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泣、发呆、回忆、阵痛……循环往复,交替搓擦着心里那个滴血的伤口,时间的分分秒秒对我已然失去了意义。庆幸还是睡着了,一阵阵猛烈的疼痛将我从昏昏沉沉中催醒。正准备下床去喝水,可是还没有站起来便已经倒在了地上,新痛旧伤让我不禁失声叫了起来。低头看了一下,才发现左脚踝完全都肿了起来,才想起来昨天好像在雨中崴得还不轻。极力地尝试去站起来走几步,但是只能是做无用功。老这样子也不行,明天还得上班呢,不能像个僵尸一样单腿跳着去工作,爱情没了,不能连饭碗也丢了。决定还是去医院看一下,心里面想到的第一个人还是小雅。雨还在下着,坐在车里面,靠在小雅肩头。她抓着我的手,看着我浑身一副好像刚从地沟里挖出来的样子,一改往日风风火火的说话气势,怜惜起来:“你,这个女人,怎么搞成这副样子?不是去巴塞罗那提前蜜月了吗?你在巴黎机场还好好的呀,这什么世道,变化这么快?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她一股脑地问了好多问题,也许在亲近的人面前人真的很难掩饰内心的苦楚:“林林,他前女友怀孕了,还找去了林妈妈。”泪水又夺眶而出,“我只好先离开了。”“那周大叔准备怎么处理?”她帮我轻轻拭去泪水。
“我跟他分了。”“他就这么决定了?太不像话了,什么男人?”她的声线不禁又提高了几个八度。“他说,”我抽泣着,“他说至少暂时不能不管,所以我决定了。”小雅一把将我搂住:“你这个傻孩子,我们先看病,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啊。”这个温暖的怀抱此刻对我来说是多么重要。人倒霉的时候,叫什么来着,喝凉水都塞牙。在这个并不炎热的夏天,凉水却塞住了我大大小小所有的牙缝。“趾骨骨折”,当拿到诊断证明的时候,我知道这下要做残疾人了。我躺在北医三院的骨科诊室里面,等待着医生给我上石膏,还好这个夏季出奇的凉爽,至少长痱子的可能性会小一些,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还没等多久,一副崭新的拐杖就已经出现在我面前了。小雅扛着拐杖走到我面前:“我想,这个才是你现在最需要的。”“看着不错,等我康复以后我就去卖拐。”说完冲小雅笑了笑,希望她不要过多地为我担心,这种时候,我真的不愿让泪水完全替代我的微笑,那样对关心我的人或者自己来说都是种伤痛和折磨。
包扎石膏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复杂,将一条石膏袋用水浸湿,等略微放掉些热后,放在我抬起的脚跟到小腿处,在它冷却凝固前就抓紧时间用那长长的纱布一圈一圈地紧紧缠绕。是不是心也一样,剧烈的放热过程结束之后就会必然迎来冷却,迎来僵硬,一击便碎?我包里的手机响起来了,小雅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是周大叔。”“我,我不想接。”多想告诉他自己的苦痛,但是真的难以启齿,毕竟将来的我们不可能再有什么故事了。“那我接了。”小雅说完便按下了接听键,“喂,我知道,周林嘛!”说着说着,便拿着手机去走廊里说了。我不知道她说了些什么,之后追问她,她也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就是告诉他以后不要再来找你了”。包扎好后,小雅收好我的一只鞋。我颤颤巍巍地扶好拐杖,慢慢地琢磨着应该如何协调动作,如何发力。这时才体会到了残疾人的辛苦,没走几步就累得不行,手腕和腋下生疼生疼,再加上右膝盖的伤口刚刚处理过,所以再苦再痛都让眼泪化作唾沫狠狠地咽下去,此时,或许轮椅更适合我,只可惜太贵了。
平日里,再不起眼的一个小小台阶都成为了我的障碍,要不然就得先把拐杖放上去,撑住后,右腿跳上去,这样很稳却耗时过多;或者干脆提着拐杖直接单腿跳上去,这样很快却耗能过大。汗水滴滴从额头冒出、滚下,我停下来,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擦拭,却忘记了口袋里还躺着那个小天使,她就那么轻轻滑落。她选择离开我那么容易,是否也像我就如此轻易地选择放弃周林,放弃我们幸福的机会?谁说我不想争取呢?这份感情来之不易,但是我真的做不出拆散父子的事情。我就那么愣神地看着她倒在地上,此时此刻,到底是我的身体需要拐杖来支撑,还是心灵更需要什么来支持着继续跳动下去?小雅赶忙弯下身捡起她给我放回了袋里。周末原是打算带晓晓一起去见林达的,岂料世事多变,不过才过了数天,一切已经全然不同了。张爱玲说人生如同一袭华美的袍子,爬满了虱子。我却觉得人不过就如那虱子,身处一片繁华之间,却不知随便哪天,命运之手便无情地摁上来,轻轻巧巧地一掐,万念成灰,万事皆空。
林达约了我去家里吃午饭,说是岚岚要亲自下厨。林达住的上海之春二期除了两栋小高层外,其余都是多层,当初是我陪他一起看的房,他不喜欢多层,说是离地远了,心里都不踏实,欣怡也喜欢这样的房屋,所以一直跟着父母住在老式的楼房里,她择床,也喜欢熟悉的环境,每次去我那里都来去匆匆,不肯久住。我则喜欢高层,恨不得住顶层,宁可头上是天也好过头上是脚,更因为喜欢看夜景,从高层俯瞰才更漂亮。头天夜里没睡好,第二天起床迟了些,母亲告诉我欣怡约了她出去,我匆匆应了声便出了门,到林达那里时刚好赶上饭点。菜已经都摆上了桌,岚岚喜欢吃辣,烧的菜颜色重,辣椒也搁得多,远远看去红彤彤的一片,配上纯白的骨瓷碗碟,煞是好看。“赶得早不如赶得巧,”我夸道,“这么漂亮的瓷盘子,一看就知道是岚岚挑的,林达那小子,给他个大海碗最合适。”“是漂亮,价格也好看。
”林达在一边啧啧地咂嘴,一副心疼的表情,“都是看了那个什么韩剧,看人家用白色的好看,非得去买了一套,我说她是东施效颦。”“叫《浪漫满屋》,”岚岚瞪了林达一眼,没好气地说,“我倒是看Rain也好看,可惜买不到。”“周木木,你瞧瞧,这女人给她点颜色,她就蹬鼻子上脸了。”林达夸张地嚷着。“快吃吧,这菜还塞不住你的臭嘴。”岚岚夹了一筷子菜,放到林达的碗里,浅嗔薄怒中,却别有一番甜蜜和似曾相识的感觉。晓晓也喜欢这样嗔怒地看我,有时候,我甚至故意拿话逗她,不过是为了看她这样娇嗔的风情,想起晓晓,似牵动了心中破碎的伤口一般,鲜血汩汩,饭菜也失了滋味,没了饥饱的感觉,似乎除了那点痛清晰无比之外,其余的器官,都麻木而迟钝了。吃过饭后,岚岚在厨房收拾残局,我便在客厅看林达侍弄他的花草。
林达养了许多君子兰,我笑他想附庸风雅,实则却是牛嚼牡丹,他倒是振振有词,“我是谦谦君子,我媳妇娇艳如花,不养君子兰(岚)养什么?”这几株大叶君子兰,他也确实花了一番心思的,养得叶片油亮浓绿,正看一把扇,侧看一条线,君子兰可以四季赏叶,三季赏果,一季赏花,要想养好,却是极其不易的。我是养不好花的人,养个仙人掌之类的,估计还能凑合。“这花确实养得不错,给我一盆拿回去养着玩吧。”我伸手去摸那油亮亮的阔叶。林达一伸手,将我的手打落了:“别把我的宝贝摸坏了,你就适合采花,养花这种粗活不适合你。”他说着忽然回头看了一眼厨房,压低了嗓门,笑得一脸狡诈,问道,“老实交代,你跟谁去巴塞罗那了,周三我还遇见欣怡来着,只说你回来了,可没说你要出国啊。”我随手拎了身边的细嘴喷壶浇花,敷衍了一句:“跟朋友去的。”“废话,你小子别糊弄我,”林达不依不饶地刨根问底,“我看欣怡的气色不好,你们是吵架了吗?”我暗自叹气,原来男人三八起来也比女人差不了多少:“是有些矛盾,这不正想办法解决嘛。
”林达半开玩笑道:“男人一点腥不沾,也不正常,不过你可想清楚了,玩归玩,不能影响大局的稳定。”一个“玩”字听着却觉得极其刺耳,我不由得反驳:“我不是找人随便玩玩的。”“不是随便玩玩更容易出问题。”林达正色道,“我早就跟你说过,男人爱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你得知道这个女人该放在什么位置去爱,你别辜负了欣怡。”我原本心情就欠佳,到他这里不过为了放松一下,却又听了这么一通话,一时血气上涌,难免口气不善,嗓门也提高了:“什么叫辜负?我要是不爱她还跟她在一起才真叫辜负她呢!个个都替她说话,好像我是陈世美一样。
”说完自己也不由得愣住了,我竟然就这样脱口而出,不爱她?林达没料到我居然这么大脾气,一时愣在那里不知该说什么,面色古怪,客厅里一片安静,只听到喷壶洒出的水落在叶子上的沙沙声。“你们又嚷什么呢?”岚岚从厨房门口探出头来,一脸疑惑地看着我们。“哎呀,我的花!”林达看着我手里的水壶,嚷嚷开了,“你都浇了多久了,还浇,我这是君子兰,不是水稻。”我这才发现刚才情绪一激动,光顾着浇一株花了,赶紧把壶放在一边。被我们这么一闹一打岔,岚岚又回厨房忙去了。我和林达都选择避开刚才的话题,聊一些不痛不痒的话题,比如不景气的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