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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林肯外传(1)

一、外祖母的风流韵事

外祖母的风流韵事

她有两个儿子做了传教士,一个外孙(亦即她那个在弗吉尼亚时的私生女的儿子)做了美国总统,那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在肯塔基州的哈洛堡——当年称为哈洛村——有个女人名叫安·麦琴迪。

根据历史记载,是安和她的丈夫首先将猪、鸭和纺车带进肯塔基;在那未开化的荒野里,据说她是第一个制造出乳酪的女人。然而她的成名,却是她在纺织方面的贡献。在那神秘的印第安区,棉花既无法种植又不能买到,而狼群总是在噬害绵羊,因此想要寻找材料做衣服几乎不可能。于是能干的安·麦琴迪便发明了纺织的方法,利用两种又丰富又便宜的物质——荨麻和牛毛制造“麦琴迪布”。

这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发明,主妇们纷纷跋涉150里路,以学习这种新技术。当然她们不仅仅谈论荨麻和牛毛,常常还会天南地北聊个没完,安·麦琴迪的茅屋不久便成为公认的马路新闻的交换场所。

在那个时代,通奸可以被提起公诉,而私生子却是一项很轻的罪。很明显地,在当时最令人感兴趣的事——莫过于揭发一些女子的过失,然后向大陪审团告发。在哈洛村的法庭里记录着许多不幸的女子,都是由于安·麦琴迪的揭发,而被判通奸之罪。

1783年春季,有17个案件被审,其中8件是关于通奸的。

在这些案件中,有一件是1789年11月24日,由大陪审团提起公诉的,案件的判决如下:

“露西·哈克斯犯通奸罪。”

这不是露西的头一次犯罪——头一次还是好几年前发生在弗吉尼亚的事。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缺乏记录,只有一点粗略的事实,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不过从这些资料或其他来源,还可以重编一个故事。无论如何,那些主要的事实都是有所根据的。

在弗吉尼亚州有一块狭小的土地,一边是拉巴汉诺河,另一边是波多马克河,这里就是哈克斯家族的所在。在这一块土地上,还住着华盛顿家、李家、卡特家和蒙特利洛伊家,以及其他许多富贵阶级的家族。这些贵族们在基督教堂参加礼拜,而一些贫穷又缺乏教育的家族,像哈克斯家族也在这里做礼拜。

1781年11月的第二个礼拜天,华盛顿将军邀请贵宾拉法艾德将军莅临教堂,众人引颈迎接。露西·哈克斯和往常一样去做礼拜。每一个人都急于想瞧一瞧这个闻名的法国人,就在一个月前,他曾经帮助华盛顿在约克郡俘虏康华利斯爵士的军队。

那天早晨最后的一首圣诗唱完并祷告过后,教区的居民们就排成一列和这位英雄握手。

拉法艾德将军除了战术和国家大事外,还对其他事情有所嗜好,他对年轻美貌的妇女尤感兴趣。凡是具有吸引力的小姐一经介绍,他的惯例总是以接吻为礼。在这个早晨,他便在基督教堂前吻了7个女子;由于如此作法引起了许多的争议——胜过了牧师高唱入云的路加福音第三篇。他所吻过的7个幸运女子中,有一个就是——露西·哈克斯。

然而,这“吻”竟然触发一连串的事件——对于美国的影响——犹如他协助美国所打的仗一般,或许影响更深。

那天早上在人群里还有个未婚男子——是个富贵人家的未婚男子,他对哈克斯家只有模糊的印象,认为他们是目不识丁、又极度贫困的家庭。

但是这个早晨——也许这可能是神经过敏——他觉得拉法艾德将军吻露西·哈克斯的时候,似乎比吻其他女子更带着一些热忱和情意。

这个大地主原来就崇拜那个法国将军,认为他不但是军事天才,还是美女的鉴定家。于是他就开始对露西·哈克斯加以幻想了。当他仔细思索时,他记起世界上一些著名的美人,有好几位是出生于像露西·哈克斯一样的贫困环境——有一些则简直是在更卑陋的环境中,例如汉弥顿夫人,再如杜巴里夫人原是一个穷困的裁衣匠的私生女。杜巴里夫人简直是文盲,而她在路易十五的宠爱之下,几乎是统辖了法国。这些前例是令人快慰的,促使这个未婚男子认为值得去实现这个愿望。

这天是星期天。星期一他整天在心中盘算这件事——到了星期二早上,他便驾临哈克斯小姐的小屋,雇用露西为自己农场的女仆。

他已经拥有大批奴仆,他并不需要增添仆人。尽管如此,他还是雇用露西,指派她做一些轻松的家事,不让她去和一般奴仆为伍。

当时弗吉尼亚州许多名门世家,都要送小孩到英国去受教育。露西主人就曾经读过牛津大学,所以他将珍藏的一批书带回了美国。有一天,他无意中步入书房,发现露西坐在椅子上,一手拿着抹布,正在看一本历史书的图片。

对一个仆人而言,这是一种不寻常的事,但是他并没有谴责她。他随手关上书房的门,坐下来帮她读图片下面的说明,并把意义告诉她。

她津津有味地听着——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她说——她想念书。

远在1781年时,一个女仆会有那种渴望是很惊人的。当时弗吉尼亚没有国民学校,一半以上的地主都不会签名,他们要转让土地时,也都只是划个记号罢了。

而这里竟有一个女仆想念书写字哩!绅士们若不以为那是革命性的,也总认为有点危险性,但她的主人却很感动,自愿做她的教师。那天晚饭后,他便在书房教她认字。数日后,他握着她的手,教她如何书写,还颇有成绩。至今她的一张手稿犹在,可看出她书写时是十分稳健自如的,表现出坚强的魄力和十分的自信。她不但会用“核准”这类长词,而且拼法正确。当时即使像华盛顿一流的人们,拼字也不免有错,可见那是很难得的。

每晚功课完后,露西和她的教师便在书房并肩而坐,注视着火炉里跃腾的火焰,或欣赏越过林边徐徐上升的月亮……

她爱他,而且信赖他;但信赖得太过分了……终于不安的日子来了。她吃不下,睡不着,担忧得面容憔悴。当她再也无法隐瞒时,只得告诉他,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当时他也考虑到和她结婚,但仅仅是一时的想法而已。他更多想到的是,家庭、朋友、社会地位、纠葛、不愉快的场面……不!终于开始厌弃她了,所以他给她一些钱就打发她走了。

几个月后,人们开始指责露西,且避开她。

一个礼拜天早晨,她将婴孩抱到教堂来,群众哗然!那些良家妇女更为愤慨,有一个人甚至站起来要求——“把那个荡妇赶出去!”

那是很难受的!露西的父亲不愿再让女儿受辱。于是哈克斯家族就将所有的财产家当装进运货马车,沿着荒野的道路,翻过甘巴兰山,到肯塔基的哈洛村定居下来。在那里无人认识他们,也不再有闲言闲语了。

但是在哈洛村,露西仍是十分漂亮,一样对男人有强烈的吸引力。她又被追求,于是又坠入了情网。消息一传十,十传百,终于传到安的耳中。于是她向大陪审团告发露西通奸。但警长深知露西并不是法律可以轻易制裁的,所以把传票往口袋里一塞,便外出打猎,而将这事置之度外。

那是11月间的事。到次年3月又有个女人带着有关露西更多的传说和诽谤前来告状,于是传票又发了出去。愤怒的露西把它撕裂,丢在来人脸上。5月法院将再次开庭——如果不是有一个了不起的青年为她解围,露西迟早还是会被迫出庭的。

他的名字是亨利·史帕罗。他骑马来到哈洛村,在她茅屋前拴了马,就直接走进屋里去。

“露西,”他对她说:“我不管这些女人怎么谈论你,我爱你,愿娶你为妻!”总之,他向她求婚。尽管如此,她却不愿立即结婚,她不愿人家以为史帕罗是被迫娶她的。

“我们再等一年吧,亨利。”她坚持着说:“在这期间我要证明我是能够安分过日子的。假如一年后你仍然要我,我一定等着你。”

1790年4月26日,亨利·史帕罗尽快到法庭领取了结婚证书,而后再也没有听到传票的事了。差不多一年后,他们便结婚了。

但那群女人又开始晃头饶舌:这个婚姻是不会持久的!露西终究还要故态复发的!每个人都听到了,连亨利·史帕罗也听到这些闲话。他为露西着想,于是建议往西迁移,以便换个环境,一切重新做起。她拒绝了这种胆怯的逃避方式,她说她并不坏;她昂首不屈地说,她绝不逃避,并决意在哈洛村定居下来,奋斗到底。

果然,她养育了8个子女,在这地方恢复了她的声誉。

后来露西有两个儿子做了传教士,一个外孙(亦即她那个在弗吉尼亚时的私生女的儿子)做了美国总统,那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我述说这个故事是要表明林肯的直接世系。

他本人对于良好教养的弗吉尼亚外祖父,亦敬重备至。

威廉·H·赫登是林肯在律师业上二十一年之久的同事,他大概比任何人都更了解林肯。他写过一部3册的林肯传记,于1888年出版,这是无数有关林肯传记中最重要的一部。现在我摘录第一册第三、第四两页如下——

关于他的世系,我记得有一次林肯曾经提起过。大约在1850年,当时我们同乘马车到伊利诺伊州美特那特郡的法院,我们所要审问的案件,是一件牵涉到遗传特征的问题。在途中,他第一次很明白地对我讲起他的母亲,讲到她的性格,并说他从她那儿遗传到什么性格。他特地提到她是露西·哈克斯和一个有教养的弗吉尼亚地主的私生女。他认为他的分析能力、理解能力、智商、志气和一切举止,使他有异于哈克斯家族后裔的性格,都来自这上一代。有一段时间,他认为私生子往往比一般儿童更健康聪明;拿他来说,他相信他的美德都来自这个宽容大度默默无闻的弗吉尼亚外祖父。

这些话——虽然是痛苦的——引起了他对母亲的追忆,当马车在路上颠簸的时候,他感叹地说:“愿上帝保佑我的母亲!我所以有今天或将来若有成就,全部归功于她!”然后就缄默了。

我们静默不语只管赶路。他沉思着,陷入自己的世界,我也不敢惊扰他。他的话和悲哀的声调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那是我永不能忘怀的一次经历!

贫穷的磨炼

在印第安纳那几年,林肯遭受的贫困,恐怕超过后来他解放的千万黑奴。

林肯的母亲,南茜·哈克斯(即露西的私生女)是由她的舅父母抚养长大的,不曾读过书,不会写字。当她签地契时,也只画记号。

她深居在阴幽的森林中,极少交游,22岁那年,便嫁给一个愚笨又无知的打短工的人。他偶尔也上山狩猎,他的名字是汤姆·林肯,但和他同住森林中的人们,都管他叫“李康”(林肯的谐音)。

汤姆·林肯游手好闲,终日无所事事,从无固定职业,只有饿慌了,才随便找工作做。他修路、伐木、捕熊、除草、耕种、筑屋。据说,他曾经3次拿着猎枪看守囚犯。1805年在肯塔基的哈定郡,他捕捉并鞭笞逃奴,代价是1小时6分钱。

他没有丝毫的金钱观念,他在印第安纳的第一个农场住过14年,每一年都无法节省10块钱缴纳田租。有一次他贫穷到极致,妻子必须用荆棘来缝补衣服,而他却去肯塔基的伊丽莎白镇为自己买了一副丝质吊带,而且是赊账买的。不久,在一次拍卖中,他花3块钱购得一把刀。当他赤脚外出时,总是穿着丝质吊带并且拿着他的刀。

结婚后不久,他迁入城里想做个木匠讨生活。他得到一个建造磨坊的工作,但他没有把木材锯直,尺寸又不合规格,因此雇主对于他拙劣的手艺坚拒付酬,结果打了3场官司。

汤姆·林肯来自森林,虽然他是愚笨的,却也明了他乃是属于森林的。于是他便带着妻子迂回森林边贫瘠的、布满石头的农场,再也没有鲁莽地遗弃耕地了。

离伊丽莎白镇不远之处,有一片广阔的荒地。好几代印第安人在那里纵火烧林,使野草在阳光下蓬勃生长,让野牛来此撒欢吃草。

1808年12月,汤姆·林肯以每英亩6角6分的价格,在这块荒地中购得一块农场。当中有一间猎人用的、简陋的小木屋,为野生的山楂树所围绕。而半里外流着那诺林溪的支流。春季山茱萸遍开,夏季天空中有鹰群悠悠盘旋着,长草迎风起伏宛如无垠的绿海。稍有见识的人都不愿定居在这里,因此到冬季,它便是肯塔基境内最偏僻、最荒凉的地区了。

然而亚伯拉罕·林肯正是出生在这荒瘠僻壤的猎人小屋内。时为1809年严冬。

他在一个星期日早晨出生——出生在一个垫满玉米皮的木架床上。屋外刮着暴风雪,而2月的冷风把雪吹过壁缝,飘在南茜·哈克斯和她的婴儿所盖的熊皮上面。她由于拓荒生活的煎熬和辛劳弄得筋疲力乏,所以在9年后,即35岁时去世。她从不曾有过快乐,无论住在何处,总有人讥讽她是私生女,可惜那天早上她无法看到将来,也无法看到现今在她曾经受苦的地方,有一批感恩的人建立了一所大理石教堂来纪念她。

纸币在旷野里是没什么价值的。因此,猪、火腿、威士忌酒、狐狸皮、熊皮以及农产品都可当做交易媒介,甚至传教士也接受威士忌酒作为礼拜的报酬。1816年秋天,亚伯拉罕·林肯7岁的时候,年老的汤姆·林肯将农场交换了约四百加仑的威士忌酒,然后举家迁入印第安纳未开化且荒凉的森林中。他们最近的邻居是一个猎熊的人。周围树林、草丛、葡萄藤和矮树等杂乱蔓延着,人要行走其间必须加以割除砍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