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的视角极佳,六匹马跑在一起的情景真是壮观。它们紧紧地挨在一起,甚至一条毛毯就可将它们全部盖住。赛程中间的时候,德斯巴勒和红衣骑师跑得最快,但当经过我们面前不久便已筋疲力竭。最后,还是上校的马一马当先,最终领先德斯巴勒六个马身长,巴哈莫兰的艾丽斯位居第三。
“看来,它确实是我最爱的银色白额马,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您不觉得你们的秘密守得太久了吗?”上校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也许是,但是只要您有耐心,很快会知道一切的。它还在那里,一起去看看吧!”我们走入跑场的围栏,那里只有马主和他的朋友才能进来。福尔摩斯继续说:“它正是您丢失的白额马,只要用酒精把它的前额擦一下,就能清楚看到大家熟悉的白额了。”
“真令人震惊!”
“我从盗马贼那里找到了它,然后就让它参赛了。”
“您真是个天才,福尔摩斯先生,您总是那么神秘。这马依旧健壮,而且今天跑得特别好。真是对不起,我不该胡乱猜测您的能力,您做了一件大好事,帮我找到了马,但是如果能再抓到凶手,那就更完美了。”
福尔摩斯慢慢地说:“我已经找到了。”
这真令人吃惊。上校有些疑惑地问:“找到了?他是谁?在哪儿?他叫什么名字?”
“他就在我们中间。”
“我们中间,在哪儿呀?”
“就在这里。”
上校完全生气了,他满脸通红地说:“福尔摩斯先生,我承认您给了我很大帮助,但是我认为您刚才所说的完全是恶作剧,是在侮辱人!”
福尔摩斯大声笑了。
我的朋友说道:“上校,您误解我了,我向你保证,我没说您和凶手有联系。”
他走到马前,用手拍了拍它那光滑的脖颈,继续说:“这就是凶手。”
我和上校同时叫道:“银色白额马?”
“是的,是它。它是为了自卫而杀人的,所以它的罪名可以减轻。上校,我认为忠实的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根本不值得可怜。请原谅,我对死去的他不够尊重。下半场比赛马上就开始了,我想这次还会小胜。至于案情,我们以后再说。”
当晚,我们返回了伦敦。一路上,我们着迷地听着福尔摩斯关于发生在周一夜里的奇案以及其侦破方法的叙述,甚至完全忘了时间的存在,只恨旅途太短。
他说:“虽然我也曾尝试根据报纸、新闻作了些推断,但和其他人一样,最终证明都是错的。不过,我仍然从报纸上找到了一些线索,这些细节早应该被注意,可惜被一些枝节的表象干扰了,直到现在才发现。在我没来之前虽然证据不足,但我也认为凶手就是辛普森。不过就在我们去驯马师家房子的路上,我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那就是咖喱羊肉。你们记得吧,当时我坐在车里正出神,还是华生叫我下车的。是因为我十分惊奇,我竟然忽略了一条如此重要的线索。”
上校奇怪地说:“但是我仍没发现咖喱羊肉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在我的推理过程中,咖喱羊肉只是第一个环节。麻醉剂的味道虽然并不难闻,但一般的菜是掩盖不了的,吃的人肯定会发现。掩盖这种味道的最好东西就是咖喱。辛普森不可能有机会带着咖喱去驯马师家做手脚,也不可能那么巧,正想下麻醉剂时,刚好有咖喱羊肉来帮助掩饰气味。因此,可以排除辛普森了。那么就只有驯马师夫妇是可疑的了。因为晚餐是他们选择的,而小马倌吃的咖喱羊肉是专门加了麻醉剂的,这也是其他人吃同样菜肴而没事的原因。因此,那个能不被女仆发现,并成功放了麻醉剂的人就是凶手。
“在还没明白这个问题以前,更令人奇怪的是整个夜晚狗都没叫。辛普森的事情让我知道马厩里有一条狗。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有人进入马厩牵走了名驹,那狗却没叫,因此睡在草料棚中的小马倌们什么也不知道。很明显,偷马的人对狗非常熟悉。
“根据这些线索,我确信,偷马贼就是约翰·斯特雷克本人。那天晚上,他麻醉了小马倌,然后来到马厩里牵走了马。他为什么这样做呢?显然是不怀好意,这是肯定的。我查了一些以前的案例,发现曾经有不少驯马师,他们会假别人之手,赌自己的马输,并押上巨额赌注,然后再采取各种卑劣措施,在比赛中故意放慢马的速度,甚至还有更隐蔽的手段,目的都是为了让自己的马输掉。这同时也是我在死者的口袋中找到的答案。
“大家一定还记得那把精巧的小刀,像华生医生所说的,它是外科手术室用来做精密手术用的,谁也不会把它当作武器。那天晚上,驯马师带着它也是为了做手术。上校,您既然熟悉赛马,就应该知道,用小刀在马的后腿踝骨上轻轻划一小口,绝对不会被看出来,而被伤害的马也只是会有一点跛足,给人训练过度而疲劳的假象,或者是被认为得了风湿病,肯定想不到这是一个丑恶的阴谋。”
上校听后非常激动,大声喊道:“真是个混蛋,我怎么没有看出他这个恶棍!”
“驯马师把马拉到野外的目的大家也该知道了吧?为了不惊动睡在草料棚的小马倌,他将马牵到了野外。因为马在受伤时一定会大声嘶叫,小马倌难免被惊醒。”
上校忽然明白了许多:“我真是瞎眼了!他用蜡烛与火柴也是为了干这个勾当。”
“是的,上校。警长拿出死者的遗物后,我就大概猜到了他犯罪的方法及动机。上校,您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应该相信一般人都只会关心自己的债务,而不会去过问别人的账单。据我估计,驯马师还另有一处居所,过着重婚生活。我从账单上了解到,有个女人挥金如土,即便一个很慷慨的人也不会为买一件衣服花那么多钱。我曾经就此事问过斯特雷克夫人,但她一无所知,这说明她和这事无关。我记下了账单上的地址,并去调查了服装商。我带了斯特雷克的照片,从而确认了希尔先生的神秘身份。
“一切都清楚了。罗尔斯上校,斯特雷克把马牵到坑穴旁,为了不被人发现,他准备在坑穴中点燃蜡烛。为了方便做手术,他把大衣放在了金雀花丛上,至于领带,是驯马师捡来的,准备用它来捆住马腿。不料点燃蜡烛时,马受惊了——或许是受到了光的刺激,或是出于动物本能,它猛地用力尥起蹶子来,不偏不倚正好踢到了驯马师的头部,驯马师应声倒下时,不幸伤到了自己。我想我说明白了。”
上校惊叹:“真是高明呀!一切像您亲眼所见!”
福尔摩斯答道:“很幸运,我做了个正确的推测。诡计多端的斯特雷克不会在马身上做试验,所以当我看到绵羊之后,便想到了这里,所幸又一次猜中了。
“我返回伦敦,找到了服装商,把照片递给她辨认。她一眼认出照片上的人就是阔绰的希尔,并告诉我他有个漂亮的妻子,且喜欢昂贵华丽的衣服。我敢断定,正是因为这个女人才使斯特雷克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并最终铤而走险。”
上校疑惑地问:“都很清楚了,只是一点,马到底被藏在了什么地方?”
“马呀!它逃跑了,恰巧被您的邻居发现了。对了,这里好像是维多利亚前一站,如果您同意,十分钟后欢迎到寒舍,我把一切您感兴趣的细节都告诉您。”戴面具的女孩
在许多奇特的案子中,福尔摩斯都以他杰出的才能使我们获得了深刻的戏剧性体验,令人情不自禁投入其中,流连忘返。这也是我将它们写成小说后显得比别人更成功的原因。当然,这么说并非是为了顾全我朋友的好名声——事实上,他非凡的才智和充沛的精力每每更容易在濒临绝境时发挥得淋漓尽致——他破不了的案子,别人也绝对破不了,而这个故事就不会再有结尾。他也会犯错,也会有失误,但最终总能回到事实真相的轨道上来。这样的案子有过五六个,最为突出的当属马斯格雷夫典礼案和以下我即将叙述的这起。
福尔摩斯是一个很少为了运动而运动的人,他总认为毫无无目的的体育锻炼纯属浪费精力,因此反对盲目锻炼。他很善于运用自己的体力,除了与职业相关的活动,其他则很少热衷。但他身体很矫健,堪称同一重量级的拳击手中的佼佼者。他整日精神饱满,不知疲倦,饮食起居相当简单,生活方式与常人大不相同。节衣缩食是他的真实写照。没有案子时,他的生活枯燥无味,报纸上又多是无稽之谈,因此注射麻醉剂——可卡因成了他唯一的嗜好。
春天的一个早上,由于他无所事事,竟同意陪我一起去公园散步。作为生死之交,此时除了放松地享受身边的好景致,相互间几乎不再需要言语。公园中树木已吐嫩芽,五瓣形的新叶拥挤着出现在了栗树上。走走停停,直到下午五点,我们才返回到贝克街。
仆人一边为我们开门一边说:“先生,来了位绅士找您。”
福尔摩斯望着我抱怨地说:“不出去散步就好了,绅士离开了吗?”
“离开了,先生。”
“你没有请他等一会儿?”
“先生,他进来坐了一会儿。”
“坐了多长时间?”
“半个小时左右吧!他在屋里来回走动,偶尔还跺脚,好像很焦急。当时我站在门口,所以屋里的动静听得一清二楚。终于,他忍无可忍了,来到过道上高声说:‘他不准备回来了!’我对他说:‘主人很快就回来,请再等一会儿。’他又说:‘呆在这儿我会烦死的,我去门外等他,一会儿就回来。’说完便走了,我没能留住他。”
“你做得很好,可以下去了。华生,真遗憾,那人焦急不安,一定有重大案件,这也正是我所需要的。朋友,这烟斗不是你的吧,一定是那人落下的。非常不错,欧石南根烟斗。长斗柄是由烟草商所谓的琥珀做的。真不知道伦敦到底有多少货真价实的琥珀烟嘴,听说弄个苍蝇放里边就是真的。他一定急不可待,竟把珍爱的东西都落在这里了。”
我问:“这烟斗是他珍爱的?你怎么知道?”
“华生,这十分容易。一个烟斗最多七先令六便士,但却被修过两次,斗柄上一次,琥珀嘴上一次,是用银箍修的,修补费已超过烟斗的价钱。一个人只有对他十分喜爱的东西才宁愿花很多钱去修补,而不是去买新的。”
我问:“还能看出其他迹象吗?”福尔摩斯正在研究烟斗。
他像生物教授研究骨骼一样,举着烟斗,用细长的手指弹了又弹。
“能形象地表现一个人性格的物件,除了表和鞋带外,就是烟斗了。这只烟斗很特殊,我只能了解到它的主人强健有力,习惯使用左手,牙齿好,比较粗心,生活比较宽裕。”
我好奇地问:“一个有钱人会用七先令的烟斗抽烟?”
他把烟斗中的烟丝磕在手上说道:“这是八便士一盎司的格洛斯维诺烟,而一般的上等好烟也只需四便士,可见他很有钱。”
“那其他怎么解释?”
“烟斗的一边被烧焦了,可见他经常在油灯或者煤气灯上点烟,因为用火柴点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另外,右侧被烧焦了,证明他习惯用左手。因为一个习惯用右手的人,烟斗的左侧才向着火焰。他有好的牙齿,健壮的身体,是因为烟斗上的琥珀嘴被咬穿了。如果我没有估计错,他已经上楼了,我们可以研究更有趣的事情了。”
过了一会儿,门被打开了,一个身材魁梧的人走了进来。他比实际年龄应该显得年轻,看起来不过三十岁左右,实际上他要大几岁。他穿着一套深灰色的衣服,考究整洁,手中拿着一顶宽檐的呢帽。
那人心烦意乱地说:“非常抱歉,先生们,我本该先敲门,可由于心里六神无主,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了。”说完他把手放到额头上,转身跌在了椅子里,做出头昏之状。
福尔摩斯平静地说:“我能感觉到,您至少一夜没睡觉了,有时,这确实比工作、比玩乐更伤神,我可以帮助您吗?”
“先生,我的生活现在乱极了,不知道该做什么好,没有您的帮助我恐怕要垮了。”
“您想请我当咨询侦探?”
“不仅如此,您见多识广,阅历丰富,只有您能使我脱离困境,希望得到您的赐教。”
他语调颤抖,思路零乱,呼吸急促,说起话来好像很痛苦,并一直在抑制着情绪。
他说:“这是件麻烦的事,没人愿意家丑外扬,但我实在没辙,必须求助于你们。虽然我不该向陌生人讲述自己妻子的行为,但这是我唯一可取的选择!”
福尔摩斯答道:“哦,格兰·孟罗先生……”
那个人惊讶地从椅子上跳起来,高声问道:“您知道我的姓名?这是怎么回事?”
我的朋友笑着说:“假如您想隐姓埋名,最好不要再戴写着姓名的帽子,并且不要让写有名字的一面对着别人。事实上,我和我的朋友在这间屋子里听到过许多离奇事,也帮助过许多不幸的人过上了平静生活,希望也能帮您得到安宁。先生,抓紧时间讲一讲您的故事吧。”
那人再次双手抚额,充满痛苦。从举止神情可以看出,此人天生傲慢,对某些事宁愿痛苦也不会轻易讲出。终于,他紧握拳头狠狠一甩,决定不再保密了。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我的妻子三年前结婚,婚后一直很恩爱美满,方方面面都非常和谐。但是,就在上星期一,我突然发现妻子变得陌生了,她一反常态,令我完全无法理解,简直就像个陌生人。总之,莫名其妙的就疏远了。
“在我继续我的话题之前,有件事我要说明一下,福尔摩斯先生,我肯定艾菲十分专一地爱着我,并且现在更爱我,这是一定的,作为男人,我能感觉得到。但是我们之间现在有问题,只有弄清这些问题,我们才能正常生活。”
福尔摩斯不耐烦地说:“孟罗先生,您最好抓紧时间谈主要的。”
“我先说说艾菲的过去。她二十五岁时,我们第一次相识,虽然年轻,可已是未亡人,人们称她希布隆夫人。她从小生活在美国的亚特兰大,在那里嫁给了事业有成的希布隆律师。可是很不幸,后来她的丈夫和孩子都被流行黄疸病夺去了性命,我也看过希布隆的死亡证明。她因此痛恨美国,不久就回来与未婚姑母一起住在中萨克斯的潘纳。她从丈夫那里得到了四千五百镑的遗产。希布隆精通于投资,这笔钱平均拿到的利息就有七厘。我们就是在平纳尔一见钟情的,相识几十天后就结婚了。
“我是做蛇麻生意的,年收入约七八百镑,生活舒适宽裕。在北堡,我有一所小别墅,年租金八十镑。那地方虽离城不远,但农村味儿浓厚。一家旅馆和两间房屋位于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另一座小别墅位于我们门前田地的另一边。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房屋。附近有一条路可以通往火车站,路上可以看到几间零散的房屋。每年的一定季节,我都要去城里做生意,但是夏季都会和妻子一起在乡下的住所里尽情享受幸福生活。这件事发生以前,我们之间从未发生过不愉快。
“先生,还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您。结婚时,艾菲将她的全部财产转到了我名下,我本来不同意这么做,因为担心万一生意有闪失,会保不住这笔钱。但在她的坚持下,我还是同意了。大约一个半月前,她突然找我说要钱。
“她对我说:‘亲爱的,在你接受我的财产时,曾说过,只要我用它,你就会给我。’
“我回答道:‘当然,那钱原本属于你。’
“她又说道:‘很好,那么请给我一百镑。’
“听了她的话我感到很奇怪,我以为她想买衣服或首饰。
“我问她:‘你要干什么?要这么多钱。’
“她开玩笑似的说:‘你说过你只是个银行保管员,保管员是无权过问的,只需付钱。’
“我接着说:‘如果你真的需要,我一定会给你。’
“‘亲爱的,我十分需要它。我会告诉你干什么用,不过现在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