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生活中来的智慧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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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择偶迷津(1)

同情之心不是爱情

在生活中经常遇到这样情况:一个人在遭到不幸或在生活,事业上受到挫折时,他的异性朋友非常同情他,也在某种程度上安慰他。出于这种同情双方建立了感情,进而缔结姻缘。这种情况虽然经常出现,但应该看到,出于同情而建立的婚姻是不巩固的。同情不是爱情,它只能是在特定环境下的一种感情冲动,至多不过是在困难之中所建立的友谊。如果在婚后,这种感情不能发展和深化,那么环境一旦由困难转向顺利,同情心就会淡化,可能会造成婚姻家庭的不幸。也有另外一种情况,一个女性拼命追求一个男性,虽然那男性对她没有爱情,但出于同情,也就接受了这种爱。这种爱也是不巩固的,一旦结婚,便会感到缺乏感情基础。同情不是爱情,应该加以区别。

爱情应该是专一的吗

爱情的专一和封建社会的“从一而终”不同。封建社会的“从一而终”是单方面的,只是对女性的要求,是封建礼教对女性的一种束缚。爱情是在男女平等,恋爱自由的基础上产生的。这就要求相爱的双方互相保持对对方的忠贞性。而爱情的专一性,则是在自主、自愿的原则下, 自由选择自己所爱的人。因此,对待爱情必须忠贞、专一。不可“脚踩两只船”,同时和两个人建立恋爱关系。

知道什么是爱情的错觉

人们在许多场合下,会接触和结交一些朋友。在交往之中,对方会表现出一种热情,这本来是生活社交中的正常现象。但有的人却把这种对朋友的热情,误解为对方爱上了自己,于是自己也有了爱情的反应。这就产生了一种错觉。错觉就是指对事物不正确的反应。这样常常把对方的言行纳入自己主观需要的轨道上来理解,造成对对方言行的错误判断。这种“自作多情”的爱情错觉,在青年交往中经常出现,而且由此也会产生痛苦感。

如何避免爱情错觉产生

(1)不要过分相信自己的“感觉”,不要用自己的主观感觉来判断对方,以免发生错觉。

(2) 要及时解脱。一旦发现自己产生爱情错觉以后,就可寻求一种解脱方法。

(3) 要明确友谊和爱情的界限。对此,可以采用直接方式,即直接向对方表达自己的感情,或间接方式,即以暗示的方法表达自己的心情,以观察对方的反映,从而消除自己的错觉。爱情的错觉往往出于对方对自己有好感的表示。但应该认识到对方的好感,可能是友谊的表现,而不是爱情的表现。因为,爱情错觉的时间越长,给自己造成的痛苦越深。

该相信“一见钟情”吗

“一见钟情”表面看起来是无条件的,但实际上依然是有条件的。这中包括对对方的容貌、气质、修养、性情,有着一种综合的反应,从而一见感到钟情。它虽然是有条件的,但仍然还是受到对方表面现象所吸引,思想,品质,情操、性格这些内在的条件,双方都不可能在一见之下,达到互相了解。“一见钟情”容易产生较深的感情,但不能倾醉于“一见钟情”。只有在较长时间的互相交往和了解后,才能达到真正的感情结合。

好感不等于爱情。

男女相处的时候,很容易对对方某一个方面十分欣赏,从而产生好感,但却不是自发地产生了爱慕,这种好感并不等于爱情。好感是在许多交往中经常遇到的。如一位女性对男性的工作魄力十分欣赏,总愿意和这位男性一起工作,于是建立了一种工作友谊。由于这只是一种好感,对对方其他方面,并没有深入了解,也没有产生倾慕之心和爱慕之情。如果双方将这种好感当成了爱情,到了结婚以后,才会发现对方其它方面了解不够,只是凭一时冲动而已,这种冲动将导致婚姻的不幸。

在初识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经人介绍而初次接触的朋友,虽然双方都很明确介绍的目的是选择配偶,但初识时仍属朋友范围,在交友过程中逐步发展友谊,以致达到爱情阶级。如双方经过了解,有一方认为不可能向爱情方向发展,则还可以停留和保持友谊,作一个好朋友,这样不会使一方感到不愉快。即使双方一见钟情,也不要一时冲动,草率行事。只有经过较长时间了解后,才能使感情逐步深化。

在双方初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双方交往时,应努力使对方了解自己,既使对方了解自己的优点,也使对方了解自己的缺点。这样既是对对方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2) 如果一方提出中止和不再发展友谊时,应该做到好聚好散,不能产生怨恨之心。因为你如果真的喜欢对方,就应尊重对方的选择。

(3) 双方初识时,即使对对方条件不满意也不要冷淡对方。应该以礼相待,更不应傲视对方或刺激对方。

(4) 在双方交往时,都不要触及对方的隐私,有些话最好由对方自白。

在交友过程中能否接受对方礼品

在交友过程中,双方都处于友谊范围之内,一般朋友之间互赠礼品,也是社交中常见的事,可以作为朋友接受对方的礼品。但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对方赠送的带有象征爱情的礼品,在接受时应慎重。这是表达爱情的一种方式,不应该作为一般礼品接受。

(2) 对于对方赠送的珍贵礼品,更应慎重对待。因为即使双方已达到爱情阶段,也不应接受珍贵礼品,以免在经济上产生纠葛。只有在婚后,双方拥有共同财产时,赠送和接受这种礼品才比较合适。

(3) 朋友之间互赠礼品,应该只限于富有纪念意义的纪念品或者是日常交往的普通礼品。例如,在对方生日时,赠送一点纪念品或生日蛋糕等,并不超过社交范围。同时,赠送礼品都是对等的,作到礼尚往来。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伴侣

(1) 不同的文化层次,对生活的要求都会有所不同。这种不同的生活要求发展下去,可能会使双方感情破裂。所以要求双方在气质、修养和文化水平上,要互相接近。

(2) 双方必须具有深厚,真挚的爱情。双方的感情基础是首要的条件。所谓真挚的爱情,既包括一见钟情,又包括长时间的相互了解而形成的内在的,深厚的感情。如果只是由于一些物质要求,如对方经济条件优越,地位较高等条件,而促成婚姻要求,必然会在结婚后因感情基础差而导致家庭,婚姻的破裂。

选择爱人是否考虑物质条件

爱情是双方感情的结合,是自发产生的,不应该受物质条件的制约。有许多文学作品描述真挚爱情的纯洁性,这是人对爱情的一种理想和愿望。所以些人认为爱情是不应该受物质条件影响的,这在理论上应该说是对的。但在事实上,由爱情发展到婚姻以致组织家庭,是要受物质条件的制约的。特别是组织家庭后,家庭不仅仅包含着感情生活,还有生育功能,抚养功能,家务劳动功能等等,完成这些功能都会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因此,双方除有一定的感情选择之外,还必须从双方生活兴趣出发,适当地考虑物质条件。

择偶是否应考虑职业性质

爱情作为自然属性来说,只包括双方的情爱和性爱,是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的。但人生活在社会群体之中,共同的生活基础,经济条件都对爱情有着制约作用,这是爱情的社会属性。为了双方在爱情发展到婚姻后,能够有共同的生活基础,就不能不考虑到除性爱和情爱以外的其他条件。职业就是社会条件之一。由于我国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人和人海之间还有很多的差别,如文化水平、工作能力、品质修养等车:都存在着差异,职业的差异,往往表现了社会的不同文化层次,职业不同的人,在生活情趣、爱好等方面都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选择爱情对象时,职业条件是应该加以考虑的。但在同一职业中,还要因人而异。所以职业条件又不是主要条件。

恋爱双方发现性格不同怎么办

男女之间性格就不同,男人豪爽、女人温柔,而这种差异恰恰是双方结合的一种因素。但在观察双方性格不同属于哪种性质,则是很重要的。所以任何朋友之间的性格都是有差异的,双方性格不同,应属于正常现象。

(1) 如一方在生活上很严肃,而另一方在生活上比较随便,则可能产生较大矛盾。而一方性格内向,另一方性格外向,则容易调适。

(2) 如一方性格开朗,而另一方心胸狭窄,则容易产生较大矛盾。如一方性格开放,而另一方性格拘谨,则易于调适.

(3) 如一方勤俭持家,另一方挥霍成性,则两种性格很难调适。如一方善于安排家庭生活,另一方则能在社交活动上应付自如,虽然不能避免产生矛盾,但较易调适。

(4)如一方勤奋,一方懒惰,则会在生活中产生较大矛盾。如一方勤于事业,另一方醉心于家庭生活,虽然也可能产生矛盾,但较好调适。

不满意父母给选择的对象时应该怎么办

青年人缺乏社会经验,在选择爱情对象时,是可以听取父母意见的。父母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必然会给儿女当好“参谋”。但是,由于两代人生活的环境不同,对生活的观察和要求,也会有差距。同时,父母往往是站在生活的角度上观察问题,而儿女在选择对象时,则把感情当作选择的主要标准。这样双方在分析问题的角度上迥然不同。同时,爱情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由爱情发展到婚姻也是属于自愿结合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婚姻自由。因此,父母的意见要听,大主意还要自己拿,不能完全听从父母之命。

恋人仍和其他异性交往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