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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千古第一权奸的下场(2)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公元1142年1月27日),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岳飞父子及女婿张宪绞死(另一说法是毒死)在建康郊外的风波亭上。这一千古奇冤的《告首状》和《判决书》在南宋著名史学家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全文记录,李心传最后说:“考其狱词所坐,皆一时锻炼文致之词,然犹不过如此,则飞之冤可见矣!”在元朝人所编撰的《宋史》中,对于岳飞之死,只是连写了两遍“呜呼冤哉!呜呼冤哉!”其中所包含的感情更是极为沉痛。

四、用一生来诠释奸臣

谁是制造岳飞冤案的主要责任人?为什么要杀害岳飞?这个问题已经争论了八百多年,应该说,宋高宗是制造了这起冤案的主要责任人,而秦桧则是执行者和头号帮凶。风波亭冤狱既有金朝议和的压力,也有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南宋对武将的猜忌是根深蒂固的,赵构担心如果一举平定北方,岳飞、韩世忠等会拥兵自重,甚至重演黄袍加身的一幕。岳飞出于国之根本,曾劝高宗早立赵伯琮为太子(太祖后裔,高宗因为受金兵惊吓失去了生育能力,于是以堂侄入继,也就是后来的宋孝宗),而赵构对岳飞以武将身份过问继承人之事非常不满,并且岳飞一再声称“迎回徽、钦二帝”,更是触动了赵构心头之忌,徽钦二帝回来无疑将对赵构的权力产生威胁。岳飞性格刚直、坦率,出于公心仗义执言而触动了赵构最忌讳之事,使其对岳飞产生猜忌、嫉恨,种下冤杀功臣的祸根。另一方面,中国封建官场当中,历朝历代一直都存在的景况,那就是嫉贤妒能、打击异己的险恶氛围。同为南宋四大将之一的张俊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极端龌龊、卑鄙的小人角色,他协助宋高宗、秦桧编造种种罪名,炮制《告首状》,处心积虑摧毁岳家军,因此也和秦桧、王氏、万俟卨一起化成了西湖岳王庙前的铜像,永世跪在岳飞面前。

平心而论,在当时的局势下,南宋初立,国力未稳,是否可以一举灭金,值得商榷。议和并非投降,而是国力不足,如果能以议和换来忍辱负重、发奋图强的机会,也非不可接受。但秦桧一意投降,杀害岳飞,排斥韩世忠,使军无统帅,士无战心。这样一来,不但和议的阻力排除了,而且造成了非和不可的局面,高宗即使想反悔也不可能,在和议中想提出对等的条件更不可能。事实说明,南宋向金乞和,并接受屈辱条件,秦桧是主要的责任者。

秦桧不但一手制造了岳飞冤狱,更极力破坏抗战派的事业。韩世忠在岳飞被害时十分气愤,质问秦桧岳飞父子究竟犯了多大罪,事实如何,有什么证据,秦桧说:“其事体莫须有(这是当时的口语,意思是可能有,也许有)。”韩世忠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莫须有”三字此后成为凭空捏造、陷人于罪的代名词。这时韩世忠已罢枢密使之职,他虽满腔愤懑,自身却也受到秦桧威胁,此后只得骑驴载酒逍遥于西湖之上。审讯岳飞的大理寺丞何铸等人认为岳飞无罪,均遭贬黜,上书为岳飞喊冤的则被捕杀于狱中。

在岳飞遇害之前,宋金双方于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十一月订立和议:南宋正式向金朝称臣,每年纳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重划宋、金两国的边界,东以淮水中流、西以大散关为界,中间的唐、邓二州皆属金国。达成和议之后,中书舍人吕本中、礼部侍郎张九成上疏,认为秦桧此举是卖国,秦桧是天下罪人,但他们马上就被秦桧贬出朝廷;枢密院编修胡诠上疏,要求斩秦桧以谢天下,被秦桧枷锁贬于昭州;编修官陈刚中同日上疏支持胡诠,也被秦桧贬出朝廷,流放到充满瘴气的赣州安远,陈刚中最后死在那里。赵鼎在被罢官之后,秦桧一直视他为眼中钉,必欲除之而后快,赵鼎知道自己难逃厄运,为了不牵连亲属,在家中绝食而亡。

宋金和议中有一条规定:不许无故罢相,这给了秦桧专权以有力的依据。宋高宗自从南渡之后,丞相更迭频繁,但自从秦桧二次入相一直到死,专权长达19年之久。在此期间,秦桧对持不同政见者屡兴大狱。秦桧构陷别人的方法十分阴险,正如《宋史》中所说,秦桧阴险如悬崖陷阱,深危莫测,群臣讨论政事,还没有据理力辩,他用一两句话就否定了。李光曾与秦桧争论,稍微触犯了秦桧,秦桧就等李光说完,然后慢慢地添上一句说:“李光没有做大臣的礼法。”赵构听后,对李光十分生气。秦桧之毒更在于越到晚年越是凶残,绍兴二十二年(公元1152年),他兴起王庶二子(王之奇、王之荀)、叶三省、杨炜、袁敏求四大狱,甚至直到临死前,还想捏造事实,诬陷张俊、李光、胡寅等人“谋大逆”,株连贤士53人,试图将所有曾经反对他的人一网打尽。幸亏秦桧早死一步,否则这又将是一起骇人听闻的大冤狱。翻开《宋史·秦桧传》,就是一部记录他陷害别人的罪恶史。

秦桧不但迫害忠良,对自己的亲信走狗也是兔死狗烹。万俟卨是制造岳飞冤狱的元凶之一,后来也被塑成铁像跪在岳飞面前,本来为了秦桧出了大力,但因为某些问题得罪了秦桧,于是秦桧指使爪牙攻击万俟卨贪污纳贿,将万俟卨赶出政治舞台。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秦桧还多次用贪污的罪名打击已经没有多大价值的走狗,如余尧弼、巫伋等人都是他指使人用贪污的罪名贬官。但秦桧自己就是一个大贪官,在他当政的19年间,他公开卖官鬻爵,以至富可敌国。其子秦熺,几乎每天都要请人打造金、银酒器,或搜集古董字画。这都是耗费巨资的事,秦熺当成日常功课,秦家生活之奢侈可想而知。秦桧还任用李椿年等推行经界法,丈量土地,复位两税等税额,又密令各地暗增民税十分之七八,使很多贫苦人家因横征暴敛而家破人亡。可以说,即便没有岳飞冤狱,秦桧也绝对是历史上少有的奸臣之一。

五、千秋万代的耻辱

自知作恶多端的秦桧为了不让自己留下千古骂名,下令禁止士人撰作史书,无耻文人们纷纷迎合。司马光的不肖曾孙司马攸上书,宣称《涑水纪闻》一书不是他曾祖的著作。吏部尚书李光的子孙,将李光的藏书万卷都烧了,以免惹祸。可是有一个名叫曹泳的人,还是告发李光的儿子李孟坚,说他读过父亲所做的私史,却不自首坦白,于是李孟坚被充军,朝中有8人受到牵累,曹泳却升了官。许多文人学士纷纷撰文作诗,歌颂秦桧的功德,称他为“圣相”;若是拿他来和前朝贤相相比,这还不够,必须称之为“元圣”。不管别人赞他如何伟大英明,秦桧都恬不知耻地坦然而受,视为当然。“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

宋高宗对秦桧的看法也经过了一个转变过程,在和议之后,秦桧有了不许无故罢相的特权,权力之大,再也无人敢违抗。高宗为表彰秦桧,进封他为太师、魏国公,进而再封秦、魏两国公,妻王氏为韩、魏国夫人,连襁褓中的孙子也穿起了三品朝服,真是权倾一时。高宗晚年,虽然逐渐对秦桧的贪婪奸猾有所察觉,但始终没将他视为罪人。绍兴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秦桧临死前,高宗加封他为建康郡王,秦熺亦进位少师。秦桧死后,他被谥“忠献”,追赠为“申王”。不过据史载,秦桧死后,赵构私下对亲信说以后不用在膝裤中藏匕首了,可见他还是对秦桧不甚信任。赵构甚至说,对秦桧经历了“初奇桧,继恶桧,后爱桧,晚复畏桧”的过程。

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二,66岁的秦桧终于在人们期待的目光中走完罪恶的一生,宋高宗为其神道碑题额,并将调子定得极高:“决策元功,精忠全德”。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虽然皇帝带头将神道碑文写得这样好,但底下却没有人愿意或胆敢为其撰写碑铭,结果碑文就这么一直空着,形成了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有额无辞的奇特景观。

早在人们听到岳飞被害的时候,就已经是“天下冤之,闻者流涕”。下至三尺孩童,上至王公贵族,都对秦桧痛恨不已。群众用面粉捏成秦桧的形象,放入油锅中煎炸,后来简化制作过程,只剩两条长腿,几百年中人们一直叫它“油炸桧”,这就是后世“油条”的由来。南宋将军孟珙在率军路过秦桧坟墓时,故意驻军于此,让将士在秦桧坟上大小便,人们称其墓为“秽冢”;有人在岳飞墓前植桧树,举刀一劈为二,号称“分尸桧”;又铸秦桧、王氏、张俊、万俟卨四人跪像于岳飞墓前。关于鞭笞秦桧的小说、笔记和民间传说也特别多,比如著名的“东窗事发”,还有传说京口人邬某游于杭州,见屠猪者把猪毛去后,猪腹有五字“秦桧十世身”云云,都反映了人们对于祸国殃民、残害忠良的奸臣的切齿痛恨。

秦桧一心想抹去自己罪恶的历史,以此来欺骗天下后世,但现实与他所料想的恰恰相反。一百多年后,南宋王朝终于在元军的铁蹄下化为历史陈迹,新的王朝进入历史中。尽管有华夷之辨的忌讳,但这个少数民族王朝主持编写的《宋史》却首先将秦桧列入了《奸臣传》,将秦桧送到了他在历史上应该去的地方。秦桧也从此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即便后来有某些人不断给秦桧翻案,然而史书如铁,人民的口碑如铁,正是“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这,就是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