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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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要说格兰杰福特上校,称得上位绅士。他装得特别像,他家人也都跟他一个样。他就像俗话说的那样,只是家境好。人要有个好出身,就像一匹马有个好出身差不多。谁能不说道格拉斯寡妇是镇子上的头面人物,她自己也这样,就连只能算个下三滥的爸爸也不例外。格兰杰福特上校身材特别高,肤色白中有黑,可就是气色不好,他每天早上都把那张瘦脸上上下下整滑溜,他有一副特别薄的嘴唇,鼻子挺高,鼻孔狭长,眉毛浓重,一对还算不错的眼睛深陷在眼眶里,让人感到,它们像是从山洞里发出视线。他的额头挺高,一头不带卷曲的黑发留得很长。他的一双手又长又瘦。他一年到头每天都要穿得很整洁,外面则是一套雪白的亚麻衣裳,白得叫人看一眼就不想再看。星期天,他就穿一件缀着铜钮扣的蓝色燕尾服,还要拿一根银头红木手杖。他的举止很绅士,也从来不大声说话。他对人更绅士了,人们都能感觉得到,所以人们都跟他亲近。他微笑起来也不错,不过,他要是把腰挺得像根旗杆一样直,眼睛气得也冒火时,你就恨不得窜到树上去,再窥视一下什么使他如此。他从来用不着告诫别人注意举止,有他在人们都非常讲礼貌。人们也都喜欢跟他在一起,他仿佛像太阳,我想说,有了他,人们就觉得天气晴朗。他要是不开心时,立刻就会变得天昏地暗,足能让一个星期不再有人胡闹。

他和老太太每天早上下楼的时候,所有人必须向他们请安,他们不坐下,谁也不敢先坐。接着,汤姆和鲍勃到放着餐具的橱柜旁,立即调制一杯苦味酒,递给他。他只是放在手里,等汤姆和鲍勃的酒也调好。接着,他们边鞠躬边说:“给您请安,先生,太太。”他们也回应,说声谢谢,接着,他们就一起喝酒。鲍勃和汤姆往还留下的威士忌或者苹果白兰地和杯底的糖中加上一勺水,递给我和巴克,我们必须也要做,然后把水酒喝下去。

鲍勃是老大,汤姆是老二。他们很像先生,个头高,肩膀宽,头发也一样,古铜色的面孔,眼睛乌黑发亮。他们像老先生一样,身上的外套也一样,头上还戴着巴拿马草帽。

还有夏洛特小姐,她二十五岁了,个头高,派头足,只要没人惹她,她极易相处;可要是有人让她不快,她就跟她爸爸一样,准让你不好受。她长得挺漂亮。

她妹妹也挺漂亮,可跟她很不一样。她年纪只有二十岁,脾气好得不得了,又温和,又甜蜜。

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黑奴专门服侍,连巴克也有。侍候我的那个黑奴很闲,因为我还不习惯让人服侍。可巴克那个黑奴却一刻闲不着。家里没其他人了,可以前还有过几个:三个儿子让人家给打死了,那个埃米琳也死了。老先生拥有大片田地,有一百多个黑奴。偶尔,许多人骑着马从很远的地方来,住上五六天,在附近和河上游玩,白天在树林里跳舞野餐,晚上就不出去闹了。这些人大都与先生很熟。男人们带着枪。告诉你,那场面真厉害。

附近还有一帮阔佬,一共有五六家,大都姓谢泼德森。他们跟格兰杰福特家族很像,上等出身,派头十足,财大气粗。他们俩家共用同一个码头,那个地在我们的房子上游大约两里的地方;所以,我们也会许多人一起去那里时,常见到很多谢泼德森家的人骑着马。

一天,我和巴克在树林里打猎,突然有人闯来。当时我俩正要穿过一条路,巴克说:

“快!躲起来!”我们奔跑着躲进树林,透过树叶朝路上看。很快一匹马飞入视线,马背上的年轻人神气十足,把枪横搭在鞍子前面,活像个士兵。我认识他,是年轻的哈尼·谢泼德森。只听耳边巴克一声枪响,哈尼的帽子随之掉下。他抓起自己的枪,闻声冲过来。我们马上跑开,撒开腿在树林里狂奔起来。树林不密,所以我不停地扭回头看,怕被射中,有两次,我看见哈尼用枪瞄准了巴克,后来他又跑回去,朝来路跑去,我估计是去捡他的帽子,那就不清楚了。我们没停下脚步,一直到家。老先生的眼睛里闪亮了一下,我觉得他因为喜悦,接着,他的面孔恢复,用温和的口气说:

“藏着开枪可不好。你干吗不走到路上去呢,孩子?”“爸爸,谢泼德森家的人就不会那么做。跟他们学的。”

与此同时,夏洛特小姐高高扬起头,活像个女王。她的鼻孔张开,眼睛眨动着。两个小伙子面色不好,可没作声。索菲娅小姐的脸色变得惨白,可她知道那个年轻人很好后,脸上的颜色又恢复过来。

后来我把巴克引到外面,走到树底下那些谷囤子边,悄悄的,我说:

“巴克,你真会杀了他?”“对。”“他对你做了什么?”“不?他从来没欺负过我。”“那是什么原因?”

“什么也不为,就为报家仇。”“什么家仇?”

“你说什么?你是傻子吗?难道连家仇都不知道吗?”

“从没听人说过。你快说。”

“好吧,”巴克说,“家仇是这么回事:一个人跟另一个人争吵起来,把他打死了,他的兄弟又会去把他打死,接着,双方的兄弟们都参与进来,后来,堂兄弟表兄弟们也不例外,直到大家都给打死,家仇才总算了结。不过这事慢得很,急不得。”

“这桩家仇有多久了,巴克?”“我敢打赌,三十年前就起了头,应该是这样。两家为件什么事吵起来,后来打了场官司,输了官司的那人一枪把赢官司的人解决了,很正常。谁不会那么干呢?”

“最初是因为什么,巴克?是为争土地吗?”“也许是那么回事吧,不清楚。”“那么是谁开的枪?格兰杰福特家还是谢泼德森家?”

“鬼才知道呢,都过了那么久。”“没人知道吗?”

“哦,有的,我猜爸爸知道,年龄大的也知道。可没人清楚起初争吵是怎么挑起来的。”

“死的人多吗,巴克?”“是啊,举行葬礼几乎每天都有。可他们不见得每次都能打死人。爸爸身上还有几颗大子弹呢,可没关系,反正他的体重本来就很轻。鲍勃让人捅了几猎刀,汤姆也倒过霉。”

“今年还有这种事吗,巴克?”“有,我们死了一个,他们也死了一个。大概三个月前,我十四岁的堂弟巴德骑着马走过那边的树林,大家都说他太傻,竟什么武器都没带。到了那种地方,他听见后面马蹄声越来越近,看见老鲍迪·谢泼德森手里握着枪追上来,一头白发很有活力。巴德没有跳下马躲起来,他以为自己可以甩掉他们。两人就一前一后赛开啦,一直跑了很远。那老头的马越跑越近,巴德眼看被追上,干脆掉过头来面对那老头,想闪过他的子弹。太傻了,那老家伙跑过来一枪就把他干掉了。不过,他也死得快,不到一个礼拜,我们的人就报仇了。”

“我看那老家伙是个胆小鬼,巴克。”“你错了。一点儿也不胆小。谢泼德森家的人没一个胆小鬼,根本不存在。格兰杰福特家也一样。有一天,那个老头子跟格兰杰福特家的三个人打起来,那家伙还持续半个钟头,最后还打胜了。他们当时都骑着马,他跳下马,躲了起来,还让马也躺下,给他挡子弹。格兰杰福特家这三个人都没下马,只是围着转,朝他啪啪直放枪,他也回击他们。最后,回家的时候,他和他的马浑身是血,还受了伤,可格兰杰福特家的人都是抬回去的,其中一个第二天就死了。伙计,要想在谢泼德森家找出个胆小鬼来,那可是笑话,他们家就出不来胆小的人。”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天,我们全都去教堂做礼拜。去教堂应有三里路,大家都骑着马。男人们都带着枪,巴克也是。到了教堂,有的人把枪夹在膝盖中间,还有把枪立在墙边,伸手可触。谢泼德森家的人也都是。讲道挺烦人的,尽是仁爱之类的说词;可大家却称赞说讲得好,回家的时候大家还一直说不完,谈论什么虔诚、行善、施恩、报应之类,我根本听不懂,我是从来没碰到过这么倒霉的星期天。

午饭后一个钟头左右,大家都打起了瞌睡,有的在椅子上打盹,有的在自己屋里睡,好没意思。巴克和一条狗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睡熟了。我就回房了,想到我们的屋里去睡一觉。我看见可爱的索菲娅小姐只是站在门口,她的屋子和我们屋子相邻。她把我领进她的屋子,之后问我是不是喜欢她。我说喜欢。她又问我能不能帮她做点事,是个秘密。我说能。她就对我说,《圣经》和另外两本书忘在教堂的座位上了没拿,她要我悄悄溜出去把书取回来,只有我知道。我说行。于是我就悄悄溜出去,顺着大路往教堂走去。教堂里不会有人,只有一两头猪。教堂门子开着,夏天,猪喜欢趴在粗木地板上歇凉。稍用心就会发现,人迫不得已才去那里,猪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