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路过你时,众人皆叹;我爱上你时,天边风来。〞
1.
致于风:
今天遇到一个人,他叫顾辰希,是位胡子拉碴的背包客。说来也巧,我也有个故人与他同名。他入住了我的旅店,缠着我听他讲完他的故事。本来我是没多大兴趣的,但听到最后却红了眼眶。〝又是个痴情的。〞我低头呢喃,说完便蓦然想起你。
你倒的确够痴情,痴情到一种近乎无情的态度。
从初见你是到曲终人散时,你都只爱她,深爱。
生活素来不会像小说,所以并不是所有的相遇都是轰轰烈烈的。大多数人的初见只是一个小小的偶然,然后引出一个个缠绵悱恻的故事。我与你的相遇便是在平常不过的桥段。
你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而彼时的我被室友硬拉着去看你们比赛。她一脸兴奋的指着场中的一个男孩,问我帅吗?我抬眸望去,目光却止在你身上,看着出了神。跳起,假投,一个转身传球,进了!场上爆出欢呼声。你的目光扫过来,我竟暗自红了脸,在心里懊恼着骂自己没出息。
上半场结束,你们队以巨大的优势领先。你笑脸盈盈的走下来。场边啦啦队的姑娘对你说了句什么,你笑得更开心了,眼睛弯弯的,里面似是藏了星星,挺拔的比,粉嫩的唇,柔软而服帖的黑发,脸上细细的绒毛,在阳光下竟有了莫名的魔力,吸引着我,如灿烂千阳,又如洪水猛兽。原谅我的莽撞,只一瞬就决定要闯入你的世界,生硬又青涩,不懂这样的做法不仅伤害了别人,也作践了自己。
台灯的光有些昏暗,我把它拧大,却发现光强到刺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程于风,你说,如果没有那一年那一日的惊鸿一瞥,是不是就不会至于如今的悲伤与苦痛呢。可我究竟是该怪造化弄人,还是怪自己优柔寡断呢?而我想着:
如果再来一次的话,路佳佳你一定不要注意到篮球场上的那个人;
即使注意到了,也别傻傻地把他的笑收入心底;
倘若这一步也走错了,至少别把喜欢这种感情轻易地全盘托出;
千错万错,将不该说出口的话说漏了嘴,索性自此缄默,不要答应他的请求;
断然愚钝至把这些都犯了,可不可以别在他的温柔里沦陷。
因为下一步即是深渊。
爱从来不是天道酬勤。这份爱情太奢侈,你要不起。
可事到如今,一切已成定局时,我才幡然醒悟,还是太迟。
那日,回了寝室,我便开始打听你。
〝高高瘦瘦的男生,长得眉目清秀,又不失俊朗,明眸大眼,篮球打得不错,恩,球衣后写的好像是7号诶〞
〝啊,那好像是我们系的程于风诶!〞
我一愣,笑:〝是叫程于风吗?〞
妹子点头:〝对啊!很帅吧!是我们系草呢!〞妹子兴致勃勃地拉着我,絮絮叨叨讲了许多八卦,总结起来就是一句:〝是一个人很好,学习也好的大帅哥。〞
世间无事无物大多都有其规律,但也有一些事是很奇怪的。大学前俩年,我每天四处游荡,却从没见过你。如今有了一面之缘,却开始没有理由的不断相遇。食堂里,图书馆里,操场上,去教室的路上,高挑、清瘦的少年在人群里日趋耀眼,几乎要吸引我的所有目光。而人们对于这种无法解释的事是,向来称之为〝缘分〞。
今天就就此搁笔吧,又有客人来了。
路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