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电话铃打破了这种差点蜿蜒向美好幻觉的声音罩子,扫了一眼手机屏幕,是杨,万千矛盾的思绪激烈撞击,让我犹豫了几秒钟。到手机铃声的歌曲都已经开始步入高潮、司机师傅都配合地调小收音机音量,连周林都开始提醒我手机响了的时候,只好无奈地接起了电话:“喂,你好。”“怎么那么客气啊?不过依旧很好听,你跑哪里去了,我在你家门口按了好久门铃,还以为你出事了呢!”不知道那么大的嗓门是不是让周林都听见了。我下意识地瞟了一眼身边的人,他异样的表情告诉我他应该什么都听到了。但是,或许听到也不是什么坏事,我继续说道:“我有点应酬出去了,现在正在回家路上呢,你到我家了?”“这两天有点忙,一直没有过来看你,给你带了点东西。”我可以选择把周林支走,不然可能会很尴尬,但是或许这是个契机,以免周林和我单独相处的尴尬,毕竟,《只想一生跟你走》的旋律已不再属于我们两个人。于是我选择让他稍等。挂上电话,周林缄默片刻后还是询问道:“有事吗?”含蓄的问题,我也就顺水推舟地含蓄回答:“没什么,朋友过来探望我。”对着他笑,不过这次俨然已经是挤出来的了。
随着出租车离家越来越近,心里的鼓也越击越响。真不知道,下一刻,究竟会发生什么。车子刚到楼下停住,周林便赶忙从左侧车门下车,绕过后备箱准备扶我下车。我打开车门,看到车边已经站着早已等在楼下的杨,伸出手等待我的站起。余光中周正在匆匆中准备接过我的手,一瞬间,我选择了将手落在杨的右手上,等周林伸出手,杨已将我搀了下来。还微笑着“谢谢你,谢谢你”的如主人般道谢着。他应该不知道周林和我的故事,只是男人本能地把自己想要的东西看好吧。上楼的时候,我本可以自己扶着扶手慢慢上去的,可是杨却还是一如既往地殷勤。可能让周林误会现在已经有人照顾我是最好的收场,于是,我便配合地把手牢牢握着杨彦辉。周林在我俩身后默默地跟着,我根本不敢回头看他。身后很静很静,静得连呼吸声都快清晰分明。这段爬楼,甚至比我自己拄着拐杖跳上楼花的时间更久。如果,周林已经彻底忘记我,那他便不会觉得这么磨人得久,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这分分秒秒是不是早已如千刀,一刀一刀割在他的心头,但是我却根本不能帮他止血,只能做那个残忍的刽子手。临到门口,杨要过我的钥匙,熟练地打开门。
周林没有进门,杨却已经男主人般地招呼他坐下,喝杯水再走。我也附和了一下:“既然来了,就进来坐一会儿吧。”这时,他顺从地跨进了门。我看了一眼他们两个,还是先互相介绍一下比较好。对着杨说:“这是周林,合作单位的,刚才是他送我回来的,我刚好有东西给他,所以就请他进来坐一下。”又转头对周林说,“这是杨彦辉,你先坐,我去里屋拿东西。”我尽快地走进卧室,轻轻关上房门,打开抽屉,拿出那个知道要见周林便早已准备好的信封--里面装的是从在巴塞罗那开始就每天记录的天空的照片。厚厚的一沓照片却早已超出它们本身的重量,可能是装着太多的天空,承载着太多的思念。我双手抓紧信封合于胸前,让它们最后一次记住我的心跳。不知不觉中,眼眶却湿了。我抽了张纸巾擦干眼泪,那种不舍我自己知道就好。清了清鼻子,深呼吸,便打开门走了出去。干脆地将那沓信封递到周林的手上,他迟疑犹豫后还是接过了信封,抽出一角很快地扫了一眼:“你……真的确定?”他就那么盯着我,可是我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于是只能强迫自己坚定地回应。我点了点头,该来的,不该来的,可以不计是非,因为一切都来过了。
该走的,一定要让他走,因为那是现在。周林前脚走,我便让杨彦辉也离开了。我需要,一个自己的世界,空气里面只有我。记得曾经有部电影,叫《生日快乐》,首映式上,有人说:结婚生子,安安稳稳地生活,这是我们都可以说出来的愿望;但有一个人在我们心底的小小角落,这个愿望,是很多人都不会说出来的。难道每个人,都注定会有一个只能放在心里怀念的人?晚上的长安街是美丽的,像一条镶满珠宝的缎带,流光溢彩地缠绕着北京城。忽然晓晓的电话响起,反复响了好几遍她才接起,一个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初时我并未觉得异样,但是晓晓的表情有点怪,让我不由得揣测到底是谁给她打电话。车子到楼下的时候,我先下车,然后伸手去扶她,她迟疑了一下,径自越过我的手将手放到了另一个手掌之上,我伸出的手略带尴尬地停留在空气中。那是一个戴着眼镜,看起来挺斯文的男人,一手拎了大兜子的东西,一手扶着晓晓,冲我客气地笑着,还热情地招呼我去家里坐会儿。我扭头去看晓晓。“进屋坐会儿吧,我有东西要给你。”她平静地注视着我,乌黑的眸子里波澜不惊。进屋之后,我站着不语,那个男人看我的眼光也带了一些探究和琢磨的意味。
“这是周林,合作单位的。”晓晓解释道,又转头对我说,“这是杨彦辉。你先坐,我去里屋拿东西。”我在沙发上坐下,看着那个男人熟门熟路地进厨房放东西,俨然一副早已登堂入室的样子,心里有隐隐的怒气。他到底是谁?凭什么大晚上的还出入于一个单身女性的公寓?晓晓和他,又是什么关系?心里像煮了一锅子的沸水,一个个问号在里面七上八下地翻腾着,心也被煎熬着。他从厨房出来后,也坐到一边的沙发上,打量着我,忽然开口道:“谢谢你送晓晓回来,她的脚还没完全好呢,喝水不?”一脸的笑容在日光灯下怎么看都碍眼得很。“不用了。”我强忍着心头的不快才能对他“和颜悦色”。以前我总说林达戴着眼镜一笑就一脸狐狸相,我愤愤地想,下次终于可以跟林达说,我找到比他更具狐狸相的了,如果关了灯,一定能看到他眼睛里有所谓的精光闪现。正在我对坐在对面的“狐狸杨”腹诽的时候,晓晓从卧室出来,拿了一个信封递给我:“这个是你的,现在你既然来了,刚好带走。”我犹豫着接过信封,狐狸杨在一边看着我们俩,我的眼角余光甚至能扫到他上扬的不怀好意的嘴角。
碍于狐狸杨在场,我不好细问她,打开信封,飞快地往里扫了一眼,一沓照片--脑中瞬间如炸响了一个极大的雷,震得发晕,这是在巴塞罗那拍的照片,我的手不可抑制地颤动着,连带着声音也开始颤抖:“你……真的确定?”我牢牢地盯着她,似要生生地盯出两个洞来。真的要将过往都还给我,一笔勾销?不带一丝留恋,甚至连怀念都不想留下一点一滴?难道真的要跟这个狐狸男在一起?我在心里咆哮着,却不敢问出口,不敢说出来,怕听到她说是。她的目光闪烁躲闪着,最终深深地吸了口气,抬眼看我:“既然没用了,你还是拿走吧。
”心里的一锅沸水全部倾了出来,灼痛之后是一种渐渐失去知觉的麻木。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离开的,似乎是说了什么保重再见之类的,似乎是什么都没说,只是死死地攥紧手里的照片,硬硬的棱角硌在掌心,却不觉得疼痛。一直以为自己已经选择了,已经放弃了,已经可以坦然地面对她了,可是当她亲口说出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自欺欺人,明明无法放开,我根本无法忘却,也不想忘却,更不想她忘却。在楼下,我最后一次仰望那个窗口,朦胧昏黄的灯光依旧,曾经美好的回忆一幕幕在眼前闪过,据说,人死之前,生前的所有美好经历,都会一一在眼前重现。那么心死之前呢?是谁攫住了我的心,是谁狠狠地握住了,让我疼到无法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