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去时儿女悲,归来笳鼓竞。借问行路人,何如霍去病?
【鉴赏】
曹景宗
这首出自梁朝大将曹景宗之手的诗,是这位并无多少文化修养的武人留下的唯一作品,严格地说,它还不算一首诗,只是联句中的一小部分。关于其写作经过,《南史·曹景宗传》有如下记载:“景宗振旅凯入,帝于华光殿宴饮连句,令左仆射沈约赋韵。景宗不得韵,意色不平,启求赋诗。帝曰:’卿技能甚多,人才英拔,何必止在一诗?‘景宗已醉,求作不已。诏令约赋韵。时韵已尽,惟余’竞‘、’病‘二字。景宗便操笔,斯须而成,其辞日云云。帝叹不已,约及朝贤惊嗟竟日,诏令上左史。”
梁武帝是个文人皇帝,沈约是齐梁间的诗坛领袖,景宗此诗竟然能使他们称叹惊嗟不已,这不仅是因为武人作诗,本身就出人意外,更主要的是因为该诗的确不同凡响,诗仅五言四旬,凡二十字,却生动地塑造了一个慷慨豪壮的爱国将领的形象。首旬“去时儿女悲”。写出征不写金甲耀日,不写气贯长虹,却写“儿女”之“悲”,似与当时场面气氛不符。然而,将军临阵,生死难卜,今日生离,焉知不就是死别?流涕送行,正是小儿女的常态,小儿女的真情,是征人出发时与家人分别的真实情状。中国诗文凡写出征,从《诗经》的“萧萧马鸣,悠悠旆旌”(《小雅·车攻》)以来,就多半不脱夸耀己方军容声威的路子。景宗此句,以其角度之新惊人视听,以其感情之真动人心,实比传统写法高出一筹。
次句“归来笳鼓竞”。这一句与首句相对,反差十分强烈。前一句儿啼女泣,凄凄恻恻;此一句鼓乐喧阗,热闹非凡。但景况不同,其为表现主人公的性格、形象服务则一:前一句写儿女之悲是背面傅粉,愈衬出主人公终于毅然跨马出征的慷慨豪壮,恰与诗末作者以“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霍去病自比相呼应;后一句写笳鼓竞奏则是众星拱月,百战健儿的雄姿、高唱入云的凯歌,愈托出主将的丰神俊采。此时再回想去时的悲悲戚戚,不免使人为小儿女的庸人自扰哑然失笑,而益加敬服于主将当时的静定自若、胸有成竹。这笳鼓之声,岂只是胜利的喜庆?其中自然也有对主将的赞颂。
以上两句写儿女、写笳鼓,作者的形象已隐约其中,但尚未正面出场。接下来“借问行路人,何如霍去病”
两句,借作者口中一问,犹如传神写照的阿堵,顿使主人公须发毕现,神情尽出,使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了。景宗曾多次与北魏作战,该诗就是天监六年他大败魏军,“虏五万余人,收其军粮器械山积,牛马驴骡不可称计”(《南史》本传),解除了北魏军队对徐州的包围,得胜回朝后作的。笳鼓沸天、观者如堵之际,他忽然遥想到以抗击匈奴而名垂千秋的霍去病,不禁驻马问行人:我若与霍去病比,相差几许?一个“问”字,活画出大获全胜的武将凯旋而归时,不免有些夸耀的神色。但他是完全有理由骄傲和夸耀的,所以这一问,反显出他直爽可爱的性格,如故作姿态揖让谦逊,就不是武将的形象了。“何如”一语,既有自信,又有自疑。奋身边疆、保卫汉族江山、抵御胡虏侵掠,这一切,他与霍骠骑并无二致,这是自信。但霍骠骑驱逐匈奴、封狼居胥,相形之下,景宗的战绩,尚逊一筹,要真如霍去病般享有大名,还须努力杀敌,这是自疑。这二句,将作者胜利的骄傲、高自期许的英雄气概、报国的豪情热望,都一齐和盘托出,语虽朴实无华,一种豪气却直上干云,千载之下,仍能令人凛然生敬。
齐梁诗人多矣,但优美精致之作众,而阳刚壮美之作鲜。因此,曹景宗这四句诗,在一片风云月露之中,的确显得矫矫独立,卓尔不凡,其为时人惊嗟,为后人传诵,是了无愧色的。另外,“竞”、“病”二韵,是所谓“险韵”,即以生僻字作韵脚。文人若无相当的驾驭文字能力,是断然不敢用险韵的。当日华光殿上,之所以这二韵最后还无人问津,其原因盖出于此。而景宗却举重若轻,一挥而就,这也是为后人所称道不已的。长于声律的沈约之所以“惊嗟竟日”,恐怕一半也是为此。“朝贤”们大概对这位“武夫”忽然有这般用韵才能而大惑不解吧?其实,曹景宗有此佳作,实是由于他有真切的生活体验。“去时儿女悲,归来笳鼓竞”,恐怕是他多次经历、感受甚深的场面,故率尔操觚,毫不费力。那些“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的文人学士之流,又何曾想到这一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