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干部心理健康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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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端正良好的从政心态(4)

为什么对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这些人明知不可为,还要去为之呢?特别是已经亲眼看到他们身边有些人因违法乱纪已经受到惩罚的时候,这些人还不引以为戒,而要去继续以身试法呢?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作怪,这就是侥幸心理。

1.侥幸心理是突破思想防线的“腐蚀剂”

徐某,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1998年5月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1998年9月,被开除党籍;1999年8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痛悔》是徐某在押期间对自己问题的深刻反思,他写道:“……痛悔何必当初!悔,组织不绝于耳的教诲、警戒,听之多,行不果;悔,意志不坚,不恒,顶不住诱惑,躲躲闪闪,心存侥幸,心安理得。金钱可以使人们拥有一切,却同时可以改变一切,丧失一切。手莫伸,心莫贪,才能心安……”

侥幸心理摧毁了徐某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防线,使他们放松了警惕,胆子越来越大。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一发而不可收”。追寻腐败分子犯罪轨迹,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这就是只要“第一次”把握不住,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的突破就意味着思想防线的突破,一突破,就不好收拾了,其结果必然是由少到多、由小到大,从开始时的小礼品到后来的贵重物品,从“第一次”的小钱到后来的大钱,从“小贪”变成“大贪”。这些公务员之所以成为人民的罪人,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没有挡住“第一次”。

如果一个想搞腐败的人,一相情愿地把自己想成是能够侥幸逃脱党纪国法制裁的人,很可能就迈向了堕落的深渊。相反,若不是被贪欲蒙蔽了心智,就能清醒地意识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很可能不是侥幸的那一个,因此就会悬崖勒马,避免了因事业的成就、家庭的幸福、个人的前途同时丧失而出现痛悔莫及的结果。

2.侥幸心理是贪欲增长的“催化剂”

深圳市社保局原局长邱某,因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计人民币79.999万元,港币2万元,1998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他在《我是怎样从一个领导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的》中写道:“记得1995年三四月间,社保大厦土建工程快完工,有天下班后,我去工地查看工程质量。我到了工地转了一圈,正准备回家,工地负责人要留我吃饭,我说,还有事,以后有空再说吧,他见我不吃饭,就拿了两条三五牌香烟给我。我回家打开一看,里面装的原来是10万元人民币。当时我想,这么大的工程交给他们干,我也没有讲条件,没要好处费。另外,他也多次提过要帮我装修房子,我都没有答应。现在工程快完了,可能是他从奖励基金中拿来报答我的。同时,我又为自己想出许多收钱的理由,比如,我并没有为他办事,是他们主动给我的,我家里有病人,正急需用钱,他们悄悄给我,谁也不知道等等,然后就放心大胆地收下了。

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我贪欲的胃口越来越大,不断膨胀的欲望和对金钱的渴求使我是非不分,好坏不辨,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他人谋利而收的巨额贿赂达数十万元之多。”

一旦思想道德防线垮掉了,种种不合理的欲望就如决堤之水一般汹涌而来,很容易将人冲人罪恶的深渊。

3.侥幸心理是蒙蔽心智的“麻醉剂”

侥幸心理是一种非常不健康的心理。它常常使人做出不正确的判断,错误地估计形势,从而迷失方向,误入歧途。它对人们的消极心理暗示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小节无害。怀有这种心理的人,不懂得小与大的关系,不明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总是认为小的失误、错误、隐患可以原谅,可以理解,因而在不知不觉中,思想发生了蜕变,问题发生了质变,从本不足道的小事引出了事故案件,个人走上了违法违纪的道路。

二是从众攀比。这种人不能从主流来认识社会,而是从社会的某个角度来审视一些个别现象,不是把党纪国法、条令条例、规章制度作为不良行动的约束,而是把眼睛盯在别人的身上,认为“大部分干部都这么干,反正也不是我一个人”。特别是看到他人因违法违纪占了便宜得到好处的时候,心里感到不平衡,觉得他能这么做,我为什么不能?结果一步步走上歧途。

三是过高估计自己。有的人爱耍小聪明,感到只要自己算计得好,伪装得巧妙,事情办得隐蔽,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做了违法违纪的事情也不会被发现。殊不知,组织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伸手必被捉,谁也逃脱不了。

4.侥幸心理是陷入罪恶深渊的“润滑剂”

侥幸心理虽然是一念之差,但却有着酝酿、滋养它产生的深厚的心理、认知、价值观、人生观和环境等基础。心存侥幸者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不牢固,在钱、色面前,急剧发生蜕变;他们视线狭隘,心智不明,不从主流去看社会,而是从社会的某个角度审视一些个别现象,错误地估计形势,从而迷失方向,误入歧途;他们对一些别有用心的所谓“朋友”的表面迷惑,看不清他们的真面目……

因此,要远离侥幸心理,必须加强学习,树立正确而牢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从主流观察和认识社会,洁身自好,慎独正己,加强法制观念;必须认清建立在权钱交易之上的“感情交往”的本质;必须守住“第一次”,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避免不幸。

(1)加强学习,思想自律

纵观昔日官高权重却晚节不保以至身陷囹圄的人的堕落轨迹,不难发现,表面上看来,他们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的侥幸心理确实是把他们拉入地狱之门的黑手,但实际上,这只隐匿的害人黑手却是潜藏已久,滋生暗长。当他们放松思想改造,放松政治学习的时候,正是在为侥幸心理培育丰厚肥美的生长土壤。一旦思想的关口打开,侥幸心理就会趁虚而人,钻空子扎根,进而成长壮大。一但时机成熟,侥幸心理就钻出来,兴风作浪,为害人心,此时,心灵主人微弱的人生观、世界观已无力与之搏斗,只能乖乖束手就擒,做了贪欲的俘虏。等到清醒过来,为时已晚。

因此,重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注意加强党性锻炼和个人修养,不松懈地进行世界观的改造,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前进动力,是守护心灵航道的卫士。

(2)洁身自好,慎独正己

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彼此攀比,对世俗的力量感到无能为力而顺其自然,是一些公务员滑向犯罪深渊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作为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无论在什么时候,在怎样的条件下,都必须有坚定的立场、坚定的原则,都必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而坚定的立场,坚定的原则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又来自于坚定的理想信念,来自于坚定的党性观念,来自于树立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无论是谁都必将受到党和人民的严厉制裁,绝无侥幸者的藏身之地。正如前面提到的被抓住的贪官王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有触动地说,我们党确实是真反腐败,职位再高只要是犯了罪都要被依法严惩。

(3)谨慎交友,公私分明

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披上了温情脉脉的感情的外衣,迷惑了多少以权谋私的持权者!他们在受贿时认为“反正是一对一,就是犯了事自己不承认也查不出来”,“这事谁也不会乱讲”,“送礼的人都是比较熟悉,甚至是比较要好和亲近的人,说起来信誓旦旦,天知地知,估计不会出什么事”,“朋友间私下办的事,不会出什么问题”……因而抱着侥幸心理,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

事实证明,建立在权钱交易之上的感情是不牢靠的。

(4)防微杜渐,管住小节

纵观腐败分子走过的人生道路,人们不难发现,他们中的多数人在“第一次”收受贿赂款物时,都有一种忐忑不安的感觉,思想斗争非常激烈:是收还是拒收?然而他们最终没有战胜“第一次”,在“第一次”面前就打了败仗。因此,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自警”、“自省”,要防微杜渐,管住小节,切忌心存侥幸。

党的十七大以来,针对党员公务员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部门出台了一批反腐倡廉实践急需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法制的逐步完善也将使侥幸心理失去存在的空间。

忙于公事,不忘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