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商人在这方面的又一体现是做不漏税的商人。要说起世界上的富人,犹太人无疑是属于首富。犹太人在欧洲、美洲、亚洲……到处都有庞大的财产,按这些财产来收税必然是一笔可观的数目。好奇的读者一定会问:“犹太人是不是也偷税漏税?”这句话要是被犹太人听见了,他们一定会认为这是对他们的侮辱。他们又一句经商格言是“绝不漏税”。
那么,为什么犹太人拥有世界上最多的财富,却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人都重视交税呢?原来,犹太人有一套他们自己的观点,他们认为,纳税是和国家签订的“契约”,不论发生任何问题,都要履行契约。谁逃税,谁就是违背了和国家所签的契约。而违背“神圣”的契约,对犹太人来说是不可容忍的。
犹太民族是个流浪民族,没有国家这个根,走到哪儿都要受人欺侮。受迫害的犹太人,必须处处小心保护自己。他们保证向国家纳税,无疑是为自己取得居住国国籍、受人尊重而交的学费。几百年来,他们能在别人国家长期居住下去,并且赚得比本国国民更多的金钱,这其中的一部分功劳要归于“决不漏税”带来的效应。
但是,犹太人“决不漏税”并不意味着他们轻易地就交出不必要的税款。
也就是说,他们绝对不会被人任意征税的。这是由他们精明的经商头脑决定的。犹太商人在做一笔生意之前,总是要首先经过仔细考虑,是否划得来,先大概算出除去税钱以外,他们能获得多少纯利润。一般商人在算利润时,总是把税金算在里面。例如,一个中国人说他获利30万,那其中一定包括税金在内。而犹太人的利润则是除掉税钱的净利。“我想在这场交易中,赚10万美元的利润。”当犹太人这样说时,他所讲的10万美元利润中,绝对不包括税金。那么如果税钱为利润的50%时,犹太人就必须赚取中国人所说的20万美元的利润了。如果说在“决不漏税”上,犹太人有股“傻”劲,那么计算除去税钱的利润,这实在是太合乎犹太人精打细算的风格了。
其实说决不漏税的犹太人傻,也不合乎道理,下面来看这个例子。
某国人到海外旅行,由外地回来时,暗带钻石,企图不通过纳税入境,结果被海关查出扣留,几乎遭受没收的损失。犹太人听到这种情况时,大为惊奇,“何不依法纳税,堂堂正正入境?钻石的输出费,一般最多不会超过7%,如果照章纳税,堂堂正正地进入国境,那在国内再把钻石出卖时,只要设法提价7%就可以了,这样简单的数学计算谁不会?”可见,犹太人的依法纳税实在是一个明智之举。
事实上,犹太人表现出来的并不仅仅是明智。因为他们也知道,依法纳税而不漏税,这也需要一笔很大的税款。要是可能,谁不愿意自己多赚点钱。
少交点税。为了减轻“税金”,犹太人不像一般“聪明”人那样去逃税,而是想出其他绝妙的为自己减税的办法。
由于犹太商人的历史文化传承,使得犹太商人在经营中有这样一些道德准则。比如说重视群体,给予其他犹太人可能的帮助,乐于公益慈善事业等。
全球2600多万犹太人,虽然不个个都是富翁,但是至少你不会见到有流落街头、靠乞讨为生的犹太人。只要你是犹太人,哪怕身无分文来到异国他乡,只要当地有犹太人组织,只要你找到他们,你的吃饭住宿问题就立刻会得到解决。然而犹太人帮助他人并不是简单的救济。犹太人的精明之处在于,他们很快就会找一个愿意帮助落难者的犹太商人。这个商人怎么帮助自己的同胞呢?他的方法很妙,假如这是一个鞋商,他就对落难的同胞说,我的鞋店目前只在西边发展,这座城市的东面还没有分店,你就到东面开分店吧,我借钱给你去租店铺,货我也先提供给你,等你卖掉了鞋,赚到了钱再连本带利还给我。你站住脚了(这应该没问题,我会帮你站住脚),我就是你的长期供货商。这种帮助人的方法是精明的,也只有犹太人能将它作为一个传统长期坚持不懈。即使在帮助落难同胞时,他们也会动起脑筋来怎样既帮助了同胞,又帮助了自己。这样犹太人就不但帮助了落难者自立,同时又扩张了自己的生意。也正因为这种帮助人的模式对提供帮助者本身是有利的,所以这种慈善行为才能长期持久地延续下来。
我们可以看到,在现代的经营活动中,商业伦理是一个越来越被提及和重视的词。因为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社会对于企业和经营的期望升值了,也许仅仅是达到法律的标准已经不被社会认可,已不能达到经营中所追求的利益。那么在合法经营谋求利益和商业伦理之间又怎样来平衡呢?
让我们先来看看学术理论界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
经济伦理在西方是一个意义相当宽泛的用语,泛指人类经济活动的一切伦理道德方面,其范围涵盖了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这一经济运作的全过程,其问题既涉及微观层面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更涉及中观的企业组织和宏观的政治经济体制。西方对经济伦理的关注从一开始就没有局限于纯理论层面,而是面向实践,试图把握、分析和解决经济活动中现实的伦理道德问题,进而提高经济决策和行动的伦理质量。
现代西方经济伦理运动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肆意污染环境、忽视安全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这些不道德行为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反响,并在全社会引发了一场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这一运动和当时兴起的民权运动、女权主义运动、环境保护运动等遥相呼应,极大地唤醒了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动摇了他们对所谓合道德性的信念。
六七十年代爆发的形形色色的企业丑闻也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在水门事件后,华尔街的非法股票交易、一些大企业的非法政治捐款甚至向政府工作人员行贿等愈演愈烈,这促使学者们思考一些重大的经济伦理问题,如经济活动的道德内涵、经济立法的道德基础、企业的社会责任与道德地位、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伦理辩护、利润最大化原则的合理性及其限度、价值观念和道德风气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等等。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使许多长期占统治地位的观念受到挑战,如关于经济与道德无关、经济活动只遵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的观念,关于法律和市场万能的观念,关于企业只对其所有者和投资者负责、而不是对其所有的利害相关者负责的观念,关于经济学研究要保持价值中立的观念。
在八九十年代,经济伦理学逐渐发展成为一门学科,1997年,着名的布莱克威尔出版公司出版了《经济伦理学百科辞典》,标志着经济伦理学成为学术界公认的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对经济伦理问题的讨论不仅改变了传统伦理学的问题领域,而且对主流经济学也产生了很大触动。
在西方经济伦理运动的演进过程中,企业界无疑扮演了核心的角色。20世纪80年代,大多数西方企业开始明确企业的价值观、信条和使命,制订企业经营管理守则和行为规范,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进行伦理道德培训,建立企业伦理官员和伦理办公室制度。1988年,由各大公司总裁组成的美国企业圆桌委员会把企业良好的伦理道德风气看做是首要的企业资产,并以此促进美国企业界的观念变革。进入90年代之后,西方一些着名的大企业包括波音、摩托罗拉、惠普、壳牌、奔驰、菲利普等都花大力气进行企业伦理建设。1994年,欧美日三方企业界领袖在瑞士通过了《康克斯圆桌委员会商务原则》,呼吁全球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本着“共生”和“人类尊严”的理念,处理好企业与其雇员、客户、竞争对手、所有人和投资者、供应商以及所在社区的关系,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能仅仅依靠法律和市场的力量去规范企业活动。这一原则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了伦理道德上的重要参考。
近年来,西方各国的政府和民间机构在推动经济伦理建设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些民间组织,如美国的伦理资源中心、欧洲经济伦理网络、英国的威尔士亲王企业领袖论坛、瑞士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则经常就一些经济伦理问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讨论,使经济伦理运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其实在对待这个问题上,犹太商人自古就有他们自己的一套理念和处世哲学,这与我们现在提倡的企业伦理经营在某些地方有着共通之处。在他们看来,讲求经营中的诚信是为以后的经营活动赢得资本,以谋求以后的生存和更大的发展。在他们看来,以善为本是经营中一大要则。本书所介绍的众多犹太巨商的成功历程,也许大家都会注意到,他们有一个共同举措,即在发财致富中,注重解囊做各种善事和公益事业。
犹太商人如此乐于做善事,其实也是一种生意经。他们大量的捐资为所在地兴办公益事业,会赢得当地政府的好感,对他们开展各种经营十分有利。有些犹太富商由于对所在国的公益事业有重大义举,获得了国王的封爵,如罗思柴尔德家族有人被英王授予勋爵爵位;有些犹太商人还获得当地政府给予优惠条件开发房地产、矿山、修建铁路等,赚钱的路子从中得到拓宽。
犹太商人热心捐款办公益事业,除了民族的道德传统以外,这还是一种营销策略,为企业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博取消费者的好感,起到重大作用,对企业巩固已占有市场及今后扩大市场占有率将会产生作用。这种营销策略已广为人知和广为企业所应用,犹太商人高明之处在于100多年前已率先采用。
此外,犹太商人的经营策略把“以善为本”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除了与其民族的历史背景有关外,也是一种促销的好办法。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关系的运用,对事业的影响很大,政治因得人而昌,失人而亡;企业因供应的商品或服务为人所欢迎而发财。可见,一切都离不开人。犹太商人明白这个道理,在一切经营活动中,与人为善,把人与人的关系处理好,成为他们成功与致富的秘诀。犹太商人的处世之道,是根据人类内心深处所潜藏的欲望予以利用。他们认为,人类的内心都有被人注目、受人重视,被人容纳的愿望。所以,与人相处一定要记住这一点:不管是对长官、同事、下属或顾客、朋友及家人,要做到让他们知道你在关心他们的一切愿望。要实现这一目的的办法,是用善意的、亲切的、温和的态度与人交往。那么,对方也会以此相报,这岂不是达到了和谐相处吗?有了和谐相处的环境和气氛,相互之间就好商量和合作,做生意的条件也容易达成,这就是和气生财的道理所在。
犹太商人还认为,不能与人和谐相处,不能容纳别人的缺点和短处,是一个人乃至一个企业失败的根源。你以蔑视无情的态度对人,即使对方不是与你针锋相对,亦会对你敬而远之。这样,你会失去支持者或合作者,失去广大的顾客,你的生意便会成为无源之水了。
在现代社会的企业经营中,遵守规则,重视伦理道德是社会对于一个企业经营认可的一大标准,也是企业谋求长远发展必须关注的方面。所以我们说,现代经营进入了一个伦理经营的时代。这也是企业管理的一种软化趋势。
伦理经营,即符合社会伦理文化地从事企业各项活动。
要吊起顾客的胃口
凭借“心理暗示术”,来实现自己推销产品的目的,可以说是犹太人的一个特长,因为他们明白暗示的最大好处在于,暗示者不需要允诺有任何承诺,而受暗示者就可能做出种种“投己所好”的允诺。但既然是自己说出话,事后就只能怪自己话语大多,而与暗示者毫不相干。
这种暗示战术。犹太人对此有过一则故事。
沃尔夫森是一个移居美国的犹太日货商的儿子,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时,被誉为金融奇才。他从负债经营开始创立了自己的实业道路。他向人借了10000美元,买了一家废铁加工场,将之变成了一个赢利很高的企业。刚过28岁的沃尔夫森,财产一下突破了百万美元的大关。
1949年,沃尔夫森以210万美元的价格,买下了首都运输公司,这是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的一套地面运输系统。沃尔夫森有能力把亏损的企业办成高赢利的企业,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这一次,还没来得及做到这一点,沃尔夫森就公开宣布,公司将要增发红利。诸如此类的手法本身并没有特别出奇的地方,只是沃尔夫森发放的红利超过公司这一段时间里的赢利。这等于说,他以贴出公司老底的办法,来人为制造企业高赢利的假象,借此策动人心,让公众产生对该企业过高的期望。
果然,首都运输公司的股票在证券市场被大家看好,价格一路上涨,趁此机会,沃尔夫森将其手中的股份全部抛出,仅此一举赢利竞达6倍。
沃尔夫森的实业王国当然不是完全靠策动人心建立起来的,但也不可否认,策动人心确实加快了其形成过程。
每个人都有一道心理防线,在他神智清晰的时候,职业刺探者也束手无策。
“怎么办?”
“将他击昏。”心理学家的回答肯定让你吃惊不小。
事实上,并非真正去把消费者打昏,而是对他们进行心理催眠,让他们“神智不清”,甚至“休克”过去。
催眠的方法很多,暗示是其中较为有效的一种。暗示过程实际上是使人不发动自己判断力,陷入某种精神状态(头脑不思维)或采取某种行动(下意识的行动)。
催眠可以强化回忆的能力,使人想起意识很久的往事。例如,一位男士经过催眠之后,竞能将20年前的汽车广告词一字不漏地讲出来。
例如,一家电影院放映过程中,突然插人了一段冰淇淋广告,时间很短,一晃而过,观众还没有意识到是怎么回事时,广告已经消失。但在潜意识之中却留下深刻印象。看完电影之后,大家都到剧院门外的售货亭买冰淇淋,效果极佳。这则广告对于人们的购买行动起到了暗示作用。
可口可乐公司也用过这种方法,结果发现,影院旁的可口可乐销量提高了18%。
每一个人都很容易受到暗示的影响。例如,消费者看到某种品牌维他命的广告词“疲倦是疾病的开始”,就会受到“我是不是病了”的暗示,于是就感到愈来愈疲倦,只好遵从广告宣传,服用那种维他命,疲劳就自然消失。
也许消费者根本就没有疲倦,只是由于暗示的影响而产生了这种幻觉。
哪些人更容易受暗示影响?女性容易受到暗示的影响,男性一般比较理性,不易受影响。
所以,以女性为对象的商品,利用这种暗示效果一定不凡,如“乌溜溜的秀发谁不爱(洗发精)”、“让你提前下斑(化妆品)”。一句“味道好极了(雀巢咖啡)”,更是让国人皆大欢喜。
按年龄来讲,年轻人较易受到暗示的影响,特别是儿童。