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克先生说:“当然啦,如果不是古怪离奇,我们就不会请教您了。但是,你认为盗贼在威廉之前就进了屋,我觉得这很可笑。因为屋子既没被弄乱,也没有丢东西。”
福尔摩斯却说:“这恐怕要看是什么东西了。你可别忘记,这个盗贼与众不同,做案都有准确的目标。你想想,他从阿克顿家偷的那些奇怪的东西,一个线团,一块镇纸,还有一些我们并不注意的小东西。”
老坎宁安说:“那好,福尔摩斯先生,既然我们将一切托付于您,那就听您与警官的安排。”
福尔摩斯说:“首先,我想请您破费拿出一笔缉拿凶犯的悬赏金。因为要让官方同意,并拨下出这笔钱需要等很长时间,且不会马上办得下来。我已经拟好草稿,如果您同意,就请签个字,我认为五十镑就够了。”
治安官接过福尔摩斯给他的纸和笔,说:“我愿意出五百镑。可是,这儿不太对吧?”
他仔细打量着底稿。
“哦,我写得很仓促。”
“您看开头:‘鉴于星期二凌晨三刻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未遂案……’等等,实际上事情发生在十一点三刻。”
看到这一疏忽我感到很难过。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肯定会对这种差错感到难堪。把事情弄准确,是他的专长。但是近来这病将他折磨得很糊涂,这件小事就可以说明,他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显然,他很尴尬。警官皱起了眉头,亚历克却大笑起来。老绅士提笔改正了错误并将纸还给福尔摩斯。
老坎宁安说:“赶快拿去复印吧,我觉得您这招很高明。”
福尔摩斯很小心地将纸叠起来,夹在笔记本中。
他说:“现在,我们一起好好检查一下屋子,好确认这个古怪盗贼是否偷走了东西。”
进屋时,福尔摩斯认真地检查了已被弄坏的门。显然,是凿子或坚硬的小刀之类的东西插进了锁眼里,这才撬开的。我们能清楚看到利器留下的痕迹。
福尔摩斯问:“你们从来不使用门闩?”
“我们认为没有必要那么做。”
“你们有狗吗?”
“有的,不过它们都被铁链子拴在屋子的那边。”
“仆人们几点睡觉?”
“十点左右。”
“我听说威廉平时也是这时候睡。”
“不错。”
“这很奇怪,在出事的晚上,他却起来了。现在,如果能去看看屋子里边,我将很高兴,坎宁安先生。”
我们走过厨房旁的石板走廊,沿着木制楼梯,来到了二楼,之后又上了楼梯平台。它对面是一段楼梯,装饰得华丽考究,一直通往前厅。从这里过去是客厅和卧室,其中有老坎宁安先生和他儿子的卧室。福尔摩斯缓缓地走着,仔细观察着房子的样式。我能看出来,他似乎是在紧追一条线索,但却一点也猜不出那到底是什么。
老坎宁安先生不耐烦地说:“先生,我认为这很没必要。楼梯口是我的卧室,隔壁是我儿子的。您应该判断一下,如果贼上了楼,我们绝对不可能没有察觉。”
老坎宁安的儿子打趣地笑着说:“我认为,您应该把外边都搜遍,恐怕会有新线索的。”
“请你们再忍耐一下,因为我想弄清楚从这里向外看去,究竟可以看到什么地方。这是您儿子的卧室吧?”
福尔摩斯推开门进去,穿过卧室,又推开了另一间房子的门。他边观察边说:“这是那间更衣室吧!它的窗子朝向哪里?”
“现在您总该满意了吧?”老坎宁安先生尖酸地说。
“很感谢您,这下要看的都看了。”
“如果您认为有必要,也可以去我的房间看看。”
“如果您愿意的话!”
治安官耸耸肩,带着我们来到他的卧室。里面的家具、摆设简单而又朴实,是一间很普通的屋子。当我们来到窗边时,福尔摩斯却放慢了脚步,我们俩落在了后面。
床边有一盘橘子、一瓶水。走过去时,福尔摩斯探身向前,故意打翻了那些东西。玻璃瓶被摔碎了,水果滚得到处都是,我们惊呆了!
“怎么搞的?华生,把地毯都弄脏了。”福尔摩斯大喊道。
我急忙弯下腰,拣地上的水果。我明白,我的朋友将责任推到我身上,是有原因的。其他的人也都忙着来拣水果、扶桌子。
突然,警官喊道:“哎呀!他去哪儿了?”
福尔摩斯不在了。
亚历克说:“大家稍等片刻,我想,这人脑袋有问题。爸爸,您过来,我们去找找他。”
他们走出门,只留下上校、警官和我三人在房里。
警官说:“我同意主人的想法,他或许真的犯病了,但是我好像觉得……”
他的话讲了一半就被尖叫声打断了。“救命!救救我!杀人啦!”
我听出是我朋友的声音,立刻毛发倒立。我发疯般地向楼梯平台跑去。这时呼救声越来越低,并且模糊不清,我分辨出,那是从我们开始进去的那间屋子里传出来的。我大步冲进去,直奔更衣室。坎宁安父子二人正把福尔摩斯打倒在地,小坎宁安用双手掐着福尔摩斯的脖子,老坎宁安正抓着他的一只手。我们三人马上把他俩拉开,扶起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摇晃着站在那里,脸色苍白,显然已经筋疲力竭。
福尔摩斯喘着粗气大声说:“警官,马上将这两个人逮捕。”
“什么罪名?”
“蓄意谋杀马车夫威廉。”
警官盯着福尔摩斯愣在那里。
“好了,福尔摩斯先生,”警官终于说道,“我认为,您是在开玩笑……”
福尔摩斯大吼道:“先生,请你看看他俩的脸,自然就会明白了!”
确实,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认罪表情。老人像木头一样呆在那里,脸上露出悲伤且生气的表情。他的儿子则一改常态,像头走入绝境的野兽,目光咄咄逼人,一副粗暴愤怒的神情。警官默默走向门口,然后吹响了警笛,两名警察闻声赶来。
警官说:“我不得不这样,坎宁安先生,我宁愿相信这是一场误会,但是,您可以看到……您要干什么?放下手!”他伸手打过去,将亚历克准备射击的手枪打在地上。
福尔摩斯轻松地踩住手枪,说道:“别轻举妄动,它在审讯时会有用,而这个却是我们所需要的。”他边说边拿起一个小纸团。
警官失声叫道:“那张被抢走的纸条!”
“一点儿也不错。”
“您在哪儿找到了它?”
“在我预想的地方。待会儿我会把详情告诉你们。上校,现在您和华生可以先回去,一小时后我们再见。我得和警官一起审讯罪犯。吃午饭时,我一定赶回去。”
一小时后,福尔摩斯按时回到了上校的吸烟室。一位身材矮小的先生跟他一块儿来的。福尔摩斯向我们介绍了他,他就是阿克顿先生,第一起盗窃案正发生在他的家里。
“我希望向你们详细讲述这案子时,阿克顿先生也听听,相信他对案子的详细过程会非常感兴趣。哦,亲爱的上校,您招待了一个如此喜欢闯祸的人,我想您一定很失望。”
上校热情地说:“恰恰相反,有如此好的机会向您学习侦探技巧,是我最大的荣幸。我必须承认,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而且,直到现在我也没搞清是怎么回事,一点线索没有。”
“恐怕我的讲解未必会令你们满意。但是,不论是对我的朋友华生,还是其他对我的工作有兴趣的人,我的侦察方法向来都是毫无保留。不过,声明一下,刚才那场袭击把我折腾得够呛,我得喝点白兰地提提神。上校,刚才我真是筋疲力尽了。”
“我相信你的神经痛不会再突然复发了。”
福尔摩斯大声笑着说:“一会儿我们再谈这件事,现在我先讲案子,并将几个促使我作判断的环节告诉你们。如果有不明白的,尽管随时打断我。
“在许许多多的侦探技艺中,最关键的就是要能从许多事实中找出要害问题,否则,你就不能集中精力,重点突破。因此,一开始我就认为死者手里的纸条是本案子的关键。
“在讨论这件事前,我想提醒大家注意,如果亚历克所说的是真的,即凶手在杀了威廉后马上逃走了,那么,凶手就根本没时间去抢下死者手里的纸片。但是,如果不是凶手抢走的,那一定就是亚历克自己干的。因为老坎宁安下楼前,已经有几个仆人在现场了。这一点很容易推理,不过警官却忽视了它。因为从一开始时他就断定这些乡绅与此案没有关系。但我还是决定不对任何人有偏见,而只是按照案子本身指引给我的方向走。所以,在调查开始时我就怀疑亚历克,并一直分析着他在这件事中的角色。
“我认真地研究了警官交给我的纸条,马上发现这是个很值得关注的线索。这是那张纸条,你们看能否找出一些暴露问题的地方?”
上校说:“字体极其不规则。”
福尔摩斯大声说:“亲爱的先生,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这纸条是由两个人共同完成的。你们只要注意‘at’和‘to’中那两个‘t’,是那么苍劲有力;而‘quarter’与‘twelve’中的‘t’却是那样弱软无力,这就是破绽。通过分析比较这几个词,可以肯定地说,‘learn’与‘maybe’是由笔锋苍劲有力的人所写,而‘what’是由笔锋软弱无力的人所写。”
上校喊道:“天啊!的确如此。可是这两个人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写这封信呢?”
“很明显,这不是什么好事儿。他们之间似乎并不信任,于是约定,无论做什么都由两人一起决定,并且可以断定,写‘at’与‘to’的人是主谋。”
“您判断的根据是什么?”
“通过比较两人的字迹。不过,我们还有更充分的理由。如果您认真查看了纸条,就会判断出:是那个字体苍劲有力的人先写好主要内容,并且留下很多空白由另一个人去写。这些空地不很充足,可以看出,在‘at’与‘to’中间第二个人写的‘quarter’非常挤,这就说明‘at’与‘to’是事先写好的。那个先把主要内容写好的人,一定是这件事情的主谋。”
阿克顿先生大声赞道:“太妙了!”
福尔摩斯接着说:“这都是表面现象,我们现在要说的是更关键的。也许你们不了解,笔迹专家们通常可以根据一个人的字迹推断他的年龄,并且已达到了相当精准的水平。一般情况,上下误差不会超过十年。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就是当这个人不健康或体质较弱时,比如一个年轻人患了病,那么他的笔迹就会显出老人的特征。在这个纸条上,一个人笔迹苍劲有力,另一个人笔迹虽软弱无力却也清晰,但他写的‘t’字上少写了一横。据此判断,其中一个是年轻人,另外一个虽然不是很老,但也有一定岁数了。”
阿克顿又高声说:“太棒了!”
“此外还有一点,也很有意思。他们两个人的字迹有相似的地方,这说明他们具有某种血缘关系。最明显的是‘e’,写得跟希腊字母‘ε’一样。我还注意到一些很细微的地方,都应证了同一问题。我敢肯定,就书写的风格上也可以断定这两人是一家人。当然,以上都是我从纸条上得到的信息。此外,还有二三十种推论结果,也许只有专家对此感兴趣。但这一切都加强了我的推测,这信是由坎宁安父子共同写的。
“既然结论已经得出,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调查犯罪细节,以证实它们对我是否有帮助。我同警官去了他们的住处,所到之处正是我想看到的。我可以断定:死者身上的伤口是有人在四码开外的距离开枪所致,因为死者衣服上没留下火药的残渣。所以,亚历克说凶手在搏斗时开的枪,这明显是在撒谎。还有,父子二人都说出凶手逃往大路的经过。但是,很巧的是这个地方有一条很宽的沟,沟底非常潮湿,可我在沟附近却没有找到任何脚印,所以,我相信坎宁安父子是在说谎。可以肯定,根本无人来过这里。
“最后,我所要思考的就是他们的犯罪动机。要弄明白这一点,就必须要了解阿克顿先生家发生那起盗窃案的原因。上校说过,阿克顿先生正在与坎宁安家打官司。因此我推测,他们闯到您家,其实是为偷与此案有关的重要文件。”
阿克顿说:“没错,可以肯定,他们就是这个目的,因为我有理由要求获得他们现在所拥有家产的一半。但是,如果他们找到并偷走我的证据,那就一定会赢。不过,非常幸运,这张证据已被我放到了律师的保险柜里。”
福尔摩斯笑着说:“不知您如何看待?我认为这是一次草率而又有风险的尝试,并且应该是亚历克干的。他没有找到所需要的东西,就布下阵局,顺便偷走几件小玩意儿,以便造成一般盗窃案的假相。这一点明白了,不过还有很多地方是模糊不清的。首先,我得找到被抢走的那半张纸。我认为是亚历克从威廉手里抢走的,然后放进了睡衣口袋。否则,他又能将它放在哪儿呢?唯一不确定的是它是否还在睡衣口袋里。这需要花费精力去寻找。我们一同到他家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纸条。
“你们也许记得,在厨房门外我们遇到了坎宁安父子。当然,最重要的是不能向他们提到这一点,否则他们就会立刻毁掉证据。因此在警官提到纸条时,我急忙装做发病来岔开话题。”
上校大笑道:“哎呀,原来如此,还让我们白白为您担心,您的突然发病原来是装的!”
“从职业眼光来看,这一手棒极了。”我大声叫道,完全惊异于这个令我眼花撩乱的天才。
福尔摩斯说:“这是一种艺术,经常用得着。我恢复常态以后,又耍了个小伎俩,让老坎宁安写了‘twelve’(英语指十二,因为英语中十一点三刻的写法是差一刻十二点。福尔摩斯有意将差一刻十二点写为差一刻一点,是为了留下坎宁安的笔迹。——译者注)这个词。这样,我便能与密约信上的‘twelve’作比较。”
我叫道:“哎呀,我真愚蠢!”
福尔摩斯笑着说:“我知道,你当时因同情我虚弱的身体而十分着急,对此我深表歉意。后来,我们一起上楼,在那间屋子里,我看见睡衣就在门后。于是在老坎宁安房间时我有意掀翻桌子,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以便迅速潜回去检查睡衣。我真的找到了那张纸条,正如我所料想,它就在他们中某个人的睡衣口袋里。刚将它拿到手,坎宁安父子就向我扑来,如果不是你们及时赶到救了我,他们一定会当场弄死我。亚历克用力掐我的脖子,老坎宁安抓着我的手,要抢回我手里的纸条。他们知道我掌握了全部真相,发现万无一失的事竟突然陷入绝境,于是只能冒险杀死我。
“后来,我们审讯了坎宁安,问他的犯罪动机。他挺老实,但他儿子却十分嚣张。假如当时他拿起了那支枪,那么必定会有人伤亡,也许是别人也许是他自己。老坎宁安知道情况对他不利,便失去了抵赖的信心,将一切都交待了。原来,那天晚上,当坎宁安父子闯入阿克顿家时,威廉一直在跟踪他们。当威廉掌握了他们的秘密时,就以此威胁,进行敲诈。但是,亚历克是习惯耍诡计的高手。他突然发现,轰动一时的盗窃案正是干掉威廉的好机会,于是便将威廉拐骗出来然后杀了他。如果他们没有留下那半张纸条,并且稍微周密处理一下作案的细节的话,那就不会留下任何线索了。”
“可是那张纸条呢?”
福尔摩斯把那张抢走的纸条拿出来,拼好放在了我们面前。
(要是十二点差一刻你来东门口,将得知一件令你惊喜的事。此事将对你和安妮·莫里森都有好处。切勿让他人知道。)
福尔摩斯说:“这恰是我们想要的东西。显然,我们不知道亚历克·坎宁安、威廉·柯万和安妮·莫里森之间的关系。但是从事件的结果来看,这个诱饵实在非常巧妙。我相信你们会乐意看到家族遗传在笔迹方面的特征。比如,俩人的‘p’一样,‘g’的尾端也一样。那个老人写‘i’时,不在上面写那一点,这很奇怪。华生,我们的乡村之行真是收获颇丰,明天一定会精神饱满地回到贝克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