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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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我一生从来没有像现在觉得如此清白,我知道现在我可以祷告了。而我没有马上就开始祷告,我把纸放在那儿,考虑开了——想着这么做多好啊,我几乎成了个迷途的羔羊,最终肯定要下地狱。我接着思考下去。想啊想,不经意就想到了我们这趟旅途,吉姆的影子一直就在我面前,想起了那些白天与黑夜,有时有月光,有时有暴风雨,我们在一起沿着大河往下漂,在一起聊天,在一起放声歌唱,在一起放声大笑。不知怎么的,我想到的全是他的好处,根本想不出任何事能让我对他狠下心来。我常常想到他轮班守夜的时候,替我守望,为的是不喊醒我,好让我接着睡觉。我又看见我在大雾里回来的时候他那么兴奋的样子。还有那回在报家仇的地方,我上沼泽地去找着他,他那么高兴。我还回忆起许多这样的事情。他总是叫我“宝贝儿”,一心照顾我,什么都替我干,他这人简直是太好了。后来我又想起那次我告诉那两个人说,我们木排上有人得天花,这才救了吉姆,他感激得不知道该如何好了,说我是老吉姆在天底下最好的朋友,还说我是他现在惟一的朋友。想到此处,我正好掉过头来,看见了那封信。

这真是个让人左右为难的事。我把信拾起来,拿在手中。我浑身发抖,因为我必须打定主意才成。在两条路中选定一条,这对我一生可是事关重大,我心里也明白。我又想了一会儿,大气也不敢出,最后对自己说:

“嗨,下地狱就下地狱吧。”然后把信撕得粉碎。动这种念头,说这种话真够可怕的,但我已经说了。

说了我也不后悔,打这起我再也不打算改邪归正了。我把想过的事情全都抛到脑后,心里说,我得再次走邪路,这条路我本来从小就会,干好事我却不在行。首先,我必须把吉姆偷出来,让他不再做奴隶,如果我能想出什么更坏的勾当,我也一定要干,反正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干就****个漂亮。

然后我就开始想如何干法,心里反复想了许多办法,最后打定了一种我认为称心如意的主意。我去稍稍靠下游一点的一个长满树丛的沙洲观察了个仔细,等天一黑下来,我就把木排划出去,停靠在那儿藏起来。我睡了一整夜,天快亮的时候就爬起来,吃了早饭,穿上我在店铺买来的新服装,把其他衣裳和零碎东西都打包起来,撑上小船到岸边去。我盘算出费尔普斯家大概在什么地方,于是把小船停在他家下游附近的地方,把我的东西藏在树林里,在一个河边锯木厂下头四分之一里的地方,我往小船里灌满水,又装了不少石头块,让它沉在水底,等以后用的时候还可以找得着。

然后我就沿着大路往前走,途经锯木厂的时候,我望到一个牌子:“费尔普斯锯木厂”,我又往前走了二三百码,到了村子跟前的时候,我的眼睛滴溜溜转着到处观察,这时候天已经完全亮了,而周围连一个人影也没有。但我一点儿也不在乎,因为我根本儿就不想见到任何人,不过是想熟悉一下这个地方。照我的计划,我要装作是从大河上游某个村子里来的,而不是从下游来的。因而我熟悉了那地方以后,就径直奔镇子上去了。嗨,我到了那儿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公爵,他正在那儿贴戏报呢——“皇家奇兽”只演三个晚上——仍然是老一套把戏。这两个骗子的脸皮可太厚呀!我和他打了个照面,躲都没法躲。他非常吃惊地问:

“嗨,你上哪里啦?”然后,他装出又开心又关心的样子问:“木排在哪儿,找到个好地方藏起来啦?”

我说:“咦!我正想问你哪,殿下。”他马上就显得不高兴了,说:“你如何会想到要问我?”

“昨天,”我说,“在那个酒店看见国王醉成那个样子,我就琢磨,如果等他清醒过来把他弄回去还需要好几个小时呢,所以我就在镇子上到处转转,打发时间。遇见一个人,说给我一毛钱,让我帮他划条小船过河去驮一只羊过来,我就同意了。等我们要把羊拉上船的时候,那人要我拉着绳子,他在后面推,那羊很大,我拉不住,一下子挣脱就溜掉了,我们就跟在后头追。我们没有狗,只得满世界随着它在田里跑,直到最后它跑不动了,我们才把它抓住,划过河来。然后我就往下游木排那儿跑,而跑到那儿一看,木排不见了。我就想:‘肯定是他们闯了祸,撑着木排逃掉了,他们把我的黑人也带走了,我可就这么一个黑人呀,现在我到了个陌生的地方,啥也没有,可如何活呀。’我就坐下来哭。晚上我在树林里睡了一整夜。可是木排上哪儿去啦?还有吉姆,可怜的吉姆!”

“我如何知道——我说的是木排的下落。那个老傻瓜和人家做了笔买卖,得了四十块钱,但我们在那个小酒店看到他的时候,那帮二流子已经和他赌了半天五毛钱一局的赌戏,让他除了付酒账什么也没有啦。昨天深夜,等我把他弄回去的时候,才发现木排没了,我们说:‘那个小子偷了我们的木排,把我们扔下,自家向下游跑了。’”

“我总不会扔下我的黑人呀,是不是?他是我在世界上惟一的奴隶,我惟一的财产呐。”

“我们却没这么想过。实际上,我们也把他当成我们自己的黑人啦。老天在上,我们也把他当成我们的黑人,我们替他操的心还少吗?因此我们一看木排没了,兜里又穷得一个钱也没有,没法子好想,只好重新把‘皇家奇兽’搬出来应应场。我一直就在周围游荡,口干得就像只火药桶。你那一毛钱呢?给我吧。”

我的钱还很多呢,因此就给了他一毛钱,不过我请他拿钱去买些吃的东西,分给我一点儿,我说我只有那一毛钱啦,并且说我自从昨天开始就没吃过东西啦。他听了一声都不吭。随后,他一个转身对着我说:

“你认为那个黑人是否把我们揭发出去?如果他敢揭发,我们就扒了他的皮!”

“他怎么能揭发?他没跑走吗?”“没有!那个老家伙把他给卖掉啦,卖的钱压根儿就没分给我,钱也没了。”“把他卖啦?”我说着就落泪了,“那可是我的奴隶啊,卖得的钱也是我的呀。他在哪儿?我要我的奴隶。”“得啦,总之你也找不回你的黑人啦,不要哭哭啼啼了。告诉我,你敢不敢揭发我们?嗨,我如果信你的话才可笑呢。不过,你如果敢揭发我们的话……”他没有再讲下去,但我从来没见过公爵的眼睛变得如此可怕。我还是继续抽抽嗒嗒哭个不停,说:“我可不想揭发什么人,我也没时间去揭发,我必须去找回我那黑人。”这回,他显得有些不安起来,木木地站在那儿,搭在胳膊上的传单让风刮得乱飘。他皱起眉头想啊想,最后说:

“我告诉你点事儿吧。我们要在这儿住三天。你如果赌咒不揭我们的底,也不让那个奴隶说出去,我就告诉你去哪儿去找他。”我于是赌了个咒,他说:

“一个农民叫赛拉斯·费……”说到这儿他停住话头。

你看,他本来想把实话告诉我的,但他打住不说了,我就知道他一定是在琢磨,想改变主意啦。一定不错。他不相信我,他想把我支走,三天以内不来这里。于是他马上改口说:“买他的那个人称作阿布拉姆·福斯特——阿布拉姆·福斯特,住在离这儿四十哩的乡下,在去拉斐特的路上。”

“好吧,”我说,“我走着去三天可以到。我今天下午就走。”

“不,那可不行。你现在必须得走,不要费时间,也别在路上多嘴多舌。闭上嘴走你的路,那样的话,我们就饶过你。听清楚了没有?”

这却正是我想听到的吩咐,我本来就是想让他这么说的。我要一人完成我的计划。

“那就快走吧,”他说,“你和福斯特先生想怎么说全随你的便。大概你能让他相信吉姆是你的黑人——有些白痴压根儿就不和人要文书证明——至少我听说南方人就有这样的笨蛋。你可以告诉他说传单和赏金全是假的,告诉他这是一种保护他的办法,有可能他信你的话。现在走你的路吧,想和他怎么说就怎么说,不过我可和你说明白,一路上不许嚼舌头。”

我就离开他走了,一直往乡下走。我头也没回,但我还是觉得他在盯着我看。我知道我可以让他看个够,直到看累了为止。我一直走了一里路,到了乡下,这才停下来。接着我走原路回来,穿过树林向费尔普斯家走去。我想不必绕弯子,要立刻就动手****的事,因为我必须在那两个家伙离开之前堵上吉姆的嘴。我实在不愿意再和这种人打交道了。他们干的事我已经看够了,我一定要彻底甩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