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拉丁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的卡拉雅族印第安人,有一个奇特的说话习惯——用鼻子说话。他们说话时从来不动嘴唇,声音全部通过鼻孔发出。他们的嘴和舌头只是在吃喝时才使用,在平时互相交谈时从不用。但其声带以及口腔构造却与正常人无异。
用鼻子探矿
在苏联的亚美尼亚共和国,有一位普通地质人员,他能够用自己的鼻子闻出地下何处有泉水。26年来,他用鼻子探测到1200眼地下矿泉水,为此苏联政府授予他一枚最高劳动勋章,得到崇高的荣誉。
鼻鼾声最大的人
被誉为世界最大鼾声的人,英国的小客货车推销员斯威策,50岁时打鼾的声音达875分贝。由于他打鼾声太大使邻居不敢与其为邻,在过去10年间他只有7个邻居。1991年他决定由南安普敦附近的房子迁往偏远的地方居住,在新居所只有松鼠会受到骚扰。
这个用鼻子认字的人叫张宝胜,是本溪桓仁铅矿的推煤工人。他能用鼻子“认”字的功能是1978年3月在矿里为别人送信时发现的。一天劳动休息时,别人让他给一个青年人送一封信,他拿着信边走边闻,当他将信交给那个青年人时信口说:“是你对象写给你的信,还亲爱的……”那位接信的青年生气地说他拆看了信,他立即反驳说“没拆看,是嗅出来的!”青年人不信,当即另拿来一封密封的信让他嗅,他果然“认”出了信纸是红格的,并说出了一部分信的内容。从此张宝胜鼻子能“认”字的事,就在全矿传开了。
在人们的多次测试中,他“认”字的速度最快十几秒,最慢40多分钟。科学家们认为,张宝胜能用鼻子“认”字是人体的一种特异功能。
“显穴”人
陕西省西安市发现一位身体会“显穴”的奇人,这位奇人两眉之间的印堂穴上,有一个直径约一厘米呈半月状的深褐色疤痕,额头正中的司空穴上,有一个直径一厘米的棱形穴,其左右上方各有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穴,都正结着紫红色的痂。头顶的百会穴刚刚冒出,手、脚、腿、股、胸、腹、背、肩等处,都有显穴留下的疤痕,其部位大多和古人描写的穴位图一致,但形状、大小各不相同。
这位“显穴”入名叫权生俭,52岁,是西安铁路局职工,他自16岁起练气功,“显穴”是练气功后引起的。他自己也无法控制。十多年前开始显穴时他以为是出疖子感染,未引起重视,近年随着功力不断提高,“显穴”越来越频繁,有时全身先后出过100多个穴位。
陕西省中医研究院针灸经络研究室华启天等专家对权生俭考察后认为,到目前为止,医学界接触到的关于穴位的资料都是古人留下的间接书面材料,人体穴位存在有何证据,穴位的解剖形态如何,古人描述的穴位部位是否准确等,由于缺乏第一手资料,一直没有解决。权生俭身上发现“显穴”这一罕见难得现象,对于研究解决上述问题有重要的价值。
接触女性就会皮肤过敏
新西兰奥克兰市一个青年男子名叫彼得·佩勒,患了一种怪病,每当他与女性接触,皮肤便红肿起来,又痛又痒,即使接触时间极短,也会使皮肤出现斑疹。唯一不会使他发生过敏反应现象的,是他亲生母亲。
彼得的母亲很早就发现儿子的这种现象。当他的姐姐抱彼得时,彼得总是哭个不停,皮肤开始红肿起来。医生诊断这是过敏反应,但找不出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最初以为是女性的衣料或香水所致。后来一位皮肤病专家才发现,这种现象原来与性别有关。只要他与女性保持距离,便不会有事。可是,彼得到了青年求偶时期,怎么可以总是不接触女性呢?他回忆说:“当女友贝珊妮邀我跳舞时,我的心说‘奉陪’,而我的皮肤却说‘不行’。如果是跳快步舞尚无多大问题,若是跳慢步舞,我的皮肤会逐渐又痒又痛,直至难以忍耐。”
还是他的女友贝珊妮肯动脑筋,为防止彼得发生皮肤过敏反应,她试用了各种办法,结果发现塑料衣物有效。于是,彼得与女友约会时,就穿上塑料衣服,从头到脚把全身包裹起来,连面部也要遮掩。这样,和贝珊妮接触时。他才不致引起皮肤过敏。
有固氮本领的人
生活在新几内亚贫瘠山区的一些土人,他们的饮食非常简单,每天只吃一些山芋和蔬菜,至多再加一点豆类和花生。计算一下他们一天的食料中,蛋白质只有20克,距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最低标准60克,相差3倍多。令人惊奇的是,这些土著居民并非形容憔悴,瘦骨如柴,恰恰相反,无论男女老幼,个个都很健壮,没有任何营养不良的症状。科学家对这些土人进行了细致的检查,结果从他们的粪便中,发现氮素的含量竟然超过进食的氮量。后来,从这些土人的肠道里找到了固氮菌。正是它们默默地在这些人体内吸收和固定空气中的氮素,继而合成蛋白质。
这一发现,极大地震撼了科学界。在不久的将来,科学家们可能就要培育出适合在人和动物体内生长的固氮菌,合成生长、发育所必需的蛋白质。这将是一个划时代的突破和转折,前景十分诱人。
住院成癖
一位石油大王的千金在24岁时因发烧入院治疗,此后她竟爱上了医院的悠闲生活,一直在病床上度过59个春秋!
这位石油大王的女儿名叫苏菲亚。她在病床上一共躺了59年,原本没有什么病,只是喜欢护士和医生围在她的病床前,听她差遣,直到83岁寿终正寝为止。由于这位老处女甚爱医院的食物,而且终日只吃不动,所以死时的体重竟达273磅。
橡皮人
1859年出生在美国纽约州的詹士·莫里斯,是全世界著名的“橡皮人”。莫里斯早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自己的皮肤能够拉长,于是他常常拉长自己的皮肤去吓唬邻居、亲友。后来,一些联谊、慈善筹款便请他去表演。1882年,他被当作“天才”,而加入了巴林贝里马戏团。他表演时,可以将胸口的皮肤拉到头顶,将一只腿的皮拉到另一只腿上。经检查,医生认为莫里斯因皮肤纤维生长不正常患了“弹性皮肤病”。
全身长鱼鳞
我国广西灵川县大境瑶乡乐育村刚满五岁的秦祥德,他的身上除手掌、脸部外,其余全身长满鱼鳞,鱼鳞一块一块的乌黑粗硬,用手摸,鱼鳞刺手,村民称他是“鱼鳞人”。
秦祥德生下一年后,皮肤黄色,第二年春天,皮肤开始变黑并长出鱼鳞斑块。每年春天,他身上的鱼鳞和皮肤要脱落一次;夏、秋时,鱼鳞块变硬。他的性格、饮食、智力与正常男童一样,身体发育正常。他的祖父、父亲均无长鱼鳞现象。
只维持两小时的婚姻
占姆士和罗宾·史密夫,从宣布结婚到离婚仅2个小时,他俩是在婚宴上因吵架、打架而宣布离婚的。这场“新婚战争”甚至劳动警察出面收拾残局,同时,使包括证婚人在内的12人住院,另有许多人被割伤或擦伤。“战争”的起因是新郎在婚宴上冒犯了新岳母。
26岁的新娘罗宾是一位电脑分析员,而28岁的新郎则是一位证券经纪人,他俩在美国圣迭戈市郊的一间教堂里举行婚礼,有150位亲友出席。
行完婚礼,新郎占姆士在教堂外的草地上接受亲友的祝贺时,嘲笑他的岳母的呼吸就象来自地狱,说:“她很快回到地狱。”
但这个议论被岳母麦克温夫人听到了,她气得当场哭了,作为退伍军人的麦克温先生自然难以忍受女婿如此侮辱他的太太,于是马上前去抓住占姆士,将他在地上旋转,然后用拳头打他。
于是一场精心安排的婚宴变成了一场野蛮的“战争”。由于许多人在婚宴前已喝了许多酒,于是有酒助兴,就闹作一团,男的互相撞打,女的大声呼叫,最后,忍无可忍的新娘在舞池中央向新郎掴了一个巴掌,并歇斯底里地尖叫:“我不再想见到你,这段婚姻结束了。”
接着有人报警,一队动作迅速的警察赶到维持秩序,才将人们镇静下来。
事后,新娘新郎共同的一位朋友佐利分析说:“这真是象一场恶梦,但导致那个结果也并非无因,平时他俩都是易怒、爱争吵,有时甚至在餐厅里也大吵大闹,不过他们往往是几天后又和好如初。”
但婚姻是人生大事,如此草率结婚又离婚,也太儿戏了。
一妻多夫村
印度喀拉拉邦的萨斯塔姆高达村,沿袭着一妻多夫的合法婚姻,这里的女人一般有2—3个丈夫,娶了4个丈夫的女人则格外受人尊重。女人是一家之长,男人一般都要靠妻子养活。
最富有的女人
据英国《哈泼》杂志报道,目前世界上最富有的女人,仍然是蝉联数年的英国女王伊莉莎白二世,她的财产总值约130亿美元,比上年增加25%。女王财产增值,是因为她价值连城的珠宝不断涨价和投资的赛马获胜之故,不过最主要的是女王不必交税。
为活人举行葬礼
1991年的一天,日本宇都宫市高中二年级的一名16岁女学生,周末回家后发现她的家人及朋友正在为她举行葬礼。她莫明其妙,家人及朋友也瞠目结舌。
她的父母是在得到警方关于她被摩托车撞死的消息,从医院的太平间取走她的尸体后举行葬礼的。
这个女学生听到父母的述说后才恍然大悟。她对家人及朋友们说:是她的一个同班同学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了,而这个同学的相貌与她十分相似,原来是警方认错了人,从而闹出一场为活人举行葬礼的悲剧。
狼孩喜娶狒狒女
一名由狒狒养大的少女被救出来后,现已长大成人,于1987年底跟另一个自小由狼养大的男青年结成伉俪。他俩在瑞士一家医院里相遇,一见钟情,很快堕入爱河,在文明世界里成了美满夫妻。
被狒狒养大的少女叫姬莉丝汀罗芝;被狼养大的男青年叫安南宾纳,他是1983年科学家在印度工作时找到的。当时他的行为很象狼,不象人。
瑞士健力华医院的院长伦史塔巴说:这两个失落的人被送进我们这家医院时,没有任何属于人类的反应,只会伏地爬行,把一碗食物放在地板上,他们不会用手取食,只会俯下头来张口吃。现在两人已经近20岁了,看来就跟普通的青年男女一模一样。
狼孩
印度一队猎人入山,捕获了两个与狼群嬉戏相处的小女孩,交给了当地米德纳布尔孤儿院院长辛格大主教。辛格大主教给她们分别命名:卡玛拉和亚玛拉,这就是本世纪20年代轰动一时的狼孩。
狼孩具有狼的特性:汗毛长且密,张牙咧嘴,吼嗥袭人,专食生肉,喜啃骨头,用舌舔水;昼伏夜出,靠四肢行走,停下来时重心在膝盖和手上,奔跑时双腿弯曲,其速度之快可超越健壮的男子汉。
亚玛拉在孤儿院中生活仅一年就夭折了。
大主教用尽一年苦心,总算使卡玛拉在别人搀扶下站了起来。而教会她独自站立,竟用了四年时间,她没有学会直立跑。第五年,卡玛拉能弄懂二三十个字的含义。1925年,她用点头或摇头表示是与否,开始端盘子用手指抓食。随后她拒食生肉,学会用杯子喝水。1929年,年约17岁的卡玛拉死于尿毒症,她当时的智力和行为与四岁的幼儿相似。
熊孩
1961年,匈牙利有两个猎人在高山探穴中发现一个女“熊孩”。
海豹孩
“妖怪来啦!”一人突然惊呼,游客如鸟兽散。
时值1731年9月,地处法国北部香槟地区宋日城堡附近的快活林里。
其实这哪里是什么妖怪,分明是一个不足10岁的小丫头。
大家七手八脚,把小姑娘弄进了城堡的厨房。此时,厨师正准备宰鸡杀鸭。小姑娘一见鸡鸭,毫不犹豫地扑向畜群,抓住鸡鸭,咬断喉管,拔毛撕碎,吞入肚中。
小姑娘不会说话,但喉头可以发出嘶哑的吼声。她经常溜出城堡,扎进附近的河里,出水时手中总是有几条大鱼。她用门牙把活鱼切成块,狼吞虎咽。
最后,小姑娘被送到医院教化。但她拒绝一切熟食。她不怕严寒,不穿衣服。当时科学家的结论是:小姑娘到过北极地带,在那里同海豹生活在一起,所以发音、举止向海豹无异。
猴孩
1799年,猎人们在法国南部阿韦龙省的某树林中,发现了一个年约10岁的小男孩,象猴子一样在树上蹦蹦跳跳,他们逮住了这个小男孩,并给他取名维克托,即胜利之神。
胜利之神不会讲话,只能发出近似猿猴的声音。他脾气暴躁,总是想方设法咬东西。他必须跑到室外睡觉。
维克托活了40个春秋,死时只能明白几个简单字的意思。
豹孩
印度一伙猎人在村子附近射杀了一头母豹,找到了豹窝。映入眼帘的是,一名小男孩同两只幼豹偎依在一起,情同手足。
豹孩因白内障而双目失明,但嗅觉极其灵敏,动、卧、转、跳十分灵活。奔跑时双膝与双手着地,脚板朝天,其速度不亚于真豹的速度。他和豹崽一样,由母豹照料饮食,经常扑捕家禽,活剥生吞。
经过3年教化,小豹孩终于站了起来,并改以粮为主食。然而不久,他又恢复了四肢行走的习惯。1920年以后,便再也听不到有关豹孩的消息了。
羚羊孩
60年代初,法国探险家阿芒只身横穿西属撒哈拉。在一片沙漠上,他惊讶地发现羚羊群中有一个年约12岁的小男孩。他蹦跳速度惊人,频率很快,善于攀登悬岩峭壁。“语言”的交流方式当然是遵循羚羊群体的法规:舌舐、足踢、摆头、甩耳。
羚羊孩嗅觉灵敏,他的视觉看起来非常发达,能望到遥远的地方,睡眠很少。以舌头舐食。羚羊孩专食草叶,同羚羊一样,他用自己的尿水和粪便标明自己的领地。
遗憾的是,人们并未象对其它野兽奶大的孩子一样对羚羊孩进行人工养育与观察,而是把他放回了羚羊群。
羊孩
1972年,在伊朗的一个森林里,有人发现一只母羊正在给一个2岁左右的孩子哺乳。
鹿孩
1973年,法国有一个探险家进入非洲撒哈拉的一个林区,发现一个长着满头黑发的“鹿孩”四肢着地跟着鹿群后面跑,跳跃时动作很灵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