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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有效沟通的艺术(7)

第三,演说者不应该安排贵宾坐在讲台上。几年以前,雷蒙·罗宾斯在布鲁克林发表一系列的演说。他邀请我和另外多位贵宾一起坐在讲台上。我予以了拒绝。理由是,这样做对演说者并不好。第一天晚上,我注意到很多位贵宾移动身子,以及把一条大腿放到另一条大腿上,然后又放下来,等等。每一次,他们之中只要有任何一个人稍微移动一下,听众就会把眼光从演说者身上移到这位宾客身上。第二天,我把这种情形告诉了罗宾斯先生,请他注意。于是,在以后的几个晚上,他很聪明地单独一个人站在讲台上。

比拉斯克不允许舞台上放置红色的鲜花,因为它们会吸引听众太多的注意力。演说者怎么可能允许在他演说时有一个动个不停的人面对观众坐着呢!他不应该这样做。只要他稍微聪明一点,就不应该这样做。

(5)保持良好的姿态

演说者在演说之前,不要坐着面对听众,你应以崭新的姿态到达会场,这岂不是比听众在你还没有演说之前就看到你的尊容更好一点吗?

但是,如果我们必须先坐下来,也要十分注意我们的坐姿。你一定看过别人四处张望找空位子的情形吧,那是否很像一头猎犬在找一处可以让它躺下来过夜的地方?他们先是到处张望着,当他们真的找到一张椅子时,就加快脚步跑上前去,然后就像放置一个大沙袋一样把自己的身体猛地放在了椅子上。

懂得如何坐的艺术的人就不这样,他一般先用脚背碰一下椅子,并使自己在内心的完全控制下,让整个身子从头部到臀部都保持轻松的直立姿势,然后缓缓坐下去。

我们在前面说过,不要拨弄你的衣服或首饰,因为这样做会分散听众对你的注意力。不仅如此,这样做还会给人一种懦弱而缺乏自我控制的印象。任何不能增加你的演说分量的动作都会减少听众对你的注意力。在演讲会场,是没有任何动作不会吸引听众注意力的。因此,当你站立时,必须保持静止的状态控制好你的身体,这样就会使你在听众面前产生一种能控制心理的、泰然自若的感觉。

当你准备站起来向听众发表演说时,急急忙忙地开口是业余演说家的通病。你应先深深吸一口气,对着你的听众望大约一分钟的时间,如果听众席上还有嘈杂声或骚动,停下来,等到一切平静为止。

挺起你的胸膛。这种姿势有助于你自信的表达,让听众从你这儿感受到一种力量。当然这种行为也不是说当你站在听众面前的霎时就能笔直的站立的,你必须每天都这样练习,只有这样,当你站在听众面前时,你才会很自然地挺起胸膛。

卢瑟·克里克在他的《有效率的生活》一书中说:“在每十个人当中,我们也找不出一个能使自己保持最佳姿态的人……你一定要使颈部紧紧贴住衣领。”他建议人们每天从事下述这种练习:缓慢地吸气,但要尽量用力。与此同时,把颈部紧紧贴住衣领。即使这一套动作很夸张,也对你有益而无害。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介于两肩之中的背部能够挺直,同时也会使胸部加厚。

你的双手应该如何摆放呢?忘掉它们吧。如果能够将它们很自然地下垂于身体两侧,那就最理想了。如果你感到它们就像一大串香蕉似的,千万不要以为没有人会去注意它们,或是没有人对它们感兴趣。

最好是让它们轻松地下垂于你身体的两侧,这样才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即使是最吹毛求疵的人也无法批评你的这种姿势。当然,如果需要,你还可以自然地打出各种强调性的手势。

但是,假如你很紧张,而且你发现,把它们放在你背后,插入口袋中,或是放在讲桌上,能够使你减少紧张的情绪,你该怎么办呢?运用你的常识去判断。我曾经聆听过我们这一时代许多著名演说家发表的演说。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在演说时,会偶尔把手插入口袋中。布莱恩曾这样,德普也曾这样做过,罗斯福总统也会这样做。即使像英国政治家狄斯累利这样注重仪态的绅士,有时候也会向这种诱惑投降。但是,天并不会塌下来,而且根据气象预报,如果我的记忆正确的话,明天早上,太阳仍会准时升起。如果一个人准备演讲的内容是有价值的,而且他也能很有说服力地说出来,那么,他究竟如何处理他的双手或双脚,当然是小事一桩。只要他的头脑充实,心中热情澎湃,则这些次要的细节大都是可以自行解决的。毕竟,发表演说最重要的部分是内容,而不是手或脚的姿势问题。

这会很自然地引领我们去注意到经常被滥用的姿势问题。我所上的第一堂演讲课,是由中西部一所学院的院长亲自讲授的。在我的记忆中,这一堂课谈到的主题就是姿势问题。遗憾的是,对我来说,这堂课不仅毫无用处,而且认为其观念错误,绝对有害。他教导我说,我应该让我的手臂松弛地下垂于我的身体两侧,手掌心向后,手指半弯曲,拇指与我的大腿接触。他还训练我要以优雅的曲线举起我的手臂,手腕以古典方式转一圈,然后先把食指伸开,接着是中指、小指。等到这堂具有美学及装饰性的训导进行完毕后,还要求我的手臂再循着同样优雅但不自然的曲线放下来,还要再度贴住大腿外侧。整个表演极其呆板,而且十分造作,完全不合情理,也非常不真实。十分可笑的是,在他内心深处还觉得他所教的这一套是别处学不到的。

然而,他没有教我应创造出一套独特的动作;也没有鼓励我培养起做出手势的感觉;没有要我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注入生命的活力,使它显得自然;也没有要求我放松心情,学会自动自发,突破我保守的外壳,像一个正常人一样谈话及行动。整个表演令人感到十分遗憾,就像一架打字机一样,也像去年已筑的鸟巢般毫无生气,更像电视闹剧那般荒唐不堪。

如此荒谬的言谈居然到了20世纪还能听到教授,这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就在几年以前,我的书架上还曾摆放过一本有关演讲姿势的书——整本书的内容都在企图使人成为机械。它居然告诉读者,在讲到这个句子时该做出什么手势,讲到那个句子时又该做出什么手势,哪种情形要用一只手,哪种情形要用双手,哪种情形要把手举高,哪一种要举到中等高度,哪一种要放低,如何把这根手指弯起来,以及怎样弯起那根手指。有一次我看到有20个同学站在一班同学的面前,同时念着从这本书中摘录出来的相同句子,并在完全相同的句子上做出完全相同的手势,这一场景使人感到非常荒谬可笑、造作、浪费时间、机械化且有害于健康。这种机械化的演讲观念已使许多人对演讲教学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印象。马萨诸塞州一所规模很大的学院的院长最近说,他的学校不开班教授演讲,因为他一直未看到任何一种实用而且能教学生合情合理发表演讲的教学方法。我百分之百同意这位院长的看法。

有关演讲姿势的所有著作,9/10都是废纸一堆,而且它们不只是浪费了好纸张及好油墨,而且让学生从这些书上学来的任何姿势,很可能都是一大误导。你要想学会有用的姿势,只能自己去揣摩,从自己的内心,从自己的思想,从你自己对这方面的兴趣中去培养。唯一有价值的手势就是你天生就会的那一种。一盎司的本能比一吨的规则更有价值。

手势与晚宴服这种可以随意穿上或脱下的东西完全不同。后者只是一个人内在本能的一种外在表现,如同亲吻、腹痛、大笑及晕船一般。

而一个人的手势,就如同他的牙刷,应该是专属于他个人使用的东西。而且,诚如人人特点各异一般,只要他们顺其自然,每个人的手势也应该都各不相同。

不应该把两个特点各异的人训练成手势完全相同的人。你们可以想象,如果个子修长、动作笨拙、思想缓慢的林肯,和说话很快、个性急躁而且温文尔雅的道格拉斯使用完全相同的手势,那将是多么荒谬无比!

据曾经与林肯共同执行法律业务并且替他撰写传记的贺恩登说:“林肯用手做手势的次数,不如他用脑袋做姿势那般多。他经常使用脑部,也就是在加强部分,他会用力甩动头部。当他企图强调他的某种说法时,这种动作尤其有意义。有时候这个动作会猛然顿住,仿佛将火花飞溅到易燃物上一样。他从来不像其他的演说者那般猛挥手势,好像要把空气及空间切成碎片一般。他从来不采取具有舞台效果的行动……随着演说过程的进行,他的动作会愈来愈自由而且安然自在,最后达到优美的程度。他拥有完全的自然感,强烈的特点,因此他也就显得富有尊严且十分高贵。他看不起虚荣、炫耀、造作与虚伪……当他把见解散播于听众的脑海中时,他右手的瘦长手指则蕴含着一个极有意义而又特加强调的世界。有的时候,为了表示喜悦与欢乐,他会高举双手,大约成五十度的角度,手掌向上,仿佛渴望拥抱他所喜爱的那种精神。如果他所要表现的是厌恶的情绪——例如,谴责奴隶制度——他会高举双臂,握紧双拳,在空中挥舞,表现出真正的憎恶感。这是他最有效果的手势之一,表现了他的一种最生动的坚定决心,显示他决心把他痛恨的东西接下来,丢在灰尘中予以践踏。他总是站得中规中矩,两脚的脚指头踏在同一条线上;也就是说,他绝不会把某只脚放在另一脚之前。他绝不会扶住或靠在任何东西上支撑身体。在整个演说过程中,他只对他的姿势与态度做少许的变化。他绝不会狂喊乱叫,也不会在讲台上来回走动。为了使他的双臂能够轻松一点,他有时会用左手抓住外衣的衣领,拇指向上,剩下的右手可自由地做出各种手势。”

著名雕塑家圣高登斯曾把他的这种姿态雕成一座雕像,矗立在芝加哥的林肯公园。

罗斯福则比林肯更有活力、更激昂、更积极。他的脸孔因为充满各种表情而显得生气蓬勃。他握紧拳头,整个身体成为他表达感情的工具。政治家布莱思在演讲时经常伸出一只手,手掌张开。格雷斯通经常用手掌拍击桌子,或是用脚踩地板,发出很大的声响。罗斯伯利习惯高举右臂,然后以无尽的力量猛然往下一甩。当然,这种力量不是每个人身上都具备的,只有演说者的思想与信念具有相当的力量才行,只有这样才能使演说者的姿势强而有力,显得自然。

自然而充满活力,它们是行动的至善表现。英国政治家伯克的手势非常的笨拙,且极不自然。英国名演说家庇特,用手在空中乱舞,“像个笨拙的小丑”。亨利·凯尔文爵士跛着脚,行动怪异。麦考雷爵士在讲台上的行为,也令人不敢恭维。葛拉登也是一样。巴尼尔也一样。已故的库松爵士在剑桥大学说:“答案显然在于:伟大的演说家有他们自己独特的手势。虽然伟大的演说家一定要有漂亮的外形及优雅的姿态,但如果演说者不巧生得很丑,行动又笨拙,那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许多年以前,我听过著名的吉普西·史密斯的传道。他的演说曾使好几千人信了耶稣,我对他的精彩演说极为佩服。他也使用手势——而且用得相当多——但不致令人觉得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这才是最理想的方式。只要你能练习及运用这些原则,你将发现,你自己也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做出你的手势的。我无法替你举出任何姿势的法则,因为一切决定于演说者的气质,决定于他准备的情形,他的热诚,他的个性,演说者的主题、听众,以及会场的情况。

不过,我这儿仍有有限的几条建议,可能对你也有点用处。不要重复使用一种手势,否则会令人产生枯燥、单调的感觉;不要使用肘部做短而急速的动作;由肩部发出的动作在讲台上看来要好得多;手势不要结束得太快;如果你用食指强调你的想法,一定要在整个句子中维持那个手势。一般人都会忽略这一点。这是很普通但也是很严重的错误。这种错误会削弱你所强调的内容,而相形之下,一些不重要的事情反而会变得仿佛很重要,而使真正的要点却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当你在听众面前进行演说时,只做出那些自然发出的手势。当你在练习时,如果必要的话,应强迫你自己做出手势。因为在台下,当你强迫自己这样做时,会显得十分清醒而刺激,不久,你的手势将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把书本合上。你无法从书本上学会手势的。当你演讲时,你自己的冲动和欲望才是最值得你信任的,比任何教授所能告诉你的任何指示都更有价值。

如果你忘记我们对手势所做的一切说明,而你又将上台演说,请记住一点:如果一个人如此专心于思考他所要说的内容,并如此急于把他的意见表达出来,以至于他忘掉了自己的存在,谈话及举止皆出于自然,那么他的手势及表达方式将不会受人批评。如果你对此有所怀疑,你可以走向某人,一拳将他打倒。你将会发现,当那人站起来之后,他将会向你说出一段几乎无懈可击的完美谈话。

以下三句话是对演说时台风的最好说明:

A.装满桶子。

B.敲掉塞子。

C.让自然跳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