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做个受人欢迎的办事高手,你就要学会说话有分寸,这样办事、做人就能得体。因此,要做个有内在修养的办事高手,你要学会与人相见如故、畅谈无阻的技巧,而这种技巧就是欣赏对方,赢得人心。
1.针锋相对,事出有因
举火燎天就是指辩论中要抓住关键问题,与之针锋相对,迅速造成声势,迫使对方乖乖就范。
运用“举火燎天法”,首先必须“举火”,举起光明火炬,驱除黑暗蒙昧。因为辩论的任何“理”,都有表、里、正、反四方面。表与里是“言”与“意”的关系,正与反则为“是”与“非”的关系,针对对方之“理”,提出我方之理,与之针锋相对,才能造成气氛。
先回忆一下《唐雎不辱使命》的故事。从这一节的视角看,为何国土面积仅50里的安陵君使者唐雎,敢在大国国君秦王面前,不卑不亢地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最终迫使秦王“长跪而谢之”呢?他在这场外交辩论中,就采用了“举火燎天”之术。
任何“理”都有表里正反诸多方面。秦王“理”之“表”是以500里之地易50里之地,而“理”之“里”却是吞并这个已被秦国灭亡的魏国的一个附属小国。因而秦王之理是“反”的,唐雎之理是“正”的。
唐雎出使秦国,就是肩负着反对以强凌弱、维护安陵君尊严的神圣使命,因而具有正义性质。在这场辩论中,唐雎抓住关键问题,与之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秦王假意尊重安陵君,什么“以君为长者,重提以十倍土地换安陵而不肯,是不是小看我?”唐雎针锋相对回答:“否,非若是也”;秦王以“天子之怒”来威胁,唐雎就以“布衣之怒”来相诘;秦王以“伏尸百万,流血千里”恫吓,唐雎则以“伏尸二人,流血五步”作回答,迅速造成声势,使秦王就范。
粗略的了解了“举火燎天法”的涵义之后,我们来看另外一场辩论:1903年在上海曾发生的轰动一时的大案,即《苏报》案。
《苏报》是中国人在上海租界办的华文报纸。面对苦难的中华民族,它宣传革命,唤起民众,思想激进。邹容出版《革命军》一书,《苏报》予以热情推荐。《苏报》刊载章太炎先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矛头直指清帝:“载淞小丑,未辨菽麦。”《苏报》为国内同胞与海外华侨争相传阅,影响极大。
清政府气急败坏,勾结帝国主义租界当局查封《苏报》,拘捕章太炎和邹容,并在英国租界内公审。
7月15日,各国领事来到会审公堂。本案“原告”清政府由江苏候补道俞明震代表出庭,并雇请了洋律师古柏、哈华托为代理人。“被告”章太炎、邹容也聘了博易、雷满等律师为辩护人。
会审官讯问“被告”。
邹容毫无惧色,坦然说道:“因为愤恨清政府专制统治,所以我写了《革命军》一书。又听说公堂要抓我,我就特地到这里来报到。”
章太炎则在对手的公堂上尽情发表演说,义正辞严地痛斥清政府勾结帝国主义迫害革命志士的卑劣行径。他指出:
“你们自称为中国政府,以中国政府来控告罪人,却不在中国法院,而在别国所管辖的最小的新衙门,真乃千古笑谈!”
第一场辩论以章、邹胜辩告终。
7月21日第二次开庭。古柏按照清政府的旨意,在发言中借口此案另有交涉,要求改期会审,意欲将此案移交清政府。
被告辩护人博易律师当即反驳:“此案发生在租界内,按照《公共租界章程》,理所当然应归租界公堂审理。”
清廷代表及古柏搜索枯肠,也没能找出反击的论据来。这时博易律师又抓住时机,反守为攻,提出一连串的诘问:
“按照法律,凡是诉讼必须原告被告两方齐全才行,倘若只有被告而无原告,则诉讼不具。现有人控告被告有罪,那么,我们要问堂上各官,今日之原告究竟是何人?是北京政府呢?还是两江总督?是江苏巡抚呢?还是上海道台?请明白宣示。”
清廷代表俞明震瞠目结舌,无言以对。
古柏犹豫半天,含含糊糊地说:“这个……这个……当然是中国政府……”
博易立即驳诘道:“堂堂中国政府,竟然向属下之低级法庭起诉某个个人,受其裁判,岂非笑话?”
俞明震抓耳挠腮,不知所云。
博易不容对方有喘息机会,又连连进攻:
“这样看来,原告尚无定人。既无原告,如何审案?再者,章、邹等人不过在报上写了几篇文篇,并无违反租界规则之举。你们指控被告,有何证据?另外,刚才你们就要交涉,交涉什么事,应向法庭公布。如果政府律师既不能指出章、邹等人犯的什么罪,有什么证据,又不能说明交涉之事,则此案应立即注销,方为公平妥当。”
在被告律师有力的驳诘之下,会审官与清廷代表面面相觑,汗流浃背。第二次审讯又只得匆匆收场。
第二天,《苏报》案轰动全国,清政府迫害革命党人的行径遭到社会舆论的猛烈抨击。“举火”已成“燎天”之势。
12月3日、4日、5日,三次连续开庭。
原告律师除重复前两次陈词滥调外,又出示刊载有章太炎文章的那期《苏报》作为其犯案的“物证”。
被告斥:“这种东西算不得什么证据!”
博易律师不无讥讽地说:“众所周知,凡是有教化的国家,办案都得有真凭实据,方可定罪判刑。若无凭据,何来罪名?又岂能判刑?否则,就算不得文明之国!”
一番话说得清廷代表脸上红一阵,白一阵。
古柏又气势汹汹地狡辩道:“他们印这些书报都是大逆不道的!如果不是谋反,那么为什么要写《驳康有为论革命书》这样的文章?用意何在?”
章太炎慷慨陈词:“我在爱国学社教书,经常读到康有为编写的东西。一看都是些反革命、袒护满人的胡言乱语,实属害人子弟。所以起而作书,据理驳之。”
“既然教书,为什么攻击圣上是“小丑”?难道你不知道圣上之讳应该回避吗?这难道不是大逆不道?”古柏自以为抓住了把柄。
“哈!哈!”章太炎大笑道:“什么圣上之讳,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古汉语里,‘小丑’一词本作‘类’字讲,也可以作‘小孩子’解,根本不含诽谤之意。关于什么‘避圣上’讳,我遍读西欧各国法律,并无此语。我只知道清帝叫载淞,不知所谓‘圣讳’。写写名字又有何不可呢?”
清廷代表气得七窍冒烟,又无计可施。古柏又转而责问邹容:“《革命军》一书出版后,到处被人出售,又为什么不出来禁?”
“我既不是巡捕房巡捕,又不是上海县县官,别人要售书,我又有什么权利去禁止呢?”就这样,章太炎、邹容及其代理律师在公堂上多次据理反驳,把“原告”驳得体无完肤,使清政府从“原告”变成了“被告”。
章太炎、邹容及其律师的一场又一场胜辩,主要就是胜在了“举火燎天”而产生的理直气壮的效果:章太炎开首就批驳“你们自称为中国政府……真乃千古笑柄!”就是说“国府”非国府,即对“国府”概念的否定。“原告究竟是何人?是北京政府呢?还是两江总督?是江苏巡抚呢?还是上海道台?”也是从“正本清源”的角度,对其案件的否定:“只有被告而无原告,则狱讼不具。”
正如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所说:“苏报案”的实质是清廷与人民聚论之始,表面上清廷胜诉,但实际上胜诉的是人民,章、邹被判刑却激起了人民的觉悟,人民奋起抗争,终于推翻了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政府。由法庭的“举火”,以至全国的“燎天”了。
2.借景生情,说服有方
1988年,任传俊任江苏仪征化纤工业公司的总经理。当时,仪征公司引进了德国利玛公司的一条先进生产线。但是,利玛公司提供给仪征公司的机器设备存在技术故障,致使生产线无法运转,全部报废,给中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于是,仪征公司向德方提出索赔,并开始与利玛公司进行谈判。此事由总经理任传俊负责。当时,中方提出索赔800万马克,这不是一笔小数目,但也绝不是漫天要价。但利玛公司拒不认账,他们顽固地坚持仪征存心敲诈。一时,谈判陷入僵局。
这事让任传俊极为苦恼。公司的损失确实很大,但利玛公司拒不认账,这怎么办呢?如果诉诸法律,由于是涉外案件,程序极为繁杂,时间会拖得太久,而且也没有绝对胜诉的把握,还要浪费大量的人力、财力。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谈判,力争在谈判桌上将问题解决;苦苦思索之后,任传俊决定换一下谈判的思路和方法。
于是,当双方相持不下的时候,任传俊提出暂时停止谈判,邀请德国谈判人员到扬州游览名胜。
当他们一行兴致勃勃地来到扬州西北的名寺——唐朝高僧鉴真居住和讲学之处时,任传俊向对方介绍说:“这里纪念的是一位为了信仰,六渡日本,双目失明之后终于达到理想境界的高僧鉴真和尚。今天,中日两国人民都没有忘记他,你们不是常常奇怪为什么日本人对华投资比较容易吗?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日本人了解中国人的心理,知道中国人重感情、重友谊,我们对真心和我们合作的朋友会坦诚相待。”
一番话使利玛公司的谈判代表受到了很大的震动。谁都明白任传俊的话外之音:你们如果也想像日本人那样和中国合作的话,就应该充分了解中国人重情义,就应该明白中国人不会漫天要价,更不会敲诈!
游览后又回到了谈判桌上,任传俊又开始了他的攻心术:“我们都是经常合作的老朋友了,……总不能为了这件事破坏了良好的合作前景;但是你们也要为我想想,我们中国还穷啊!我总得对这里一万多名建设者有个交代呀!”
这一次,利玛公司的代表们不再顽固了;他们痛痛快快地认可了800万马克的赔偿。任传俊大获全胜。一次游览可以打破谈判桌上的僵局。任传俊的秘诀便是用鉴真和尚东渡扶桑的典故借景抒情,让利玛公司明白:中国人是重情义、讲友谊的,是每一位合作者的伙伴。
著名作家沈从文小时候曾有一件事让他终生难忘。沈从文小时候十分淘气贪玩,对学习并不感兴趣。有一天上课,他又逃课了。第二天早晨上学,他刚走进学校,就被他的老师毛先生发现了,毛先生叫住了他,准备教训他一番。而沈从文却毫不在乎,这对他来说早已习以为常了。碰巧,沈从文站在一株楠木树旁,毛先生于是便叫沈从文跪在树下。斥责道:
“勤于功,劝无益,你怎么总是不吸取教训!你看这株楠木,它喜欢天天往上长,你愿意在它面前变成个矮子吗?你就不感到羞耻吗?”
毛先生一番看似平淡无奇的话却让幼小的沈从文感慨万千。等老师走后,他久久地打量着那株高大挺拔的楠木树,耳边回响着先生的训导,鼻子酸酸的,心想,楠木树,我总有一天要超过你!
在以后七十多年的时光里,这株楠木树给沈从文树起了一面镜子,照着他成为一代著名作家,他的心中始终装着这株楠木树,装着教诲他的毛先生。
劝说是口才的角逐,更是智力的角逐。而口才绝不是滔滔不绝、喋喋不休,这需要有一个恰当的环境,借助于某些有特殊意义的环境、景物,将劝说融于其中,能使被劝说者产生深刻的联想,并且铭记不忘,劝说效果自然极佳。
3.巧拉家常,化解敌意
1952年,尼克松参加了艾森豪威尔总统的竞选班子。就在这时,有人揭发:加利福尼亚的某些富商以私人捐款的方式暗中资助尼克松,而尼克松将那笔钱作为参议员所得收入。尼克松据理反驳,说那笔钱是用来支付政治活动开支的,绝没有据为己有。但是,艾森豪威尔坚决要求他的竞选伙伴必须“像猎狗的牙齿一样清白”。他准备把尼克松从候选人名单中除去。
这样,那一年10月的一天晚上,10点30分,全国所有的电视台、电台将各自的镜头、话筒对准了尼克松,他不得不通过电视讲话解释这些捐款的来龙去脉,为自己的清白而作辩护。尼克松在讲话中并不单刀直入地为自己辩解,以清洗丑闻给他蒙上的灰尘,而是多次提到他的出身如何低微,如何凭借自己的一股勇气、自我克制和勤奋工作才得以逐步上升的。这合乎美国那种竞争面前人人平等的国情,博取了观众和听众的同情。
说着说着,他话题一转,似乎是顺便提起了一件有趣的往事,他说道:“我在被提名为候选人后,的确有人给我送来一件礼物。那是在我们一家人动身去参加竞选活动的那一天,有人说寄给了我家一个包裹。我前去领取,你们猜会是什么东西?”尼克松故意打住,以提高听众的兴趣。“打开包裹一看,是一个条箱,里面装着一条西班牙长耳朵小狗儿,全身有黑白相间的斑点,十分可爱。我那六岁的女儿特莉西亚喜欢极了,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棋盘’。大家都知道,小孩子们都是喜欢狗的。所以,不管人家怎么说!我打算把狗留下来……”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尼克松的“棋盘演说”。
事后,美国的一份娱乐杂志马上把这篇“棋盘演说”嘲讽为花言巧语的产物,好莱坞制片人达里尔?扎纳克则说:“这是我从未见过的最为惊人的表演。”尼克松当时还以为自己失败了,为此还流过不少眼泪。可最后事态的发展完全出乎大家的意料,成千上万封赞扬他的电报涌进了共和党全国总部,他因为表现出色而最终被留在了候选人的名单上。
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也非常擅长巧拉家长术。1971年3月14日,田中角荣在日本电视台对全国观众说:“前些时候,我那80岁的老母亲还对我说‘小鬼,再努力地奋斗下去!像你这么小小的成就还早得很呢,可不要妄自尊大哦!’”田中角荣的这番话可解释为:一直到现在,我在事业上有了成就,但仍忘不了过去被母亲批评时母亲那谆谆的教诲,另一方面,母亲的音容笑貌和我对她的缅怀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自己的脑海。
田中在另一次讲话时又说:“我离家的时候,母亲送给我一卷纸币和松叶,我便把它们当成自己的护身符,片刻也不离身。因为万一求取功名的梦幻破灭而黯然返乡时,仍然可以重新回到母亲温暖的怀抱中。因为,我思念故乡,家里的老母亲正在盼望自己的孩儿回家。”
田中角荣这种拉家常式的怀念老母亲的扮相,在有些人的眼里或许被视为故作感情脆弱,而且十分肉麻。但是,无可争辩的是,正是他的这种“扮相”感动了民众。日本绝大多数民众将田中角荣看作是一个“充满人情味、品性善良的好人”的偶像。因此,他在选民中的支持率急剧上升。在广大民众的热情拥护下,田中角荣在职期间也取得了不俗的政绩。
巧拉家常,主要是利用人性的弱点,用浓厚的人情味拉近人们心理上和感情上的距离。古人云: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同样,说人之道也是攻心为上。巧拉家常便是一种高明的攻心术,使对方在情感上与你产生强烈的共鸣,不知不觉成为你的俘虏,从陌生到熟悉,化对立为调和,恰似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作为公众人物,难免会遇到一些常人难以想像的困难,但尼克松和田中角荣的成功应该能够给我们一些启示。假如你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充满“敌意”的人,为何不尝试一下“巧拉家常”?彼此之间沟通一下感情,虽然不敢肯定他一定会对你产生好感,但至少也会觉得你没有他想像中那么“可恶”。
4.以喻说理,感人至深
譬喻,可谓是说辩艺术之精华。所谓譬喻,是用具体的、浅显的、熟知的事物去说明或描绘抽象的、深奥的、生疏的事物的一种手法。论辩中,取喻明显,把精辟的论述与摹形似象的描绘糅合为一体,既能给人以哲理上的启迪,又能给人以艺术上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