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使设于广州,史载:“唐置市舶使于广州以收商船之利,时以宦者为之。”可以其主要掌管外来船舶的税收贸易等事务。营田使所管理的是屯田事务。此类事务本属司农寺管辖,“安史之乱”后始由宦官兼领。朝廷的牧监事务本由太仆寺管辖,“安史之乱”后,设置群牧使,由权阉李辅国兼领。李辅国还同时兼领铸钱使,而该项事务本是由少府监管辖的。
明代与经济事务相关的宦官设置名目繁多,主要有市舶太监、监督仓场太监、税使、矿监、采办、织造等,尤其是明朝中后期大批宦官被差遣至各地任矿监、税使,对当时的社会经济造成巨大危害。明代的市舶太监不限于广州一地,而职权也较唐代为大。明代有浙江、福建、广东三市舶司的设置,一向由太监提督,职掌为“掌海外诸蕃朝贡市易之事,辨其使人表文勘合之真伪,禁通蕃,征私货,平交易。”除此之外,市舶太监还可获得职任权限,如造办进贡事务、提督沿海地区的军务等等。
明代中央政府直辖的漕仓初由户部管辖,后来加派仓场太监加以监督,而属于中央政府的库藏,名义上属于政府各部,但实际上均由太监负责管理。明代宫廷所需各类物资的采办、宫廷所需纺织品的织造、宫廷所需砖瓦瓷器的烧造,也都有专门的监督太监加以监管。宫廷所需的物资范围甚广,大凡衣食住行所需的一切物资,如木材木器、珍珠香料、珍异药材、书版秘籍、金玉珠宝、禽鸟花木、果品海鲜、丝锦彩缎、各色瓷器,几乎无所不包,采办太监或监管太监不仅要监督采办与制造的全过程,而且要负责押运进京。
对明代经济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税使、矿监的设置。
自明初开始,即有核查各地税务与矿务的太监的派遣,但并不普遍。明朝中朝以后,万历皇帝大量派遣内宦出任榷税之使,直接控制各地税务,进而形成了“通都大邑皆税监”的局面。与此同时,大量主持采矿事务的矿监也被派往各地。税使矿监所到之处,纷纷树旗建厂,网罗爪牙,设立所谓的中使衙门,进而对当地经济造成很大危害。
其三,皇庄与皇店的经营。
唐代设有庄宅使与内庄宅使。其中庄宅使负责管理该地区的官有庄田以及其他产业:内庄宅使专门管理皇室庄田以及皇家私有产业。庄宅使不一定由太监担任,而内庄宅使却都是由太监充任的。唐代的大宦官吐突承璀即曾任过内庄宅使。
明朝的皇帝除了拥有规模巨大的皇庄外,还有众多的皇店。皇庄设有管庄太监,史载:“今所谓皇庄者,大率皆国初牧地及民田耳。岁计之入,有内官掌之,以为乘舆供奉。”皇店经营各处客商贩来杂货,所得利润除了大额进项须贡奉皇帝外,其余小额进项皆归太监使用。明朝的皇店数量不少,有宝和店、和远店、顺宁店、福德店、福吉店、宝延店等,各店设提督太监一员,其他无定员。
明代宦官出任使职又有新的特点,即除了国内政治、军事、经济各方面的差遣外,还多奉诏出使外国,如著名的宦官郑和曾多次率船队下西洋。
(2)出任外朝官职
宦官的任职本应限于内廷范围,但历史上却有诸多宦官出任外朝官职的现象。秦朝著名的宦官赵高曾官任丞相,秦二世的篡位与废诛均操于其手,成为玩君主于股掌之上的“太上皇”。出任外朝官职较普遍且任职范围较广的应属北魏时期。如北魏前期弑帝害王的大奸宦宗爱曾任大司马、大将军、太师、都督中外诸军事、领中秘书,不仅位极人臣,而且集内外大权于一身。其他具有一品或二品的职衔宦官如王琚曾任礼部尚书、王遇曾任吏部尚书、刘腾曾任兵部尚书并仪同三司。唐代的宦官还有直接出任中央三省、六部、九寺、五监诸机构重要官职者。鱼朝恩得势时,自诩文武全才,唐代宗委其判国子监事。每逢鱼朝恩赴国子监视事,大小臣工二百余人皆以本官备章服假充学生,列于国子监廊下。
权阉李辅国曾兼任少府,后迁任兵部尚书犹不满足,径直向唐代宗求任宰相,终被册进司空兼中书令,从而开创了唐代宦官任职宰相的特例。
北魏时期的宦官还多有出任辖土治民的地方长官者。据《魏书·阉官传》载,当时曾出任县令、郡守、州刺史等地方宦官数以十计,而且他们多是实际到职任事,并非遥领虚职。宦官王质任瀛州刺史,“在州十年,风化粗行,察奸纠匿,究其情状,民庶畏服之,而刑政刻峻,多所笞戮,号为威酷。”不过,从总的看来,宦官直接出任州县长官的情形在历史毕竟不多见。
明代有镇守太监、分守太监及守备太监分驻各地,这虽与直接出任州县官不同,但却实际拥有凌驾于地方官员之上的权力。镇守、分守与守备本为明朝武官职衔,“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为守备。”奉旨监督地方军事的宦官,袭用上述职衔,称镇守太监、分守太监与守备太监。早在永乐年间,宫内太监出镇地方的情形即已普遍出现,且恣专军务,位在诸将之上。自洪熙之后,宦官具衔出镇的人数不断增加,出镇地区也日趋广泛。从职权范围上看,出镇宦官本为监督防区军事,但由于宦官往往恃宠而骄,民情政亦多有监管,所谓擅军事、巡地方、受民讼、理政事、杀无辜、劾不职之类的越权行事更属寻常。正德二年,明武宗干脆下诏:“敕各镇守太监预刑名政事。”这就使宦官干预地方政务的权力制度化与合法化了。
(3)出任军职
宦官出任军职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出任监军:二是直接出任军职,这在唐、宋、明诸朝表现得都很突出。
唐代宦官多有充任监军使、观容军使及典掌左右神策军、南衙十六卫禁军者。监军使是唐代宦官所担任的最重要的军事使职,其目的是用来监视率军出征的将帅。至唐朝后期,天下诸道凡有兵马处莫不设监军。观军容使的设置始于唐肃宗时期的权阉鱼朝恩,后来渐渐普遍,但其名分职权均高于监军使,以至于唐朝后期竞以“军容”
作为对权阉的尊称。
神策军的设立始于天宝年间,原为戍边部队,与宦官无甚关系。唐肃宗时,以宦官鱼朝恩监神策军。鱼朝恩被杀后,宦官不再典领其军。唐德宗建中年间,奉命讨伐叛军的泾源节度使在出征途中,突然反戈进攻长安,史称“泾源兵变”。唐德宗面对兵临城下的局面,慌忙召集禁军御敌,但禁军平日缺乏训练,早已奔逃一空,德宗无奈之下也只得弃城逃跑。兵变镇压后,唐德宗回到京城,罢除了原先的禁军将领,由宦官窦文场、霍仙鸣分别统领左、右神策军,并对神策军进一步扩充与完善,使之成为保卫京城的主要武装力量。由此而至唐末,宦官典领左右神策军遂成定制。左、右神策军中尉与把持中枢机要政务的两枢密使,时人并称为“四贵”。
唐代还有南衙十六卫的设置。唐承隋制,设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合称“十六卫”。
十六卫尽管兵权并不甚重,但因其官品较高,遂成为宦官极力争取的对象及常见的升转之阶。余华青在其所著《中国宦官制度史》中,曾列举两唐书《宦官传》中所载宦官出任十六卫军职的资料,计有鱼弘志、吐突承璀、刘贞亮、俱文珍、骆奉先、仇世良、孙荣义、马存亮、宋守义、杨复恭、田令孜、高力士、程元振、鱼朝恩、杨志廉、杨思助等出任过十六卫军职。
宋代宦官实际担任军职的情形也很多见,尤其是北宋时期,宦官广泛地参预各类军事活动,多有实任军事者。宦官秦翰历任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多次参加军事行动,先后担任过多种军职。宦官王崇贵也曾先后出任过监军、都监、钤辖、都钤辖等军职。宋朝君主对率军在外的武将猜忌甚深,宦官则可使其相对放心,因而宋代宦官还多有直接出任主帅的。北宋前期镇压李顺起义时,宦官王继恩官拜剑南两川招安使,镇压方腊起义时,宦官童贯官任江浙淮南宣抚制置使,俩人都身居全军统帅之位。
明代宦官出任军职者除了镇守、守备之外,还有提督京营和出任监军两种形式。所谓京营,即负责守卫京城的军队,此系明代征伐用兵时的主力部队。据《明史·兵志》载,宦官提督京营,始于明成祖永乐年间。当时创置京军三大营,即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其中五军营设提督内臣一人,武臣二人:三千营设提督内臣二人,武臣二人;神机营设提督内臣二人,武臣二人。当时这三大营互不统属,至天顺年间,宦官曹吉祥以司礼监总督三大营。由此,京军遂专掌于宦官之手。至崇祯年间,京营有派驻的提督太监、坐营太监和监枪太监,分别督责军中事务,甚至连京营的检阅也由司礼监派员负责。
自永乐年间开始,明朝对出征军队派遣监军,其名目有监军、观军、巡视、监视、****、监饷等,其位高者可加“总监”之名,甚至可以加授“总督军务”的头衔。除监督出征军队外,宦官直接率军出征者也大有人在。据史载,永乐年间,“中官郑和等率兵二万七千余人,遍历西洋诸国。复遣中官山寿帅师出云州。”此即为明代宦官直接统兵的开始。
最后需要提及的是,这些担任内外朝官职以及出任军职、使职的宦官,大多有官位、有秩品、有俸禄、有冠服甚至有爵位、有食邑,并享有娶妻成家、养子传爵、购置田产、休沐归省等诸项权利,其身份地位已与普通官员没有明显差别。进而言之,唐、明两朝的少数上层宦官之所以能够达到了气焰熏天、势侔人主的程度,正是通过出任宫廷杂务之外的这些官职来实现的。他们借助于君主的宠信,侵夺朝臣之权,参预军国大政,进而把持朝政。在其势力猖獗之时,朝中的各部大臣见了内廷宦官亦须卑躬屈膝,毕恭毕敬,明朝官员见了权阉魏忠贤,竞有“长跪叩头,呼九千九百岁爷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