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772—842),字梦得,洛阳人。安史乱起,其父刘绪率家人迁浙右避难,刘禹锡诞生在吴郡。唐德宗贞元九年(793)中进士,授太子校书,后为淮南节度使杜佑幕僚,调补京兆渭南主簿,升监察御史。永贞元年(805)正月,唐顺宗即位,刘禹锡参加王叔文、王伾领导的政治革新活动,成为中坚人物。革新失败后,被贬为连州刺史,途中又改贬为朗州司马。十年后召还长安,为权贵所忌,出为播州刺史,后改任连州。五年后转夔州、和州刺史。唐文宗大和元年(827),回洛阳为主客郎中,次年召至长安,为集贤殿学士,礼部郎中,出为苏州刺史,移汝州、同州刺史。开成元年(836)迁太子宾客,分司东都。官终检校礼部尚书。
刘禹锡生活在中唐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唐王朝处在严重的危机之中。为了解救唐王朝的危机,“二王、刘、柳”进行革新,反对宦官掌握兵权、政权,打击地方割据势力,从藩镇手里收回盐铁专卖的权利,免除民间积欠,革除额外进奉,罢弃苛税繁赋。这一切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
刘禹锡的进步政治主张,是建立在朴素的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在他的哲学论著《天论》中,继承了先秦以来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坚持天是由元气构成,天没有意志的观点,并进一步提出“天与人交相胜”的思想,反复论证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规律不同,“天之能”,人未必能,“人之能”,天也有所不能。同时指出天不能决定人事,人的祸福夭寿都是由人自取,与天无关。
刘禹锡在文学方面,反对浮华而尚实用,并明确指出文艺和政治是密切相关的,“八音与政通,而文章与时高下”。主张文学作品必须反映现实,“指事成歌诗”。因此,刘禹锡的诗歌大多是针砭时弊,有着较强的现实性。有的是反对分裂割据,维护国家统一;有的是直抒胸臆,谴责宦官、藩镇的腐朽和专横;有的是托物寓意,抨击大官僚集团;有的是借古讽今,指斥时政。在诗歌创作上,刘禹锡一方面继承古乐府的现实主义传统,一方面更注意从当时当地民间文学摄取养料,丰富其创作,写了一些独具风格的《竹枝词》、《杨柳枝词》等优秀诗篇,表现了可贵的独创精神。这些诗篇,有的描写淘金妇女的辛劳,揭露统治阶级的奢侈豪华;有的是表达自己被贬责的愤懑和不平;有的是表现男女恋情和离别相思,都很清新自然,富于生活气息和地方色彩,语言也很生动。必须指出,在刘禹锡的诗歌中,也存在着一些糟粕,如宣扬佛理的《送僧诗》,流连光景,表现封建士大夫情趣的《同乐天和微之深春二十首》等。至于那些联句,更纯系应酬之作。
有《刘宾客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