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轮到它的第五个周期,今年是明朝灭亡的第三百周年纪念了。
明朝的灭亡认真说并不好就规定在三百年前的甲申。甲申三月十九日崇祯死难之后,还有南京的弘光,福州的隆武,肇庆的永历,直至前清康熙元年(一六六二)永历帝为清吏所杀,还经历了一十八年。台湾的抗清,三藩的反正,姑且不算在里面。但在一般史家的习惯上是把甲申年认为是明亡之年的,这倒也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因为要限于明室来说吧,事实上它久已失掉民心,不等到甲申年,早就是仅存形式的了。要就中国来说吧,就在清朝统治的二百六十年间一直都没有亡,抗清的民族解放斗争一直都是没有停止过的。
然而甲申年总不失为一个值得纪念的历史年。规模宏大而经历长久的农民革命,在这一年使明朝最****的王权统治崩溃了,而由于种种的错误却不幸换来了清朝的入主,人民的血泪更潸流了二百六十余年。这无论怎样说也是值得我们回味的事。
在历代改朝换姓的时候,亡国的君主每每是被人责骂的。崇祯帝可要算是一个例外,他很博得后人的同情。就是李自成《登极诏》里面也说:“君非甚暗,孤立而炀灶[2]恒多;臣尽行私,比党而公忠绝少。”不用说也就是“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的雅化了。其实崇祯这位皇帝倒是很有问题的。他仿佛是很想有为,然而他的办法始终是沿走着错误的路径。他在初即位的时候,曾经发挥了他的“当机独断”,除去了魏忠贤与客氏,是他最有光辉的时期。但一转眼间依赖宦官,对于军国大事的处理,枢要人物的升降,时常是朝四暮三,轻信妄断。十七年不能算是短促的岁月,但只看见他今天在削籍大臣,明天在大辟疆吏,弄得大家都手足无所措。对于老百姓呢?虽然屡次在下《罪己诏》,申说爱民,但都是口惠而实不至。《明史》批评他“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任察则苛刻寡恩,尚气则急剧失措”(《流贼传》)。这个论断确是一点也不苛刻的。
自然崇祯的运气也实在太坏,承万历、天启之后做了皇帝,内部已腐败不堪,东北的边患又已经养成,而在这上面更加以年年岁岁差不多遍地都是旱灾、蝗灾。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有马懋才《备陈大饥疏》,把当时陕西的灾情叙述得甚为详细,就是现在读起来,都觉得有点令人不寒而栗: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存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总秦地而言,庆阳、延安以北,饥荒至十分之极,而盗则稍次之;西安、汉中以下,盗贼至十分之极,而饥荒则稍次之。(见《明季北略》卷五)
这的确是很有历史价值的文献,很扼要地说明了明末的所谓“流寇”的起源,同隶延安府籍的李自成和张献忠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先后起来了的。
饥荒诚然是严重,但也并不是没有方法救济。饥荒之极,流而为盗,可知在一方面有不甘饿死、铤而走险的人,而在另一方面也有不能饿死、足有诲盗的物资积蓄者。假使政治是休明的,那么挹彼注此,损有余以补不足,尽可以用人力来和天灾抗衡,然而却是“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这一句话已经足够说明:无论是饥荒或盗贼,事实上都是政治所促成的。
这层在崇祯帝自己也很明白,十年闰四月大旱,久祈不雨时的《罪己诏》上又说得多么的痛切呀:
……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余。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辄)乘机自润。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则以直为枉。阿堵违心,则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则奸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戚不知厌足,纵贪横于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明季北略》卷十三)
这虽不是崇祯帝自己的手笔,但总是经过他认可后的文章,而且只有在他的名义下才敢于有这样的文章。文章的确是很好的。但对于当时政治的腐败认识得既已如此明了,为什么不加以彻底的改革呢?要说是没有人想出办法来吧,其实就在这下《罪己诏》的前一年(崇祯九年),早就有一位武生提出了一项相当合理的办法,然而却遭了大学士们的反对,便寝而不行了。《明季北略》卷十二载有《钱士升论李琎搜括之议》,便是这件事情:
四月,武生李琎奏致治在足国,请搜括臣宰助饷。大学士钱士升拟下之法司,不听。士升上言:“比者借端幸进,实繁有徒。而李琎者乃倡为缙绅豪右报名输官,欲行手实籍没之法[3]。此皆衰世乱政,而敢陈于圣人之前,小人无忌惮一至于此!且所恶于富者兼并小民耳,郡邑之有富家,亦贫民衣食之源也。以兵荒之故归罪富家而籍没之,此秦始皇所不行于巴清[4],汉武帝所不行于卜式[5]者也。此议一倡,亡命无赖之徒,相率而与富家为难,大乱自此始矣。”已而温体仁以上欲通言路,竟改拟。上仍切责士升,以密勿大臣,即欲要誉,放之已足,毋庸汲汲。……
这位李琎,在《明亡述略》作为李琏,言“李琏者,江南武生也,上书请令江南富家报名助饷”,大学士钱士升加以驳斥。这位武生其实倒是很有政治的头脑,可借他所上的“书”全文不可见,照钱士升的驳议看来,明显地他恨“富者兼并小民”,而“以兵荒之故归罪富家”。这见解倒是十分正确的,但当时一般的士大夫都左袒钱士升。钱受“切责”反而博得同情,如御史詹尔选为他抗辩,认为“辅臣不过偶因一事代天下请命”。他所代的“天下”岂不只是富家的天下,所请的“命”岂不只是富者的命吗?已经亡了国了,而撰述《明季北略》与《明亡述略》的人,依然也还是同情钱士升的。但也幸而有他们这一片同情,连带着使李武生的言论还能有这少许的保存,直到现在。
“搜括臣宰”的目的,在李武生的原书,或者不仅限于“助饷”吧。因为既言到兵与荒,则除足兵之外尚须救荒。灾民得救,兵食有着,“寇乱”决不会蔓延。结合明朝全力以对付外患,清朝入主的惨剧也决不会出现了。然而大学士驳斥,大皇帝搁置,小武生仅落得保全首领而已。看崇祯“切责上升”,浅识者或许会以为他很有志于采纳李武生的进言,但其实做皇帝的也不过采取的另一种“要誉”方式,“放之已足”而已。
崇祯帝,公平地评判起来,实在是一位十分“汲汲”的“要誉”专家。他是最爱下《罪己诏》的,也时时爱闹减膳、撤乐的玩艺。但当李自成离开北京的时侯,却发现皇库扃钥如故,其“旧有镇库金积年不用者三千七百万锭,锭皆五百(十?)两,镌有永乐字”(《明季北略》卷二十)。皇家究竟不愧是最大的富家,这样大的积余,如能为天下富家先,施发出来助赈、助饷,尽可以少下两次《罪己诏》,少减两次御膳,少撤两次天乐,也不至于闹出悲剧来了。然而毕竟是叫文臣做文章容易,而叫皇库出钱困难,不容情的天灾却又好像有意开玩笑的一样,执拗地和要誉者调皮。
所谓“流寇”,是以旱灾为近因而发生的,在崇祯元二年间便已蹶起了。到李自成和张献忠执牛耳的时代,已经有了十年的历史。“流寇”都是铤而走险的饥民,这些没有受过训练的乌合之众,在初,当然抵不过官兵,就在奸淫掳掠、焚烧残杀的一点上比起当时的官兵来更是大有愧色的。十六年,当李、张已经势成燎原的时侯,崇祯帝不时召对群臣,马世奇的《廷对》最有意思:
今闯、献并负滔天之逆,而治献易,治闯难。盖献,人之所畏;闯,人之所附。非附闯也,苦兵也。一苦于杨嗣昌之兵,而人不得守其城垒。再苦于宋一鹤之兵,而人不得有其室家。三苦于左良玉之兵,而人之居者、行者,俱不得安保其身命矣。贼知人心之所苦,特借“剿兵安民”为辞。一时愚民被欺,望风投降。而贼又为散财赈贫,发粟赈饥,以结其志。遂至视贼如归,人忘忠义。其实贼何能破各州县,各州县自甘心从贼耳。故目前胜着,须从收拾人心始。收拾人心,须从督抚镇将约束部位,令兵不虐民,民不苦兵始。(《北略》卷十九)
这也实在是一篇极有价值的历史文献,《明史·马世奇传》竟把它的要点删削了。当时的朝廷是在用兵剿寇,而当时的民间却是在望寇“剿兵”。在这剿的比赛上,起初寇是剿不过兵的,然而有一点占了绝对的优势,便是寇比兵多,事实上也就是民比兵多。在十年的经过当中,杀了不少的寇,但却增加了无数的寇。寇在比剿中也渐渐受到了训练,无论是在战略上或政略上。官家在征比搜括,寇家在散财发粟,战斗力也渐渐优劣易位了。到了十六年再来喊“收拾人心”,其实已经迟了,而迟到了这时,却依然没有从事“收拾”。
李自成的为人,在本质上和张献忠不大相同,就是官书的《明史》都称赞他“不好酒色,脱粟粗粝,与其下共甘苦”。看他的很能收揽民心,礼贤下士,而又能敢作敢为的那一贯作风,和刘邦、朱元璋辈起于草泽的英雄们比较起来,很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气概。自然,也是艰难玉成了他。他在初发难的十几年间,只是高迎祥部下的一支别动队而已。时胜时败,连企图自杀都有过好几次。特别在崇祯十一二年间是他最危厄的时候。直到十三年,在他才来了一个转机,从此一帆风顺,便使他陷北京,覆明室,几乎完成了他的大顺朝的统治。
这一个转机也是由于大灾荒所促成的。
自成在十一年大败于梓潼之后,仅偕十八骑溃围而出,潜伏于商洛山中。在这时张献忠已投降于熊文灿的麾下。待到第二年张献忠回复旧态,自成赶到谷城(湖北西北境)去投奔他,险些儿遭了张的暗算,弄得一个人骑着骡子逃脱了。接着自成又被官兵围困在巴西鱼腹诸山中,逼得几乎上吊。但他依然从重围中轻骑逃出,经过郧县、均县等地方,逃入了河南。这已经是十三年的事。在这时河南继十年、十一年、十二年的蝗旱之后,又来一次蝗旱,闹到“人相食,草木俱尽,土寇并起”(《烈皇小识》)。但你要说真的没有米谷吗?假使是那样,那就没有“土寇”了。“土寇”之所以并起,是因为没有金钱去掉换高贵的米谷,而又不甘心饿死,便只得用生命去掉换而已。——“斛谷万钱,饥民从自成者数万”(《明史·李自成传》),就这样李自成便又死灰复燃了。
这儿是李自成势力上的一个转机,而在作风上也来了一个划时期的改变。十三年后的李自成与十三年前的不甚相同,与其他“流寇”首领们也大有悬异。上引马世奇的《廷对》,是绝好的证明。势力的转变固由于多数饥民之参加,而作风的转变在各种史籍上是认为由于一位“杞县举人李信”的参加。这个人在《李自成传》和其他的文献中差不多都是以同情的态度被叙述着的,想来不必一定是因为他是读书人吧。同样的读书人跟着自成的很不少,然而却没有受到同样的同情。我现在且把《李自成传》上所附见的李信入伙的事迹摘录在下边。
杞县举人李信者,逆案中尚书李精白子也。尝出粟赈饥民,民德之。曰:“李公子活我。”会绳伎红娘子反,掳信,强委身焉。信逃归。官以为贼,囚狱中。红娘子来救,饥民应之,共出信。
卢氏举人牛金星,磨勘被斥。私入自成军,为主谋。潜归,事泄,坐斩;已,得末减。
二人皆往投自成,自成大喜,改信名曰岩。金星又荐卜者宋献策,长三尺余。上谶记云:“十八子主神器”,自成大悦。
岩因说曰:“取天下以人心为本,请勿杀人,收天下心。”自成从之,屠戮为减。又散所掠财物赈饥民,民受饷者不辨岩、自成也。杂呼曰:“李公子活我。”岩复造谣词曰:“迎闯王,不纳粮”,使儿童歌以相煽。从自成者日众。
这节文字叙述在十三年与十四年之间,在《明史》的纂述者大约认为李、牛、宋之归自成是同在十三年。《明亡述略》的作者也同此见解,此书或许即为《明史》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