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字正己,赵州(治所在今河北赵县)人,大历五年(770)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后弃官归隐衡山(在今湖南省),自号“南岳幽人”。
他早年曾在庐山学诗于僧皎然,初到长安时已有诗名,出入于驸马①郭暧宅第,与钱起、卢纶、吉中孚、韩翃、司空曙、苗发、崔峒、耿、夏侯审等人以诗唱和,被称为“大历十才子”②。他们是中唐那种着意于追求辞章流美、音韵和谐而不同程度地忽视作品社会意义的创作倾向的代表者。李端以诗思敏捷受到当时人的称道,写了大量的送别、寄赠诗,象《胡腾歌》这样反映现实、描绘生动的作品是很少的。李端有诗一百八十余首,《全唐诗》编为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