天后,2008年7月9日晚于颖被绑架;7月13日,这家法制报纸大篇幅刊登了11位法学工作者确认太平洋证券上市合法的意见,而十几天前该报曾发表质疑太平洋证券上市的文章。
有网民“裸窜后的贞节牌坊”对这11名法学专家不满,发文称:这似乎是一个巧夺天工的完美上市链条,它寄托了涂建大律师独创版的法律构思,也放飞了太平洋证券原始股东们高潮期的资本梦想!当此种构思之神奇和梦想正在向公众展现其顽强的生命力时,京城的权威法学家们在自己书房里就已为之陶醉了!2008年7月的盛夏,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他们终于无法自控激动的情怀,迫不及待地步出书房,潇洒地做起了江湖艺人的营生,用自己的唇波为太平洋证券的主子们泛起所有的温柔!不管曾经为了法学付出多少无人能解的心酸与泪水,不管为了法学曾经有过多少孤独痛苦的人格历练,不管为了法学曾经承载了多少正义与善良的期待,当我们把灵魂与人格浸泡在市场的利益规则中时,我们的双眸还能否点亮那最初的一泓清澈!当激情散尽,梦想褪色,灵魂流浪时,剩下便只有一句生怕给主子唱错调儿的卖情的台词:“太平洋证券上市是合法的!”
2008年7月17日,有人把香港《明报》关于于颖在家中被袭的报道转贴到论坛上,并缀上另外的说法,把于颖被绑架这一刑事案件描述为“黑吃黑”。
2008年8月8日,太平洋证券在某证券类报纸上发表了负责人的万字“澄清问答”,谈到3个主要问题——当年太平洋证券和ST云大的换股动作是一次“公开发行+完成上市”的资本行动,是资本市场的“借壳”;太平洋证券发行不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是云大科技(即ST云大)股改方案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了太平洋证券的公开发行,同时,太平洋证券部分股东与云大科技股东换股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自然也无需经过重组委的审核;“ST云大重组+太平洋证券上市”组合方案的实施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实现了多方共赢,充分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方案,原来每股1元的原始股在上市后达到每股40元的价格,这种短期无法实现的纸上富贵不等于股东实际的投资回报。
绑架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仅有的一份更正启事,因执行人都戴着手套也取不到指纹,不仅幕后主谋难以查到,打手也很难找到。如果抓不住凶手,是否有袭击这件事都是个问题,你有伤痕吗?是自己瞎编的吧?搁过去的老话儿,“死做无名鬼”。但北京警方终于锁定了目标,并于2008年年底在东北控住了几个嫌犯打手。嫌犯刘唐宁、张向辉通过内线得到事情败露的消息后同机逃往境外。很快公安部签发了**********,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协助下,警方先后将嫌犯刘唐宁、张向辉缉获归案。
2009年7月14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于颖绑架案。开庭前很久,于颖就来到法院办理了旁听手续,与认识或不认识的人聊了几句。但临到开庭,于颖还是走出了大门。她不愿再看到被告们的眼睛,不愿面对被告们的家属,那是一大帮人呢。
整个庭审40多分钟,检察官念了起诉书,被告律师进行了辩护,法官问了几句,然后休庭,择日宣判。没有争论,无需庭辩,这件以“非法拘禁”公诉的刑事案件,比邻里闹矛盾的民事纠纷还简单,原告认罪,法官清爽,几句话就结了。
检察院的起诉书称,“经依法审查,现查明:2007年5月至2008年6月间,被害人于颖因在《证券市场周刊》上刊登相关文章引起被告人刘唐宁等人不满……”嗯?这似乎一开头就是个葫芦案。事实上,于颖本人并没有在《证券市场周刊》上刊登文章,她与刘唐宁等人素不相识,没有个人恩怨;从明面上看,刘唐宁等人与太平洋证券上市也没有利害关系;在起诉书里,甚至没有“太平洋证券”的字眼。
全不搭界呀,却何以出来这么个劫案?小孩打架嘛。在于颖案开庭后,倒是有媒体问:“劫案背后有没有股票的违规上市?”接下来要问的是:太平洋证券上市,谁是受益者?谁是劫案的主谋?
别看于颖平日里风风火火,到了这会儿也是可怜:一个主编触动了利益集团,一个女人掉进了男人的暴力陷阱,她如何反抗?民工为自己讨工钱,还能以跳楼相威胁,于颖的弱势甚于民工。
好在社会还是有理想的声音,《太平洋证券上市路径》一文被《南方周末》评为“致敬2008:中国传媒年度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